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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原參選條件: 1-1 參選條件: 1.願意詳讀新板及舊板板規,並遵守板規執行板務 2.上站360次以上,文章200篇,退文0篇 3.不得在PTT有擔任超過2個其他公開板板主(不含班板/社團板/組務板) 4.在希洽有30篇以上發文記錄(板主這邊有2009以後所有人的發文記錄) 5.政見發表期間,仍於水桶中使用者不得參選 6.在希洽非不受歡迎名單者與其分身帳號 非永久水桶者與其分身帳號 非因違規檢舉待查分身判定者與其分身帳號 因為有所遺漏,跟小組規定不符 卡漫主題討論小組板主任用資格 1.熱門看板需上站次數360次以上,非熱門看板需上站次數200次以上。 2.需在該看板內三個月內有發表10篇文章,或半年內有發表15篇文章。 3.退文數0篇以下。 故新增第三點,其餘條目編號順延: 1-1 參選條件: 1.願意詳讀新板及舊板板規,並遵守板規執行板務 2.上站360次以上,文章200篇,退文0篇 3.需在該看板內三個月內有發表10篇文章,或半年內有發表15篇文章。 4.不得在PTT有擔任超過2個其他公開板板主(不含班板/社團板/組務板) 5.在希洽有30篇以上發文記錄(板主這邊有2009以後所有人的發文記錄) 6.政見發表期間,仍於水桶中使用者不得參選 7.在希洽非不受歡迎名單者與其分身帳號 非永久水桶者與其分身帳號 非因違規檢舉待查分身判定者與其分身帳號 目前已發表政見文章參選者板主會另以私信告知 請之後欲參選者注意參選規定 另外,在政見發表截止前達到參選條件即可 例如即使板主徵選公告發表時在水桶中,只要政見發表截止前出桶並來得及發表政見 或是在板主徵選的最後一天才滿上站360次,一樣可以參選,以上 -- 「I thought what I'd do was, I'd pretend I was one of those deaf-mutes, or should I? 」 by Laughing Man in Stand Alone Comple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25.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34218096.A.D59.html ※ 編輯: forsakesheep (125.227.125.150), 08/14/2018 11:41:42
DendiQ: 沒人要選不延期嗎? 08/14 11:48
pp1877: 嗯...所以這兩天我要怎樣發文才不會算洗文又符合小組規? 08/14 11:49
pp1877: 等等要上班,明天也全天班,沒什麼空補文,我會被處罰嗎? 08/14 11:50
這算是我的過失,不會處罰,你就找時間補文章數就好了
linzero: 多發幾篇ANSI文吧...... 找構圖簡單的 XD 08/14 11:57
pp1877: 我先問清楚,不然等等又到別邊靠北我沒先講...轉文算嗎? 08/14 12:00
既然沒禁止,轉文也算
pp1877: 還有你的意思是如果這兩天我沒補完,會有另外的豁免時間? 08/14 12:10
nicetree: 如果PP的政見是不要當選只為宣傳西布,那就不需要補文吧 08/14 12:24
pp1877: 所以我才不知道為啥還要給我另外的時間補? 08/14 12:26
forsakesheep: 沒有另外的時間啊,我是請你在截止時間前補足文章 08/14 12:28
forsakesheep: 數即可 08/14 12:28
pp1877: 所以只是回我如果政見發表截止時沒補完不會處罰我而已? 08/14 12:30
forsakesheep: 是 08/14 12:31
badend8769: PP就趁現在畫個七海ANSI 08/14 12:32
pp1877: 那如果之後參選的人不符資格(含組規)是會直接處罰嗎? 08/14 12:33
pp1877: 應該說截止時。 08/14 12:33
forsakesheep: 是 08/14 12:37
incenseuncle: 轉文應該不行吧 板規3-2 Ⅲ 有定義 發文為發表文章 08/14 13:15
incenseuncle: 轉文為轉錄文章 已經把發文跟轉文的定義分開了 08/14 13:16
pp1877: 但組規的發表文章不一定是這樣定義,所以我才會問這個。 08/14 13:31
如果是自己發在別處的,然後轉過來我覺得算是發文 然後這次沒特別規定轉錄文章是否列入,我覺得就算了,當然大量亂轉別人的文還是不行
Physeraqh: 希望有人來禁六花文 08/14 13:36
xxtuoo: 本來就沒啥人要來了..還更嚴Zzz 08/14 13:55
對於你這種程度的理解能力我也沒啥好說的 ※ 編輯: forsakesheep (125.227.125.150), 08/14/2018 16:00:59
jschenlemn: 小組規定不是在徵選公告前就要達成資格了? 08/15 00:05
jschenlemn: 7.若該看板為徵選板主制度,則在板主徵選前公告必須 08/15 00:06
jschenlemn: 滿足以上所有條件才符合資格 08/15 00:07
forsakesheep: 這部分我會去跟小組長協調 08/15 08:31
GalLe5566: 我竟然會因為文章數不夠不能選... 08/15 08:34
linzero: 所以經常發廢文也是有好處的(誤 08/15 11:17
hollowland: 因為公告後才發現有這個條件臨時補上的關係吧 08/15 11:32
jschenlemn: 如果真的需要協調,我會極度建議版主去小組版發文確認 08/15 23:55
jschenlemn: 跟小組長確認一下房子人的選舉資格 08/15 23:56
jschenlemn: 盡量在正式開始前先確定好以免後續真的出問題 08/15 23:57
forsakesheep: 小組長請假去了= = 08/16 00:22
forsakesheep: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8/30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