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razypeo45: 廠商表示:我其實不用抓 因為有一堆人幫我抓 09/15 17:58
→ WindSpread: 沒實名封不完吧? 09/15 17:59
→ yuizero: 軟禁吧 要每個月到警局報到 09/15 17:59
→ WindSpread: 不知道賠多少 09/15 18:00
推 an94mod0: 叭叭 黑警殺人 美國公民還不上街頭抗議 09/15 18:00
推 xephon: 怎麼禁遊戲? 那玩桌遊或實體卡牌遊戲行不行? 09/15 18:00
→ S2357828: ㄜ 他不是僱用者嗎? 這樣判好像很怪? 09/15 18:00
→ qazzqaz: 報假警判20年,雇用者卻只判15個月, 09/15 18:00
→ qazzqaz: 沒讀過法律,但我還以為雇用別人做事情會算共犯 09/15 18:00
→ WindSpread: 出主意的15個月,打電話的20年... 09/15 18:00
推 shuanpaopao: 想偷玩就玩啊 就不要被抓到嘛 真的抓到大概很慘 09/15 18:01
→ wizardfizban: 因為20年那個是實際執行人呀 09/15 18:01
推 crazypeo45: 再怎麼偷玩還是會被/pol/那群瘋子抓到 09/15 18:02
→ shuanpaopao: 人家要你做你可以拒絕啊 09/15 18:02
推 zhtw: 蛤 僱主竟然輕判 神奇 09/15 18:03
推 Sischill: 僱用算正犯說 美國法律還真他媽的爽 打個電話來swatting 09/15 18:03
→ Sischill: 一下也才關1年3個月 表現良好假釋官過大概不用一年就出 09/15 18:03
→ Sischill: 來了 09/15 18:03
推 teddy12114: 因為打電話的算實際執行謀殺的人吧 所以判比較重 就想 09/15 18:04
→ teddy12114: 買兇殺人一樣殺手會比雇主判的重 09/15 18:04
→ wizardfizban: 因為20年那時報案時說的很嚴重 而使得警方誤會 09/15 18:04
推 akles111: 大概沒辦法算雇用殺人同罪,只是教唆誤報 09/15 18:05
→ wizardfizban: 報案那個說那發生綁架案還有人己經頭部中彈了 09/15 18:05
→ wizardfizban: 你是警方會怎判斷? 09/15 18:05
→ Sischill: 買兇殺人 僱主跟殺手是同樣重哦 看情形僱主會比殺手更 09/15 18:06
→ Sischill: 重 09/15 18:06
→ akles111: 不是買兇啊 09/15 18:06
推 teddy12114: 就像今天叫一個人去教訓別人 結果對方私自行為把人殺 09/15 18:06
→ teddy12114: 了 一開始教唆的那個人不可能判的跟殺人的那個一樣重 09/15 18:06
→ teddy12114: 吧 09/15 18:06
推 jason1515: 教唆沒有同罪? 09/15 18:06
→ qazzqaz: 剛剛查了一下,在台灣教唆他人犯罪算共犯呢 09/15 18:07
→ wizardfizban: 因為會搞出人命的主因是報案的把事說的太嚴重呀 09/15 18:07
※ 編輯: wizardfizban (36.233.155.103 臺灣), 09/15/2019 18:08:04
→ Sischill: 台灣是有....美國的神奇法律可能比較挺大家去教唆謊報吧 09/15 18:07
推 WindSpread: 不可能一樣重我是懂,但15個月比20年實在忍不住笑出 09/15 18:07
→ WindSpread: 來 09/15 18:07
推 allanbrook: 這可能要看他當初是要他做到什麼程度 09/15 18:08
推 teddy12114: 應該說教唆的那個人並沒有殺人的犯意 可能只想說嚇人 09/15 18:08
→ teddy12114: 而已 但打電話的人故意把事情講的很嚴重才是導致悲劇 09/15 18:08
→ teddy12114: 的主因 09/15 18:08
→ allanbrook: 可能只是要鬧受害者讓他被警察煩 09/15 18:08
→ Sischill: 沒有殺人的犯意但的確造成結果 法律關係很清楚 你沒教唆 09/15 18:08
→ wizardfizban: SisChill的邏輯我不懂 他都被判型了怎還有挺教唆? 09/15 18:08
→ Sischill: 就不會出事 所以才會有教唆是同罪呀 09/15 18:09
推 teddy12114: 就像今天你叫一個人去嚇人 結果對方直接暴力把人打死 09/15 18:09
→ teddy12114: 如果判你殺人罪就算是台灣也不合理吧? 09/15 18:09
