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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假警害死人的玩家共犯獲刑15個月,兩年內禁玩遊戲 https://playgame.wiki/news/024cad9146 俄亥俄州玩家Casey Viner曾雇傭一位名叫Barriss的玩家報假警並導致另一位玩家被特警 敲門,在誤會中被擊斃。今天他已被正式宣判,由於雇傭他人進行惡作劇式緊急呼叫警方 ,導致他人中槍死亡,Viner將遭受15個月刑期,同時被禁止玩遊戲2年。 案發時19歲的Viner由於在《決勝時刻14:二戰》中輸掉了1.5美元的賭注,於是便雇人使 用受害者的住址報假警謊稱遭到性命威脅。 這次事件導致了堪薩斯州威奇塔市28歲的Andrew Finch被特警組誤傷並身亡。今年4月份 ,Viner因上述行為以及在調查期間試圖掩蓋罪行的行為被定罪密謀和妨礙執法。 Viner的律師建議給與兩年緩刑,但據NBC報導,美國地區法官Eric Melgren已經對此案宣 判了15個月刑期,外加兩年內禁止從事遊戲相關活動。 而實際操作此事的Barriss在今年早些時候被判處20年刑期。 報假警不僅可能造成直接的人員傷亡,也會導致社會信任危機,大幅增加執法成本,因此 正在得到廣泛關注和討論。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和新澤西州都已通過立法加重了對報假警的懲罰,美國國會也接收了兩 黨共同提出的議案,計劃將報假警定位聯邦層面的犯罪行為。 ==== 先關十五個月再兩年內禁玩遊戲!? 所以是通知所有遊戲廠商封鎖他兩年? -- 「星耀如眼,賜吾輩目光。 取吾奉獻,予吾輩力量。 此等威力,暗夜淚光芒。」 ─黑暗祭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55.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8541391.A.B93.html
crazypeo45: 廠商表示:我其實不用抓 因為有一堆人幫我抓 09/15 17:58
WindSpread: 沒實名封不完吧? 09/15 17:59
yuizero: 軟禁吧 要每個月到警局報到 09/15 17:59
WindSpread: 不知道賠多少 09/15 18:00
an94mod0: 叭叭 黑警殺人 美國公民還不上街頭抗議 09/15 18:00
xephon: 怎麼禁遊戲? 那玩桌遊或實體卡牌遊戲行不行? 09/15 18:00
S2357828: ㄜ 他不是僱用者嗎? 這樣判好像很怪? 09/15 18:00
qazzqaz: 報假警判20年,雇用者卻只判15個月, 09/15 18:00
qazzqaz: 沒讀過法律,但我還以為雇用別人做事情會算共犯 09/15 18:00
WindSpread: 出主意的15個月,打電話的20年... 09/15 18:00
shuanpaopao: 想偷玩就玩啊 就不要被抓到嘛 真的抓到大概很慘 09/15 18:01
wizardfizban: 因為20年那個是實際執行人呀 09/15 18:01
crazypeo45: 再怎麼偷玩還是會被/pol/那群瘋子抓到 09/15 18:02
shuanpaopao: 人家要你做你可以拒絕啊 09/15 18:02
zhtw: 蛤 僱主竟然輕判 神奇 09/15 18:03
Sischill: 僱用算正犯說 美國法律還真他媽的爽 打個電話來swatting 09/15 18:03
Sischill: 一下也才關1年3個月 表現良好假釋官過大概不用一年就出 09/15 18:03
Sischill: 來了 09/15 18:03
teddy12114: 因為打電話的算實際執行謀殺的人吧 所以判比較重 就想 09/15 18:04
teddy12114: 買兇殺人一樣殺手會比雇主判的重 09/15 18:04
wizardfizban: 因為20年那時報案時說的很嚴重 而使得警方誤會 09/15 18:04
