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alorhu: 很簡單呀,把對方收為養女就好了w 11/29 12:26
大家好 我HIV+OK狂甲
日本無法通過同婚,就法律面的爭議來說,
日本是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寫入憲法的。
日本憲法第24條
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以夫婦平權為根本,必須在相互協力之下
予以維持。關於選擇配偶、財產權、繼承、選擇居所、離婚以及婚姻和家族庭等其
他有關事項的法律,必須以個人尊嚴與兩性平等為基礎制訂之。
當時的時代,人們並未意識到婚姻有同性結合的可能,寫的是兩性。
所以日本再怎麼替同性伴侶設想,除非修憲不然很難直接把同性伴侶納入婚姻。
因此日本的同性伴侶結合,民事上就如同這推文說的,
互相收為養父子或是養母女,
這是戰國時代大名好男風時常用的手段,
因為他們收了一堆年紀跟自己差不多大的人當乾兒子,
文化流傳下來,讓日本人覺得" 養子年紀跟養父差不多也沒什麼 "。
但這手段在台灣不能用,
台灣收養規定要相差超過20歲,
除非是父子或母女戀,不然沒辦法用這手段偷吃步。
以上大概給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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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ourdes.tw/news/show/277
https://www.preventionaccess.org/faq (原文)
2016年起科學界已證實,無論學理模擬或人體試驗,
" 愛滋病帶原者 "控制體內病毒在無法測得的狀態下,性行為不具傳染性。
這個結果無法去除歧視與汙名,但願大家都能獲得最新科學知識。
請支持帶原者接受治療,正常生活,做愛要戴套,這就是HIV+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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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wada: 原來如此 11/29 12:44
推 forsakesheep: 靠背日本居然用養父子/養母女這招喔,屌 11/29 12:47
推 doremon1293: 那給一樣權力 但不要叫婚姻可行嗎? 11/29 12:47
推 f222051618: 多謝補充 11/29 12:47
推 crash121: 長知識 給推 11/29 12:47
推 ssarc: 憲法綁死只能繞路 11/29 12:48
推 hsiehfat: 戰國時期收養子並不是因為好男風 11/29 12:50
推 Owada: 我記得古美門有一集不就是一妻多夫也是一樣的作法 11/29 12:51
推 eva05s: 不要把收養子跟好男風混為一談 你拿小姓來說正確性還稍微 11/29 12:51
→ eva05s: 高點 11/29 12:51
抱歉,午睡起來在想,用戰國好男風解釋養父子的確很奇怪。
有部分原因是本家斷根了要分家來接枝。
推 w40w40w40w40: 之前看新聞 日本同運跟台灣完全不同 台灣還能用愛與 11/29 12:54
推 alucard6310: 學了一招,那我跟蘿莉能玩這招嗎?一定相差20歲。 11/29 12:54
那你直接跟蘿莉結婚啊,記得蘿莉要滿16歲。
→ w40w40w40w40: 人權等名義發聲 但日本反同人士比台灣更加激進 同運 11/29 12:54
※ 編輯: abcdeffg (42.72.89.99), 11/29/2018 12:56:01
→ w40w40w40w40: 人士也更加激進 最後不是撕聲力竭的聲揚理念 就是謾 11/29 12:55
日本左派之狂,溫良恭儉讓的台灣無法想像的,
可以直接在電視台連線的時候自相殘殺同歸於盡(淺間山莊事件)。
※ 編輯: abcdeffg (42.72.89.99), 11/29/2018 12:59:21
→ w40w40w40w40: 罵仇視 加上修憲難度等等 真的為日本同性戀感到惋惜 11/29 12:56
推 Otter3: 想問一下三樓,如果權利都一樣的話那就是婚姻啊wwwww 11/29 12:56
→ Daxin: 收養沒規定要16歲吧..想想好像真的可玩這招 11/29 13:02
→ Owada: 幹 問題不是那個啊 未滿16修幹還是要被抓去關啊 11/29 13:04
推 jeff235711: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1/29 13:05
推 Otter3: 收養未成年人要有收出養機構評估媒合,不是你想收就收 11/29 13:05
推 loliconOji: 漲姿勢了 穴穴 11/29 13:08
推 comparable: 就算成年也可能刑228利用權勢機會喔喔 11/29 13:10
推 kid1a2b3c4d: 16歲算甚麼蘿莉~~~~ 11/29 13:13
推 Yukki65068: 最少可以差16歲結婚,但是老婆要大自己4歲 11/29 14:04
推 iamnotgm: 那叫爸媽收對方為養女不就好了? 11/29 14:11
推 qazwsx855193: 實務上收養小孩要超過20歲除外 需法院裁定 社工 11/29 14:15
→ qazwsx855193: 評估除了已婚家庭外 幾乎不會過 11/29 14:15
推 z5x123456: 幫高調,這篇文真的每個人都該看過。 11/29 14:19
推 sdd5426: 樓上是指哪部份該看 日本憲法還是收養小蘿莉(? 11/29 14:22
推 Otter3: 只有已婚家庭能收養是錯誤觀念喔,過去工作的機構曾有很多 11/29 14:45
→ Otter3: 優秀的單身人士成功收養 11/29 14:45
推 PTTJim: 其實能收同輩為養子女和日本戰國時代男色沒什麼關係,就只 11/29 15:26
→ PTTJim: 是單純能將同輩的親戚收來繼承家名、土地、領土、地位, 11/29 15:26
→ PTTJim: 戰國大名收養通常也是收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或是只有女兒就 11/29 15:26
→ PTTJim: 收為婿養子 11/29 15:26
推 qazwsx855193: o大所述我當然理解 但實務上還是結婚的完整家庭為 11/29 15:36
→ qazwsx855193: 大宗/優秀的單身門檻遠高於普通的結婚家庭 11/29 15:36
推 LAODIE: 主要是姓氏這東西很稀有 不能隨便斷 11/29 15:46
→ LAODIE: 而且一般都是收有血緣的 11/29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