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d725: 你根本連前面幾篇在討論啥都不知道 就別來湊熱鬧了吧 11/05 02:56
→ kid725: 前面是在吵到底二創算不算盜版 11/05 02:56
→ kid725: 結果你根本沒回到盜版這個詞的定義上 整篇都白打了 11/05 02:56
→ Sischill: 在法律上盜版是違反智財權未授權重製 二創也有未授權重 11/05 02:57
→ Sischill: 製外加未授權改作 這有很難理解? 法條看不懂? 11/05 02:57
→ Sischill: 要吵盜版? 法律上沒"盜版"這東西, 一切依法條解釋 很難? 11/05 02:58
→ kid725: 可是問題是你不能說盜版跟二創都有涉及未授權重製 11/05 02:59
→ Sischill: 媽的這跟對八卦版的那群智障解釋沒有"過失殺人"這東西一 11/05 02:59
→ Sischill: 樣蠢 11/05 02:59
→ kid725: 所以二創等於盜版 你這推導是有問題的 11/05 02:59
→ Sischill: 就是都未授權重製 你要上法院講檢察官用的就是這些法條 11/05 03:00
→ Sischill: 誰他媽管你是不是小賣店營利還是你只是自己拿來翻唱 去 11/05 03:00
→ Sischill: 跟法官講呀? 11/05 03:00
→ Sischill: 二創等不等於盜版? 我說了二創是未授權重製未授權改作 11/05 03:01
→ kid725: 可是你洋洋灑灑打了這麼大一篇 還是不能證明 二創=盜版 11/05 03:01
→ kid725: 啊那不就白打 11/05 03:01
→ Sischill: 可不等於盜版 事實上這兩個加起來比盜版還重勒(大笑 11/05 03:01
推 NTUnpc: 被你引用的原文作者e大根本沒說二創是不違法的啊@@ 11/05 03:02
→ Sischill: 我解釋的很清楚 你看不懂代表你法條看不懂 看不懂法條還 11/05 03:02
→ NTUnpc: 只是強調二創也有加入創作的元素 11/05 03:02
→ Sischill: 跟人戰到底有沒有是不是違反智財法? 11/05 03:02
→ kid725: 那你回這篇就根本離題啊 人家在談把二創跟盜版畫上等號 11/05 03:02
→ NTUnpc: 雖然你有加入法律用語來描述二創涉及原作的改作與重製權 11/05 03:03
→ kid725: 是否合適 結果你跳進來講了老半天根本無法否定你回覆的文 11/05 03:03
→ kid725: 的主張 只是用法律名詞來解釋了這些 可是你根本就只是離題 11/05 03:04
→ Sischill: 問題大了 這篇提到"二創COPYRIGHT營利才有問題" 現實是 11/05 03:04
→ kid725: 然後還來嗆人不懂法條 你根本跑錯棚好不好 11/05 03:04
→ Sischill: 你有二創COPYRIGHT 你沒營利 你一樣有問題 11/05 03:04
→ Sischill: 跑錯棚勒 好一個小組長 不然你來解釋二創 盜版 "智財法" 11/05 03:05
→ NTUnpc: 但是沒有使用法律用語也不代表就是錯的 11/05 03:05
→ kid725: 而且人家也根本就沒說二創不違法 你從頭到尾都在紮草人耶 11/05 03:05
→ Sischill: 呀 我看看你能打出什麼讓學法律的人當笑話看的東西吧 11/05 03:05
噓 shintrain: 如果二創有版權還可以違法啊 11/05 03:06
→ shintrain: 等等他會開大絕說你顛三倒四了看不懂 11/05 03:06
→ kid725: 我不用解釋啊 你的回覆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我是要回啥 11/05 03:06
→ Sischill: 我看你是回不出來吧, 這篇關於二創部份只解釋了一部份 11/05 03:07
→ kid725: 人家在解釋二創不能跟盜版畫上等號 你跳進來講了一大堆五 11/05 03:07
→ Sischill: 並沒解釋到另一部份 只講了二創的copyright 沒講了二創 11/05 03:07
→ kid725: 四三 也沒辦法反過來證明二創跟盜版畫等號 不是跑錯棚是啥 11/05 03:07
→ Sischill: 的未授權 沒講"沒營利也會出問題" 那乾脆不要講 11/05 03:07
→ Sischill: 二創跟盜本來就不是畫等號(嘆) 盜版可沒改作 著作權精神 11/05 03:08