推 akles111: 都判15月了,只是跟20年比較小 09/15 18:10
→ Sischill: 合理, 不然黑道老大叫下面的說"去處理一下" 然後小弟把 09/15 18:10
→ Sischill: 人打死, 老大說"我只是叫他處理一下 沒叫他打死人呀" 09/15 18:10
→ Sischill: 你覺得這樣能開脫? 09/15 18:10
→ Sischill: 教唆本來就不管你怎麼講 因為你講的隨時都會變 只要有教 09/15 18:11
→ Sischill: 唆事實那就是成立 09/15 18:11
簡介教唆犯:「慫恿他人犯罪」也是一種犯罪喔!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principle-procedure/371
具體的教唆內容
教唆的內容也必須特定,簡單來說就是必須教唆他人去犯「特定」的罪。舉例來說,A慫
恿B去偷C的東西,而B也照做,此時A就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3]的教唆犯。但如果A只
是慫恿B去犯罪,但沒有明確說要犯什麼罪,此時A就不會成立教唆犯。
被教唆者從事犯罪行為
在教唆他人犯罪的案件中,實際從事犯罪行為的人(也就是被教唆者)是正犯,而教唆他
人犯罪的教唆者則是「共犯」。在刑法體系中有所謂的「共犯從屬性」,也就是說共犯必
須從屬於正犯,倘若不存在正犯,則教唆者亦不會成立教唆犯。
推 akles111: 啊老大就可能判幾年啊,因為是間接正犯的傷害罪 09/15 18:13
→ wizardfizban: 為啥我查了一下教唆罪的資料 律師和你說的不一樣 09/15 18:13
※ 編輯: wizardfizban (36.233.155.103 臺灣), 09/15/2019 18:14:47
推 gemini2010: 我猜啦,有可能僱用者只要求謊報,但沒有具體的指示謊 09/15 18:13
→ gemini2010: 報的內容,但被僱用者得謊報內容極其危險,已經超過僱 09/15 18:13
→ gemini2010: 用者的預期了,才會有刑度上的差異,只不過也差太多了 09/15 18:13
→ gemini2010: 吧 09/15 18:13
推 ilove640: 有判啊 只是比較輕而已 畢竟不是他下手的 判得跟動手的 09/15 18:14
→ ilove640: 人一樣重才奇怪吧 被教唆的人又不是被迫 他是僱傭欸 有 09/15 18:14
→ ilove640: 收錢的= = 09/15 18:14
推 tonyxfg: 這刑罰好輕啊,這樣要殺人不必親自動手,打給警察警察就 09/15 18:16
→ tonyxfg: 幫忙處理掉了,即使被抓也不過關個一年多,超划算 09/15 18:17
→ qazzqaz: 從維基看,幫助跟教唆應該都算共犯,實際怎麼罰不知道 09/15 18:17
推 Sischill: 你貼的這個很常被拿來攻擊 而且實務上跟本是不可能的 就 09/15 18:17
推 Arminius: 差多差少又不是當事人或者法官,鍵盤判案就免了吧... 09/15 18:17
推 s12358972: 那個20年的出來肯定會找15個月的算帳 09/15 18:18
→ Sischill: 像我說的, 教唆者說他沒有教唆去殺人 難不成法官就聽他 09/15 18:18
→ wizardfizban: 所以律師說的和你說的...你覺得我們要信那一邊? 09/15 18:18
→ Sischill: 他講的所以不成立教唆故意? 那大家買兇都說我沒買呀 我 09/15 18:19
推 akles111: 除非教唆也有打電話或支配28歲的事實,不然也只是間接吧 09/15 18:19
→ Sischill: 只是花錢請A去跟我的XXX聊天而已 誰知道A會殺了他? 09/15 18:19
→ Sischill: 我覺得呢, 你信法條比較實際 而不是律師講的吧? 09/15 18:19
推 kobe30418: 警察才要被關吧 09/15 18:19
→ Sischill: 律師講的會比法條精準? 09/15 18:20
→ AN94: 這不是警察硬要嗎 10個裡就一個硬要射 09/15 18:20
→ akles111: 對啊,這不就是律師輕罪的事實 09/15 18:20
→ wizardfizban: 我覺得? 我覺得一位律師會比你專業 09/15 18:20
→ Sischill: 最基本的刑29條看看不就好了.. 09/15 18:20
→ akles111: 而且還是有判刑啊 09/15 18:21
→ wizardfizban: 所以你比律師專業? 09/15 18:21
推 DON3000: 我覺得判決比較專業啦 09/15 18:21
→ Sischill: 你覺得那就覺得呀 反正你又不是學法律的 相信自己覺得的 09/15 18:21
