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95272372: 當然有 只是這種算模糊地區03/01 02:51
推 Manaku: 灰色地帶 有些是官方默許互利共生 有些則否03/01 02:51
推 YoruHentai: 這感覺也算月經文= =03/01 02:52
推 boboSana: 是違法沒錯03/01 02:52
推 WindSpread: 沒人抓就沒事03/01 02:54
→ Sougetu: 不是感覺03/01 02:54
推 Lupin97: 不告不理03/01 02:55
推 shuanpaopao: 不告不理,官方覺得這是免費廣告就默許啊。03/01 02:55
推 Warheart: 當事人不提告你瞎著急什麼03/01 02:56
好奇問問啦 因為在我認知中這應該算是侵權 可是好像賣的人挺多的 才想問問是不是我
認知錯誤
推 EEEEEEEnd14: 所以有些官方就名言禁止啊 你看那馬娘03/01 02:56
推 zxcv820421: 我就認識一個看了FGO本子後去玩的的 然後當盤子課金03/01 02:56
推 shuanpaopao: 之前SSSS可能會出現的本本狂潮也因為官方禁止沒了啊03/01 02:57
→ dorydoze: 告訴乃論,看作者要不要告而已03/01 02:58
→ shuanpaopao: 沒本子可以尻尻的老婆索然無味。03/01 02:58
推 gunng: 民事不告不理03/01 02:59
推 Warheart: 其實馬跟S也沒明言禁止 cy說的很保留同人誌書店也沒配合03/01 02:59
※ 編輯: rosemarycat (101.11.4.233), 03/01/2019 03:01:32
推 ClannadGood: 之前DPP就是要改成非告訴乃論 現在歐洲也在搞版權法03/01 03:00
→ Warheart: ssss是兩大同人書店配合不上架 但會場你怎麼賣官方不管03/01 03:01
好奇再問一下 那如果沒盈利放在網路上給人看會有事嗎
※ 編輯: rosemarycat (101.11.4.233), 03/01/2019 03:02:44
→ rockmanx52: 違法 但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所以不告不會罰 03/01 03:02
→ rockmanx52: 這也是之前TPP要將著作權改成非告訴乃論會引發這麼多 03/01 03:02
→ rockmanx52: 反彈的原因 03/01 03:02
→ rockmanx52: SSSS是「禁止二創營利」 所以會場不管你 但你在代賣上 03/01 03:03
推 shuanpaopao: 在會場賣感覺也是偷偷來,不然有不少畫師怕惹麻煩就 03/01 03:03
→ rockmanx52: 架就一定告 03/01 03:03
→ shuanpaopao: 乾脆改畫別的了 03/01 03:03
推 johnli: 沒通路 量就不多 願意畫的就少了 03/01 03:03
→ shuanpaopao: 像就我所知闇夢館原本想畫,後來就跑去畫哥殺本。 03/01 03:03
→ rockmanx52: 通常沒盈利就不會管你 但如果有人向原作者反應就... 03/01 03:04
推 ClannadGood: Sorry發現打錯 TPP 03/01 03:04
→ shuanpaopao: 只論SSSS的話單純放網上沒事吧,沒看P網色圖還是一大 03/01 03:04
→ shuanpaopao: 堆嗎 03/01 03:05
→ ClannadGood: 沒有營利應該算合理使用 感覺告不贏? 法盲有請修正 03/01 03:05
→ rockmanx52: 著作權法要是真的非告訴乃論下去將是創作界一大危機.. 03/01 03:05
→ rockmanx52: 任天堂有一條「傷害原著精神一定告」的條款... 03/01 03:06
→ KiSeigi: 你不礙或搶她的財路 版權方才懶得管你 除非你的創作會抹 03/01 03:07
→ senria: 改成非告訴乃論 youtube可以關掉了 03/01 03:07
推 Warheart: 改成非告訴乃論就是在幫跨國大公司打造版權帝國罷了 03/01 03:07
推 YoruHentai: SSSS只是不能通販吧 還是一堆本本 03/01 03:07
→ Warheart: 實際對於創作人權益根本不會有多少保障 03/01 03:07
→ KiSeigi: 黑形象且版權方覺得這部分受到的虧損值得去注意? 03/01 03:07
推 amaranth: 版權方默許啊,除非有可能影響官方周邊或者作品風評 03/01 03:08
推 shuanpaopao: 記得還是有絕對禁止任何二次創作的官方吧 03/01 03:08
推 julianscorpi: 改成非告訴乃論法院會先忙死啦XD 03/01 03:08
→ amaranth: 不然幾乎都當成免費廣告/宣傳來看待 03/01 03:08
