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hghfftjack: 基本上這個想法並不現實..問題點蠻多的 11/09 00:59
→ OEC100: 我上飛機前逛BW,常常2~3k就買下去連回程要看的一起買了 11/09 00:59
→ GodVoice: 我覺得95%以上的人賣不到兩本就是了 11/09 01:00
→ ghghfftjack: 儘管你說一個月賣去兩本好了 對於沒有名氣的作家而言 11/09 01:01
→ ghghfftjack: 沒有特定宣傳輔助是極端困難的 11/09 01:01
我並不, 也從不覺得, 應該要讓所有漫畫家都可以賣出去.
如果一個人畫要補助, 宣傳要補助, 每件事都要補助, 補助完之後, 賣出去的
營收就算全部給他本人都養不起他自己. 那麼再補助他也只是害了他.
「現實」並不是指讓大家開心做一些賣不出去的東西, 也能夠拿到好的薪水,
現實是建立一個能幫到值得幫的人, 而且能夠持續下去的模型. 如果創作者自
己怎樣玩都養不起自己, 那他可以繼續每月付 100 元, 一年付 1200 元去繼續
堅持, 這也不會太貴, 但要去到能負責他有固定薪水, 那不是政府該做的事.
→ hollowland: 但是上架費用也不高 對創作者來說代價很低 11/09 01:02
→ OEC100: 弄出租也行,我是認為有搞頭的 11/09 01:02
推 lofo: 結果一個買了幼女漫畫的消費者入境美國時被拘留,另一個買了 11/09 01:02
→ lofo: 神似小熊維尼角色的消費者就更慘了,在入境¥∥£~¢c ∥‡ 11/09 01:02
→ shamanlin: 這想法太不現實了,機場的書店裝飾性質大 11/09 01:03
→ ghghfftjack: 店可能不會虧本 但是創作者賺不到錢 一個月兩本.. 11/09 01:03
→ hollowland: 上架兩三個月就算完全沒賣出去 對創作者也是打工兩天 11/09 01:03
→ shamanlin: 一般的正常能賣的書在機場都很難賣了(整間店都沒賣幾本 11/09 01:03
→ hollowland: 就可以解決的事 11/09 01:03
→ shamanlin: 擺本漫畫書,一個月能賣兩本就厲害了 11/09 01:04
→ shamanlin: 東西先讓人能提起興趣花錢買來看再說,單擺出來沒用 11/09 01:04
→ OEC100: 弄成出租一次20也行,只要有需求不用擔心商業模式 11/09 01:07
噓 dos01: 最好是銷售問題啦 那些東西你自己翻翻看 你會想花錢買嗎 11/09 01:07
→ ghghfftjack: 你沒弄懂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 照這模式來走 11/09 01:09
→ dos01: 其他的別說 版上那些讓人看免費的創作物都沒什麼人看了 11/09 01:09
→ dos01: 更別說是要人掏錢的東西 11/09 01:09
→ ghghfftjack: 賣起來會極端困難 這是天生的Lunatic模式 11/09 01:09
→ ghghfftjack: 連宣傳都沒有的話 一個無名氏賣的東西是不會有人買的 11/09 01:10
另外, 名氣是該自己建立, 自己經營的.
沒有人一出世就是名人.
作為創作者, 名氣該是由你自己的創作去建立的.
用標題也好, 用封面也好, 用甚麼奇謀妙計也好.
吸引人注意自己和作品本來就是創作者工作的一部份.
這些都是我自己有實行過, 而且最後有效的, 養得起我自己與公司的方法.
