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schill: 美國連律師都會勸你認罪協商了 其實也不只美國 日本也是 09/16 22:31
→ Sischill: 呀... 09/16 22:31
→ Sischill: 以日本來說檢院一家親 律師只能賭證據不足不起訴 起訴肯 09/16 22:32
→ Sischill: 定叫你走認罪 99%起訴後勝訴率可不是假的.. 09/16 22:33
→ Sischill: 回到美國的情形 因為美國還沒起訴前就會叫你認罪 而相對 09/16 22:33
→ Sischill: 的給的好處就是跟本刑相比非常輕+未來假釋官好說話的保 09/16 22:34
→ Sischill: 證, 而如果你不想認罪通常檢方都是控訴重罪, 如果律師不 09/16 22:35
→ Sischill: 夠神就會被玩死 09/16 22:35
重罪這個詞 在美國司法的脈絡下要注意
那些罪名叫輕罪 那些屬於重罪 是有一定規範 不一定正比於嚴重性
雖然 "大致上" 是 輕微的罪刑屬輕罪 嚴重的屬重罪
但也有一些不直觀的 當街打人可能是輕罪 偷車可能是重罪之類...
而上面推文講的應該是指 "求處重刑"
推 jeabreend: 冤枉怎麼辦? 09/16 22:47
→ S2357828: 樓上是說日本嗎? 法院才不管你這個 09/16 22:49
推 lifehunter: 美國冤枉的話 你就花大錢請好的律師 不是冤枉? 那更要 09/16 22:51
→ lifehunter: 花大錢請非常好的律師了... 09/16 22:52
推 Sischill: 日本冤獄超高的你不知道嘛...嫌豬手都拍給你看了 09/16 22:52
→ herikocat: 日本真的院檢一體 起訴你就是有罪啦 09/16 22:53
→ herikocat: 你冤獄翻案還讓司法和院檢沒面子 他們這樣認為 09/16 22:54
推 s0930194: 問一下,冤案的話會有律師來幫忙打嗎? 索取賠償金 09/16 22:54
→ s0930194: 美國的冤案不是翻盤就是高額補償金 09/16 22:55
推 Sischill: 要看是怎樣的冤案 未必會有高額補償金的 09/16 22:57
→ Sischill: 比如警察誤殺這種常見的事就都沒賠錢呀 09/16 22:58
警察誤殺那種 沒有審判沒有認罪 現場直接就把你崩掉
那不叫冤案啊
推 killerj466: 日本那是因為他要贏那不一樣 09/16 23:02
→ killerj466: 日本要起訴就是要勝訴 當然會想要你主動認罪 09/16 23:03
→ killerj466: 尤其能拿到自白書更高興了 09/16 23:03
※ 編輯: boblu (204.116.44.235 美國), 09/16/2019 23:24:50
推 Sischill: 日本那套法制是自白書可以當直接證據效力看 超黑的.. 09/16 23:18
→ boblu: 自白在美國制度下也是證據 而且是直接證據 09/16 23:25
→ zball: 日本冤案很誇張 過去常有檢院因為一審離奇判決 後續翻案陸 09/16 23:25
→ boblu: 但直接證據未必比間接證據有效 一般人對此點常有誤解 09/16 23:26
→ boblu: 戲劇裡也經常誤導 警檢會說 我們只有間接證據 這成不了案 09/16 23:26
→ boblu: 但這並不合事實 09/16 23:26
推 as3366700: 那逆轉檢事應該要是成步堂想盡辦法說服御劍不要起訴 09/16 23:26
→ as3366700: 逆轉裁判可以直接砍掉了 09/16 23:27
→ zball: 續被檢調法院一路打壓 直到最高裁判所有法官良心發現贊成 09/16 23:27
→ zball: 重審導致媒體關注壓不住後 才爆發一審證據毫無說服力的再審 09/16 23:28
推 Sischill: 黑是因為...主要是會拿自白書來終結偵查階段 09/16 23:30
→ zball: 現在日本引入參審制後 一些重大刑案比較沒這麼誇張 但一些 09/16 23:30
→ zball: 像電車癡漢這種被告有舉證義務 又不用走參審的法庭 真的只 09/16 23:31
→ zball: 能自求多福... 導致一些想陷人入罪的報復都雇用女性去誣告 09/16 23:32
→ zball: 這種超扯的 癡漢罪應該遲早要被修正才對 09/16 23:33
推 o07608: 求那個屁孩的新聞0.0 09/17 00:10
https://www.nytimes.com/2018/04/02/us/ethan-couch-affluenza-jail.html
酒駕撞死四個人 歸罪於自己家太有錢 導致自己得了一種無法分辨是非的病
緩刑期間趴體露餡 跟老媽逃到墨西哥結果被逮回來
關了兩年 去年假釋出獄 還是便宜了這種人渣啦
但要不是他做死自爆 去趴體還被拍到還被貼上推特 他可能真的就此逍遙法外
推 j022015: 那這樣不就冤案一堆 09/17 00:14
推 keichi39: 日劇99.9跟 dele 都有改編到很扯的真實事件,但是日本扯 09/17 01:03
→ keichi39: 到組織概念就是那付死樣子吧 09/17 01:03
※ 編輯: boblu (204.116.44.235 美國), 09/17/2019 02:11:34
→ EvilCerberus: 大陪審團的成本太高,認罪協商才會成為美國司法主流 09/17 02:09
→ EvilCerberus: 美國認罪協商的特點在於罪名亦在協商範圍,通俗點說 09/17 02:10
→ EvilCerberus: 殺人罪可以協商成過失致死或者傷害致死,很厲害。 09/17 02:11
→ boblu: 大陪審團跟陪審團是不同的概念 審案的是陪審團 不要搞混 09/17 02:13
推 killeryuan: 台灣蘇建和案 法官公開說自己考試一百分絕對不會錯 09/17 03:40
→ killeryuan: 社會精英缺乏犯錯意識是嚴重問題 09/17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