→ Sischill: 中的"作品完整性"被破壞可是二創搞的 不過看你這沒唸過 11/05 03:09
→ Sischill: 啥法律的大概也不懂吧? 11/05 03:09
→ kid725: 可是你講了老半天 也只強調這篇文章中會涉及違法的部分 11/05 03:10
→ kid725: 實際上上篇的分類本身沒啥問題啊 11/05 03:10
→ Sischill: 不然討論什麼 二創好棒棒 盜版死全家? 要談著作權啊就法 11/05 03:11
→ shintrain: 盜版=二創=違法 結案 11/05 03:12
→ kid725: 但是上篇並沒有強調說這些作為不違法 不曉得你一直抓著這 11/05 03:12
→ Sischill: 論法呀 你合法的東西我才懶的多講勒 11/05 03:12
→ kid725: 些點不放是想代表什麼 11/05 03:12
→ shintrain: 所以一群人在討論違法的事情還討論的很開心 11/05 03:12
→ Sischill: 他沒說不違法 但他也把觀念弄混了 不是要糾正觀念嘛? 那 11/05 03:13
→ kid725: 在那邊喊盜版等於二創的 剛才這篇文原PO已經否定了你的 11/05 03:13
→ Sischill: 直接從法條解釋不是最快? 11/05 03:13
→ kid725: 論點 你就不用在這邊取暖了 快睡覺吧 11/05 03:13
→ hollowland: 除了這篇口氣很衝以外講的觀念也沒差多少吧 11/05 03:13
→ Sischill: 我覺得取暖可憐的是你吧? 法條看不懂 別人講了聽不懂 你 11/05 03:14
→ kid725: 他解釋的盜版定義確實是廣泛的盜版定義 跟適用什麼法條 11/05 03:14
→ Sischill: 還有臉跟人講要輔導? 先去把六法全書K完再來跟人討論吧 11/05 03:14
→ kid725: 並不衝突 你要來補充不必用這麼高高在上的態度 11/05 03:14
噓 shintrain: 小組長整天說別人可憐 結果自己最可憐 11/05 03:14
→ shintrain: 是不是太自卑只好先攻擊別人 11/05 03:15
→ shintrain: 哇 別人高高在上 阿你就不高 11/05 03:15
→ Sischill: 廣你媽的義 談法律就是字字都要精準 廣義? 你跟八卦版那 11/05 03:15
→ hollowland: 第二段再補充個就算不營業也會觸犯著作權就94.87像了 11/05 03:15
→ Sischill: 些談"過失殺人"的同水準? 11/05 03:15
→ Sischill: 對呀 第二段不營業也會出事 "不是沒營利行為就沒事"好嘛 11/05 03:16
→ kid725: 可是人家一開始就不是在談法律啊 11/05 03:16
→ hollowland: 法律字字精準歐... 恩... 這堆法條可以寫精準點嗎 11/05 03:16
→ shintrain: 開始轉移話題了 11/05 03:16
→ kid725: 人家在談的是盜版到底能不能跟二創畫上等號 11/05 03:16
→ kid725: 結果你跑出來講的根本是離題 11/05 03:17
→ shintrain: 放屁 11/05 03:17
→ hollowland: 我光是看"重製"就看不懂是完全ctrl+c ctrl+v 還是可以 11/05 03:17
→ hollowland: 有小修改了 11/05 03:17
→ shintrain: 最原本是官方限制二創條件 畫師可不可以靠北回去 11/05 03:17
→ kid725: 不是你會掉書包很厲害你就贏了 討論搞錯要點就跟你起訴人 11/05 03:17
→ shintrain: 你們中間一大段才是離題 11/05 03:17
→ kid725: 起訴錯法條一樣GG 沒什麼好得意的 11/05 03:17
→ Sischill: 智財法哪裡寫的不精準了? 把著作權到商標專利全讀一次吧 11/05 03:18
→ shintrain: 好意思說別人離題 一直叫你回去看原原Po的文章到底看 11/05 03:18
→ shintrain: 了沒 11/05 03:18
→ shintrain: 文不對題笑死人 11/05 03:18
→ kid725: 你回應錯問題所在 不要說六法全書 整本辭海貼上來也救不了 11/05 03:19
→ shintrain: 又要開始凹囉 11/05 03:19
→ Sischill: 隨你怎麼說囉, 反正你也不是學法出來的 只會在那跳說盜 11/05 03:20
→ hollowland: 個人意見(攤手) 你重製要定義麻煩定義一下是不是完全 11/05 03:20