→ GodVoice: 就像那個螺甚麼的 寫完波莉哈特後 用假名寫的小說賣不好 11/09 01:11
→ OEC100: 放機場不就是為了宣傳,能不能讓人掏錢買是作者自己該做 11/09 01:11
→ OEC100: 的 11/09 01:11
→ GodVoice: 一樣 宣布是自己寫的 就又賣得好了 X的 一堆X貨 11/09 01:12
推 ghghfftjack: 我聲明一下 那個J什麼羅的 假名賣書其實算是佳績了 11/09 01:12
→ ghghfftjack: 我同意人氣要由自己建立跟經營XD 但是那就跟機場沒有 11/09 01:13
→ ghghfftjack: 關係阿 11/09 01:13
→ GodVoice: "宣傳"的話 絕對不會在機場那種地方的 11/09 01:13
→ ghghfftjack: 今天機場賣書 跟一般書店賣書 靠人氣去聚集購買 11/09 01:13
→ ghghfftjack: 那就是他本人的經營 而不是機場的位置功勞 11/09 01:13
→ OEC100: 機場有打發時間的需求,所以能開發新客群 11/09 01:14
他最多只是個幫助, 不是靈丹妙藥, 無法將不行的創作者起死回生.
但一定能幫到伸認真經營自己的創作者.
→ ghghfftjack: 賣漫畫 基本上都是封起來的喔... 11/09 01:15
→ ghghfftjack: 就算大家打發時間我也不覺得他們會想說浪費錢試試看 11/09 01:15
→ ghghfftjack: 我以前書店工作的時候 基本上知道寄賣的狀況 11/09 01:16
→ OEC100: 網路都在試閱了比照辦理啊 11/09 01:16
→ ghghfftjack: 靠自己經營粉絲 達到寄賣效果的 基本上最好 11/09 01:16
→ ghghfftjack: 沒有名氣的無名氏創作者 幾乎都沒有人買 11/09 01:16
→ ghghfftjack: 反而手工品項 倒是雖然很難賣 但偶爾還是會有人買XD 11/09 01:17
→ OEC100: 網路時代,我只有要買實體書才去書店,已經有目標的客群是 11/09 01:18
→ OEC100: 不一樣的 11/09 01:18
→ ghghfftjack: 寄賣是 真的非常難有效果的一件事 我個人這麼認為 11/09 01:18
→ ghghfftjack: 網路時代 那大家划手機打發時間阿 幹嘛去你書店XD 11/09 01:18
→ ghghfftjack: 不是這樣嗎? 11/09 01:18
→ OEC100: 機場比較像逛街性質,你能做什麼吸引到他是作者自己應該去 11/09 01:19
→ OEC100: 面對的 11/09 01:19
→ ghghfftjack: 你覺得大家機場打發時間會挑書店還是划手機XD 11/09 01:19
作為在這四個月去過機場應該有二十次, 這個月計劃回臺並計劃要去北
海道的人, 我會說這兩件事是沒有衝突的, 手機滑到悶了就會去逛店子
, 而且不同的機場, 充電的插座也未必很充足, 飛機更會誤點. 而且書
本的支持者長期存在, 每個機場都有書店, 每次去書店都會有很多人在
逛.
※ 編輯: chenglap (42.3.200.105 香港), 11/09/2019 01:23:49
→ hollowland: 不會每個人都滑手機的 機場人流量那麼多有幾%會進書店 11/09 01:20
→ hollowland: 就夠用 11/09 01:20
推 ghghfftjack: 幾%進書店 不代表那幾%都會購買 那幾%之中的幾%才 11/09 01:21
→ ghghfftjack: 會買XD 11/09 01:21
→ OEC100: 滑一個小時也是會累的 11/09 01:22
→ hollowland: 本來就是這樣沒錯啊 所以人流量才很重要 11/09 01:22
→ OEC100: 偏偏台灣機場商店難逛的要死 11/09 01:22
→ ghghfftjack: 然後這篇算的40萬 是所有書架上的書都賣光光才有40萬 11/09 01:22
→ ghghfftjack: 照機場的那個狀況來看 我覺得是會賠錢的 11/09 01:23
→ hollowland: 40萬是純上架費 11/09 01:23
→ GodVoice: 爭這幾%的數字是沒意義的 其實現在最大的牆壁是 11/09 01:23
→ GodVoice: "喔 台灣人畫的 放回去" 這一點 11/09 01:23
→ ghghfftjack: 喔XD 看錯 看成書的定價 11/09 01:24
這個看錯的差異也太大了吧.