推 rockmanx52: 比起「保障」 真正影響是創作圈死一片吧... 03/01 03:08
→ rockmanx52: 這年頭你原創作品很難不出現過去作品的影子 03/01 03:09
→ shuten: 有,只是官方通常懶得管你 03/01 03:09
→ KiSeigi: 看你幫他廣告就不介意你賺點 但太超過(尺度完全由版權方 03/01 03:09
→ KiSeigi: 認定)就有權力去搞死你 03/01 03:10
→ rockmanx52: 完全禁止二創的官方現在幾乎找不太到了啦... 03/01 03:10
→ rockmanx52: 連敵視你都在2015年說過「說我們禁止二創是一種傷害 03/01 03:10
推 YoruHentai: 光是禁止畫本本就是很大限制了 03/01 03:10
→ rockmanx52: 敝司商譽的行為」了 03/01 03:10
→ rockmanx52: 現在大多都是「禁止特定領域」的 像遊戲還有R-18 03/01 03:11
推 belmontc: 還有人在認為是免費宣傳跟合理使用... 03/01 03:12
→ jim924211: 月經文 03/01 03:12
→ belmontc: 到底是要多盲才能以為這種竊取著作權的動作會合法... 03/01 03:12
推 belmontc: 權利人不主動維護權利 不代表你的行為是合法 權利向來都 03/01 03:16
→ belmontc: 沒有所謂"默許"的 人家疏於管理不等於同意你 03/01 03:16
推 iamnotgm: 就算你畫了放網路上給人免費看照樣能告的 不要懷疑 版權 03/01 03:17
→ iamnotgm: 就他媽這麼基八的東西 只是一直以來人家不告而已 03/01 03:17
推 nothink0: 討論到爛了 03/01 03:17
推 drummers: 你的行為違法 但是不要逾越某一條線通常版權方默許 03/01 03:17
→ belmontc: 另外你賣本本就是營利了 未授權卻營利怎會是"合理使用"? 03/01 03:18
推 amaranth: 那不是疏於管理吧,只是單純的商業考量;不影響官方商品跟 03/01 03:18
推 aisenma86: 免費看沒盈利又沒破壞形象不會有事吧? 03/01 03:18
→ amaranth: 風評下放任反而有利,所以才故意不管 03/01 03:19
→ belmontc: 才剛講完就馬上又有人扯默許了 zzz 來睡 03/01 03:19
→ amaranth: 大部分公司會放任不管,但是如果它想管你也要捏緊LP承受 03/01 03:20
→ belmontc: 你先去證明它們是"故意"不管的再說. 03/01 03:20
→ wl2340167: 沒人告啊 不然你代替敵視你告好了 姆咪 03/01 03:20
→ amaranth: 例如幾年前涼宮當紅時曾有同人商品做到商業作水準,官方 03/01 03:21
→ amaranth: 就出面收編了,只要他想管隨時都可以 03/01 03:21
推 drummers: 通常是默許 我不知道我這樣講哪裡有問題 03/01 03:22
→ belmontc: 有無被告跟有沒有犯罪是兩回事好嗎 kappa 03/01 03:22
→ wl2340167: 求求敵視你千萬不要告我 03/01 03:22
→ drummers: 不管是處理不來 還是其他各種原因 能穩贏官司不提 03/01 03:22
→ wl2340167: 免得被台灣法官認證我這是可被允許的 03/01 03:22
→ drummers: 這態度不是默許不然要叫啥 03/01 03:23
→ belmontc: 著作權的法律每一條都寫得很清楚 未授權就用就是違法 03/01 03:23
→ amaranth: 沒告是因為不想告(不划算),不是不能告 03/01 03:23
→ drummers: 對阿 我第一句就說這樣違法 但是版權方不主動提告 03/01 03:23
→ belmontc: 而授權一定是主動行為,哪來的默許? 03/01 03:23
→ belmontc: 不主動提告難道能等於默許使用? 哪來的邏輯? 03/01 03:24
→ wl2340167: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去寫信問敵視你可不可以畫米奇但我 03/01 03:25
→ belmontc: 那我強姦伊利雅 他不主動提告 難道是默許我幹他? 03/01 03:25
→ drummers: 所以我要把默許改成願意容忍來配合你的用字遣詞嗎 這OK 03/01 03:25
→ wl2340167: 不會拿來賣錢 就是畫爽的 就是他們授權囉 03/01 03:25
→ wl2340167: 你強姦伊利雅她不提告不是默許你幹她 不然是啥 LUL 03/01 03:27
→ Luze: 重點是營利吧,一串下來很多人似乎把二創等於營利了 03/01 03:27
