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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ga200408 (0ogagao0)》之銘言: : 我4覺得啦 : 國與國的戰爭,很多時候明擺著就是來侵略的 : 作為殖民者,殺反抗份子、甚至平民殺雞儆猴來進行佔領區的恐怖統治都是很合理的行 為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依照國際戰爭法進行的戰爭行為是沒有罪行可言 舉個例子來說吧 納粹德國的軍事力量主要是武裝黨衛軍和德國國防軍 戰後武裝黨衛軍被宣佈為犯罪組織,但是國防軍沒有事情 但是國防軍在戰場上殺的人比武裝黨衛軍多的多的多 著名的德國擊墜王哈特曼總共擊毀300多架飛機,殺的人超過500人 戰後除了做過蘇聯的黑牢(就連蘇聯後來也承認哈特曼沒有犯罪) 美國人還請哈特曼執教美國空軍,難到哈特曼沒有擊墜過美國人嗎? 另外一個例子是哈索榆J卡德毓噸曼陀菲爾,一個德國著名坦克手 擊毀盟軍無數坦克 但是二戰後不僅沒事,還曾經到西點軍校演講 國際戰爭法的觀念就很簡單 只要穿上軍服,在戰場上奉命殺穿著敵軍軍服的人是正當行為 但是殺平民老百姓就不行 如果戰敗的話軍服一脫,就變成死老百姓 就算戰場上我殺過你兒子,我沒穿軍服就是死老百姓,你就是不能殺我 所以幼女戰記裡面譚雅攻擊軍工廠要先廣播 因為軍工廠裡面有死老百姓在工作,攻擊前給予適當的機會逃走是戰爭法規定的 如果譚雅沒這樣做直接攻擊 自己國家贏了就算了,輸的話就是要送上絞刑台 : 當然,雖然合理但是我們是不認同、不接受這樣的行為滴 : 只是 : 有國家自己殺自己、自己坑自己人,這樣的行為就是徹底不合理的啊 : 不接受外人的侵略,但對自己人的剝削睜隻眼閉隻眼,這根本是自己的人民自己搶的概 : 啊 : 雖然說是這麼說,但歷史總是不斷重複這樣的行為就是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19.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27781863.A.805.html
Owada: 哈索榆J卡德毓噸曼陀菲爾 05/31 23:52
sumarai: 譚亞是紅警那個? 05/31 23:52
mashiroro: “只要沒有了目擊者,就是暗殺”(錯棚 05/31 23:52
HAHAcomet: 蘇聯紅軍:拎北就贏了 要怎樣 05/31 23:52
AirPenguin: 內文不是說了幼女戰記 05/31 23:53
babylina: 重點是贏了就算了 05/31 23:53
Arminius: 那個重點沒分數 the only winning move is not to play 05/31 23:59
gaga200408: 你說的沒錯,戰爭是軍人跟軍人之間的事。但是政府命令 06/01 00:00
gaga200408: 軍隊戕害無論是本國人民甚至佔領區人民都是很普遍的 06/01 00:00
gaga200408: 事,我認為這正是因為政府認可這樣做的合理性。而且只06/01 00:00
gaga200408: 要政府不轉風向,我想軍人殺平民的事都會被壓下來,06/01 00:00
不會啦,這種東西壓不下來,頂多就是當作抓不到犯人 像是英國轟炸德勒斯登 蘇聯的卡廷大屠殺 美國的東京大轟炸和2顆香菇 以上都是毫無疑問的戰爭罪行 但是邱吉爾,小羅斯福,史達林沒有因此被送上戰爭法庭
gaga200408: 甚至當作沒發生都是可能的06/01 00:00
gaga200408: 話說我很好奇有一段譚雅在炸平民時,將原本是自發抵06/01 00:02
gaga200408: 抗的人民游擊隊視作總體戰爭中的軍人這件事有合法嗎?06/01 00:02
※ 編輯: ulycess (42.76.119.228), 06/01/2018 00:08:03
d95272372: 那段好像後面有被靠北的樣子?06/01 00:05
akila08539: 炸平民在二戰沒啥 越戰開始才比較有問題(美萊村事件)06/01 00:05
LauraArseid: 不過照海牙公約對於交戰者的定義 人民游擊隊應該是06/01 00:08
LauraArseid: 被視為交戰者的樣子(有公開攜帶武器)06/01 00:09
交戰團體因為願意遵守國際戰爭法,所以必需穿著軍服 如果沒有穿著軍服,進行攻擊行為.... 阿就是鄭捷阿 這時候不是國際戰爭法的處理範圍 而是各國刑法的問題 簡單來講,基於戰爭法,我穿軍服殺敵軍士兵後,你不可以對判刑 但是我沒有穿軍服殺人,就算我真的是敵方軍人,你還是可以判我死刑
gaga200408: 樓上,那我可以把武器交給他們然後做我想做的事嗎06/01 00:11
kuninaka: 戰爭罪就是打輸了有罪06/01 00:12
LauraArseid: 這我就不清楚了 第四公約附錄第一條只寫了"若其遵守06/01 00:13
LauraArseid: 戰爭法和戰爭習慣法,應被視為交戰團體。" 但沒說沒06/01 00:13
LauraArseid: 遵守的會變怎樣Orz06/01 00:13
kuninaka: 但是有罪了也要看對方意願 06/01 00:14
kuninaka: 想不想定罪 06/01 00:14
※ 編輯: ulycess (42.76.119.228), 06/01/2018 00:21:04
Arminius: 只要寄把槍就能讓人自動轉職游擊隊其實也頗威的...orz 06/01 00:14
gaga200408: 所以說法律是幫助懂法律的人...根本端看怎麼解釋啊 06/01 00:15
LauraArseid: 不能幹的事情公約在附錄第二章才說0.0 06/01 00:16
gaga200408: 像86那樣,將人民以法律定義為物品,只要政權不被推 06/01 00:18
gaga200408: 翻根本隨便你搞zzz 06/01 00:18
lu19900217: 沒有戰爭一定有罪 泥濘中的老虎主角奧托·卡利烏斯 在 06/01 00:25
lu19900217: 現實戰後沒被判死刑 後來開藥局終老 不過也是他向美軍 06/01 00:25
lu19900217: 投降的緣故 向蘇聯投降大概沒那麼好過 06/01 00:25
gaga200408: 嗯...找不到犯人也是個不錯的表現呢 06/01 00:27
jeeyi345: 可惡的譚雅還賣幼女音 06/01 00:31
winger: 找不到犯人這招超好用的啊,連鴿子都說讚 06/01 00:44
sam09: Hasso von Manteuffel,不過將軍應該不用下去開坦克吧 06/01 02:38
leophior: 照這種邏輯那投兩顆原子彈的人不是要上軍法庭XD? 06/01 02:46
HenryFCC: 推這篇 06/01 04:43
winiS: 如果美國最後打輸就要啊,現在日本哪敢討這件 06/01 07:34
LauraArseid: 當年火燒東京的將軍就說只要美軍輸他們肯定上法庭阿 06/01 09:55
linzero: 但是現在一堆軍事衝突波及到平民的有些也都沒事啊 06/01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