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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參戰 先聲明不是法律人 有些資料是估狗來的 有錯就麻煩指教了 直接先講結論 版權方絕對有那權利把不管是盜版還是二創那方告到脫褲 講誇張點甚至就算簽約授權的官方二創在合約有漏洞的前提下說不定都能告個爽了呢 就算是官方公開聲明的二創條約 大多最後都會有個講白話點就是我想告你就告你的帝王條款 但 就算是這樣 二創的存在還是有其合理性 不合法但是合理的事情可不少 例如違反過時且難以遵循的規範 或者有個叫微罪不舉的東西 雖然成立的條件似乎有點嚴苛 反過來說還有合法但是不合理的例子 最簡單的一個就前幾年修正之前的支付命令詐騙 雖然已經修正了 不過當時就是個合法但不合理的東西 誰知道二創過幾年會不會反過來就地合法呢? 至於二創的合理性在哪邊 我不打算從我的個人感性作闡述 簡單的考量一下當中的商業利益看看就好 理論上 二創若損害到原創的利益 那麼原創就應該會對二創者提出警告甚至訴訟 不執行提告動作的理由可能是 1.沒有發現這個行為 沒有發現當然就沒辦法告啊 不過如果這是普遍現象 且普遍的會造成利益受損 那麼視規模大小 輕則大多數原創官方都會發個簡單的禁止二創聲明 重則照三餐把侵權者一個個抓出來告到整個同人圈沒人敢二創 但顯然現在整體大環境並不是這樣 2.提告的成本大於利益的損失 叫法務部門耗費好幾萬甚至幾十萬成本去告一個同人作家 然後只拿了幾千塊 虧爆了 乾脆放置PLAY 這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順便說一下損失金額也可以為負數 那樣就變成收益了呢 就跟很多盜版仔說我也是幫你打廣告一樣 二創確實有助提高作品曝光度 但帶來的正面效益是否大於負面效益那些甚麼的 我還真的不會算 僅做了破解/翻譯等最低限度改作便丟出來的盜版仔確實是該譴責沒有甚麼太大的爭議 (雖然我想信很多版眾們也都看過不少網路盜版漫畫...我先承認我也是) 但也是有許多用心且高品質的二創 二創到最後被官方收編的例子也不少數 3.遭受威逼利誘隱忍不做處置 說個笑話 一個小小的同人作家可以威逼利誘一個公司 不過公司與公司間或許就有可能了 可是這樣好像直接收購快一點吧? 總之我主要想表達的是 如果二創真的那麼罪不可赦且侵害大量利益 那麼版權方們早就連合起來把二創都打壓到幾乎絕跡了吧 一個不管是在法律或是資源上有著絕對優勢的一方沒有道理做不到這點小事的 沒這麼作是否可以合理推論官方認為二創整體來說Z>B? 最少也可以像我上面說的 簡單的發個通通不准二創的公告 既然版權方都沒這樣幹了 只是圍觀民眾的我們有必要這麼氣PUPU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7.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41362680.A.1E1.html
s2637726: 突然想起巫師原作跟CDPR的糾紛,#1Ri_vuE1 (C_Chat) 11/05 04:21
※ 編輯: sam1234580 (220.135.87.170), 11/05/2018 05:51:27
gn00851667: 如果"盜版"真的那麼罪不可赦且侵害大量利益 11/05 06:59
gn00851667: 那麼版權方們早就連合起來把盜版都打壓到幾乎絕跡了吧 11/05 06:59
gn00851667: 這樣看結論有沒有覺得哪裡怪怪的 11/05 07:00
gn00851667: 然後...有隻美國的老鼠表示: 11/05 07:04
所以有些沒告就是基於成本考量 毫無自己創作要素的單純盜版 可能是因為跨國訴訟不划算 或是其他因素成本過高沒吉成 可是那些不要這樣幹的聲明可從沒少過 至於很多二次創作的作品方面 每年Comic Market大量現行犯聚集地 隨便逛個一圈就一把抓了 怎麼還沒沒抄家呢? 至於那隻老鼠 先不提那個著作權死後50年怎還沒消失這問題 他的確有十足的立場禁止他人二創 他也確實這麼做了 我主張的點很簡單 那其他人為何不聲明? 有些不只是不禁止 甚至還鼓勵二創呢
sars7125889: 所以一開始那篇不就是在說這個,官方沒管很好,可是 11/05 07:16
sars7125889: 如果官方禁止了你哪來的立場去不爽? 11/05 07:16
