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ordate: 問題是通典講的是晉制,劉備用的應該是東漢制度08/31 19:39
→ chordate: 有沒有分的那麼清楚,有哪些權力都不清楚08/31 19:39
→ chordate: 那句話的意思又不是說一定用砍頭的才叫處罰 08/31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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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inosd2: 不看佛面也要看僧面,關羽最多把糜芳軍權拔掉剩下由劉備08/31 20:18
→ dinosd2: 去發落,但是要砍頭還是送他去蹲牢房,關羽絕對做不到這08/31 20:19
→ dinosd2: 地步,關羽真的做了,那他跟劉備並沒有史書講的那麼親08/31 20:19
既然要論漢制,來看秦彭的例子吧,《後漢書 郭陳列傳》:
"(明)帝曰:「軍征,校尉一統於督。(秦)彭既無斧鉞,可得專殺人乎?」(郭)躬對曰:
「一統於督者,謂在部曲也。今彭專軍別將,有異於此。兵事呼吸,不容先關督帥。且漢
制棨戟即為斧鉞,於法不合罪。」帝從躬議"
秦彭以軍法斬人,竇固上奏秦彭專擅,請誅之。公卿朝臣都挺竇固,唯獨郭躬認為秦彭於
法得斬之,正因為他有棨戟這可以相當於斧鉞的玩意兒
所以我想表達的是,斧鉞即為代表可砍頭,那如果斧鉞 = 假節鉞咧?
《後漢書 董卓列傳》:
"(董)卓遷太尉,領前將軍事,加節傳斧鉞虎賁,更封郿侯"
這段在《三國志 董卓傳》變成了:
"以久不雨,策免司空劉弘而(董)卓代之,俄遷太尉,假節鉞虎賁"
故得知假節鉞也有生殺大權
所以我才說"亦有所本",至於本到什麼程度,目前史料看不出來,僅知最重有可能砍頭,
如此而已
不然當到前軍師征西大將軍、假節、南鄭侯的魏延,違背軍令遭斬,也沒有人追究誤斬的
責任,表示人人得而誅之
何況是假節鉞來斬官位可能低於魏延的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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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uei (101.12.196.35 臺灣), 08/31/2019 23:34:06
推 gt097231: 人人得兒隻豬 08/31 23:36
→ kpier2: 魏延那個不是『像這種嗜好、這輩子沒聽過』 09/01 00:06
→ staywithyou: 凱留 09/01 01:37
推 Peter521: 那是演義,史實上好像是被董允還是費禕幹掉的 09/01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