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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一下目前官司的情形 老任共控告可樂撲侵權五份專利 而這專利官司是要五份專利全都由法官認定為侵權才能算老任勝訴 侵權的專利是這些: 特許3734820号 模擬出一個虛擬香菇頭在觸控螢幕上操控 值得一提的是老任有申請限縮這個專利的範圍 變成限定在"觸控螢幕"上,以及限定可操控虛擬香菇頭的範圍是在一個"圓"內 特許4262217号 長壓觸控螢幕,放開後做動作(就集氣攻擊) 特許4010533号 從休眠狀態回復時在螢幕上會要人確認,然後回復到休眠前狀態 特許5595991号 使用者互相跟隨,並可以協力遊戲 特許3637031号 角色被物件遮住時改描繪剪影 上面都是簡單說明 實際上的描述都是很囉唆的 有興趣可以去查查看 專利文件基本上分成兩個部分 一個是主張保護範圍的權利要求項 一個是對於專利內容的說明書 這裡面出現的內容都算在保護範圍內 目前共開庭三次 可樂撲對於任天堂的控訴是這樣回應的: 要求任天堂撤回告訴 審理費由任天堂負責 第三次的辯答大概是這樣子的感覺 特許3734820号 可:在"持續著"輸入座標的狀態時設定基準座標,和白貓是碰到時就立刻設定不一樣 任:專利文件裡根本就沒有寫"持續著",裡面寫的是"變化" 可:US5327161已經有模擬香菇頭的發明了,所以專利應該是無效的 任:那個是適用給CRT的發明,並不適用觸控螢幕的遊戲機 (我去查了一下,US5327161是用一個觸控板控制螢幕上香菇頭的技術,1991年的發明) 特許4262217号 可:在物件被操作狀態下的時候,這裡的"操作"可解釋為一邊長壓一邊移動物件 可:白貓的"操作"只有長壓而已 任:雖然說明書有寫在物件被操作狀態下的時候,但說明書另一處也有只寫要放開手指 可:白貓在位置情報或操作解除時是不會集氣攻擊的 任:用右手手指去點,再用左手手指去點是確認有集氣攻擊的 任:而且在位置情報或操作解除時也有集氣攻擊 特許4010533号 可:手機不是遊戲機,任天堂的專利是"遊戲專用機" 任:可以玩遊戲當然是遊戲機吧 可:專利裡沒有寫要按X按鈕,那個不是表示要復原的方法 任:表示要復原的方法不是只有按X按鈕而已 任:而且X按鈕就可充分表示為表示要復原的方法 (我去翻過文件,不管是日本的專利還是美國的同族專利,全都不是寫遊戲專用機) 特許5595991号 可:"指定"在字典裡的解釋是要限制對象,白貓可以自由選擇好友 任:說明書內沒寫要限制對象,而且也寫了可以複數指定 可:傳送訊息沒說是網路通訊 任:通訊二字的解釋內就有包含透過電信了 特許3637031号 可:物件被東西遮住就用記號表示,在繪圖教科書就有了,是習知的常識,專利應該無效 任:變常識也是之後的事情,而且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專利的進步性 目前情況大概是這樣子 下次開庭在九月了 可樂撲到底會不會要拿出44億和下架白貓呢 -- On the surface, the scientist invests the power of his mind in a single miraculous idea and naturally begins to rise above his fellows. But the parasites say "NO! Discovery must be regulated! It must be controlled and finally surrendered." ─Andrew Ry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67.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31738266.A.8C3.html
tw15: 怕 07/16 18:55
OochunoO: 整段看起來感覺可樂普想說的老任早就都猜到了 07/16 18:58
OochunoO: 可樂普法務行不行R 07/16 18:58
ga2006221985: 老任屌虐= = 07/16 18:59
s32244153: 所以可樂普當初是想註冊這五個去收錢嗎…… 07/16 19:01
這五個專利都是老任的啊 看一些分析提到老任也是等了快兩年才決定提控訴
mealoop: 是老任太強惹 07/16 19:02
dukemon: 這也太威... 07/16 19:09