推 belmontc: 有人法學常識堪慮,無言. 03/01 03:28
→ Luze: 以前的同人誌走向是二創互相討論研討技巧 03/01 03:28
→ belmontc: 標題就說"賣"二創同人誌了 怎會沒有營利? 03/01 03:28
→ Luze: 後來漸漸的開始走向營利,這是走向的問題不過還是分開的好 03/01 03:29
→ Luze: 樓上大大你看我就直接說重點是營利阿 XD 03/01 03:29
→ Luze: 可是很多人其實還是偏向討論純粹維護二創,當然這是好的 03/01 03:30
→ Luze: 可是這標提就是直接討論的是營利的相關了 03/01 03:30
→ wl2340167: 沒營利也有沒營利的問題啊 看看他上面說的 03/01 03:31
推 rockmanx52: 營利是說「有因此賺到盈餘」吧 通常除非大手不然都是 03/01 03:32
→ rockmanx52: 虧錢在賣... 03/01 03:32
→ Luze: 可是沒營利的問題,應該就不屬於標題的賣二創同人誌了 03/01 03:33
→ rockmanx52: @wl2340167:美國一堆藝術家拿米老鼠二創在賣的... 03/01 03:33
→ rockmanx52: 大概十年前左右還有人開畫展 迪士尼也沒管 03/01 03:33
推 wl2340167: 我是覺得肯定違法的事情不能做的精神很好 03/01 03:35
推 LuMya: 違法但是官方不 03/01 03:35
→ wl2340167: 不過違法官方又完全不屌你 然後還不能說是默許 要說是 03/01 03:36
→ wl2340167: 「願意容忍」 好像就有點 ㄏ 03/01 03:36
→ wl2340167: 那是不是說願意容忍也不太對 純粹是官方就懶得屌你 03/01 03:37
→ Luze: 也不用這麼氣,每個官方做法又不同 03/01 03:37
→ Luze: 有的覺得告那種小戶,自己準備花出去的錢都還虧就不會想告 03/01 03:37
→ Luze: 也有的是養肥了才提告,也有的像暴風雪發布過聲明禁止H二創 03/01 03:39
推 lidian: 違法啊,像是三麗鷗跟迪士尼就很在意這個,但是大部分的 03/01 03:39
→ lidian: 狀況下只要不要太過分(比如官方明文規定不準畫成人向還 03/01 03:39
→ lidian: 畫),那麼官方其實不會管你,如果會管,那現在的同人場 03/01 03:39
→ lidian: 也不會做這麼大了 03/01 03:39
→ Luze: 但是我還是要說,閃光的屁屁跟奪命女 讚! 03/01 03:40
→ wl2340167: 我好像真的有點兇== 抱歉 03/01 03:41
→ wl2340167: 不過我還是要說 有沒有問題還是要上法院啊 檢察官跟法 03/01 03:41
→ wl2340167: 官的判斷也很重要 侵犯著作權也不是說侵犯就侵犯 03/01 03:42
→ wl2340167: 也是有告二創告失敗的例子 03/01 03:42
→ wl2340167: 這總可以參考一下了吧== 03/01 03:49
→ pikachu2421: 有的官方都直接頒布二創條款了 這類沒違反就沒違法吧 03/01 03:50
噓 Flandre495: 月經 03/01 03:51
噓 belmontc: 刑事不起訴跟民事無侵權是兩碼子事...連文章都說了zzz 03/01 03:51
→ belmontc: 果真堪慮 03/01 03:51
→ wl2340167: 沒關係 因為我就是法盲 希望我的米奇不會被告 :) 03/01 03:53
推 lv256: 100%侵權,但是告不告是他的權利 03/01 04:05
→ lv256: 沒有什麼模糊、灰色 03/01 04:05
→ as80110680: 隔壁老王都知道你家老婆出來賣了,還要我證明廠商是故 03/01 04:06
→ as80110680: 意不提告的,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03/01 04:06
噓 sincere77: 如果違法,你想表達什麼? 03/01 04:23
推 amaranth: 那件火車圖不是因為二創不起訴,而是無法證明為二創才 03/01 04:38
→ amaranth: 不起訴喔 03/01 04:38
推 amaranth: 搞錯了,那個事件跟二創無關(汗) 03/01 04:39
推 cemin: 很多時候是互相拉抬的,禁二創只是拿石頭砸自己腳,像fate 03/01 04:40
→ cemin: 就直接收編同人畫師,短篇集一本一本出,官方同人一起笑呵 03/01 04:40
→ cemin: 呵 03/01 04:40
→ Biyarace: 呵呵,無知還拿自己無知嘲諷別人....有夠可悲 03/01 05:10
推 Arstoo: 前面一大串在吵默許真的是xdd,討論而已理解對方說的不就 03/01 06:14
