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TMajo: 太難 09/28 08:40
推 vm4m06: 讓市場決定吧 09/28 08:57
→ vm4m06: 立法良善也要有能力執行 09/28 08:59
→ vm4m06: 而且每個作品和作者的情形又不一樣 09/28 08:59
→ vm4m06: 很難訂定一個標準說「這樣是為了作者好」 09/28 09:00
→ vm4m06: 而且執行能力也不一樣,台灣就是個勞基法就算訂了,執行 09/28 09:00
→ vm4m06: 能力也十分有限 09/28 09:00
推 vm4m06: 消費者適時反映意見以及以消費的方式決定市場的走向,會 09/28 09:03
→ vm4m06: 比什麼都希望政府訂定法律有用 09/28 09:03
推 BITMajo: 或許走美式的路線才是比較合乎人性的方式 09/28 09:12
→ BITMajo: 把所有成敗的責任全部壓在一個作者身上壓力比較大 09/28 09:13
→ tamynumber1: 不會吧~大咖雙週出一期,單週一期給新人機會啊,重 09/28 09:13
→ tamynumber1: 點是新人制度建立好 09/28 09:13
→ tamynumber1: 不然大咖賺到死累到死,小咖餓死 09/28 09:15
推 vm4m06: 美式路線那種一旦篇幅拖長,編劇一直更換的結果,設定吃 09/28 11:33
→ vm4m06: 書人物走針,ip就只是ip而已 09/28 11:33
→ vm4m06: 這種模式我不喜歡 09/28 11:33
推 vm4m06: 霹靂的編劇也是走這種模式,為了讓ip一直延續下去,編劇一 09/28 11:39
→ vm4m06: 直更替,到後來人物就是個能隨便賜死隨便復活,換個編劇人 09/28 11:39
→ vm4m06: 物也走味了 09/28 11:39
→ bnn: 你是要用勞基法規定漫畫家有加班費還一例一修嗎 09/28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