※ 編輯: Gwaewluin (116.24.67.94), 07/16/2018 19:13:32
zmcef: 可樂普感覺好弱XD 07/16 19:13
tony81456200: 打不贏就加入 07/16 19:22
gaym19: 被老任屌虐 好慘 07/16 19:26
shamanlin: 這種東西都能註冊專利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 07/16 19:28
gaym19: 你高興的話你也可以自己發明一個東西然後去註冊專利 07/16 19:29
nbcr: 說這種東西都能註冊專利的想法,不就跟可樂噗一樣 07/16 19:30
nbcr: 已經見慣了就覺得是常識不能註冊,那怎麼註冊前沒人想到 07/16 19:31
gaym19: 這些專利一堆人用 就可樂普被告 肯定有過人之處 07/16 19:31
gaym19: 當然這過人之處只能猜測 但一定是讓老任不爽才出手 07/16 19:31
Gwaewluin: 已經見慣的東西是不能申請專利的,會被用淺而易見來駁 07/16 19:40
Gwaewluin: 回,能成功申請到專利就表示在當時具有非淺而易見的特 07/16 19:40
Gwaewluin: 徵 07/16 19:40
nbcr: 就是沒有思考到別人註冊專利時的年代環境差異啊,後見之明 07/16 19:43
nbcr: 也就是任天堂駁斥可樂噗的第五點啊 07/16 19:44
forsakesheep: 是可樂普拿這個去申請專利才被老任告不是 07/16 19:45
krousxchen: 這些專利十幾年前註冊的,你十幾年前有想到?? 07/16 19:48
shamanlin: 虛擬香菇頭控制這只要提出在虛擬螢幕上操作都能想到啊 07/16 19:49
shamanlin: 觸控 07/16 19:49
nbcr: 十幾年前DS時代,連手機都是按鍵式2G手機,就沒人想到啊 07/16 19:52
nbcr: 現代處處可見觸控螢幕才說大家都想得到,不就馬後砲 07/16 19:52
shamanlin: 2004年就有觸控螢幕了只是不是用在手機上,而在觸控螢 07/16 19:57
shamanlin: 幕上控制滑動或指標在當時也不是什麼特殊的事情 07/16 19:57
shamanlin: 你現在嘴砲當年絕對沒人想到,你確定? 當年完全沒人想 07/16 19:58
shamanlin: 到跟當年沒人跑去註冊這種東西是完全兩回事 07/16 19:58
nbcr: 沒錯,當初有觸控螢幕,但沒人想到觸控螢幕去"模擬"手把 07/16 19:58
bnn: 現在就是說把它用在遊戲上的已經被註冊啦,不能再被colop註冊. 07/16 19:58
nbcr: 並控制遊戲角色,然後申請專利啊,不就任天堂先做了這件事? 07/16 19:58
nbcr: 沒有人說當年沒其他人想到啊,但是專利法就是誰先註冊啊 07/16 19:59
nbcr: 有多少人想到並不是問題,問題在有人先註冊了啊 07/16 20:00
nbcr: 常識是指大部份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十幾年前有大量人想到? 07/16 20:00
nbcr: 當初朋友買的ipod是觸控轉盤 07/16 20:01
nbcr: 當初ipod也是大賣,也沒多少人想到未來觸控也可以玩遊戲 07/16 20:02
nbcr: 甚至變手機標配啊 07/16 20:02
ycjcsie: 這就好像剛出社會卻發現好房子全被老屁股佔走了 07/16 20:02
ycjcsie: 然後房價還超高 07/16 20:02
ycjcsie: 抱怨的話 別人就怪你為什麼不早點出生 07/16 20:03
nbcr: 房子的舉例怪怪的,應該說抱怨別人不能買好房子 07/16 20:05
nbcr: 那些好房子應該要變公園大家都可以去 07/16 20:06
ycjcsie: 啥? 07/16 20:07
owlrex: 不知道樓上在講什麼 07/16 20:07
shamanlin: 那你也知道問題在於誰先跑去註冊,而不是當年有沒想到 07/16 20:10
shinchen: 可樂噗不是用了就被告 他是用了還想自己申請專利 07/16 20:10
shamanlin: 所以才會有一堆大廠跑去註冊一堆想當然爾甚至沒人認為 07/16 20:10
shamanlin: 這能去註冊的東西,之後就能嘴砲說誰叫你當年想不到 07/16 20:10
shamanlin: 你知道蘋果有個鬼神專利(雖然日後被推翻)_就是你作一個 07/16 20:10
