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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看完後 今天沒帶手機出門(不然又會玩手機) 回到家後基於既有的記憶來打這份心得 先說結論 "馬德這漫畫的警察刑法被死當還是不用學刑法?" 不能犯講的主角是一個透過催眠術達到殺人目的的人 但是主角的催眠術跟實際發生結果並沒有常理關聯 也就符合日本刑法對於不能未遂的定 義 所以被稱作"不能犯" 作者!!! 相當因果關係(或者稱作條件理論)在哭啦!! 是沒有錯! 新客觀理論的確說是第三人觀察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危險 若非則為不能未遂 若有危險仍要處罰 但是別忘了 主角長年下來累積的案例足以使他的情狀成為一個特例 而且從主角的催眠術及被害人所相信的情況及結果都具有因果關係 而且這個是已經被劇 中心理學家證實 也就是說可以認定主角的催眠術跟被害人的結果具有因果關係 可以認定是主角所為的殺 人行為 就算採用德國的印象理論也有同樣答案 主角主觀具有故意 非重大無知 就能論主角行為非不能未遂 而且劇中也得知主角透過催眠術進行殺人行為 主角客觀上使用催眠術使被害人死亡 且非主角使用催眠術 被害人不會死亡符合"其不可 想像其不可存在"的條件理論 而且殺人行為的結果為刑法所要避免的規範目的 主觀上主角具有殺人故意 構成要件該當 而且警察都知道催眠術這件事 也不會依此逮捕主角 也不會找檢察官或詢問法學家 更別提不知道相當因果關係或是條件理論 這幫人怎麼考上警察? 我覺得最先檢討的應該是這漫畫日本的考試制度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1.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59731636.A.D76.html ※ 編輯: M4Tank (36.227.11.227 臺灣), 06/05/2019 18:48:37 ※ 編輯: M4Tank (36.227.11.227 臺灣), 06/05/2019 18:49:31 ※ 編輯: M4Tank (36.227.11.227 臺灣), 06/05/2019 18:50:17
Layase: 看沒幾話就棄了 06/05 18:58
helpks5: 類似的作品原本就是作者從單一特色衍生出來的, 06/05 19:09
helpks5: 想要修正不合理之處,其實整部作品將不復存在 06/05 19:09
helpks5: (這類作品倒也沒什麼值得保留的價值就是了) 06/05 19:09
yourmomb: 這部一開始看滿有趣的 後面一直重複就棄了 06/05 19:42
Vincent4: 看預告犯吧(欸? 06/05 20:05
pcpal: 沒有難以竄改的證據就送主角上法庭 06/05 20:47
pcpal: 只會被主角用催眠術使自己無罪釋放吧 06/05 20:48
belmontc: 這部很久了,而且我記得以前已經噴過了 06/05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