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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情況1.聽了某首歌,然後以歌詞的意境寫出"完全符合"該意境的小說或反過來 情況2.看了某部漫畫/小說/舞台劇本將其寫成漫畫/小說/舞台劇本 在沒有原作授權的情況下,以此營利到底是二創還是抄襲 總覺得比起這次的電蝦大姊姊事件,不同媒材之間的轉換反而比較難以認定呢 -- 即使祂每天因人們而墮入滾燙的熱水,麵神也不會製造出地獄來懲罰不信仰祂的人 我們崇拜麵神是出於敬佩與感謝,與生前死後諸利益得失皆無任何關係 阿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36.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1985602.A.D91.html
zsp9081a: 看原作者想不想弄你來決定 07/01 20:53
qwer338859: 同人畫到變本傳的廣山表示: 07/01 20:54
理想狀況是被納入原作體系,但是不理想時......挺好奇這時算哪邊 ※ 編輯: fragmentwing (223.139.136.16 臺灣), 07/01/2019 20:55:08
emptie: 通常是各退一步 賺得多的話分一點錢給原作者打公關 07/01 20:54
imz0723: 原創風行版 07/01 20:54
emptie: 至於實際上到法院輸贏的反而比較少 因為這樣兩邊都不一定 07/01 20:55
emptie: 有利 07/01 20:55
bnn: 商標權聽過沒 07/01 20:55
CornyDragon: 不就看原創比例多寡 07/01 20:56
qwer338859: 二創這東西 就是官方不管沒事 官方要管你就乖乖收 07/01 20:56
BITMajo: 不同媒材還是算改作啊,一樣可能侵犯原作著作權 07/01 20:56
GodVoice: 意境而已 不算 意境的定位和主旨差不多 如反戰 博愛 07/01 20:57
GodVoice: 光意境而已太模糊了 07/01 20:57
BITMajo: 第一個意境是不算,主觀上來說 07/01 20:57
GodVoice: 除非你是把 "告訴羅拉 我愛他" 那種歌詞明確的不得了的 07/01 20:57
GodVoice: 歌畫成漫畫 就會有問題 07/01 20:58
那如果是譬如歌詞有:我牽起你的手,星光如此璀璨,因為你點起了光 小說明確描述了這個情境和對白 像這樣的話
leilo: 就改作 比較難判但還是有點危險 07/01 21:02
※ 編輯: fragmentwing (223.139.136.16 臺灣), 07/01/2019 21:05:48
leilo: 你的案例如果只有這幕判不了 不夠獨特 07/01 21:31
leilo: 主要判定上就是使用比例、程度 以及明顯可以顯示出參考至 07/01 21:33
leilo: 對方作品 而不只是單純吸收到類似常見元素 07/01 21:33
bitcch: 看讀者心情 07/01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