shamanlin: 「移動裝置做四個圓角」,還註冊成功喔(雖然日後被推翻 07/16 20:11
nbcr: 可是你跟可樂噗的講法是"這東西是常識所以不該被註冊" 07/16 20:12
shamanlin: 這也是想當然爾的事情但就是蘋果先跑去註冊而以,而不 07/16 20:12
shamanlin: 是其他人想不到,說白了這跟專利蟑螂類似 07/16 20:12
shinchen: 所以你該問的是為什麼可樂噗也想註冊一個「想當然爾」的 07/16 20:13
nbcr: 所以任天堂才駁斥"後見之明",現代才會覺得是常識啊以前可不 07/16 20:13
shinchen: 東西然後去踩到其他人底線 07/16 20:13
a26652355: 巴哈也有一篇,推測說是可普樂VR的專利擋到老任發展呀 07/16 20:13
Pocer: 那照你的講法我問你阿 這樣叫蟑螂 那誰有資格註冊專利?? 07/16 20:15
shamanlin: 建議你再看一次上面圓角的例子 07/16 20:15
a26652355: 2016年4月,老任對專利做一次擴大解釋,很明顯是針對 07/16 20:15
a26652355: 白貓 07/16 20:15
shamanlin: 喔我記得蘋果之前還想註冊移動裝置上的icon做成方塊然 07/16 20:16
Pocer: 想到了 也用了 然後第一個去註冊叫做蟑螂 07/16 20:16
shamanlin: 後整齊排列的專利,忘記有沒有註冊成功了 07/16 20:16
nbcr: 移動裝置做4個圓角的,手機可是已經出十幾年了當然被駁... 07/16 20:16
Pocer: 那請問要怎樣才能不叫蟑螂 07/16 20:16
shamanlin: 然後就會有人跳出來說全世界都沒人想到手機上的icon可 07/16 20:17
bnn: 可樂噗也覺得這不是"理所當然"所以跑去申請專利. 07/16 20:17
nbcr: 3310神機難道四個角是尖的? 07/16 20:17
shamanlin: 以做成方塊排列,電腦是電腦的是跟手機無關 07/16 20:17
s32244153: 04年……那年不就是NDS推出 觸控玩法造成爆紅嗎 07/16 20:17
bnn: 要是它沒申請只使用被告,就有機會說是"理所當然"故不成立專利 07/16 20:17
Pocer: 照你的講法全世界註冊專利的都叫蟑螂了阿XDDDDDDDDDDDDDDDD 07/16 20:18
nbcr: 所以才覺得很奇怪啊,專利法本來就是以年限跟公開做保護 07/16 20:18
shamanlin: 會這樣說代表你不知道這專利啥時申請的吧 07/16 20:19
nbcr: 先註冊的先贏。結果現在說先註冊是問題??那還要專利法幹嘛? 07/16 20:19
shamanlin: 按你的說法,就是以前人只想到在按鍵手機做圓角,但沒 07/16 20:19
shamanlin: 人想到做智慧型手機要用圓角喔鳩咪 07/16 20:19
shamanlin: 蘋果還有個展示桌專利更好笑的我記得前兩年通過了 07/16 20:20
nbcr: 但是不管按鍵手機或智慧手機都是"移動裝置" 07/16 20:20
nbcr: 你自己不就說蘋果註冊的是"移動裝置"XDDDDD 07/16 20:20
shamanlin: 你在這邊嘴砲沒用,去看專利內容就知道有多好笑 07/16 20:21
nbcr: 就像可樂噗說手機不是遊戲機,任天堂說可以玩遊戲就是了 07/16 20:21
Pocer: 可以請你舉例一個不是蟑螂的乾淨專利公司嗎 我想長點知識 07/16 20:21
shamanlin: 多的是想當然爾或是現有但還沒人註冊的被先搶先贏 07/16 20:21
nbcr: 是你說常識不該註冊專利,但觸控這專利註冊時非常識啊 07/16 20:22
nbcr: 然後你自己卻又提蘋果註冊的專利,但那時手機已出了十幾年 07/16 20:22
nbcr: 當時手機四角都圓的一大堆,都是移動裝置頂多2G3G差異而已啊 07/16 20:23
nbcr: 兩件事的情況完全不相同,卻被你拿來類比,不是比較怪嗎? 07/16 20:23
duck60402: 專利這東西要以當時年代來看的吧 哪有人用未來視的 07/16 20:24
duck60402: 至於當時誰想到就可以去註冊阿 專利不就是這樣 先搶先 07/16 20:27
duck60402: 贏 要是這樣都能被叫專利蟑螂 令人啼笑皆非 07/16 20:27
shinchen: 要問的是那個時期用觸控螢幕玩的遊戲有哪些 07/16 20:28