→ hollowland: 複製 不然外面人翻法條根本看得很模糊 11/05 03:20
→ Sischill: 版很嚴重 二創沒什麼 讓人覺得C洽法律知識跟八卦差不多 11/05 03:20
→ hollowland: 我都不知道是在看法條還是練中文 11/05 03:21
→ Sischill: 反正懂的人就是懂 不懂的人就算是小組長, 跟法盲有啥差 11/05 03:21
噓 shintrain: 他只會開大絕說他看不懂 11/05 03:22
→ hollowland: 是說也不是我有這個問題 法界也有內部聲音靠杯法條寫 11/05 03:22
→ shintrain: 反正不合他的意就是看不懂 11/05 03:22
→ Sischill: 別? 11/05 03:22
→ hollowland: 文謅謅又沒有真的那麼準確 11/05 03:22
→ kid725: 重點不是我學不學法 是你根本就離題跑錯棚了 11/05 03:23
→ Sischill: 你講的是民法那邊的吧 智財法經過好幾次修法已經很精準 11/05 03:23
→ kid725: 搞錯討論前提掉再多書包也沒用啊 11/05 03:23
→ Sischill: 了, 又不是民法部份法條還在民國初時的狀態又死都不改 11/05 03:24
→ Sischill: 是是是 我跑錯棚 爽了嘛? 反正對懂的人來說我這篇用的法 11/05 03:25
→ kid725: 而且你自己也親口承認盜版不能跟二創畫上等號 那就跟上篇 11/05 03:25
→ Sischill: 條跟觀念看的懂就會看的懂 看不懂那就隨便你 我也懶的去 11/05 03:25
→ hollowland: 所以重製是完全複製嗎 (認真發問 11/05 03:25
→ kid725: 想證明的不衝突 你最多也不過就解釋法條 但是對討論沒啥 11/05 03:25
→ Sischill: 扯什麼盜版比較重 二創比較輕 反正上了法庭還不是一樣( 11/05 03:26
噓 shintrain: 哪裡沒幫助 11/05 03:26
→ Sischill: 攤手 11/05 03:26
→ kid725: 實質助益 反而還另外開了一條線在那邊自己講自己的 11/05 03:26
→ shintrain: 兩邊都犯法 然後比哪邊比較高尚 笑死 11/05 03:26
→ kid725: 整串裡有人說盜版比較重 二創比較輕嗎?? 11/05 03:26
→ Sischill: 重製有分呀 有聽過部份重製吧 法律系老笑話 3個法律系學 11/05 03:26
→ shintrain: 原本還以為是一邊犯法一邊沒有 結果兩邊都犯法 ㄏ 11/05 03:26
→ shintrain: 沒人說啊 因為這篇出來之前壓根沒人知道二創犯法啊 11/05 03:27
→ Sischill: 生買了一本書 去影印店各印1/3 以為沒事 然後被檢察官捉 11/05 03:27
→ shintrain: 笑死在那邊咬文嚼字阻鑽漏洞 11/05 03:27
→ shintrain: 小組長這樣當的喔 11/05 03:27
→ kid725: 事實上就是沒人說盜版比較重 二創比較輕啊 11/05 03:28
→ shintrain: 也沒人說其實二創犯法啊 有嗎? 11/05 03:28
→ hollowland: 恩.. 所以總之就是複製貼上但是不限篇幅 ? 11/05 03:28
→ Sischill: 去部份重製並且不能算是"學術上的合理運用" 11/05 03:28
→ shintrain: 你們不是都說他合法嗎 照著原創的規範嘛 11/05 03:28
→ kid725: 紮草人不是這樣紮的 你開庭時這樣馬上就出局了 11/05 03:29
→ shintrain: 我就問你嘛 這篇文出來前 你知不知道二創違法 11/05 03:29
→ kid725: 你們兩個人互相在打彼此的主張 你們兩個S開頭的先自己解決 11/05 03:29
→ shintrain: 我是不知道啦 你知道嗎? 11/05 03:29
→ kid725: 一下行不行 11/05 03:29
→ hollowland: 不知道會觸犯的人還比較奇怪吧... 11/05 03:30
→ Sischill: 部份重製也好完全重製也好 合不合法關鍵只在於是否為合 11/05 03:30
→ shintrain: 又要逃跑囉 11/05 03:30
→ shintrain: 小組長你之前知不知道二創違法 11/05 03:30
→ Sischill: 理運用 或 有沒有授權, 比如BBS上的回文系統會完全重製 11/05 03:30
→ Sischill: 但因本身屬於系統設置加上使用者公約(還有學網規範) 所 11/05 03:31
