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N3000: 怎麼能直接把不能驅離變成不能拍照 有夠詭異 08/04 16:52
※ 編輯: wahaha99 (1.171.171.231 臺灣), 08/04/2019 16:52:45
→ bassmaster: 他貼的律師見解沒錯啊,問題是他不懂非公開的定義 08/04 16:53
→ wahaha99: 我也沒說他貼的是錯的啊XD 08/04 16:54
→ ericcyc0194: ==換另一種說法 如果是海邊拍到泳衣沒穿好露點鏡頭== 08/04 16:54
泳衣沒穿好, 這很有的扯
→ ericcyc0194: =還是用特殊器材去拍到透視露點鏡頭 這案例是哪一種? 08/04 16:54
特殊器材, 拍照者肯定會告輸
→ cross980115: 他貼的律師見解沒錯,但是他沒理解那律師見解的成立 08/04 16:54
→ cross980115: 要件 08/04 16:54
推 Lupin97: 第二項沒列出有點不完整,沒拍到隱私部位因此沒成立也是 08/04 16:54
→ Lupin97: 原因 08/04 16:55
→ ericcyc0194: 應該是屬於沒有故意犯吧 08/04 16:55
※ 編輯: wahaha99 (1.171.171.231 臺灣), 08/04/2019 16:56:00
推 rock5421: 這篇我也有看完才上來的 在公開場合有作遮掩是否 08/04 16:56
→ rock5421: 還是算為公開行為? 08/04 16:56
這是一個公開的 "遮掩行為"
被遮掩的部分 才是非公開
所以你要回去我上一篇看
你的遮掩是真的遮掩 還是只是講講的遮掩
然後對方有沒有刻意繞過這個遮掩來拍
而不是你這樣隨便貼個律師見解 就想證明什麼
※ 編輯: wahaha99 (1.171.171.231 臺灣), 08/04/2019 16:58:11
噓 enel1111: 他敢公開餵 我就敢公開看 爽 08/04 16:56
→ ericcyc0194: 泳衣沒穿好是海邊意外情況很多 是你沒看過= = 08/04 16:56
我是說在法官面前很有的扯
說不定不同法官見解不同呢
你在說啥呢
→ dieorrun: 還在那邊糾結啥遮掩 有遮的地方你硬要拍才算 懂不懂啊? 08/04 16:57
→ ericcyc0194: 特殊器材去拍露點 那一定是有罪 08/04 16:57
那你還問
→ ericcyc0194: 公開場所有遮 怎會拍到??????????從天上拍?????????? 08/04 16:58
你又知道對方拍到了?
※ 編輯: wahaha99 (1.171.171.231 臺灣), 08/04/2019 16:59:32
推 cross980115: 建議原po把第二項也列一下 08/04 16:59
懶的
推 ericcyc0194: 不然那女的發什麼神經病????????????? 08/04 17:00
問的好
推 rock5421: 怎麼樣的標準算繞過? 除了特殊器材這點是不用討論 08/04 17:01
趴在地上往人家裙子裡拍大概就算很標準的繞過
至於這次討論的案子是什麼狀況呢
天知道, 難道你是看到照片了還是在現場了?
如果你不知道 講這麼多幹啥
本來就是法官要看證據決定的事情
※ 編輯: wahaha99 (1.171.171.231 臺灣), 08/04/2019 17:03:14
→ ericcyc0194: 你發現會被偷拍還執意做 不是很奇怪嗎?????????????? 08/04 17:01
噓 Blazeleo819: 所有偷拍仔都應該找你打官司 08/04 17:02
噓文拿不到優惠喔
推文打八折
(誤)
→ ericcyc0194: 我覺得這不用討論 浪費時間推文.... 08/04 17:03
※ 編輯: wahaha99 (1.171.171.231 臺灣), 08/04/2019 17:04:24
→ rock5421: 你也講很多阿= = 08/04 17:04
我講很多是要講這兩句話
"大概要從這兩點去判斷"
"而不是新聞怎麼寫你就怎麼信"
麻煩你回去爬文
我也沒說拍攝者就一定無罪了
※ 編輯: wahaha99 (1.171.171.231 臺灣), 08/04/2019 17:05:19
→ rock5421: 說你說拍攝者無罪的不是我就是 不過我也學了點東西 08/04 17:11
推 Slemo: ..這需要學嗎?XD 我感覺只是中文問題... 08/04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