nbcr: 而且專利註冊是要花錢的,先搶先贏也是為了保護先發明者 07/16 20:28
nbcr: 且設有年限限制,並非永久。 07/16 20:29
bnn: 你如果覺得這東西是常識那就不會申請專利(因為覺得不會過) 07/16 20:29
bnn: 申請了表示你覺得這東西需要專利權保護,顯然非常識. 07/16 20:30
shamanlin: 不不不,你們還是不懂,很多專利並不是當年只有某公司 07/16 20:30
shamanlin: 想到,而是某東西已經在市面上出現,但用的地方不同 07/16 20:31
shamanlin: 譬如一個設計在PC上常出現,然後就會有人拿去註冊把同 07/16 20:31
shamanlin: 樣的概念用在移動裝置,然後就會註冊成功了 07/16 20:32
shamanlin: 會拿蘋果做案例是因為蘋果重新定義的情況太誇張,例子 07/16 20:32
shamanlin: 超多超好舉 07/16 20:32
shinchen: 所以回歸原始問題啊 2004的時間點除了NDS以外 能舉出哪 07/16 20:32
shinchen: 個已經有使用虛擬蘑菇頭遊玩的遊戲了嗎? 07/16 20:32
nbcr: 對啊,當初就是因為DS推出,大家才知道觸控玩遊戲也很有趣 07/16 20:33
shamanlin: 譬如智慧型手機盛行了,大家都知道可以在手機上滑滑滑 07/16 20:33
nbcr: 一點都不是觸控玩遊戲為常識的年代,可你的說法... 07/16 20:33
shamanlin: 這時候你就可以跑去註冊那我在手錶上滑滑滑的專利 07/16 20:33
nbcr: 好像變成任天堂就是拿別人用很久的點子來註冊專利 07/16 20:34
shinchen: 「智慧型手機盛行」是在07年iphone以後的事情 07/16 20:34
shamanlin: 過幾年就可以嘴砲全世界都沒人想到只有你想到註冊了 07/16 20:34
bnn: "理所當然"指在已被claim一種(遊戲機),手機算不算"合理"延伸 07/16 20:34
nbcr: 你這例子也挺怪,滑手機的專利重點在"觸控螢幕"並非手機 07/16 20:35
shamanlin: 了解我意思嗎,這邊申請的專利是操作的手法跟概念 07/16 20:35
nbcr: 只要你在手錶上滑的也是"觸控螢幕",當然也是會被限制到 07/16 20:35
shamanlin: 卻不是縮小化的技術專利,譬如怎麼縮小到手錶體積 07/16 20:35
shamanlin: 不不不,我指的是滑滑滑的操作方式喔 07/16 20:36
shamanlin: 而不是觸控螢幕縮小化的技術喔 07/16 20:36
nbcr: 如果你開發一種新技術是虛擬投影螢幕,做在手錶上 07/16 20:36
nbcr: 但操作方式跟手機沒兩樣是滑的,但你就不會被告啊 07/16 20:36
shamanlin: 現在懂了嗎? 現在講的東西是其實現成就有的操作方式但 07/16 20:36
shamanlin: 是把A物件轉移到操作B物件上,是指操作方式喔 07/16 20:37
shamanlin: 而不是指你把A物件縮小成能實現在B物件上的技術 07/16 20:37
nbcr: 操作方式,當然也可能有相關專利,也早被註冊 07/16 20:37
nbcr: 所以你就算移到手錶上一樣會被告啊,只要你沒經過同意 07/16 20:37
shamanlin: 剛剛說的手錶例子講的也是操作方式而不是觸控螢幕技術 07/16 20:38
nbcr: 所以shinchen板友就在問你,2004年有已知的爆紅遊戲用觸控嗎 07/16 20:38
bnn: 比如說第二案例長按壓-放開就是操作方式啊,任就申請過了啊. 07/16 20:38
shinchen: 別偏題了 回到觸控虛擬蘑菇頭這點好嗎... 07/16 20:38
s32244153: 所以能舉出NDS前有什麼虛擬蘑菇頭的應用嗎 07/16 20:38
nbcr: 否則拿已有的A套用到B,跟任天堂先註冊這個專利的關係何在? 07/16 20:39
shamanlin: 所以上面講一長串還是看不懂嗎....腦筋太死那算了吧 07/16 20:39
shinchen: 除非你要說按螢幕左右滑跟推真的蘑菇頭是一樣的操作方式 07/16 20:40
shamanlin: 有喔,以前觸控螢幕就有上下左右壓按移動物件的操作 07/16 20:40
shamanlin: 差別就在於圖案做圓形跟十字的差別而已吧 07/16 20:40
shamanlin: 然後不是做在手機或是掌上玩具上,這就是差別 07/16 20:41
