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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910126 (Yukino my wife)》之銘言: : 標題: [情報] 雨港基隆 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之公告 : 時間: Wed May 30 21:00:00 2018 : : 來源:雨港基隆FB : https://i.imgur.com/QCeYBvo.jpg : https://i.imgur.com/9NLd17r.jpg : https://i.imgur.com/D7airs3.jpg : https://i.imgur.com/hTGPx6h.jpg : https://i.imgur.com/Ey1utar.jpg : https://i.imgur.com/PPa8NFA.jpg : https://i.imgur.com/7JRRagj.jpg : https://i.imgur.com/GvCkhuM.jpg : : -- : 推 tw15: 懶人包? 05/30 21:13 我覺得不起訴書已經夠懶人了....看完不用幾分鐘吧 簡單來說就是ES跟底下前員工有爭執,員工在各地爆料 於是ES在12/6號貼了一篇公告描述前員工的罪狀 #1Q9vo6Gg 於是前員工狀告加重毀謗,進入法律程序 => 最後的結果是加重毀謗不成立,不起訴 因為經過查證,公告的內容大都有客觀證據或證人佐證 : 推 emptie: 應該是…不起訴處分… 05/30 21:16 : 推 watanabekun: 邏輯上 查無不實≠查明屬實 05/30 21:23 這叫幹話 加重毀謗不起訴通常有幾種情況 1.公眾人物就是倒楣 判決書會看到因為誰誰誰是高官或公眾人物應當能受公評 所以名人跑去告加重毀謗要起訴是非常困難的 2.有所本的評論 雖然被告沒有證據說明事實為真,但被告是根據其他消息所進行推斷 譬如看到新聞或報紙網路消息等進而做出負面評論 雖無法證明為真,卻因有其判斷依據所以無罪 注意,不起訴是因為被告的評論有其根據,但這根據真假與否並不重要 但往往這種判決都會被有心人士利用並宣傳作為「法院認證」 不知道原例子有啥問題,換一個跟本版有關的好了 #1QMAcEk6 這一篇是之前友善文創狀告韋宗成加重毀謗,最後判定不起訴 於是韋宗成自己貼出來說「法院認證」他講的內容是真實的 其實這是錯的,不起訴是因為韋宗成的評論是根據新聞報導/PTT/臉書等消息 其評論有所本並非完全杜撰,結果才會是不起訴,跟評論內容是否真實無關 3.其評論有事實根據 也就是本次ES的情況,有客觀證據或證人可證明其內容所有本 這種情況才是真正的「法院認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1.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27687990.A.BDB.html
medama: 你這篇舉例有危險喔 小心被檢舉 05/30 21:48
shamanlin: 啥危險? 05/30 21:48
emptie: 這個遊戲應該算政治相關…吧 05/30 21:48
f222051618: 正確推 05/30 21:49
erotesstudio: 這次證人事物證我們都有收集齊全,並給予檢查官調查 05/30 21:53
erotesstudio: ,並確認再議駁回了。 05/30 21:53
KotoriCute: 清楚明白! 05/30 21:56
Kenqr: 推 05/30 21:56
mwt: 很遺憾地 新北地檢已經確定要重啟調查了 05/30 21:58
pinacolada: 我是看了希洽才跟著罵姆咪是智障 05/30 21:58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05/30/2018 22:11:41
DreamsInWind: 誹啦幹 05/30 22:29
a5steak: 推觀念 05/30 23:04
balberith: 法院認證這種事常常只是玩笑話啦,別太當真XD 05/30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