→ Sischill: 就隨你囉~ 09/15 18:21
→ wizardfizban: 對實務和法條的了解 律師會不懂? 09/15 18:22
推 sunshinecan: 刑期差這麼多 應該是有找到委託時的訊息記錄吧? 09/15 18:22
→ Sischill: 怎麼會有人覺得律師就一定專業...唉 何況我在院方做事勒 09/15 18:22
→ wizardfizban: 所以你是學法律的 也是有執照的律師? 09/15 18:22
→ Sischill: 哦, 所以我院方做事懂的會比律師少? 09/15 18:22
→ Sischill: 不好意思我不當律師很久了 你知道做刑民律師只有萬國活 09/15 18:23
→ Sischill: 的好其他都死的差不多了嘛? lol 09/15 18:23
推 killerj466: 話說警察有沒有執法的問題 警察總還是要判斷事情是不 09/15 18:23
→ wizardfizban: 哦 所以你做過律師呀 09/15 18:23
→ killerj466: 是真的 09/15 18:23
推 arnold3: 所以美國才那麼流行買凶殺手阿 09/15 18:24
→ killerj466: 不然這樣報不就天下大亂 09/15 18:24
推 qazzqaz: 欸欸是說,你們拿中華民國刑法吵架幹嘛啦XDD 09/15 18:24
→ qazzqaz: 這個案子要看美國法律怎麼寫比較準吧 09/15 18:24
→ wizardfizban: 但你一開頭說教唆的是正犯耶 @.@? 09/15 18:24
→ Sischill: 自從10年前律師考試破10% 就沒人敢講律師多專業了 (攤手 09/15 18:24
推 demonik: 15月跟20年不覺得差太多了嗎? 09/15 18:24
→ Sischill: ....你知道有個東西叫共同正犯嘛? 09/15 18:26
噓 zzro: 死個人而已 20年? 還是台灣好 台灣超好的~ 09/15 18:26
推 sunshinecan: 可能有明確證據證明教唆內容跟實際執行有落差吧 09/15 18:26
→ Sischill: 教唆犯很廣 共同正犯 間接共犯 這要看案子的 好嘛... 09/15 18:27
推 akles111: 被判間接正犯才輕吧 09/15 18:28
→ Sischill: 就講一個最簡單的啦, 教唆自殺是共犯還正犯你說? 09/15 18:28
推 Sischill: 間接正犯未必輕 因為教唆自殺就是間接正犯 但仍然是以殺 09/15 18:30
→ Sischill: 人起訴居多 09/15 18:31
推 qazzqaz: 長知識了…… 09/15 18:31
推 akles111: 可是問題一開始不是為了殺人而是惡作劇,有辦法證明教 09/15 18:33
→ akles111: 唆殺人這事實嗎 09/15 18:33
推 iamnotgm: 這東西很難在這裡直接歸納出結論吧 一定得看實際案例內 09/15 18:34
→ iamnotgm: 容判斷的 不然我今天噴你一句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然後你真 09/15 18:35
→ iamnotgm: 的死了 我就算教唆殺人喔? 09/15 18:35
→ Minihil: 現在律師都靠報導就能講一堆有的沒的? 09/15 18:35
推 akles111: 打電話那方確定是製造生命安全危險之事實 09/15 18:36
→ alankira: 純看新聞片面資訊,要說15個月太輕我覺得還太早了 09/15 18:37
→ DON3000: 說不定一開始只是說叫警察嚇他 誰知道出人命 09/15 18:39
推 kkk0j: 1.5美元… 09/15 18:40
推 Ectel: 兩年禁玩怎麼執行 09/15 18:46
推 flow5168: 開槍的警察咧 09/15 18:55
推 Yanrei: 這可能要看細節啦,不然教唆基本上不可能差這麼多 09/15 18:55
推 boy7261788: 明顯不是法律科系還都能講得頭頭是道,然後結論還完 09/15 19:01
→ boy7261788: 全錯誤,難怪台灣法官會被罵恐龍 09/15 19:01
推 tw15: 所以結論應該是怎樣r 09/15 19:04
→ winger: 我也好奇警察怎麼判,有警證就是屌嗎? 09/15 19:05
推 w40w40w40w40: 美國監獄不是開玩笑的 尤其是這種異常案件 你不夠瘋 09/15 19:07
→ w40w40w40w40: 就是等著被獄友獄卒電到起飛 09/15 19:07
噓 minagoroshi: 阿警察咧?開了都沒事喔? 09/15 19:14
推 mn435: 禁止玩只是警告而已吧 就是不要讓他太囂張 09/15 19:17