nbcr: 差別不止這些吧,那些操作也不是"用來玩遊戲的虛擬蘑菇頭" 07/16 20:42
IOP14759: 任黑好了啦 07/16 20:43
bnn: 啊就十幾年前專利局認為任的claim有獨特之處給他過了,任也付 07/16 20:43
bnn: 錢維持專利使用費了,可樂噗還想再申請一次非常近似的概念被告 07/16 20:44
shamanlin: 基本上都是一樣情況,市面上已有的操作方式然後老任注 07/16 20:45
shamanlin: 冊在掌機上使用就變成他的專利了 07/16 20:45
bnn: 如果今天可樂噗覺得是理所當然,那要直接去申請該老舊專利無效 07/16 20:46
nbcr: 你要這樣說也行啊,這就是先搶先贏沒錯啊 07/16 20:46
shamanlin: 如果你還不能理解,再看另一個專利 特許3637031号 07/16 20:47
s32244153: 一直說已有已有又說不出實際上是那個東西有 嘻嘻 07/16 20:47
bnn: 然後可以自己使用,但今天可樂噗申請專利表示它認為需要專利 07/16 20:47
shamanlin: 角色被物件遮住時改描繪剪影 -- ???? 07/16 20:47
shamanlin: 猜猜這個是不是在1990前的遊戲就有出現過了 07/16 20:47
nbcr: 3637031就是後見之明馬後砲啊 07/16 20:47
bnn: 啊就是先搶先贏,你可以申請去打該專利無效官司,而不是申請個 07/16 20:48
bnn: 新的把它包進去說這專利是可樂噗的 07/16 20:49
duck60402: 要猜啥 前面也舉不出實例呀 07/16 20:49
shinchen: 你講的看起來比較像是模擬十字按鈕 或者是從A點把東西 07/16 20:49
shinchen: 拖曳到B點 這操作邏輯都是不一樣的 07/16 20:49
duck60402: 一直說以前有 但是真正的實例可以拿出來嗎 07/16 20:50
shamanlin: 3637031是後見之明? 你的意思是這是老任想到然後現在大 07/16 20:50
shamanlin: 家才抄? 07/16 20:50
nbcr: 原文可樂噗還說3637031,把[物體重疊後以X符號顯示]跟教科書 07/16 20:51
bnn: 沒說是老任第一個想到,而是老任第一個申請專利過了成案. 07/16 20:51
duck60402: 不然你舉個更早的例子阿 07/16 20:51
nbcr: 上寫的內容合起來之後,就是任天堂的[物體重疊後顯示輪廓]了 07/16 20:51
duck60402: 好奇閣下是否不太懂專利的運作? 07/16 20:52
nbcr: 用"教科書的內容"當做常識,不就是馬後砲,有前人實做才會變 07/16 20:52
shamanlin: 所以說你居然真的以為物體重疊後顯示輪廓是老任在2003 07/16 20:52
nbcr: 常識啊,沒有前人哪來範例,當然被駁,年代就不一樣 07/16 20:52
shamanlin: 年首創? 1990年前的遊戲就有啦,只是在電腦上而已 07/16 20:52
nbcr: 我當然不以為這是老任先做到的,但卻是他先提出的專利申請 07/16 20:53
duck60402: 舉出來吧 07/16 20:53
shamanlin: 不是我不懂專利運作,而是我前面講一大串把現有操作或 07/16 20:53
shamanlin: 概念換個平台或操作物件就可以申請新專利這件事情 07/16 20:53
nbcr: 你可知3D鏡頭藏到牆壁裡面也是konami申請後卡了別人20年 07/16 20:54
nbcr: 這就是專利先搶先贏啊,他是不是第一個實做或發明不重要 07/16 20:54
nbcr: 重要是他先註冊了,那就沒辦法了啊 07/16 20:54
shamanlin: 喔那你現在承認老任也不是先做的他只是先申請專利的 07/16 20:54
shamanlin: 晚點就不要跳又回去只有老任想到其他人後見之明 07/16 20:55
sd2567: 因為視角被擋 牆變透明是另外一個專利 07/16 20:55
nbcr: 而且,物件重疊後"顯示輪廓",有可能是真的老任第一個做啊 07/16 20:55
nbcr: 其他人的做法可能是顯示符號或是其中一個不顯示或是別的 07/16 20:55
duck60402: 說了這麼多 到底要不要說你口中的遊戲是哪款 07/16 20:56
nbcr: 但是法律是講文字遊戲的,說是"輪廓"就是輪廓,別的不能告 07/16 20:56