→ OEC100: 漫畫小說封面好看點就能騙人去翻了啦 11/09 01:24
→ GodVoice: 這個牆過了 才是有沒有名氣的等很奢池的問題 11/09 01:24
→ ghghfftjack: 但問題在於 這些上架 沒賣掉 那就是占用空間 11/09 01:24
→ ghghfftjack: 一個書店要經營 勢必會放比較熱門的書出來 11/09 01:24
→ ghghfftjack: 不太可能全都放寄賣品 11/09 01:24
→ OEC100: 純補助才是真的錢錢丟水溝 11/09 01:25
→ ghghfftjack: 佔用空間賣的結果不進理想的話 那賠本的可能性很高 11/09 01:25
既然是上架費, 那銷量跟賠本與否根本沒關係.
大熱賣或賣零本, 書店的銷售都不會太大的影響.
因為風險是在付上架費的人身上的.
而整個模式本身就是上架費式, 沒理由要放熱門產品.
而且熱門產品對營收也不會有多少幫助.
做生意單一商業模式就好, 根本不應該同時使用多個商業模式.
→ ghghfftjack: 我也反對純補助阿 不如說純補助就是蠢補助來著 11/09 01:26
→ GodVoice: 我覺得賣出去的業績搞不好連店員的薪水都不夠付 11/09 01:26
→ ghghfftjack: 因為上架費就算是純利好了 機場的價格還是很昂貴阿.. 11/09 01:27
→ GodVoice: 政府可能不只要補助上架費還要補助店員了 11/09 01:27
焦點是集中一個, 不能一時說又要補助助手, 一時說又要補助宣傳, 一時
又變成沒有補助要變成一個自負盈虧的商業運作, 我們談的是, 如果政府
要補助, 怎樣補助能對產業有最大效益. 不能偏離這個核心.
→ ghghfftjack: 另外就是 寄賣品跟一般品項放在一起的話 11/09 01:28
→ ghghfftjack: 寄賣品是會被影響到的 11/09 01:28
→ ghghfftjack: 但是書店是不可能不放一般品項的 11/09 01:28
為甚麼「不可能不放」? 一個書店要怎樣經營是管理者決定的, 這裡說得
好像有法律限制或者是宗教規條一樣.
→ ghghfftjack: 寄賣品也不可能那麼多 放買四千本 11/09 01:29
→ ghghfftjack: 能有五百本就很不錯了吧 11/09 01:29
→ OEC100: 台灣漫畫有多到這種程度嗎? 11/09 01:30
→ ghghfftjack: 當然沒有阿XD 你覺得大家看到台灣漫畫跟日本漫畫 11/09 01:30
→ ghghfftjack: 會跑去買哪個XD 11/09 01:30
→ ghghfftjack: 最後就是變成上架費都白付了卻沒看到成效吧 11/09 01:31
既然是補助國產的東西, 放日本的幹嗎?
→ OEC100: 既然是鼓勵性質幹嘛放國產無關的東西砸自己腳 11/09 01:31
→ ghghfftjack: 恩...如果你覺得一個店全都是台灣的寄賣品很現實 11/09 01:32
→ ghghfftjack: 那我也沒什麼話好說就是了.. 11/09 01:32
現在講的是政府怎樣補助臺灣本地的創作, 那當然是談怎樣最有效. 我不
明白這裡說的「現實」是甚麼, 作為一個創業十年都沒有倒掉而且公司還
在成長, 而且也真的有投資漫畫也在賣還可以營運的商人, 我看不到有任
何不現實之處.
所謂「現實」是指要做最賺錢的事嗎? 我投資的東西, 有些是賺錢的, 有
些是賺比較多錢的, 有些是能夠打平運作下去, 有些微賠但對我的事業其
他部份有加成所以留著(例如提供住處, 或者養起一些將來會有用的人員)
. 每個投資能發揮他的定位的作用就好. 而政府補助一個像漫畫這樣的產
業, 就是發揮他「鼓勵本地產業」的作用就好, 事業最重要的是發揮他本
來的定位與目的.
一方面又想刺激產業, 另一方面又貪圖賣日漫賺點小錢, 那是經營者的腦
袋不清楚. 這事業本身就有公益成份.