akles111: 大概沒辦法算雇用殺人同罪,只是教唆誤報 09/15 18:05
wizardfizban: 報案那個說那發生綁架案還有人己經頭部中彈了 09/15 18:05
wizardfizban: 你是警方會怎判斷? 09/15 18:05
Sischill: 買兇殺人 僱主跟殺手是同樣重哦 看情形僱主會比殺手更 09/15 18:06
Sischill: 重 09/15 18:06
akles111: 不是買兇啊 09/15 18:06
teddy12114: 就像今天叫一個人去教訓別人 結果對方私自行為把人殺 09/15 18:06
teddy12114: 了 一開始教唆的那個人不可能判的跟殺人的那個一樣重 09/15 18:06
teddy12114: 吧 09/15 18:06
jason1515: 教唆沒有同罪? 09/15 18:06
qazzqaz: 剛剛查了一下,在台灣教唆他人犯罪算共犯呢 09/15 18:07
wizardfizban: 因為會搞出人命的主因是報案的把事說的太嚴重呀 09/15 18:07
※ 編輯: wizardfizban (36.233.155.103 臺灣), 09/15/2019 18:08:04
Sischill: 台灣是有....美國的神奇法律可能比較挺大家去教唆謊報吧 09/15 18:07
WindSpread: 不可能一樣重我是懂,但15個月比20年實在忍不住笑出 09/15 18:07
WindSpread: 來 09/15 18:07
allanbrook: 這可能要看他當初是要他做到什麼程度 09/15 18:08
teddy12114: 應該說教唆的那個人並沒有殺人的犯意 可能只想說嚇人 09/15 18:08
teddy12114: 而已 但打電話的人故意把事情講的很嚴重才是導致悲劇 09/15 18:08
teddy12114: 的主因 09/15 18:08
allanbrook: 可能只是要鬧受害者讓他被警察煩 09/15 18:08
Sischill: 沒有殺人的犯意但的確造成結果 法律關係很清楚 你沒教唆 09/15 18:08
wizardfizban: SisChill的邏輯我不懂 他都被判型了怎還有挺教唆? 09/15 18:08
Sischill: 就不會出事 所以才會有教唆是同罪呀 09/15 18:09
teddy12114: 就像今天你叫一個人去嚇人 結果對方直接暴力把人打死 09/15 18:09
teddy12114: 如果判你殺人罪就算是台灣也不合理吧? 09/15 18:09
akles111: 都判15月了,只是跟20年比較小 09/15 18:10
Sischill: 合理, 不然黑道老大叫下面的說"去處理一下" 然後小弟把 09/15 18:10
Sischill: 人打死, 老大說"我只是叫他處理一下 沒叫他打死人呀" 09/15 18:10
Sischill: 你覺得這樣能開脫? 09/15 18:10
Sischill: 教唆本來就不管你怎麼講 因為你講的隨時都會變 只要有教 09/15 18:11
Sischill: 唆事實那就是成立 09/15 18:11
簡介教唆犯:「慫恿他人犯罪」也是一種犯罪喔!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principle-procedure/371 具體的教唆內容 教唆的內容也必須特定,簡單來說就是必須教唆他人去犯「特定」的罪。舉例來說,A慫 恿B去偷C的東西,而B也照做,此時A就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3]的教唆犯。但如果A只 是慫恿B去犯罪,但沒有明確說要犯什麼罪,此時A就不會成立教唆犯。 被教唆者從事犯罪行為 在教唆他人犯罪的案件中,實際從事犯罪行為的人(也就是被教唆者)是正犯,而教唆他 人犯罪的教唆者則是「共犯」。在刑法體系中有所謂的「共犯從屬性」,也就是說共犯必 須從屬於正犯,倘若不存在正犯,則教唆者亦不會成立教唆犯。
akles111: 啊老大就可能判幾年啊,因為是間接正犯的傷害罪 09/15 18:13
wizardfizban: 為啥我查了一下教唆罪的資料 律師和你說的不一樣 09/15 18:13
