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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人比我的案例特別... 高職時期,因為友人送了一套金庸口袋版, 就帶去學校看。 沒在上課時間,只有在下課時間看。 班導看到就直接說是違禁品沒收走。 就算跟他解釋圖書館內也有一樣的書,不能算違禁品。 他也依然不聽,說到後面更是直接爆氣在我面前直接把書撕毀, 然後都去垃圾桶。 剛好垃圾桶內有人丟剛吃完的涼麵盒...就這樣殘骸直接沾染上裡面湯汁。 之後直接到訓導處跟教官上報這件事情,也鬧到科主任那邊, 他依然還是堅持那是違禁品,是不能帶的。 還說出就算是圖書館借的,只要他看到一樣會沒收這種鬼話。 到了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沒下文了... 教官跟科主任也只要我忍氣吞聲... 最後..... 一年後升上去時,那個班導也被踢掉了。 至於是換學校還是沒當了,這就不知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99.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70880096.A.B79.html
canyonku: 這可以告民事 嗎?事後角度問 10/12 19:43
tw19930419: 為啥不行 他就是沒被告過 10/12 19:49
jason1515: 根本垃圾 10/12 20:00
ghghfftjack: 當然可以告。這是毀損罪 10/12 20:04
ghghfftjack: 而且這一定判決會贏 10/12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