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ucifiel1618: 支持某人某事某地當然可以冒犯到人啊為什麼你覺得不 10/10 02:03
→ lucifiel1618: 會 10/10 02:03
→ pp1877: 你是以為律師是什麼正義的夥伴嗎= = 10/10 02:03
不用正義啊,這個好風頭不蹭一波嗎
※ 編輯: orthogonal (140.112.230.28 臺灣), 10/10/2019 02:05:58
推 cactus44: 律師是為了錢,這案子擺明虧的... 10/10 02:04
這個案子的確不好賺,要有人想出來是為名聲或是想幹你暴雪
→ pp1877: 戳暴雪對美國中國都有些不利之處,表面成名了但實際上... 10/10 02:06
→ jojojen: 話說,如果中國人覺得國人沒得冠就被冒犯的話,那誰該滾 10/10 02:09
→ jojojen: ? 10/10 02:09
→ pp1877: 這風頭出來裝正義夥伴...呃...對一個律師來說沒啥可惜的。 10/10 02:09
推 laladiladi: 這案子你覺得多久內解決划得來 10/10 02:10
推 edward40812: 賠錢賺名聲,以後更有錢途,就看誰敢站出來了 10/10 02:10
→ cat05joy: 他是歐美人的話才會有人蹭 10/10 02:13
推 xrdx: 還在探風向吧,風向穩了應該就有人會出來了 10/10 02:14
→ jojojen: 不論行為本身合理性,只要有人感覺被冒犯就懲處的話,甚 10/10 02:15
→ jojojen: 至有的人光看女性跟同志選手上場就覺得被冒犯,那怎辦 10/10 02:15
→ pp1877: 反正這賭滿大的,最糟可不只是這輩子當律師沒啥生意啊= = 10/10 02:16
推 yao7174: 問題不是要贏 是你要贏到什麼程度才有賺到名聲 今天就算 10/10 02:17
→ yao7174: 你贏了 可是就幾個人回到原本位置上 Bz沒賠多少 這樣名聲 10/10 02:17
推 habbit33: 同性戀上場打比賽 冒犯到反同啊 10/10 02:17
→ yao7174: 真的有賺到嗎 10/10 02:18
推 leamaSTC: 這案子不好賺啊 10/10 02:19
推 Ericz7000: 垃圾暴雪 10/10 02:21
推 sky0158: 應該不是沒興趣,而是沒利益且官司難打。暴雪曾經為了外 10/10 02:23
→ sky0158: 掛問題封了幾十萬個不當用戶,我也很奇怪當時怎麼沒有律 10/10 02:24
→ sky0158: 師跳出來幫玩家打官司,事實上就是很難打贏,遊戲條款中 10/10 02:25
推 peter080808: 要怎麼告 被開除的又不是美國人 10/10 02:26
→ sky0158: 就有禁用外掛的部份。這次暴雪封聰哥,也翻得出條款來封 10/10 02:27
推 KotoriCute: 打這種官司沒什麼利益,暴雪律師也不是吃素的 10/10 02:28
推 simon0131: 見獵心喜齁 10/10 02:28
→ sky0158: ,這就讓官司很難打,況且聰哥也沒有錢到越洋打官司。在暴 10/10 02:28
推 d185422: 洽商也要時間,Reddit確實很多人反應就是趕快提告 10/10 02:29
→ sky0158: 雪看來,你自己開直播表達你挺港立場,那才是你的言論自 10/10 02:29
→ sky0158: 由,利用我的平台發表你的政治立場,那就是侵犯到我的利 10/10 02:30
問題是用這個條文這樣解釋,不一定說得過去吧
外掛定義很明確啊就沒甚麼能爭,但把這個言論認定為是冒犯人的這到底合不合理
肯定有很多討論空間,就像上面講的阿我今天挺同算不算冒犯反同?可以這樣看嗎?
