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llerken: 那求求你告訴我10 v 10要2000手速幹什麼好不好?10/25 17:07
推 lookatme921: 10vs10就是比陣型跟集火目標,手速是你的十倍就比你 10/25 18:43
→ lookatme921: 快十倍做好10/25 18:43
推 killerken: 動動腦筋 機槍兵的速度是固定的 別說2000 2百萬又怎樣10/25 18:52
推 lookatme921: 一秒60操作可以一個一個做到最好,一秒6操作點名都 10/25 19:00
→ lookatme921: 沒點完勒。 10/25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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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TMajo: 那篇指的應該是整體原則,不是指這次單一事件 08/22 16:12
→ Hsieh455125: 冷靜點 08/22 16:12
推 DON3000: 很氣 08/22 16:13
→ kerry0496x: 如果「上級國民」也能被相同標準要求曝光, 08/22 16:15
→ kerry0496x: 我就挺日媒。 08/22 16:15
→ kumafez: 冷靜點 GivePLZ 08/22 16:15
推 Valter: 同一樓說的原則問題 今天大新聞你說細節不用遵守無所謂 那 08/22 16:16
→ Valter: 以後其他事件人家就有藉口阻礙你傳遞訊息 08/22 16:16
→ dieorrun: 以為大家分不清楚不公布會有疑慮的案件 08/22 16:19
→ dieorrun: 本來就沒有事件可以一概而論 08/22 16:20
推 naideath: 記者具名 而且上級人士可以一樣標準被對待就支持 08/22 16:20
推 valorhu: 依犯罪被害者等基本計画,警方本來就有決定權 08/22 16:20
→ w40w40w40w40: 那只是公開的理由 你罵的是媒體缺乏自律行為 沒必要 08/22 16:34
→ w40w40w40w40: 混再一起罵啦 公開的正當性在日本與台灣或許難以意 08/22 16:35
→ w40w40w40w40: 識 把情境轉為中國應該就比較好懂了吧? 08/22 16:36
推 dsa3717: 就故意用火災賺保險金什麼的 08/22 16:41
推 valorhu: 賺保險金公不公開是有差別嗎? 08/22 16:52
推 lordmi: 上級國民跟業界人士A能夠被公開我就支持...可能嗎? 08/22 16:53
推 Miaplacidus: 聽說高雄爆發登革熱 ㄟ幹 你們媒體不公布罹患登革熱 08/23 07:11
→ Miaplacidus: 的人的身分 我怎麼知道是真的爆發 難道不是造謠嗎? 08/23 07:11
→ Miaplacidus: 最簡單的啦 公布姓名後 有人去騷擾受害者家屬朋友的 08/23 07:12
→ Miaplacidus: 話 那些人都要各自被罰100萬台幣 這樣我就支持公布 08/23 07:13
→ Miaplacidus: 看看有這法條後 還會不會有一堆媒體搶著要爭取"知"的 08/23 07:13
→ Miaplacidus: 權力 我保證沒有 因為媒體都只是想趁機賺錢 會被罰 08/23 07:14
→ Miaplacidus: 的話那公布幹嘛? 08/23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