Lupin97: 又一個二樓,那來這個二創內容超過六成以上的版是怎樣= = 11/05 07:26
amsmsk: 你以為告人不用錢嗎... 11/05 07:26
Lupin97: 還不趕快抄家垃圾場 11/05 07:26
gn00851667: 所以沒有絕跡...是有各種大人的因素嘛 11/05 07:33
Lupin97: 真這麼高標準,請從不看西洽這裡的心得文與分享圖作起= = 11/05 07:45
Lupin97: 那種把二創內容當自己的而抨擊原作的人絕對有錯,但一舉 11/05 07:45
Lupin97: 想把二創全追殺打死的立論人,我也不知他來這個版是什麼 11/05 07:45
Lupin97: 愛來又愛嫌的奇怪立場啦 11/05 07:45
gn00851667: 只是說說邏輯上的問題 標準其實很低的 11/05 07:46
gn00851667: 就像以前常看到的起手式 你敢說你沒用過盜版軟體? 11/05 07:47
juunuon: 有趣的是 這串起因的gridman官方只說不能賣週邊 11/05 07:49
gn00851667: 現在其實比較少了 不過用起來還是跟紅燈右轉一樣 11/05 07:49
gn00851667: 沒什麼心理壓力... 11/05 07:49
tn703678: 你有沒有用過別人的圖當頭像(ry 11/05 07:50
juunuon: 此外是允許的 到底大家是在吵什麼勁 11/05 07:50
tn703678: 就有群巴不得二次創作者被吉翻的特別大聲 沒辦法== 11/05 07:51
mizuarashi: 也沒人要打死同人,只是想跟大家說其實還是有侵權要 11/05 07:51
mizuarashi: 小心,就是有人一直覺得沒事,所以才警告有可能的危 11/05 07:52
mizuarashi: 害,結果一直被當成在對同人趕盡殺絕? 11/05 07:52
gn00851667: 首先要把反方都立在極端 這樣打起來才順手吧 11/05 07:58
gn00851667: 上面的例子就很鮮明 我知道我有錯 但不能說我全錯 11/05 07:58
gn00851667: 不過大多數人都沒說全錯啊... 11/05 07:59
tn703678: 這串就是個混亂的戰場 11/05 08:04
s891234: ㄜ.....某L, 可是這個版都沒有拿來營利啊,這差很多誒 11/05 08:17
s891234: 雖然都犯智財啦..... 11/05 08:25
AN94: 營不營利不是重點好嗎 我今天貼個載點也是會被告啊 重點是 11/05 08:28
AN94: 有無影響著作權人權益 如果銷量因此受到影響 還是出局 11/05 08:28
AN94: 當然實務上還是有一些操作空間 像谷阿莫被告的理由就是影響 11/05 08:31
AN94: 電影票房 一堆人留言什麼幫我省200 根本欠告 11/05 08:31
warlockeric: 就是告了拿到的錢比告人的費用少二創才能活爽爽= = 11/05 09:06
exrck: 這個要深入追究起來 P網上的推特上的那些二創圖文全都犯法 11/05 09:37
exrck: 包括YOUTUBE上的影片 翻唱歌、介紹動漫作品的影片也算二創 11/05 09:39
exrck: 一竿子打死一票人 結果就是搞到最後每個都犯法 11/05 09:40
※ 編輯: sam1234580 (220.135.87.170), 11/05/2018 09:45:21
sars7125889: 營利哪裡不是重點,今天他要告你也不會特別去算影響 11/05 09:43
skyofme: exrck 基本上就是看版權方要不要追究 11/05 09:44
※ 編輯: sam1234580 (220.135.87.170), 11/05/2018 10:00:30
linzero: 估狗台灣著作權見解,營不營利好像只是其中一個考量因素 11/05 11:36
linzero: 好像是並非不營利就一定沒事,還要看其他因素的樣子? 11/05 11:37
balberith: 營利只是比較容易被告而已,實際在審查時倒不是什麼重 11/05 18:32
balberith: 點,而且合理使用成立與否也不是單看營不營利 11/05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