真的發大財不會跑去賣漫畫, 賣多幾本七龍珠也賺不了多少錢.
→ OEC100: 既然都是賠錢補助,這種打廣告的方式總比你只丟錢好 11/09 01:32
→ ghghfftjack: 不可能不放 不是因為經營者要或不要 而是沒辦法放那 11/09 01:33
→ ghghfftjack: 麼多啊 11/09 01:33
→ GodVoice: G說的是一般書店寄賣吧 C說的是找兩個店面開專門的 11/09 01:33
→ ghghfftjack: 當然如果你說 弄個更小的店面 只放一千本 那到是有可 11/09 01:33
→ ghghfftjack: 能 11/09 01:33
→ ghghfftjack: 雖然我還是很懷疑台灣有辦法湊出一千本多個不同人的. 11/09 01:34
→ GodVoice: G把文章開頭再看一下 你們兩邊講的是不同類型的店 11/09 01:34
→ ghghfftjack: 狀況嗎?.. 11/09 01:34
→ GodVoice: 所以我說C的店 店員的薪水搞不好都是問題 一般的店的話 11/09 01:35
→ GodVoice: 我就不會說店員的薪水是問題了 11/09 01:35
→ OEC100: 啊就政府介入考慮什麼賠本問題 11/09 01:36
→ ghghfftjack: 不是阿..所謂的現實就是台灣沒那麼多漫畫書可以賣阿 11/09 01:38
→ ghghfftjack: 湊小說混雜倒是還有可能 11/09 01:38
→ ghghfftjack: 還是說這整間店都是賣同人誌? 11/09 01:39
在你眼中定義所謂「漫畫」是不包括同人志?
→ ghghfftjack: 看你打算開怎樣的定位的店 11/09 01:40
是說了一個用來扶助本地創作者的寄賣店. 沒說要排除同人志, 甚至完全
沒想到, 會有人覺得同人志不是漫畫不能拿來賣.
→ GodVoice: 現在有沒有那個數量不是問題 是開始這樣作後 能不能增加 11/09 01:40
→ GodVoice: 那個量 才是問題 不然台灣漫畫永遠就是那個死水漥 11/09 01:41
→ OEC100: 大都在webtoons純做網路連載了吧,韓國人幫你發產漫畫產業 11/09 01:41
→ OEC100: 感不感動 11/09 01:41
→ GodVoice: 搞了這麼多年 才一部難看的動畫出來撐場面 11/09 01:41
→ ghghfftjack: 沒有分類的書店逛起來是很痛苦的 同人誌的問題在這邊 11/09 01:41
→ ghghfftjack: 大家畫的都是很個人的 難以進行分類 11/09 01:41
作為創業者, 我沒看過任何創業, 是沒有任何技術性問題需要解決的.
創業者的本事在於解決這些問題, 畏首畏尾, 只做看起來沒有任何困難
的事情的話, 那種人是一輩子當員工的人, 不是經營者吧.
→ ghghfftjack: ....你要擅自認定我覺得同人誌不是漫畫 那就隨你吧 11/09 01:42
一開始有人說同人展太多漫畫, 這樣的店會太多人用擠爆, 但後來就說
漫畫太少, 然後再問是不是要賣同人志, 不然哪來那麼多漫畫擠滿. 甚
至把上架費看成了每本售價, 你應該認真的想清楚看完才評論吧.
→ GodVoice: 一般書店 就分少年少女青年淑女成人 照這個分就很夠了吧 11/09 01:44
→ ghghfftjack: 說同人展太多漫畫的又不是我?? 11/09 01:46
但把上架費看錯的人是你吧.
→ ghghfftjack: 看成售價是跳得看太快的錯這我承認沒什麼好說 11/09 01:47
只是因為你看錯, 就不斷說不現實不現實不現實, 談的也不是商業模型的
問題, 目標也沒搞清楚, 中間去到說要政府補助無名氏宣傳.
→ ghghfftjack: 但除了這個以外我是認為我是認真想過在評論的 11/09 01:48
我不認為忘了這是在談政府補助怎樣用, 而談到變成覺得這店應該要跑去
賣日本漫畫, 拿政府補助去引入外國貨打擊本地產業, 這樣是認真想過的
說法.