→ kid725: shintrain <- 沒人說二創犯法? 這篇文本文就有說了 11/05 03:31
→ Sischill: 以沒事, 但BBS的文章你把別人"部份重製"然後擅自改變其 11/05 03:31
→ hollowland: 雖然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看回應我就當我的認知正確吧 11/05 03:31
→ kid725: 而且二創不管違不違法 不能跟盜版畫上等號是事實 11/05 03:32
噓 shintrain: 所以你知不知道二創違法 11/05 03:32
→ kid725: 這點這篇原PO在稍早也親口證實了 11/05 03:32
→ Sischill: 原本的文章架構及宗旨(比如這部電影很好看>這部電影難看 11/05 03:32
→ Sischill: 到炸) 那你就準備吃官司吧 11/05 03:32
→ kid725: 所以這篇文就是Sischill打了你的臉 可是你還在狀況外 11/05 03:32
→ shintrain: 知道 不知道 兩個選擇 很難? 11/05 03:32
→ Sischill: 我覺得我沒打誰的臉說, 真要說我打人的臉 那就是對法律 11/05 03:33
→ shintrain: 你要不要回答 你知道 還是不知道 11/05 03:34
→ Sischill: 不熟又硬要來戰的人, 不然如果跟版上一堆法律神人聊二創 11/05 03:34
→ kid725: 不用轉移話題 我從頭到尾也沒有說過二創沒有觸法之虞 11/05 03:34
→ shintrain: 不用蝦雞巴扯一堆有的沒的 你知不知道 11/05 03:34
→ kid725: 不過你自己 盜版=二創 的理論被打了臉 11/05 03:34
→ shintrain: 你又在轉移話題了 回答我的問題很難?還是又看不懂了 11/05 03:35
→ kid725: 還自己親口承認自己連二創違不違法都不知道 11/05 03:35
→ shintrain: 所以呢 打臉就打臉啊 二創就是違法 11/05 03:35
→ shintrain: 然後 你知道嗎 11/05 03:35
→ kid725: 整串文下來就你被從頭打臉到尾 慘 11/05 03:35
→ shintrain: 二創是違法的 你之前 知不知道 11/05 03:35
→ shintrain: 這文章出來之前 11/05 03:35
→ Sischill: 智財法可是相當有趣, 因為就算論點不同至少都知道從哪裡 11/05 03:35
→ shintrain: 你知道嗎 11/05 03:35
→ kid725: 我為什麼要回答你? 好讓你離題嗎? 11/05 03:35
→ shintrain: 回答這問題 很難嗎 11/05 03:35
→ shintrain: 很難? 11/05 03:35
→ shintrain: 是不是很難 11/05 03:36
→ Sischill: 討論 用的是什麼法源 11/05 03:36
→ shintrain: 沒種回答 笑死 11/05 03:36
→ kid725: 你到底接不接受你被打臉 盜版≠二創 的事實? 11/05 03:36
→ shintrain: 因為不管哪個 答案都對你不利 11/05 03:36
→ shintrain: ㄏ 11/05 03:36
→ shintrain: 我不是說打臉就打臉 然後呢 11/05 03:36
推 Lupin97: 立場很堅定呀= =既然這麼深痛惡決,來這個六成以上內容都 11/05 03:36
→ Lupin97: 是二創同人的版幹嘛= =a 11/05 03:36
→ shintrain: 真的看不懂? 11/05 03:36
→ shintrain: 去唸書啦 11/05 03:36
→ shintrain: 所以你到底知不知道二創犯法 11/05 03:37
→ kid725: 我念的書已經夠打臉你了 足夠啦 11/05 03:37
→ shintrain: 知道二創犯法還護航ㄛ ㄏ 11/05 03:37
→ shintrain: 不知道表示你也只是半桶水 哪一個自己選 11/05 03:37
→ kid725: 整串下來你臉都被打腫了還在硬撐 還想轉移話題 一個慘字 11/05 03:37
→ shintrain: 不敢選? 真丟臉 11/05 03:37
→ shintrain: 嗯 我被打臉我承認啊 11/05 03:37
→ tn703678: 基德你不累嗎qq 11/05 03:38
→ shintrain: 所以你要回答了嗎 11/05 03:38