※ 編輯: wizardfizban (36.233.155.103 臺灣), 09/15/2019 18:14:47
gemini2010: 我猜啦,有可能僱用者只要求謊報,但沒有具體的指示謊 09/15 18:13
gemini2010: 報的內容,但被僱用者得謊報內容極其危險,已經超過僱 09/15 18:13
gemini2010: 用者的預期了,才會有刑度上的差異,只不過也差太多了 09/15 18:13
gemini2010: 吧 09/15 18:13
ilove640: 有判啊 只是比較輕而已 畢竟不是他下手的 判得跟動手的 09/15 18:14
ilove640: 人一樣重才奇怪吧 被教唆的人又不是被迫 他是僱傭欸 有 09/15 18:14
ilove640: 收錢的= = 09/15 18:14
tonyxfg: 這刑罰好輕啊,這樣要殺人不必親自動手,打給警察警察就 09/15 18:16
tonyxfg: 幫忙處理掉了,即使被抓也不過關個一年多,超划算 09/15 18:17
qazzqaz: https://i.imgur.com/5pOFuiU.png 09/15 18:17
qazzqaz: 從維基看,幫助跟教唆應該都算共犯,實際怎麼罰不知道 09/15 18:17
Sischill: 你貼的這個很常被拿來攻擊 而且實務上跟本是不可能的 就 09/15 18:17
Arminius: 差多差少又不是當事人或者法官,鍵盤判案就免了吧... 09/15 18:17
s12358972: 那個20年的出來肯定會找15個月的算帳 09/15 18:18
Sischill: 像我說的, 教唆者說他沒有教唆去殺人 難不成法官就聽他 09/15 18:18
wizardfizban: 所以律師說的和你說的...你覺得我們要信那一邊? 09/15 18:18
Sischill: 他講的所以不成立教唆故意? 那大家買兇都說我沒買呀 我 09/15 18:19
akles111: 除非教唆也有打電話或支配28歲的事實,不然也只是間接吧 09/15 18:19
Sischill: 只是花錢請A去跟我的XXX聊天而已 誰知道A會殺了他? 09/15 18:19
Sischill: 我覺得呢, 你信法條比較實際 而不是律師講的吧? 09/15 18:19
kobe30418: 警察才要被關吧 09/15 18:19
Sischill: 律師講的會比法條精準? 09/15 18:20
AN94: 這不是警察硬要嗎 10個裡就一個硬要射 09/15 18:20
akles111: 對啊,這不就是律師輕罪的事實 09/15 18:20
wizardfizban: 我覺得? 我覺得一位律師會比你專業 09/15 18:20
Sischill: 最基本的刑29條看看不就好了.. 09/15 18:20
akles111: 而且還是有判刑啊 09/15 18:21
wizardfizban: 所以你比律師專業? 09/15 18:21
DON3000: 我覺得判決比較專業啦 09/15 18:21
Sischill: 你覺得那就覺得呀 反正你又不是學法律的 相信自己覺得的 09/15 18:21
Sischill: 就隨你囉~ 09/15 18:21
wizardfizban: 對實務和法條的了解 律師會不懂? 09/15 18:22
sunshinecan: 刑期差這麼多 應該是有找到委託時的訊息記錄吧? 09/15 18:22
Sischill: 怎麼會有人覺得律師就一定專業...唉 何況我在院方做事勒 09/15 18:22
wizardfizban: 所以你是學法律的 也是有執照的律師? 09/15 18:22
Sischill: 哦, 所以我院方做事懂的會比律師少? 09/15 18:22
Sischill: 不好意思我不當律師很久了 你知道做刑民律師只有萬國活 09/15 18:23
Sischill: 的好其他都死的差不多了嘛? lol 09/15 18:23
killerj466: 話說警察有沒有執法的問題 警察總還是要判斷事情是不 09/15 18:23
wizardfizban: 哦 所以你做過律師呀 09/15 18:23
