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ram9527: 心眼 11/07 09:37
什麼是心眼我不知道> <
→ roywow: 那如果只打數字例如 462837 這樣算嗎 11/07 09:38
對啊這就是上面的3. 一直很好奇這樣算不算散布猥褻圖片
不過這6碼怎沒東西
我是真的剛剛才知道有這條法律 所以也不知道實際上到底怎麼界定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09:40:38
→ fragmentwing: 算和抓了會不會過又是兩道不同的門檻了 11/07 09:42
推 s87879961: 新聞天天播韓我也覺得電視台散步猥褻物 11/07 09:44
關於猥褻的定義 釋字617
「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
品為傳布,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
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
為」
推 an94mod0: 散播猥褻圖是公訴罪欸 真要抓早就抓了 11/07 09:45
可能像上面說的,算和抓了會不會過是兩回事
但可以的話還是不想違法,人家是乖寶寶> <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09:48:48
推 longkiss0618: 65931841 不用謝了 11/07 09:49
謝謝
推 Windcws9Z: 人愛H,警察是人 11/07 09:49
→ Windcws9Z: 邏輯,了嗎?! 11/07 09:49
推 staristic: 省省力氣吧,繞過規定的方法要多少有多少 11/07 09:51
對啊就是想找個合法的最簡便繞過方法
推 ILoveMegumin: 其實那個猥褻的定義看看就好 實際上的判斷方式 11/07 09:51
→ ILoveMegumin: 是法官覺得猥褻就叫猥褻 沒有標準 11/07 09:51
哭了 這就是法治國家嗎
推 zjes40604: 你這樣討論板風好像也是會被桶啦= = 11/07 09:51
我這篇是回上面艦B那篇
有人在遊戲聊天室貼n變態 6碼
有人不爽 檢舉 兩邊吵架
回文不用點 這篇主要是討論法律 板風剛好包含到而已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09:55:28
→ ILoveMegumin: 然後斷網址的方式 我會覺得比較像安全隔絕措施菈 11/07 09:53
所以分享n變態 6碼根本沒事 爽
→ jim924211: 樓樓上說的是正解,台灣就是法官說4 94,84 9 84 11/07 09:53
:(
推 BenShiuan: 列出一串0和1 11/07 09:53
有喔有看過這種加密法
不過比較常見是用hex轉碼:)
推 frank8233: 重點是你態度要好,因為這些規定都有自由心證的空間, 11/07 09:55
→ frank8233: 這點小事檢查官警察也不想理你,別別白目讓人不爽 11/07 09:55
推 Windcws9Z: 人愛H,法官是人 檢察官也是人 11/07 09:55
→ Windcws9Z: 邏輯,了嗎?! 11/07 09:55
但就有人不爽別人貼色圖
→ kirbycopy: 所有法治國家不都是這樣 很多事情就是需要人為判斷阿 11/07 09:55
→ kirbycopy: 頂多看是陪審團或是法官判斷而已 但有時群眾的不理性會 11/07 09:56
→ kirbycopy: 比恐龍法官還可怕 11/07 09:56
對 我法盲 對不起...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10:00:47
→ redbat3: 敢發圖就要有被檢舉的覺悟 11/07 09:57
→ kirbycopy: 像是大家很常拿來講的統神那個概念是連結 可能換個檢查 11/07 09:57
→ kirbycopy: 官法官就不同了 所以開庭時檢察官有的都超兇 你還是要 11/07 09:58
→ kirbycopy: 對他態度恭恭敬敬 11/07 09:58
→ cauliflower: 我打40010會被桶嗎XD 11/07 09:59
社團名不算猥褻物
推 storyo11413: 這真要嚴格執行 法院會塞到爆炸 11/07 09:59
推 leoleoaakk: 你提的這些做法是對面在玩的吧 11/07 09:59
看底下推文好像K什麼島的也有
→ kirbycopy: 回到C洽 你這篇雖然是說回艦B那篇 但你明明是開新標題 11/07 10:00
推 rich22084: 我心血來潮打個六位數而已 11/07 10:00
→ kirbycopy: 討論 我覺得你還是蠻有可能被桶的 11/07 10:00
→ siscon: 我後來改標題 想說這樣比較多人能進來討論 還是要改回來? 11/07 10:02
推 dustlike: 這標題比較好吧 11/07 10:02
→ kirbycopy: 看你囉 PTT的判決比法院還更重心證 你能說服板主就沒事 11/07 10:03
有人檢舉再改回來
→ spfy: 你是不是沒跟過當初P2的冠希之亂 連組語都出來了 11/07 10:05
→ spfy: 一堆鄉民在那一兩夜之間學會了各種加密法和程式語言入門 11/07 10:05
沒跟到 好酷喔像是ARG
不過這是有人真實受害好像不該感到開心
推 ks3290: 今天的心情適合打一串數字 11/07 10:05
來一串瞧瞧
推 AirForce00: 從本刑來看,基本上是輕罪。只要不要鬧太大,沒有檢 11/07 10:07
→ AirForce00: 警想管的那種。畢竟誰沒有性慾? 11/07 10:07
→ fantasy15: 當年的驢子,BT迅雷還盛行的時候...各種加密邏輯讓人民 11/07 10:07
→ fantasy15: 的相關科技術在短短的幾個月之內上升了不少. 11/07 10:07
科技始終來自於性慾
推 laigeorge89: 那俄亥俄州和畜產系學長呢? 11/07 10:07