→ shintrain: 你知不知道二創犯法啊^^ 11/05 03:38
→ shintrain: 我回答你的問題了啊 你要回答我的了嗎 11/05 03:38
推 kid725: 我只能說 二創不等於違法 11/05 03:39
→ shintrain: ㄏ 11/05 03:39
→ kid725: 說二創一定合法或違法都是錯的 11/05 03:40
→ shintrain: 所以這篇寫的內容跟原po的推文你都看不懂 慘 11/05 03:40
→ shintrain: 又要瞎扯扯去其他方向了 沒救 11/05 03:40
推 Lupin97: 前提是在沒原作者告以前,沒告就不成立,看人取捨 11/05 03:41
推 hollowland: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11/05 03:41
→ hollowland: 這條主詞是侵權者還是擁有著作權者啊.... 11/05 03:42
推 kid725: 我正面回答啦 結果反而是你自己扯到其他地方去 11/05 03:43
→ kid725: 你在那邊斬釘截鐵的說二創犯法 本身就是在顯示你根本不懂 11/05 03:43
→ kid725: 還裝懂 看這篇文的作者懂點法就跑來取暖 結果燒到自己 11/05 03:44
→ balberith: 二創性質上算是法條裡的衍生著作,依法條明文著作權獨 11/05 03:44
→ balberith: 立受到保障,改作重製權的侵害另當別論,上一篇講的其 11/05 03:45
→ balberith: 實也沒啥毛病就是了... 11/05 03:45
→ balberith: 還有也不必急著下定論說二創就一定違法,舉個好像沒看 11/05 03:46
推 Lupin97: 照極端論去談,在同學同意下,我參考他筆記用自己方式寫 11/05 03:46
→ Lupin97: 都被告到脫褲= =可能嗎 11/05 03:46
→ Sischill: 二創當然有二創的copyright 二創的二創的二創的二創~n創 11/05 03:46
→ balberith: 到人提的東西「戲謔仿作」,這個只要構成了就不會成立 11/05 03:47
→ kid725: 而且實際上二創只要取得官方許可或著作權保護期間失效都是 11/05 03:47
→ Sischill: 一樣也有他的copyright 不過唯一的問題是原創如果未授權 11/05 03:47
噓 shintrain: 算了 跟一個連站規都能違反的人吵這些真的沒啥用 11/05 03:47
→ hollowland: 順便問一下 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白話講就是不違法? 11/05 03:47
→ balberith: 侵權而且不管你是家用商用營利公益都一樣 11/05 03:47
→ kid725: 在免責範圍外 根本沒有什麼二創等於違法的事情 11/05 03:47
→ kid725: 在免責範圍外 根本沒有什麼二創一定等於違法的事情 11/05 03:47
→ Sischill: 你搞什麼東西 你二創後面所有的COPYRIGHT...就只是COPYR 11/05 03:47
→ Sischill: IGHT, 你只能拿來自爽 分給朋友看 散佈?不行 營利?不行 11/05 03:48
→ hollowland: 戲謔仿作... 是我們會說的致敬嗎xdd 11/05 03:48
→ Sischill: 只要原創把授權咬的死死的 二創的copyright基本上只是浮 11/05 03:49
→ Sischill: 雲 11/05 03:49
→ shintrain: 小組長可以在這邊跟人吵二創卻連該做的事情都不做 11/05 03:49
→ balberith: 他授權咬死,跟二創出來的獨立著作權是兩回事,原著可 11/05 03:49
→ shintrain: lol 把今天的推文都截起來當證據好了 11/05 03:50
→ shintrain: 有夠失職 11/05 03:50
→ kid725: 這你不用擔心 我昨天有處理 今天也會有進度 不會被你一個 11/05 03:50
→ balberith: 依法追究擅自改作的人責任,但原著者無權對已被改作作 11/05 03:50
→ kid725: 跳針俠耽擱太多 11/05 03:50
→ Sischill: 我想我解釋更清楚吧 今天二創的copyright一般只是不能讓 11/05 03:50
→ shintrain: 喔是喔哈哈哈哈 11/05 03:50
→ kid725: 順便還有多的時間處理你一下 11/05 03:51