killerj466: 是真的 09/15 18:23
arnold3: 所以美國才那麼流行買凶殺手阿 09/15 18:24
killerj466: 不然這樣報不就天下大亂 09/15 18:24
qazzqaz: 欸欸是說,你們拿中華民國刑法吵架幹嘛啦XDD 09/15 18:24
qazzqaz: 這個案子要看美國法律怎麼寫比較準吧 09/15 18:24
wizardfizban: 但你一開頭說教唆的是正犯耶 @.@? 09/15 18:24
Sischill: 自從10年前律師考試破10% 就沒人敢講律師多專業了 (攤手 09/15 18:24
demonik: 15月跟20年不覺得差太多了嗎? 09/15 18:24
Sischill: ....你知道有個東西叫共同正犯嘛? 09/15 18:26
zzro: 死個人而已 20年? 還是台灣好 台灣超好的~ 09/15 18:26
sunshinecan: 可能有明確證據證明教唆內容跟實際執行有落差吧 09/15 18:26
Sischill: 教唆犯很廣 共同正犯 間接共犯 這要看案子的 好嘛... 09/15 18:27
akles111: 被判間接正犯才輕吧 09/15 18:28
Sischill: 就講一個最簡單的啦, 教唆自殺是共犯還正犯你說? 09/15 18:28
Sischill: 間接正犯未必輕 因為教唆自殺就是間接正犯 但仍然是以殺 09/15 18:30
Sischill: 人起訴居多 09/15 18:31
qazzqaz: 長知識了…… 09/15 18:31
akles111: 可是問題一開始不是為了殺人而是惡作劇,有辦法證明教 09/15 18:33
akles111: 唆殺人這事實嗎 09/15 18:33
iamnotgm: 這東西很難在這裡直接歸納出結論吧 一定得看實際案例內 09/15 18:34
iamnotgm: 容判斷的 不然我今天噴你一句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然後你真 09/15 18:35
iamnotgm: 的死了 我就算教唆殺人喔? 09/15 18:35
Minihil: 現在律師都靠報導就能講一堆有的沒的? 09/15 18:35
akles111: 打電話那方確定是製造生命安全危險之事實 09/15 18:36
alankira: 純看新聞片面資訊,要說15個月太輕我覺得還太早了 09/15 18:37
DON3000: 說不定一開始只是說叫警察嚇他 誰知道出人命 09/15 18:39
kkk0j: 1.5美元… 09/15 18:40
Ectel: 兩年禁玩怎麼執行 09/15 18:46
flow5168: 開槍的警察咧 09/15 18:55
Yanrei: 這可能要看細節啦,不然教唆基本上不可能差這麼多 09/15 18:55
boy7261788: 明顯不是法律科系還都能講得頭頭是道,然後結論還完 09/15 19:01
boy7261788: 全錯誤,難怪台灣法官會被罵恐龍 09/15 19:01
tw15: 所以結論應該是怎樣r 09/15 19:04
winger: 我也好奇警察怎麼判,有警證就是屌嗎? 09/15 19:05
w40w40w40w40: 美國監獄不是開玩笑的 尤其是這種異常案件 你不夠瘋 09/15 19:07
w40w40w40w40: 就是等著被獄友獄卒電到起飛 09/15 19:07
minagoroshi: 阿警察咧?開了都沒事喔? 09/15 19:14
mn435: 禁止玩只是警告而已吧 就是不要讓他太囂張 09/15 19:17
jackwula9211: 美國和台灣的法系不同,不能從台灣的法條去看 09/15 19:19
caryamdtom: 是禁止相關活動,所以去電玩展之類也不行嗎? 09/15 19:24
ejru65m4: 看法官心證 當初通話內容 教唆者是有哪種教唆意圖 09/15 19:24
Takasteric: 這個不是教唆,這個是共同正犯 09/15 19:25
ejru65m4: 罪疑為輕 如果事證不能證明有教唆殺人的意圖 只能判輕的 09/15 19:26