nbcr: 等等等,"後見之明"講的是,把現在的常識當成以前的常識 07/16 20:57
nbcr: 這是你跟可樂噗想法上的謬誤,不是代表別人先做了就是常識 07/16 20:57
bnn: 換個平台就申請新專利是不是蟑螂?是;可樂噗換手機再申請一次 07/16 20:57
nbcr: 很多東西有人做啊,但是沒有紅沒人知道,那能叫常識嗎? 07/16 20:57
bnn: 是不是蟑螂?還是啊. 07/16 20:57
shamanlin: 3637031就是以前的常識,只是沒做在掌機上而已 07/16 20:58
duck60402: 跳針了喔...真無趣 07/16 20:58
nbcr: 3637031,你先舉幾個大家都認識的遊戲有擋住角色顯示輪廓的? 07/16 20:59
s32244153: 說那麼多還是只有常識、我記得xx年早就做過 07/16 20:59
duck60402: 要是舉得出來早就說了吧 也不用兜圈子了 07/16 21:00
nbcr: 阿有啦,超級馬利3,第一關白色物體可以掉到後面 07/16 21:00
nbcr: 不過這好像是任天堂遊戲吼?? 07/16 21:00
nbcr: 我倒是幫你舉了個完整的"輪廓"例子,你的呢? 07/16 21:02
duck60402: 專利這種文字與時間都非常精準的文件 沒啥模糊空間的 07/16 21:03
nbcr: 結果我自己去看才發現,超馬3被遮住就遮住了,沒有顯示耶 07/16 21:04
nbcr: 對不起我講錯了,那我就真想不到了 07/16 21:04
shamanlin: 1990以前的太難找了,要回憶古早遊戲只靠印象還要找剛 07/16 21:42
shamanlin: 好的畫面,1999年世紀帝國2,當單位到建築物後被擋住了 07/16 21:43
shamanlin: 就會標黃線輪廓來顯示 07/16 21:44
shamanlin: ok,之前認為是老任在2003年發明這種用法的人表示? 07/16 21:45
duck60402: 所以你剛剛這麼肯定的語氣 結果沒根據喔 07/16 21:46
duck60402: 還有誰說老任發明了? 07/16 21:47
nbcr: 專利法不是發明法啊,專利是先註冊先贏。 07/16 21:48
nbcr: 一直沒有人在講老任發明,但卻是他先註冊了。 07/16 21:48
nbcr: 然後世紀帝國2確實也很紅,但沒幾個人意識到這顯示法啊 07/16 21:49
nbcr: 不然你也不會找這麼久,不就代表他非常識,所以才被搶註冊 07/16 21:49
duck60402: 還有你有沒有看清楚特許3637031号 世紀帝國根本不同類 07/16 21:50
duck60402: 型遊戲好嗎 07/16 21:50
nbcr: 剛去看了3637031號,裡面指得是"玩家操作角色"等 07/16 21:54
nbcr: 世紀帝國那個...要算可操作嗎,那只是下指令而已吧 07/16 21:54
duck60402: 特許3637031号 是指“玩家角色”在障害物後會有剪影 07/16 21:55
nbcr: 任天堂的專利,是你玩ACT馬利歐等遊戲角色被遮住的情況 07/16 21:57
nbcr: 世紀帝國那個,頂多算是下完指令的NPC顯示剪影他在哪裡 07/16 21:57
s32244153: 等一下大概又要說他們就是差不多 所以老任不能註冊這 07/16 22:01
s32244153: 個 07/16 22:01
dorydoze: 還要告喔XD我以為周年是出那個單機已經算和解了 07/16 22:35
teerh: 糟糕 趕快趁還能玩白貓多玩一下 07/16 22:52
shamanlin: 你自己看看你在辯解什麼,世紀帝國就是你操作一個單位 07/16 23:06
shamanlin: 到遮蔽物後用輪廓表示,所以你覺得操作單隻腳色到遮蔽 07/16 23:07
nbcr: 我還真沒有辯解,任天堂的"可操作角色"指的是必須由你操控 07/16 23:07
shamanlin: 物後或是不同類型遊戲,這就會變成嶄新的概念? 07/16 23:07
nbcr: 只要你不實時操作下指令,角色就是永遠在那發呆 07/16 23:08
nbcr: 世紀帝國是你下一個指令給角色單位,他就會開始自己行動 07/16 23:08
nbcr: 直到命令完結,這不就是差別嗎? 07/16 23:08
shamanlin: 繼續看看你在辯解什麼,你乾脆說 一個是用搖桿操作的一 07/16 23:08
shamanlin: 個是用滑鼠操作的所以不同好了 07/16 23:09
shamanlin: 喔,所以這專利是操作角色的專利,還是指遊戲中一個人 07/16 23:09