→ Arstoo: 好了,硬要吵個你死我活,現在是要定契約是不是啦這麼糾結 03/01 06:14
推 bluecsky: 二創二創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誤 03/01 07:04
推 peterturtle: 告訴乃論不告就沒有違法 03/01 07:06
推 sky0158: 有人告就會抓了吧,迪士尼那麼多公主,也沒看過有誰敢拿 03/01 07:14
→ sky0158: 去二創或進本。 03/01 07:14
推 bluecsky: 其實歐美有人畫 但是我想是因為他們都沒有拿出來賣... 03/01 07:41
→ bluecsky: 如果只是畫跟分享 應該還構不成侵權 有商業行為就危險 03/01 07:42
→ bluecsky: 因為日本的同人創作基本上已經大多會有商業行為了 03/01 07:43
推 vergilmir: 等到人家抓了 就是廠商完了之類的鬼話 呵呵 03/01 07:50
→ vergilmir: 如果自己畫好玩不營利那才有的討論,你拿去賣又沒授權 03/01 07:51
→ vergilmir: 100%就是盜版 就是侵犯智財權 03/01 07:51
推 driftingjong: 可以翻一些討論 這講很久了 目前算是灰色地帶下穩定 03/01 08:21
→ driftingjong: 共生 03/01 08:21
推 iwinlottery: 迪士尼 任天堂: 03/01 08:45
推 gekkouchuu: 著作權法的「改作權」專屬於權利人,未經授權的二創同 03/01 09:13
→ gekkouchuu: 人基本都是侵權的衍生著作,但可依合理使用規定阻卻違 03/01 09:13
→ gekkouchuu: 法,而營利行為會使合理使用不易成立。 03/01 09:13
→ gekkouchuu: 著作侵權大多都是告訴乃論,所以看官方願不願意 而已 03/01 09:16
→ gekkouchuu: ,就算官方明知而未起訴,也不當然構成默許同意或默示 03/01 09:16
→ gekkouchuu: 授權,想改作原著作還是要主動找權利人要授權 03/01 09:16
推 pttsea: 原權人不告不理。二創不合法但為某程度的宣傳,無人願意二 03/01 09:55
→ pttsea: 創的作者人氣通常..別搞太誇張通常是給默許的 03/01 09:55
→ jim924211: 通常別直接影響到版權方的利益,反而拉高人氣 03/01 09:57
→ jim924211: 的狀態下版權方都不會去主動提告 03/01 09:57
→ jim924211: 我是不知道為啥要執著在那兩個字在那邊吵辣 03/01 09:58
推 penta: 違法但官方不會抓 03/01 10:07
→ linzero: 希洽逛怎麼久了,怎麼會問這問題? 03/01 10:22
推 YMGGN: 推156樓g大 講得很清楚 03/01 10:24
推 oocooc: 高捷少女就是二創禁止 03/01 10:46
推 cat5672: 這種的可能一般都覺得沒什麼爭議 不過像一些梗 比方jojo 03/01 10:51
→ cat5672: 梗之類的 03/01 10:51
→ cat5672: 應該一般也都覺得沒什麼 但其實也都算侵權 而且效益搞不 03/01 10:56
→ cat5672: 好更大 03/01 10:56
→ cat5672: 總之雖然你問的那麼單純 但這問題沒那麼簡單 03/01 11:02
推 lightning300: B37 正解 03/01 11:05
推 bbadia: 不告不代表默許,只是沒有表達意見而已 03/01 11:14
推 tw15: 跟你講你覺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賺爆 03/01 11:38
→ tw15: 我覺得只要拿出來賣就是有天要還除非你變大手,官方要你加入 03/01 11:40
→ tw15: 他們 03/01 11:40
推 dimw: 這個問題在這裡有過比較多討論串的事件這幾年大概就NGNL還有 03/01 13:41
→ dimw: 去年的SSSS 很在意這種事的大概都是有一些正義感的成分 03/01 13:44
→ dimw: 不過你可以注意 官方在捍衛權益時也不太會有宣洩正義的感覺 03/01 13:46
→ dimw: 至於為什麼可以去找找幾年前NGNL的討論 那件抄襲的型態是蠻 03/01 13:47
→ dimw: 特殊的 雖然最後也是沒事 不過當時對於著作權的討論比較深入 03/01 13:49
推 Dayton: 告訴乃論 所以官方不告就沒有問題 03/01 13:58
推 amaranth: 同一個詞在口語跟法律的意義不同,然後就雞同鴨講而已 03/01 16:10
→ Tzarevitch: 侵權沒錯,所以罩子放亮點別把該低調的事搞得很高調 03/01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