ejru65m4: 那種 09/15 19:26
ejru65m4: 所以他是以共同正犯被判刑嗎?外觀不像啊? 09/15 19:27
fox875566: 所以警察的處分在哪? 09/15 19:28
ejru65m4: 其實有人去挖一下判決書 爭議會少一些 09/15 19:29
selvester: 所以法律系要不要出來說一下這一題? 拿美國州法律參考 09/15 19:29
selvester: 來鑑定一下啊! 09/15 19:29
selvester: 警察算是被誘導共犯吧 不是每個警察都會開槍 上次還有 09/15 19:32
selvester: 個黑人照顧自己的身心病學生躺在地上被射大腿 09/15 19:32
ejru65m4: 好像沒聽過誘導共犯 有人能科普一下嗎? 09/15 19:34
ejru65m4: 如果像案中警察射殺 一是無意一是刻意 但沒有殺特定人的 09/15 19:39
ejru65m4: 犯意 兩者在刑責有什麼區別呢? 假定已被證明刻意 09/15 19:39
mekiael: 桌遊也算嗎… 09/15 19:53
h321123aa: 幹,有問題是警察殺人吧 09/15 19:56
ab95687: 給假地址的到底有沒有罪? 09/15 20:11
teddy12114: 給假地址的印象也是有罪 你如果要保護自己可以選擇不 09/15 20:27
teddy12114: 給任何地址阿 09/15 20:27
gemini2010: 給假地址怎麼可能有罪== 想太多 09/15 20:38
qazzqaz: 地址給凱達格蘭大道1號不知道有沒有罪(x 09/15 20:40
pinhanpaul: 如果他主觀意識認為犯罪計畫是利用警察誤殺的方式來達 09/15 20:42
pinhanpaul: 成殺人目的,當然可以論殺罪,剩下的都是證明問題 09/15 20:42
pinhanpaul: 以下有請專精美國聯邦證據法的同學來幫我們解答 09/15 20:43
darkMood: 爽,如果再抽鞭刑100更爽。 09/15 20:51
cat05joy: 太輕了 09/15 21:01
alinwang: 那誤傷人的特警呢? 09/15 23:12
bightv19018: 美國法律跟台灣不一樣,每個判決狀況不同 09/15 23:46
Aetherrun: 教唆犯是共犯而不是共同「正犯」,差很多的好嗎 09/16 06:52
Aetherrun: 教唆犯只需對教唆範圍負責,所以實務上會有律師這麼主 09/16 06:53
Aetherrun: 張每錯 09/16 06:53
Aetherrun: 黑道大哥那個例子最常被用在間接「正犯」,這時強調小 09/16 06:59
Aetherrun: 弟只是無法反抗的作案工具。教唆犯之所以只是共犯是因 09/16 06:59
Aetherrun: 為行為者仍有自己決定的空間,教唆者也只需要對教唆內 09/16 06:59
Aetherrun: 容負責,比較合理吧?至於訴訟上有人會主張教唆範圍只 09/16 06:59
Aetherrun: 有嚇人,是訴訟策略的層面 09/16 06:59
Aetherrun: 有人讀書不知道怎麼讀成這樣的,錯誤一堆 09/16 07:00
swatteam: 叫人搞一下 vs 搞人的加料成被害人就要殺自己全家 09/16 08:03
swatteam: 只要沒辦法證明當初教唆過最好搞越大越好 09/16 08:05
swatteam: 那實行謊報的致死結果本來就很難連結到教唆謊報本身 09/16 08:06
tostcamp: 20年那個 = 實際執行人 = 打手 = 白痴豬頭 09/16 08:37
andy3580: 15個月真的太少了 至少10年吧 09/16 09:17
shintz: 為了1.5鎂被關20年... 09/16 13:53
widec: 教唆的15個月 小弟20年 09/16 18:35
widec: 執行犯真是智障 去關20年也好 09/16 18:36
herikocat: 被誤殺的 有獲得誰的賠償嗎 09/16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