→ Sischill: 原創拿去再利用賺錢 至於其他 很抱歉 你二創有COPYRIGHT 11/05 03:51
→ Sischill: 但什麼都不能做~~~~ 11/05 03:51
→ balberith: 品主張任何權利 11/05 03:51
→ Sischill: 拿去營利 放YOUTUBE 放BBS或免費供人閱讀? 一樣告死你 11/05 03:52
推 tasin: 來發問的 按照這篇說法 例如在版上畫ANSI的 理論上行為就已 11/05 03:52
→ tasin: 經觸法了嗎 11/05 03:52
→ Sischill: 主張任何權利是指不能對二創COPYRIGHT進行重製 改作等 11/05 03:53
→ Sischill: 但他可以要求因為你沒獲得授權 所以你公佈你的二創我就 11/05 03:53
→ Sischill: 告死你告到你全家破產 11/05 03:53
→ Sischill: tasin: C洽本來就很多觸法的東西 有沒有追究 至於ANSI本 11/05 03:54
→ hollowland: 簡單講是說b抄a c抄b a能告b抄a不能告c抄a? 11/05 03:54
→ hollowland: 然後b也可以告c抄b? 11/05 03:54
→ Sischill: 來就屬於另一類型重製改作 只是看檢察官覺得算不算合理 11/05 03:55
→ Sischill: 使用 11/05 03:55
→ Sischill: A能告B抄A 不能告C抄B(不是C抄A) B可以告C抄B A可以禁止 11/05 03:55
→ Sischill: B的未授權創作物散佈 營利(如果二創COPYRIGHT有那麼大那 11/05 03:56
→ Sischill: 大家都拿改作創大錢不就好了) 11/05 03:56
→ hollowland: 不是c抄a的意思是法律上不成立? 11/05 03:57
→ balberith: ANSI應該只有改作,重製定義上不符 11/05 03:57
→ Sischill: A:我創作了一個獨孤九劍 B:我把獨孤九劍改成18掌 然後到 11/05 03:58
→ shintrain: 改作後公布一樣違法 11/05 03:58
→ hollowland: 阿不 你直接用abc回答就好 我看得懂 11/05 03:58
→ Sischill: 處散佈 C:我覺得B的18掌很大趣 多加一個7星18掌法陣 11/05 03:59
→ hollowland: 我問題是在想a要把c拖進來是要告c抄b抄a 還是怎樣 11/05 04:00
→ Sischill: A不能把C拖進來 因為C的改作來自B 跟A無關 11/05 04:01
→ hollowland: 還是靠告禁止未授權散步? 11/05 04:01
→ Sischill: 但A可以因為C的關係來"加固"自己著作完整性被破壞 把B告 11/05 04:02
→ Sischill: 到無法翻身 11/05 04:02
→ Sischill: A告B未授權 散布 改作 (B改作已成立 所以他有著作權 但 11/05 04:03
→ shintrain: 基本上A無法把C拖下水 11/05 04:03
→ hollowland: 真是有趣的情況... 感謝解答 11/05 04:03
→ Sischill: 他的東西因為未授權 所以他的著作權很多原本"應該可以" 11/05 04:03
→ shintrain: 頂多把B弄到死 但B也能弄死C 11/05 04:03
→ Sischill: 使用的權力全都被鎖死 這樣應該算比較簡單的解釋吧) 11/05 04:04
→ Sischill: 原本有著作權的人可以散佈 可以授權 可以製版出售 但因 11/05 04:04
→ Sischill: A沒授權給B 這些通通都沒有 敢做就等死吧 11/05 04:05
→ shintrain: 奇怪 原po的內容淺顯易懂吧 怎麼還是有人說他看不懂 11/05 04:05
→ shintrain: 到底是誰的問題呢(歪頭 11/05 04:05
→ hollowland: 如果樓上說的原po是sischill 我得說你去洗一下臉吧... 11/05 04:07
→ hollowland: 我說的不懂是著作權的某幾段定義 11/05 04:07
→ shintrain: 我不是說你看不懂 11/05 04:09
→ shintrain: 我是說某個只要不合他的意就會說看不懂lol 11/05 04:09
→ balberith: 我有個問題,"加固"自己著作完整性被破壞是根據那一條? 11/05 04:15
→ Sischill: 台灣智財法沒有 要去看美國智財法對因果關係的部份 11/05 04:24
