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wisyoung: 結論 要買房最好結婚前就先買 不然後面出事毛一堆08/02 10:52
推 pwseki206: 你法律系?不過以台灣為例,要約定分別或共同還蠻麻煩的08/02 10:52
→ pwseki206: (就要向法院申報)08/02 10:52
→ pwseki206: 要不然還有一種大絕:資產藏海外,有本事去打跨國官司08/02 10:53
→ PyTorch: 台灣也可以用prenuptial agreement吧08/02 10:54
當然
這是民法精神 講好就行了
推 grandzxcv: 這麼怕還是夫妻分購好了,房市大躍進08/02 10:55
※ 編輯: ghghfftjack (27.52.39.62 臺灣), 08/02/2023 10:56:29
推 VVinSaber: 約定找個律師寫就好了啦,哪有需要上法院08/02 10:57
自己講好是可以
但只有登記公告才能對抗第三人
※ 編輯: ghghfftjack (27.52.39.62 臺灣), 08/02/2023 11:01:09
→ shadow0326: 代書就可以惹吧08/02 11:00
辦登記很簡單
請代書是錢太多
※ 編輯: ghghfftjack (27.52.39.62 臺灣), 08/02/2023 11:01:52
推 miyazakisun2: 信託應該可以吧 受益人寫爸媽08/02 11:03
→ ghghfftjack: 照理他益的可以 不會計入夫妻財產 自益的還是會算進08/02 11:08
→ ghghfftjack: 去08/02 11:08
推 gm3252: 感謝補充,但早上大家應該只是想吵架而已XD08/02 11:34
推 jupto: 台灣預設是1嗎? 這樣變成婚婚姻中像分別財產制 離婚時用共08/02 12:31
→ jupto: 同財產結算08/02 12:31
類似是這樣沒錯 但跟共同財產制還是有少許差異
法定財產制立法最主要是為了婚姻關係中 家事這個隱性勞動無法被估量出來 所以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產生
共同財產制則是夫妻債務與資產同進退的概念
※ 編輯: ghghfftjack (27.52.39.62 臺灣), 08/02/2023 12:36:01
推 jupto: 這樣說來對於婚姻中經濟弱勢方 法定制比共同財產還要好 對 08/02 12:44
→ jupto: 方有錢就可以分 對方沒錢負債也不影響自己 08/02 12:44
推 VVinSaber: 懂了,為了避免脫產給善意第三人所以要公告為之.. 08/02 12:51
推 junior1006: 這整串就是證明了台灣人法治觀念很低落 離婚財產怎麼 08/02 13:08
→ junior1006: 處理一堆人都不知道 08/02 13:08
→ justdoit: 反正我都用不到@@ 08/02 13:10
推 junior1006: 沒有什麼脫產給善意第三人的問題 都說是善意了要怎麼 08/02 13:13
→ junior1006: 幫你脫產 08/02 13:13
→ junior1006: 登記對抗第三人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討債 但實際上沒意 08/02 13:15
→ junior1006: 義 本串討論的離婚不牽涉第三人 而無論共同財產制還是 08/02 13:15
→ junior1006: 法定財產制 沒離婚前第三人追債都是追到婚後共同財產 08/02 13:15
→ junior1006: 分別財產制... 這東西難用到幾乎沒人用 08/02 13:15
→ ghghfftjack: 應該說 賣給善意第三人以後脫產啦xd 08/02 13:15
→ ghghfftjack: 分別財產制其實很多人用喔 最少的是共同財產制 08/02 13:16
→ junior1006: 有在用分別財產的都馬是一方錢超多 但會欠錢的九成也 08/02 13:16
→ junior1006: 是錢多的一方 分別財產制反而是好處 08/02 13:16
推 VVinSaber: 你知道善意是不知情的意思ㄇ樓上 08/02 13:17
→ ghghfftjack: 債務人能追的只有共同財產制度的夫妻 法定財產制的夫 08/02 13:18
→ ghghfftjack: 妻只能追其中有債務的那一方 08/02 13:18
→ junior1006: 法律上的善意就是不知情..... 08/02 13:18
→ VVinSaber: 還有不知道離婚財產很正常吧,幹又不是法普,是低落個 08/02 13:18
→ VVinSaber: 屁w 08/02 13:18
→ junior1006: 我是指執行債務會無法區分婚後所得 不是指他可以追另 08/02 13:18
→ junior1006: 一方討債 08/02 13:18
→ ghghfftjack: 實際上會辦分別財產制的人很多也不懂現行規定 只是聽 08/02 13:19
→ ghghfftjack: 說辦了以後對債務比較好就去辦 08/02 13:19
→ junior1006: 結婚這種事加上台灣這種離婚率不知道錢怎麼怎麼分 跟 08/02 13:20
→ junior1006: 生活息息相關的事還完全沒概念 08/02 13:20
推 chris529tw: 法治觀念薄弱就去諮詢律師啊,尤其民事官司更需要律師 08/02 14:15
→ chris529tw: ,一堆人捨不得律師錢,結果被請了律師的對方A走好幾 08/02 14:15
→ chris529tw: 倍,有夠蠢 08/02 14:15
推 donkilu: 推解說 法定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還是不太一樣 08/03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