推 slx54461: 同人誌的問題應該是版權吧? 11/09 01:49
→ OEC100: 如果政府能提供機場店面這種黃金地段你都做不起來,那是你 11/09 01:49
→ OEC100: 產品的問題 11/09 01:49
→ slx54461: 我是說2創 11/09 01:50
→ GodVoice: 先把無斷二創的同人誌部份去掉吧 11/09 01:50
→ GodVoice: 通常討論創作類的同人誌是以原創同人誌為主 11/09 01:51
→ ghghfftjack: 因為你談的目標本來就很不明確阿 11/09 01:52
你是憑甚麼說這「不明確」, 如果你自己是一個連上架費都可以看成別的
觀念, 再根據自己看錯的東西, 作為基準去否定一個計劃的人. 你覺得你
有能力或者立場去評論目標是否明確否?
→ ghghfftjack: ...你為什麼會那樣想阿 我根本不是那意思 11/09 01:52
你自己寫了甚麼就是那樣的意思, 表達不了原本的意思是你自己的責任.
→ hollowland: 因為你那樣打字啊 11/09 01:53
→ GodVoice: 那是因為他一開始討論的是書店寄賣模式吧 01:16時 11/09 01:54
→ OEC100: 你反駁的邏輯就很一般商業模式。但是今天在討論政府怎麼 11/09 01:54
→ OEC100: 扶植啊 11/09 01:54
→ hollowland: c大這做法跟目標已經夠明確了吧 連商業模型都出來了 11/09 01:54
→ GodVoice: 結果就把書店和專門店混在一起講了 11/09 01:54
→ ghghfftjack: 我從未說要拿政府補助引外國貨打擊本地產業這種話 11/09 01:54
然後你說書店就要放「熱門產品」, 這個模式根本就從沒說過要這樣做,
那為何要一廂情願安插模式外的東西進去?
→ OEC100: 從起點就完全沒交集 11/09 01:55
→ ghghfftjack: 那是你的曲解吧 11/09 01:55
只有你提出要在一個純寄賣的地方, 跑去入「一般產品」, 商業模式沒有
的東西你自己加進去, 那不能算是曲解.
→ ghghfftjack: 你的模式 要放滿台灣漫畫你覺得可能嗎?? 11/09 01:57
如果我覺得不可能, 那我就不會提出此模式. 而且如果漫畫的數量較少,
店面還可以縮減去減少租金成本, 因為成本與貨品種類是直接掛勾的, 所
以不要問這愚蠢的問題.
→ GodVoice: 就G在01:16提出一般書店寄賣開始 討論混起來了 11/09 01:58
他似乎是以一個做過「書店店員」的經驗, 然後把所有名詞投射進他作為
店員的認知, 但我談的是做生意, 是談產業發展, 是以老闆和產業的層級
去看事情, 而不是當店員.
→ GodVoice: C開頭就是純討論專賣店的場合 11/09 01:58
→ OEC100: 從考慮盈利就怪怪的吧 11/09 01:59
→ GodVoice: 我在01:33就提了啊 11/09 01:59
※ 編輯: chenglap (42.3.200.105 香港), 11/09/2019 02:00:58
→ ghghfftjack: 真抱歉阿 問了個愚蠢的問題 11/09 02:01
→ GodVoice: 所以我的問題是 政府可能不止上架費 店員薪水也要補助吧 11/09 02:03
→ GodVoice: 我不認為會賣這麼好 好到能付店員薪水 XD 11/09 02:03
→ OEC100: 雖然討論了很多,最難的應該是政府能採取只丟錢以外的作法 11/09 02:04
→ OEC100: 吧。錢丟了就當自己有做事的文化才是真正難改的 11/09 02:04
→ hollowland: 在這串中這已經是感覺最可能有成效的方法了(默 11/09 02:05
→ GodVoice: 如果是共產主義就簡單多了 政府作莊就好了~~ 11/09 02:05
→ GodVoice: = = 聊太多了 出包了 再見了 11/09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