nbcr: 遊戲類型的不同,會導致遊戲結果的不同啊。 07/16 23:09
nbcr: 確實單就"遮住後顯示剪影"肯定是世紀帝國早 07/16 23:09
shamanlin: 移動到遮蔽物後用輪廓表示? 07/16 23:09
shamanlin: 你自己都不會覺得你自己的辯解很爆笑喔? 07/16 23:10
nbcr: 但是任天堂因此申請的是須要"親身持續操作角色"的遊戲專利 07/16 23:10
shamanlin: 那難怪你會覺得換個平台就算是嶄新概念老任第一個想出 07/16 23:10
nbcr: 這不就是你講的把a用到b上,但我先搶先贏先註冊了 07/16 23:10
nbcr: 而且是在a這個概念並不普及的時候申請了 07/16 23:11
shamanlin: 啊你們之前不是堅持老任之前沒人這樣幹嗎 07/16 23:12
shamanlin: 不要一下承認老任先搶先贏,過陣子又跳回去老任先想到 07/16 23:12
nbcr: 換個平台是嶄新概念是可樂噗的想法吧 07/16 23:12
shamanlin: 例子找出來改辯可操作角色,不會不好意思喔? 07/16 23:12
nbcr: 任天堂的做法是,"對喔,學世紀帝國顯示剪影ACT就輕鬆多了" 07/16 23:12
nbcr: 所以他們跑去申請了專利,但並不是換個平台,只是搶先申請 07/16 23:13
nbcr: 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啊,專利法內寫的一清二楚白紙黑字 07/16 23:13
shamanlin: 按你的邏輯玩家可操作角色、敵方不可操作角色,玩家可 07/16 23:14
nbcr: 法律就是文字遊戲,內容不同本來就不一樣 07/16 23:14
shamanlin: 控制單位,移動到遮蔽物後用輪廓表示,就是嶄新的三個 07/16 23:14
shamanlin: 新概念了呢! 07/16 23:14
nbcr: 然後第一個是你說"常識"不該做專利,我們只是提出當初非常識 07/16 23:14
nbcr: 然後請你找出比較出名讓大家都引以為常識的遊戲而已 07/16 23:15
shamanlin: 那我講的就是老任其實一堆專利就是拿現成的概念換個平 07/16 23:15
nbcr: 從來都沒有人在說老任之前一定沒人幹啊 07/16 23:15
shamanlin: 台或換幾個詞就拿去註冊,但其實這根本不是他獨創 07/16 23:15
shamanlin: 你又何必一直氣噗噗的反駁呢? 07/16 23:16
nbcr: 拿現成的概念換平台,所以就是常識嗎?那不叫常識啊??? 07/16 23:16
nbcr: 是你很7pupu的一定要講"這就是常識"啊? 07/16 23:16
shamanlin: 所以又跳針回去了,唉 07/16 23:16
shamanlin: 這證明找出實際例子也是沒用的 07/16 23:17
nbcr: 我一直都說,專利法就是先註冊先贏,法律如此沒辦法 07/16 23:17
nbcr: 但是你卻要一直強調,現有的被他拿去用,常識不能註冊 07/16 23:17
nbcr: 但當初的年代確實不是常識,所以被任天堂先搶註成功囉? 07/16 23:17
nbcr: 你真會跳針 07/16 23:18
shamanlin: 你還在跳啊?我可沒說常識不能註冊這句話 07/16 23:20
shamanlin: 不僅跳針還很會紮稻草人呢 07/16 23:20
shamanlin: 我說的一直都是那些大廠註冊的東西根本就不是他獨想也 07/16 23:21
shamanlin: 根本不是當時的人沒想到只是他註冊搶下來就變成他的 07/16 23:21
shamanlin: 自己看看一開始一群人氣噗噗反駁的是什麼東西 07/16 23:21
nbcr: 不就是你說這種東西都能註冊,所以是哪種東西? 07/16 23:22
nbcr: 觸控虛擬蘑菇頭,沒有先例 07/16 23:22
nbcr: 顯示剪影,有先例,但並不常見,所以任天堂搶註 07/16 23:23
nbcr: 不就是這樣?專利法就是這樣,是你一直7pupu囉 07/16 23:23
nbcr: 所以我之前說沒有人想到,確實沒講錯啊 07/16 23:23
shamanlin: 你繼續跳吧,基本上當舉出實例你都能拿操作人物這個來 07/16 23:24
nbcr: 有人想到做法,卻沒有想到註冊專利啊 07/16 23:24
shamanlin: 辯的時候,我就已經很懶的理你了 07/16 23:24
