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99000 (gp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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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美重罪起訴《決勝時刻》謊報致死案主嫌
時間Sat Mar 30 19:54:12 2019
※ 引述《qize1428 (倫)》之銘言:
: ※ 引述《jerry78424 (青松碧濤)》之銘言:
: "所有的警察都認為被攻堅者毫無危險,就只有站在最遠的警察認為有危險並因此開槍"
: 若此敘述為真,很難想像那個警察沒有過失。
前鋒刺探,後排射擊,正常吧。
狙擊手不就是幹這事的
如果我對付葦名流拔刀術是看到刀才出手,那就死一次了
影片其實蠻明顯:走出來的人,手猛然動了一下就被彈刀了
: Finch,攻堅的仍然有那個危險察覺大師,最後還是會得出Andrew Finch的死亡,那個爛
: 警察竟然不用付任何責任? 不管怎樣想都有問題,甚至可說,這樣的結果反而變相認證
: ,美國警察的執法是多麼容易造成無辜民眾死亡,導致誤報、謊報最後發生警察的誤殺
: ,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預期的」。
: 如果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還不檢討警察執法手段的合理性跟專業性,那麼誤殺的情況永
: 遠會層出不窮。
這裡的問題在於,美國民眾是允許擁槍的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槍"這件事,大概造成了各自對生活環境的見解不同
所以路人我認為實務上可能可以檢討的三件事
在美國環境實際運作上也沒有甚麼能檢討的空間
1.謊報持槍危險份子存在該如何核實:先找沒有武裝的人去看嗎?
2.被殺的人明明就沒有槍:他沒死之前還真不知道這個美國境內份子有沒有槍
3.警察與被警察拿槍指著的嫌犯該如何行動:
生死一線間大家都緊張,不緊張的嫌犯可能亂動,緊張的嫌犯可能根本聽不清楚指令
警察要賭命眼前的美國人不危險,或用自己的命換取符合某種理想程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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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的最佳解,要嘛所有美國人放棄槍枝
要嘛所有美國人都意識到自己是可能擁槍的危險份子,美國警察會以此為前提警戒自己
以這個認知和美國警察互動。
就不知道學校教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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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nyxfg: 嗯...坐在防彈的警車裡操縱遙控機槍,等對方開槍後警察 03/30 19:57
→ tonyxfg: 再反擊如何? 03/30 19:57
→ tonyxfg: 反正不清楚嫌犯有無持槍的情境下,對多只會掏手槍出來(步 03/30 19:58
→ tonyxfg: 槍藏不住) 03/30 19:58
→ flare5566: 都出人命了你們還在這裡用這種語調嘻笑謾罵 厲害 03/30 19:58
→ Hellery: 所以警察為了保命就可以亂殺人嗎? 那還幹什麼警察,回家 03/30 20:19
→ Hellery: 吃自己啊? 現在米國警察怎麼搞都沒事是司法體系在包庇 03/30 20:19
推 koiu5678: 上面的這麼生氣,可是美國警察被打死的可能性也不低啊 03/30 20:39
→ winger: 比對一下被警察弄死的和警察被弄死的人數,你會發現新天地 03/30 20:44
→ Hellery: 沒人叫他要幹警察,要幹警察就要有那個覺悟,電影遊戲演 03/30 22:11
→ Hellery: 得多有正義感,結果為了怕死先打死對方再說,笑死 03/30 22:12
推 balius: 美國的環境就是那樣,拿台灣環境當標準去評斷是毫無意義的 03/30 22:22
→ aa4488: 說的沒錯啊 為了保命可以處理掉人啊 並不是亂殺人 是 03/31 02:55
→ aa4488: 為了保命 03/31 02:55
→ aa4488: 拿電影來比, 唉 可憐的邏輯能力 03/31 02:57
推 assassin5561: 總之在美國就是不要犯蠢作死,有時後不得不嘴一下高 03/31 03:19
→ assassin5561: 加索人冒險犯難的精神,這類問題都是他們日漸累積的 03/31 03:19
→ assassin5561: 壓力結果,習慣把自由當作放縱 03/31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