俄亥俄沒事 關於人獸好像有其他專門的規定
→ ILoveMegumin: 可是只要有人吃飽太閒去報案 就一定要偵查了 11/07 10:07
推 nashinai: K島心眼Lv.MAX 11/07 10:09
島民救我
→ plzza0cats: 我抱緊了 11/07 10:09
推 fantasy15: 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 檢察官也能不起訴阿 11/07 10:09
→ kirbycopy: 對阿 而且你看看法條 文字也算喔 真要無限上綱的話 很 11/07 10:09
→ kirbycopy: 多文章都可以掰了 11/07 10:10
好 確定了 這法條基本上沒用處 只要不違反板規就行了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10:15:59
→ ILoveMegumin: 重點是不起訴之前 如果被叫去問話 還要跑一趟 11/07 10:13
推 zanmarouga: 放個檔案給你抓 網址在內容裡的描述也行(? 11/07 10:14
推 slx54461: 台灣的現狀是雖然有法治制度,卻沒有法治社會與精神。掌 11/07 10:16
推 s87879961: 藝術性定義其實也滿怪的,如果有人覺得a片也是也是藝 11/07 10:16
→ s87879961: 術,那不就到處亂貼也沒事 11/07 10:16
→ slx54461: 權者把法律定很嚴然後有關係就沒關係,或者根本缺乏執法 11/07 10:16
→ slx54461: 者嚴格執情的狀況很多 11/07 10:17
→ frank8233: 沒有公訴罪這種東西 這是錯誤用法 11/07 10:17
→ Flyroach: 其實很多法律都是這樣,定很嚴但不一定會執行(或積極抓) 11/07 10:18
推 heru: 教育性價值 所以變身safe了嗎 11/07 10:18
→ Flyroach: 寧願定嚴格一點,在遇到必須得抓的大Cast時才能有所依據 11/07 10:18
→ cat05joy: 很難的解密應該沒事 變相的上鎖 但是那種簡單的被抓就 11/07 10:19
推 VIP: 佛曰:陀梵真梵南梵呼缽世離皤集離道寫呐切佛他梵孕究亦 11/07 10:20
→ ken890126: 心眼 11/07 10:24
推 ithil1: 我歪一下,如果A片有藝術性,那就是作品,亂貼就有侵害著 11/07 10:26
→ ithil1: 作權可能 11/07 10:26
推 WindSucker: 惡法 11/07 10:29
推 Vulpix: 你說的這些方法也是盜版物常用的分享方法啊,還更複雜。 11/07 10:32
→ s87879961: 不是,a片本來就是作品了,著作權這個不是重點 11/07 10:39
→ s87879961: 夢天堂那邊都被抄家好幾次了 11/07 10:39
→ s87879961: 而是假如取得授權後卻公開撥出,會不會算散步猥褻物 11/07 10:40
→ bnn: 所以嚴格來說,雖然法條實務上沒什麼用,站內還是可以用這條 11/07 10:40
→ bnn: 硬是說板規依照刑法規定,無限擴張解釋把18x都退掉 11/07 10:41
→ bnn: 同理,隨便一個板皇、群組管理都可以自行擴張解釋並嚴格執行, 11/07 10:45
推 slx54461: 這不是法條實務上沒什麼用的問題,而是入罪範圍太寬、太 11/07 10:45
→ slx54461: 模糊或太自由心證的問題 11/07 10:45
→ bnn: 反正被告有法條撐腰肯定不會輸. 11/07 10:45
→ bnn: *沒什麼"在"用,不是指沒有用 11/07 10:46
推 siro0207: 個人認為公然散布應該是指明顯群眾都能一眼就看出是分享 11/07 10:50
推 EternalK: 我記得打出n站全名會被桶喔 11/07 10:59
好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11:03:11
推 siro0207: 其實我也覺得這問題蠻有趣的 拿公然猥褻來講 某人在街上 11/07 11:06
→ siro0207: 全裸 跟 某人在自家門口放鑰匙並留言說想看我裸體的請進 11/07 11:07
→ siro0207: 這兩者是否皆為公然猥褻? 11/07 11:07
→ majx0404: 法官檢查官是看你有沒有犯罪意圖,除非你能解釋你沒有故 11/07 11:08
→ majx0404: 意散佈,不然你怎麼技術性規避都沒用 11/07 11:08
對其實我原本是這樣想的 所以才提出第8.點 想迴避散布意圖
多跳幾個網站 然後都藏在那些網站的某些小地方
應該就很難證明散布第一個網站的人有散布最終目標檔案的意圖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11:12:48
推 cheric: 糟糕 推特上一堆人在轉發色色圖 11/07 11:15
覺得推特應該不算公然
因為要追蹤之後 才會看到他發的色圖
如果是搜尋關鍵字而看到的話 應該適用搜尋引擎的例子 不算公然散布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11:20:41
→ ttyycc: 哪個法治國家這種法律最後不是看法官或陪審團認定的...... 11/07 11:38
→ ttyycc: 問題在於法官是否可以熟知條文又不會脫離社會主流想法 11/07 11:40
→ cactus44: 你是把法官都當白癡嗎... 11/07 11:52
不太確定你是不是在說我 如果是的話 我哪句讓你這樣想?
※ 編輯: siscon (140.112.233.135 臺灣), 11/07/2019 11:56:54
推 madcellx: 所以簽名檔哪部? 11/07 12:38
推 atbhao05: 只要不直接貼。你不承認是車票。那他就只是一串沒意義 11/07 12:43
→ atbhao05: 的數字 11/07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