nbcr: 你跳針真嚴重,我都承認你說的是先例了,但沒有搶註就是沒有 07/16 23:24
nbcr: 這是任天堂聰明到,微軟沒有搶註的失敗,但這就是專利法啊 07/16 23:25
nbcr: 而且我也講過多次,法律就是玩文字遊戲,任天堂的專利 07/16 23:25
nbcr: 確實就跟世紀帝國的玩法與指定角色不同,不然怎麼沒被告? 07/16 23:26
jokerjuju: 我居然把推文看完惹 ! 07/16 23:37
nbcr: 最後再回一下,從新又看了一次363號的部份 07/16 23:39
nbcr: 首先你說363是任天堂把已有的a套用在b申請專利 07/16 23:41
nbcr: 我也說了沒錯啊,專利法就是先搶先贏 07/16 23:41
nbcr: 另一位bnn也說了,沒有人要說老任第一個想到但他第一個註冊 07/16 23:42
qooqoo995: 世紀帝國也算是可操作角色吧 算是玩家方下個指令讓角色 07/16 23:42
qooqoo995: 跑 玩家有下指令 角色有動作就算可操作角色了 07/16 23:42
nbcr: 而且以當時的遊戲內容看來,確實有先例但罕見,所以非常識 07/16 23:43
nbcr: 因此任天堂搶註了這樣一個專利。沒有問題啊? 07/16 23:43
nbcr: 然後你卻要說我們辯解?但從沒有人說任天堂一定要第一個想到 07/16 23:43
nbcr: 而是,專利法上,就是先註冊先贏,除非任天堂註冊的是常識 07/16 23:44
nbcr: 那就會以習以為知為由被駁回啊,但是沒被駁回不就說明一切了 07/16 23:44
nbcr: 所以世紀帝國我也說了他確實算先例啊 07/16 23:45
qooqoo995: 感覺n大強調專利法的規定 s大則是反駁專利法的不合理之 07/17 00:01
qooqoo995: 處(註冊此專利的人並不是第一個想到的) 07/17 00:01
qooqoo995: 有點像是討論行人霸王條款 一方強調法律就是這樣 是法 07/17 00:01
qooqoo995: 盲不懂法 07/17 00:01
qooqoo995: 一方強調此法條的不合理性一樣 07/17 00:01
qooqoo995: 這樣討論不會有結果的 癥結點不相同 07/17 00:01
shinchen: 影子這個應該不是操作角色問題 老任這項專利有寫實作細 07/17 00:06
shinchen: 節是在3D投影上的 世紀2是2D疊圖實作方式肯定不會一樣 07/17 00:07
rayven: 聽來是個一堆人闖紅燈為何只抓我的概念,就因為你不長眼啊 07/17 01:32
rockmanx52: 這些東西是任天堂申請專利 然後「免費」開放給所有人y 07/17 10:36
rockmanx52: 用 結果可樂噗傻傻的跑去把這些東西當自己的請專利 07/17 10:36
rockmanx52: 這是問題所在 07/17 10:36
rockmanx52: 就像是一個素材站說我這邊的素材全部免費開放你用 甚 07/17 10:37
rockmanx52: 商業使用也不會收你使用費 07/17 10:37
rockmanx52: 結果一個阿呆把站砍下來後說這些東西是自己的還燒成 07/17 10:38
rockmanx52: 光碟拿去賣 白癡才不提告 07/17 10:38
dash007: 每年付好幾十萬的專利費來免費給大家用,還真佛心喔 07/17 12:52
dash007: 不知道股東認不認可 07/17 12:53
dash007: 豐田免費開放燃料電池相關的技術專利都有宣布了,任天堂 07/17 12:56
dash007: 怎麼沒看過公開宣示的聲明?私相授受? 07/17 12:57
kingroy: 才幾十萬 07/17 15:27
kingroy: 花在一個員工身上的人件費一個月就不止幾十萬了 07/17 15:27
dash007: 人事費是經常支出也就算了,問題是公司要向股東負責,否 07/17 15:40
dash007: 則有背信問題 07/17 15:40
ChikanDesu: 就經營好形象或避免壟斷之類的啊,幾十萬有甚麼好背信 07/17 16:51
ChikanDesu: 的zzzz那捐慈善要不要知會股東 07/17 16:51
dash007: 所以才問公開宣示文件,目前看到的結果都來自2ch的流言, 07/17 16:56
dash007: 讓人疑惑 07/17 16:56
dash007: 嘛,人云亦云在這本來就是常態 07/1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