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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早該,或者是說我早就知道了。   妳已經不存在的這件事情。 ---   當時我還年輕,體內流著叛逆的血液,高歌著屬於自己的青春。嫌棄佐賀這個地方, 沒有新潮的技術,沒有林立的大樓,沒有第一手的資訊。在佐賀從事工作的大人們,不是 務農,便是經營小店,偶爾也許會出幾位公務員,但有選擇的也大多去了別的都市。那些 嚮往大生意、國際市場的年輕人,早早在求學階段,便往他方發展。說要留在佐賀的那些 同學,往往都免不了被眾人揶揄。   而我呢?   雖然沒有對都市抱持多大的嚮往,但實在不想要淪落到成為眾人茶餘飯後的話題,因 此只好硬著頭皮,前去外縣市發展。   這樣子的選擇是否正確?   老實說吧!就事後諸葛的後見之明來看,錯得離譜。渾渾噩噩的度過高中、大學之後 ,懵懵懂懂地去做了好幾份工,應付了父母好幾年。後來實在是真的受不了,在這片都市 叢林裡看不見未來,才選擇回到佐賀這片土地。   回到佐賀後,先是跟著父親下田,並同時尋找適合的工作。過了好一陣子後,才終於 找到一份稍微看起來比較順眼的工作。我成為一名記者,四處搜集政治、經濟,以及年輕 人最愛的八卦新聞。數年後,隨著佐賀機場的開放,總算讓人前去佐賀觀光的阻力降低不 少,這也促使我們的公司推出專屬於佐賀縣的情報誌。雖然銷量始終稱不上多好,但也因 為新聞取得成本不高,就維持運作到今天。   是的,前往都市發展對我後續的人生影響甚小。   但我後悔嗎?說實在,會,也不會。 ---   我知道紺野純子這號人物,是在我高中畢業,面臨升學考試的那段期間。   那時年輕人之間還流行唱片,各種專賣店四處林立,盜版的唱片攤販自然也免不了。 但不可否認的是,當時的街道逛起來還挺有趣的,隨便走個兩三步就可以聽到不同的歌曲 。若是某間唱片行正巧播放到自己中意的曲目,也可以就這樣站在門口或走進店裏面,假 裝你在找某張專輯,等播完了以後再繼續前進。   別人是不是這樣幹我不得而知,至少我是滿常這麼做的。   而紺野純子,正是讓我第一次買下專輯的歌手。   人們自古至今總是會對某樣人、事、物懷有崇拜甚至敬愛的精神,那個被稱作「偶像 崇拜」。雖然用詞上的意思不太相同,但沒錯,我當時對紺野純子的那份感情,的的確確 就是種偶像崇拜,更甚至是狂熱。把歌詞倒背如流,在佳節時分與三五好友相約歡唱,被 大家笑罵說「你難道只會唱紺野純子的歌嗎?」也是我曾經歷過的事情。   那是段美好的記憶,至少相對於之後都是痛苦的記憶來說。 ---   其實我早該,或者是說我早就知道了。   紺野純子已經不存在的這件事情。   然而,就像是壁虎會斷尾,穿山甲會曲捲逃跑一般。我對於她所發生的意外,也如生 存本能似的,對外部構築一道銅牆鐵壁。我滿口粗語的對每個前來關心我的人們反駁。當 我越是這麼做,越是會想像到她如牡丹凋謝、散落一地的樣子。   之後的追加報導,經紀公司所發表的聲明稿,我都視而不見。   拜託了。   讓我就這麼逃避吧。   拜託了。   讓妳就這樣消逝在內心的某座孤島上吧。 ---   「下一位請──」   戴著墨鏡,肩上披著西裝外套的奇異男子說道。在他手上的是好幾張照片,上頭簽有 著「4號」的字樣,著實令人感到詭異。一個偶像團體,不取個響亮的名字便是罷了,居 然人人都用數字編號來做區分。怪哉!這也許是年輕人的創意也說不定。   是啊,我也不年輕了。這些新潮的事物我的一身骨子已經跟不上了。   「先生貴安!這些是芙蘭秀秀成員四號的簽名照,請依上頭的編號告訴我您所想要購 買的照片。」男子說道,並且指著整齊擺放在桌上的數張照片。   我早該忘記妳了。   在那之後,我盲目地活著,我消極地活著。   妳早就不存在了。   在那之後,妳又是怎麼活著呢?妳又在哪裡活著呢?   哪天是否有機會可以再看到她呢?   那天到來的話又有什麼話想跟她說呢?   為了避免那天詞窮,是否該要做點筆記呢?   「──4號,真是名充滿魅力的偶像呢。往後我也會繼續支持芙蘭秀秀的。」   「啊!先生能喜歡的話真是再好不過了,感謝您的支持!」   離去時,我瞄過手上那一疊照片,又往舞台的陰影處一看。   是她啊。   她又是誰?   不如先問問我又是誰吧!   手機響了。   「大古場先生!前陣子您所委託我調查的那幾位成員,果然都大有來頭呀!這些別說 是我們雜誌了,拿去作為大報社的頭條也──」   「關於那件事啊,抱歉,我剛才去現場特地調查了一番。她們果然是冒牌貨啊,真是 的,這個大頭條作廢啦!」   「咦?可是......」   「唉!小子,今天我老人家心情不美麗,下班後一道去喝酒吧。我請客!」   果然,就算過了三十年了,我還是沒有任何長進。   我始終還是相信妳的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06.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48052677.A.F69.html 其實這篇已經有點打破我當時的界限了… 當時我的二創原則是不打破原作設定,還有不去揣測官方往後會解的伏筆。 不過你也懂的,有時候人真的就是手賤 所以……嗯…… 這篇請當作平行宇宙來看吧!orz ※ 編輯: wasgavin0410 (223.138.206.128), 01/21/2019 14:40:45
axakira: e04,這記者真是男子漢01/21 14:41
mc3308321: 純子很亮眼 昭和風情對台灣影響也很深01/21 14:45
ldwang: 奈絲髒比 01/21 14:49
kinomon: 推01/21 14:50
Chillz5566: 耐斯宗比01/21 15:53
LiNaK31119: 推,我也喜歡根據原作來延伸劇情01/21 15:57
Agent5566: 幫推01/21 17:42
hinet1101: 耐斯髒比!01/21 17:48
aegisWIsL: 不要破壞我第二季的眼淚01/21 18:19
chiuming23: 「本團體」是自己人在講的,比如說經紀人或是成員本01/22 00:04
chiuming23: 人。對方公司應該是用「貴團體」,不過這種情況也許01/22 00:04
chiuming23: 用「支持你們/法蘭秀秀/這個團體」比較口語化一點。01/22 00:04
chiuming23: 有點職業病發作了不好意思m(_ _)m01/22 00:04
有點晚才看到 不好意思 那真的是個很不應該犯的錯誤 感謝指教orz ※ 編輯: wasgavin0410 (223.138.206.128), 01/22/2019 0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