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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神月當初撿到死亡筆記本 會願意撿起來可能是因為那是本長得很潮的筆記本 那麼 假設當初死亡筆記本是長得像聯絡簿 規則也接近聯絡簿 要每天給家長簽名,並且寫上小日記才能自由殺人(家長簽名不會死,小日記人名也有免死 金牌) 並且不簽名 就要被路克改聯絡簿 強迫罰寫課文 那麼 夜神月為了不被發現是奇樂 會罰抄多少課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49.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74319959.A.FCA.html
morichi: 樓上真噁心11/21 15:06
qoo60606: 一樓他只是不簽聯絡簿阿11/21 15:07
yuizero: 原po真噁心11/21 15:07
把你剛剛的話給收回去! https://i.imgur.com/frClFLc.jpg
Flyroach: 這樣夜神月應該會氣到把自己取名叫芭樂11/21 15:08
※ 編輯: astrayzip (101.136.149.197 臺灣), 11/21/2019 15:09:19
s0930194: 不是吧?當初會去撿是因為他上課中無聊看校門口 11/21 15:23
s0930194: 發現有本筆記本憑空出現就這樣掉在地上 11/21 15:23
s0930194: 還有罰抄罰寫這招,對岸已經出現機械功能版 11/21 15:24
s0930194: 能夠掃描使用人的字跡並模擬,然後靠機器印刷或機器筆寫 11/21 15:24
a1919979: 不是他爸第一集就抓到犯人了L跟N還玩屁? 11/22 03:36
SShimmer: 你媽知道你在這邊成天發廢文嗎? 11/22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