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0930194: 法院說了算 10/01 21:37
推 cycy771489: 去告告看就知道了 10/01 21:37
→ ybz612: 你覺得是抄襲就抄襲阿 道德問題大家想法哪會一致 10/01 21:37
→ ciafbi007: 永邦 10/01 21:38
→ ybz612: 抄襲不等於侵權 10/01 21:38
推 MasterYA: 抄襲?致敬?傻傻分不清楚 10/01 21:39
噓 surimodo: [震怒] 10/01 21:39
推 xxx60709: 矢吹的黑貓是個典型抄襲例子 10/01 21:39
推 roger840410: 歌的話我記得是超過8個小節相同 10/01 21:40
→ jinkela1: 誰是老大 10/01 21:41
→ biubiu128: 你是再說亞古的御俠客嗎= = 10/01 21:42
推 ilove640: 還以為有卦= = 10/01 21:43
→ firezeus: 月經題了 10/01 21:45
→ kaj1983: 只有自己抄自己時不會被唸 10/01 21:45
→ bluejark: 其實永邦沒有抄襲 因為官方出面道歉說法是原曲啊 10/01 21:46
→ bluejark: KEY社說法是盜用行為 10/01 21:47
推 gm79227922: 其實法院標準遠比一般認定標準鬆了 連描圖都不算抄襲 10/01 21:54
→ Paravion: 被告的標準是8個小節相同 10/01 21:55
→ lunawalker: 是否搜尋:K歌之王? 10/01 22:02
→ tw15: 會讓人賺不到的就是抄,反之能賺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笑呵 10/01 22:22
→ tw15: 呵 10/01 22:22
推 anamorphosis: 先有智財權觀念再來看就會比較好理解了 10/02 01:33
推 leoleoaakk: 一百首歌拼成一首那不就組曲…… 10/02 02:14
推 man81520: 媽的,那個廢物離人愁 10/02 02:45
→ gibson2012: 大賣叫致敬 不賣叫剽竊 10/03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