推 jackwula9211: 美國和台灣的法系不同,不能從台灣的法條去看 09/15 19:19
推 caryamdtom: 是禁止相關活動,所以去電玩展之類也不行嗎? 09/15 19:24
推 ejru65m4: 看法官心證 當初通話內容 教唆者是有哪種教唆意圖 09/15 19:24
噓 Takasteric: 這個不是教唆,這個是共同正犯 09/15 19:25
→ ejru65m4: 罪疑為輕 如果事證不能證明有教唆殺人的意圖 只能判輕的 09/15 19:26
→ ejru65m4: 那種 09/15 19:26
→ ejru65m4: 所以他是以共同正犯被判刑嗎?外觀不像啊? 09/15 19:27
→ fox875566: 所以警察的處分在哪? 09/15 19:28
→ ejru65m4: 其實有人去挖一下判決書 爭議會少一些 09/15 19:29
推 selvester: 所以法律系要不要出來說一下這一題? 拿美國州法律參考 09/15 19:29
→ selvester: 來鑑定一下啊! 09/15 19:29
→ selvester: 警察算是被誘導共犯吧 不是每個警察都會開槍 上次還有 09/15 19:32
→ selvester: 個黑人照顧自己的身心病學生躺在地上被射大腿 09/15 19:32
推 ejru65m4: 好像沒聽過誘導共犯 有人能科普一下嗎? 09/15 19:34
推 ejru65m4: 如果像案中警察射殺 一是無意一是刻意 但沒有殺特定人的 09/15 19:39
→ ejru65m4: 犯意 兩者在刑責有什麼區別呢? 假定已被證明刻意 09/15 19:39
推 mekiael: 桌遊也算嗎… 09/15 19:53
推 h321123aa: 幹,有問題是警察殺人吧 09/15 19:56
推 ab95687: 給假地址的到底有沒有罪? 09/15 20:11
推 teddy12114: 給假地址的印象也是有罪 你如果要保護自己可以選擇不 09/15 20:27
→ teddy12114: 給任何地址阿 09/15 20:27
推 gemini2010: 給假地址怎麼可能有罪== 想太多 09/15 20:38
推 qazzqaz: 地址給凱達格蘭大道1號不知道有沒有罪(x 09/15 20:40
推 pinhanpaul: 如果他主觀意識認為犯罪計畫是利用警察誤殺的方式來達 09/15 20:42
→ pinhanpaul: 成殺人目的,當然可以論殺罪,剩下的都是證明問題 09/15 20:42
→ pinhanpaul: 以下有請專精美國聯邦證據法的同學來幫我們解答 09/15 20:43
噓 darkMood: 爽,如果再抽鞭刑100更爽。 09/15 20:51
推 cat05joy: 太輕了 09/15 21:01
推 alinwang: 那誤傷人的特警呢? 09/15 23:12
推 bightv19018: 美國法律跟台灣不一樣,每個判決狀況不同 09/15 23:46
→ Aetherrun: 教唆犯是共犯而不是共同「正犯」,差很多的好嗎 09/16 06:52
→ Aetherrun: 教唆犯只需對教唆範圍負責,所以實務上會有律師這麼主 09/16 06:53
→ Aetherrun: 張每錯 09/16 06:53
→ Aetherrun: 黑道大哥那個例子最常被用在間接「正犯」,這時強調小 09/16 06:59
→ Aetherrun: 弟只是無法反抗的作案工具。教唆犯之所以只是共犯是因 09/16 06:59
→ Aetherrun: 為行為者仍有自己決定的空間,教唆者也只需要對教唆內 09/16 06:59
→ Aetherrun: 容負責,比較合理吧?至於訴訟上有人會主張教唆範圍只 09/16 06:59
→ Aetherrun: 有嚇人,是訴訟策略的層面 09/16 06:59
→ Aetherrun: 有人讀書不知道怎麼讀成這樣的,錯誤一堆 09/16 07:00
→ swatteam: 叫人搞一下 vs 搞人的加料成被害人就要殺自己全家 09/16 08:03
→ swatteam: 只要沒辦法證明當初教唆過最好搞越大越好 09/16 08:05
→ swatteam: 那實行謊報的致死結果本來就很難連結到教唆謊報本身 09/16 08:06
推 tostcamp: 20年那個 = 實際執行人 = 打手 = 白痴豬頭 09/16 08:37
推 andy3580: 15個月真的太少了 至少10年吧 09/16 09:17
推 shintz: 為了1.5鎂被關20年... 09/16 13:53
推 widec: 教唆的15個月 小弟20年 09/16 18:35
→ widec: 執行犯真是智障 去關20年也好 09/16 18:36
推 herikocat: 被誤殺的 有獲得誰的賠償嗎 09/16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