推 a2156700: 那麼好賺的話 LOL早就鬧起來惹 10/10 02:31
→ Arminius: 就算穩贏的也就一萬鎂,律師是能拿到多少律師費? 10/10 02:32
→ sky0158: 益,所以反彈也不是不能理解的。 10/10 02:32
→ sky0158: 在暴雪的立場上,不處置聰哥失去prn市場,處置聰哥被美台 10/10 02:34
→ sky0158: 抵制,我開電競賽就是為了賺錢,你聰哥這樣一搞,我鐵定 10/10 02:35
→ sky0158: 是損失慘重,那我幹嘛有處罰條款不用,賠上我的營收讓你 10/10 02:36
→ sky0158: 爽還給你獎金? 10/10 02:36
→ dieorrun: 風向早炸開了 聰哥沒意願他們能幹嘛 10/10 02:37
推 floz: 支持某某,冒犯某某其實不難啊。這個案例能不能適用才是重點 10/10 02:38
→ DuckZero: 你怎麼會覺得贏得機率有99.87%...? 10/10 02:48
推 u770114: 連續劇看太多==美國法律都是美國人優先 10/10 02:55
※ 編輯: orthogonal (140.112.230.28 臺灣), 10/10/2019 03:06:09
→ Daxin: 幻想文,最好提告後聰哥還有機會出國 10/10 04:20
推 amsmsk: 你是不是當律師都比你笨啊 10/10 04:25
推 freewindg: 兩個人在吵架 你幫其中一個就是冒犯到另外一個 很難理 10/10 04:29
→ freewindg: 解嗎 10/10 04:29
推 vacuityhu: 但假設吵架雙方是蓋達跟老美, 幫蓋達而冒犯老美不就直 10/10 05:06
→ vacuityhu: 接世界公敵了?這時候暴雪也會用同樣條款開鍘嗎? 10/10 05:06
→ vacuityhu: 應該不是說只要有"冒犯"到誰就可以引用條款吧?還要看 10/10 05:07
→ vacuityhu: 當下世界風向阿 10/10 05:07
推 poeoe: "in Blizzard’s sole discretion",寫得很清楚就是由暴雪 10/10 05:23
→ poeoe: 單方來判斷啊 10/10 05:23
推 poeoe: 如果暴雪什麼動作都不能做 那就會變成各種政治言論都能發表 10/10 05:36
→ poeoe: 完全模糊比賽本身的焦點了 10/10 05:36
推 farseer7: 太樂觀惹 10/10 05:36
推 sova0809: 人家是做遊戲賣錢的 不是給你做政治立場宣傳的工具 條 10/10 05:59
→ sova0809: 款在那 再怎樣都站得住腳 更別說中港之間的問題關他美 10/10 05:59
→ sova0809: 國企業屁事 10/10 05:59
→ sova0809: 這種立場站邊的狗屎事情 是跨國企業最討厭遇到的爛攤子 10/10 06:00
推 kasumi999: 暴雪這次最大的問題我覺得是懲處主播 10/10 06:14
推 LABOYS: 因為美國律師想的跟你想的不一樣 10/10 06:36
推 nrxadsl: 所以易先生當下要怎麼做才對??? 10/10 06:36
→ bioniclezx: 如果我是XX,我就跳下去 10/10 06:55
→ bioniclezx: 感覺這跟上次給赤燭下指導棋差不多== 10/10 06:55
→ neerer: 現在暴雪上頭老闆是動室,你以為動視的律師很好打嗎? 10/10 07:19
噓 swgun: 免費…很好笑 10/10 07:35
噓 swgun: 暴雪賠不了什麼 聰哥沒錢 律師公然反中 然後很多案源就斷了 10/10 07:37
→ swgun: 你真的覺得全世界就你最聰明? 10/10 07:37
→ swgun: 不是暴雪瘋狂舔中 律師就得免費做公益好嗎 我還以為這裏都 10/10 07:38
→ swgun: 出社會了 10/10 07:38
推 asdf45610: 這案子問題是沒後面利益,打贏一場賠沒多少,假如暴雪 10/10 07:40
→ asdf45610: 把抗議的都開除,可以搞成團體訴訟就有律師出來接了 10/10 07:40
推 kouzu: 這種內部條約通常很難打 10/10 07:48
推 GonVolcano: 別以為事實擺在眼前就一定贏,不然要律師幹嘛 10/10 07:54
噓 Sinreigensou: 你要用什麼罪名告 10/10 08:07
→ Sinreigensou: 他那個條約一定都是律師在寫的 10/10 08:07
推 Nravir: 告這個只能得到知名度沒賺頭,看有沒有閒人還有錢去玩玩看 10/10 08:15
推 Prometheus2: 首先這是民事案件 跟刑事上的"罪"沒有關係 第二 美國 10/10 08:39
→ Prometheus2: 對於此事可能沒有審判權及管轄權 10/10 08:39
→ Litan: 不告不理啊,除非聰哥想告不然誰能告 10/10 08:43
噓 an94mod0: 非類比但邏輯要清楚,支持ISIS跟塔利班會冒犯到人嗎? 10/10 08:46
→ j9145: 革命這詞就是政治字眼,聰哥也說他知道後果 10/10 08:49
→ j9145: 真要雩茯O兩個賽評去告 10/10 08:51
推 bahawu: 錢的問題 律師很精明 10/10 08:52
→ Minihil: 以暴雪立場應該很幹 正和騰訊合作搞D3M 結果被搞事 10/10 09:12
推 snownow: 我覺得不一定沒律師要幫忙吧,私下接觸你還不一定知道, 10/10 09:16
→ snownow: 我個人覺得這事難度在於在哪邊告,發生地點橫跨三個國家 10/10 09:16
→ snownow: ,每邊法律都不同,很複雜 10/10 09:16
→ iampig951753: 舔共舔起來!! 10/10 10:33
推 samvii: 事情發生到現在才幾天,律師評估效益,聯絡事主,事主考慮 10/10 11:10
→ samvii: 這些都要時間的,而且任何一個環節考慮不去弄就不會有後續 10/10 11:11
推 otaku5566: 利益不大+美國律師費不便宜阿 10/10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