→ Sacral: 我4法盲看不懂你在供三小,純問官方同意二創的話算不算授 11/05 05:40
→ Sacral: 權? 11/05 05:40
推 Sacral: 感謝 11/05 05:44
推 Cyjustin: 只要符合公告內容,就算是授權了,符不符合由法院認定 11/05 06:14
→ Cyjustin: 今天是有公告可以才合法的,公告以外的部分一定違法 11/05 06:16
→ Cyjustin: 這幾年這個問題一直都被拿出來吵,比較有心的官方 11/05 06:18
→ Cyjustin: 都會特別公告可以的內容,供二創的人有個依據 11/05 06:19
→ Cyjustin: 所以才會說公告是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授權的來源就是公告 11/05 06:20
→ Cyjustin: 未有公告的基本上都是違法的,不管是不是營利 11/05 06:21
推 WindSucker: 4 11/05 06:55
推 mizuarashi: 說二創=盜版的又不是S大,是C開頭的大大@@ 11/05 06:56
推 juunuon: 二創有一股哈味 有的版權方在意有的不在意 11/05 07:03
推 mizuarashi: 話說不營利也有問題這點,對於熟悉遊戲界情報的都應 11/05 07:08
→ mizuarashi: 該知道吧?多的是想重製或延伸作的老遊戲粉絲,想免 11/05 07:08
→ mizuarashi: 費釋出自己作的遊戲,被官方發現搞到下架的。 11/05 07:08
→ skyofme: 不盈利不是免死金牌,只是盈利的比較容易死 11/05 07:38
推 scotttomlee: 就算是二創也是可能有經授權的…雖然多數都沒有 11/05 08:05
→ scotttomlee: 就像東方和希萌直接表示可二創(在有條件下)那種 11/05 08:08
推 as80110680: 法盲看不懂啦,只會二分法當然分不出盜版跟二創 11/05 08:17
推 unlock: 合理使用看一下好嗎 你的著作權法是不是少了那一條 11/05 08:20
→ unlock: 是二創之後的侵權行為才產生違法性 不是二創本身違法好嗎 11/05 08:21
推 s891234: 推~ABC那段長知識了 11/05 08:36
→ gekisen: 版權方說什麼就是什麼 哪有這麼多屁事 11/05 08:36
→ gekisen: 當然大部分不盈利不散播的情況根本不會被檢驗 但你一旦散 11/05 08:37
→ gekisen: 播本來就會有被版權方檢驗的風險 盈利更不用說 11/05 08:37
推 godivan: 要主張合理使用請去跟法官講 11/05 08:41
噓 maudu: 可憐 11/05 08:55
噓 ImCasual: 沒用法律看事情=不懂法律 對啦只有你的角度最重要 11/05 09:10
推 ClannadGood: 討論合不合法不用法律看事情要用啥? 11/05 09:22
推 zsp9081a: 這不是法治社會嗎=~= 11/05 09:47
推 nalthax: 盜版是完全複製重現;二創是沿用設定,例如動畫有一些衍 11/05 10:22
→ nalthax: 生的劇情就是如此,不過商業行為是有獲得作者的授權。那 11/05 10:22
→ nalthax: 同人二創要怎麼規範?通常非營利目的之二創被發掘之後整 11/05 10:22
→ nalthax: 個設定要修改,例如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就是沿用暮光之城的 11/05 10:22
→ nalthax: 設定,後來要轉商業時整個設定大改。 11/05 10:22
→ nalthax: 所以這篇文章被戰,是因為看起來把盜版與二創混淆,沒有 11/05 10:26
→ nalthax: 指出二創與盜版的差別在於是否有加入自己的創意與發想, 11/05 10:26
→ nalthax: 是否會造成法律上的判斷有差異。 11/05 10:26
→ skyofme: 這篇也沒混淆吧,他不是很明確的說,盜版是未授權重製, 11/05 10:32
→ skyofme: 二創是未授權重製與改作嗎 11/05 10:32
推 Cyjustin: 問題在不是所有的二創都未授權,這篇有點以偏概全了 11/05 11:03
→ Tzarevitch: 未授權的二創也有可能不違法,不能直接跟盜版劃上等號 11/05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