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RUTO: 這舉例?四宮輝夜在民法上成年了嗎?沒有當然不行買房 05/14 17:00
→ NARUTO: 誰知道四宮輝夜買了幾棟豪宅 父母不知 05/14 17:01
推 siyaoran: 輝夜花錢好像都會被回報 05/14 17:01
推 bestteam: 玩具送同學好像是民法經典例題了 05/14 17:01
→ breakblue: 輝夜買房子是一定會被問的 05/14 17:02
推 hayate232: 這東西籤者範圍超廣的好嗎 05/14 17:03
→ hayate232: 牽扯 05/14 17:03
→ hayate232: 今天 真的沒辦法了,依公司規定 開除 員工又要 05/14 17:03
→ hayate232: 找勞動部 05/14 17:03
推 toulio81: 未滿20歲的不能花超過一千...你都上大學了買貴一點的東 05/14 17:07
→ toulio81: 西還要Call老爸老媽來喔XD 05/14 17:07
→ toulio81: 真實嚴格實施下去營業額會少一半吧XD? 05/14 17:08
推 sdg235: 買房子絕對會問,因為你要去登記,又不是繳錢就完成交易 05/14 17:08
推 fragmentwing: 會被嗆法盲只討論極端值XD 05/14 17:10
→ sdg235: 民法這東西就是這樣,它不是硬性規定所以很多地方彈性很 05/14 17:10
→ sdg235: 大,像19歲能支配的金錢是多少,根本沒有一個固定數額 05/14 17:10
→ fragmentwing: 規定數額的話 幾年後又要面臨通貨膨脹的問題XD 05/14 17:11
推 lucifier: 關於數額、級距這類東西本來就很難硬性規定 05/14 17:12
→ lucifier: 最常見的就是累進所得稅的問題,大家也很愛吵 05/14 17:12
→ fragmentwing: 而且哪天如果有奇葩爸媽想挑戰法律用外幣,怎解? 05/14 17:12
→ fragmentwing: 別說不可能,都有爸媽支持小孩告自己了 05/14 17:13
→ lucifier: 最終很多東西要靠社會通念或一般常識判斷是不得已 05/14 17:13
→ peterw: 蘭德爾用零用錢又買車隊又買飯店,他那時候成年了嗎? 05/14 17:14
推 sdg235: 所以像本例9歲+1萬,這要是父母死不承認,被打槍的機率超 05/14 17:14
→ sdg235: 高 05/14 17:14
→ breakblue: 買飯店那時候是saga 蘭德爾應該是18到19歲 05/14 17:18
推 toulio81: 其實就是法律定的有問題啊!有邏輯的話應該也是定的模糊 05/14 17:19
→ toulio81: 點,像巨額消費要有成年人背書,而巨額應對所有案例要 05/14 17:19
→ toulio81: 有一致性之類,你定個1千然後說要靠社會通念啥的判斷? 05/14 17:19
→ toulio81: 數字都在那裡了有啥好判斷的?定個法律不能以大家不會 05/14 17:19
→ toulio81: 全面嚴格遵守為前提定吧? 05/14 17:19
推 jojojen: 奇犽買巧克力球就花了兩億 小傑還差點標到貪婪之島 05/14 17:20
推 windletterz: 買房子以外的例子都還行,但你給我去看民法動產和不 05/14 17:20
→ windletterz: 動產的差異啊啊阿阿阿 05/14 17:20
推 lucifier: 定一千是商店內規吧,法律沒硬性規定你不能買破千 05/14 17:20
→ cross980115: 民84是廣義處分包含債權跟物權 05/14 17:22
→ breakblue: 天空塔的店家應該不敢不賣 他們不像電梯小姐那樣威猛 05/14 17:30
推 yam30336: 下一篇,中野家 05/14 17:32
推 windr: 怎麼舉出一堆虛擬的例子XD 05/14 17:38
→ jojojen: 因為這裡是西洽又不是法律板 討論acg才是正常吧 05/14 17:40
→ scarbywind: 數字本來就事故意留空白的... 反正打民事的費用就那樣 05/14 17:40
→ scarbywind: 某方面來說也是提示你價格了吧(?) 05/14 17:41
→ tim0619123: 討論到忘記在西洽逆== 無言 05/14 17:42
推 peterw: zero買車隊的時候蘭德爾總未滿18了吧?難怪要瞞著父母, 05/14 18:05
→ peterw: 不然老爸喊一聲就契約無效了 05/14 18:05
→ peterw: 再一個例子,電極正才小學2年級就已經是公司老闆了,他賺 05/14 18:09
→ peterw: 的錢想怎麼花需要老爸電極史派克同意嗎? 05/14 18:09
→ breakblue: 不說日本 台灣可以讓小學2年級成為公司老闆嗎? 05/14 18:21
推 cyclone055: 為什麼都要用台灣的民法去看歪國人…… 05/14 18:33
→ doyouknowhow: 奇犽那個應該算77條但書的生活所必需吧XD 05/14 18:41
噓 sh981215: 你的舉例蠻爛的 05/15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