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fy: 去哪邊報案 台灣警方要怎麼跟日本跨國要資料? 11/25 10:10
竊盜案,你有足夠的證據 告這個人 侵占的東西 你當然是告這個人,跟日本有啥
關係。
推 Ariadust: 這要報案只能到日本去報案,如果查到IP是非日本用戶也沒 11/25 10:12
→ Ariadust: 屁用 11/25 10:12
他們都是香港人~"~
推 inconspicous: 證據的部分,官方不協助也沒辦法吧 11/25 10:13
→ gaym19: 就很好笑啊 說自己多珍惜帳號 結果知道犯人是誰直接放推 11/25 10:13
推 ghghfftjack: 刑事竊盜附民事侵權行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11/25 10:13
台灣 抓不到駭客是因為不知道對方是誰,這種 證據確鑿的 反而最好告,盜客也是北七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14:11
→ gaym19: 然後再補個拿到豪華帳說自己會繼續玩 11/25 10:13
→ safy: 以法律的角度來說, 你要先請日本警方協助跟DW要SERVER端 11/25 10:13
推 KuBiLife: 不是香港人互幹嗎 跟台灣又沒關係 11/25 10:13
→ ataky: 某樓其實你是要雷槍跟那個人約銅鑼灣見吧 11/25 10:14
→ safy: 查看使用者的資料, 光是這一點基本上就碰壁了 11/25 10:14
→ gaym19: 到底是三小 不報警不協調再說犯人逍遙法外 11/25 10:14
→ ghghfftjack: 盜帳號的另一回事。這個案件依照竊盜送辦很簡單。既 11/25 10:14
→ ghghfftjack: 然都知道是誰 11/25 10:14
→ ghghfftjack: 你只要提出自己是帳號所有者的證據就好 11/25 10:15
→ safy: 問題是帳號是自己的這件事情,最終證據都是在廠商上 11/25 10:16
→ ghghfftjack: 沒有。民事這部分很好請求的 11/25 10:16
推 cyclone055: 香港 不報警可以接受啦,等等報了搞不好下篇就是訃聞 11/25 10:16
→ cyclone055: 了 11/25 10:16
→ ghghfftjack: 刑事告不告的成看構成要件認定 11/25 10:16
→ safy: 當然香港警方能夠跟日本警方合作協調DW拿出SERVER 11/25 10:16
→ ghghfftjack: 民事是沒有問題的 11/25 10:17
推 ikarifaye: 哪有什麼使用者資料啊,這東西唯一身分證就是uid跟課金 11/25 10:17
→ ikarifaye: 資料 11/25 10:17
→ safy: 資料,判斷IP和裝置的資訊來確認個人資訊 11/25 10:17
→ ikarifaye: 前者被幹走,後者對方馬上補一單就搞定了 11/25 10:17
→ safy: 課金資料並不能代表帳號本人這個應該不需要解釋吧.... 11/25 10:17
→ ghghfftjack: 你提出長期的使用紀錄以及被盜用原委。證據充足法官 11/25 10:17
→ ghghfftjack: 就會判返還 11/25 10:17
→ safy: 香港法官要日本廠商交付資料嗎... 11/25 10:18
→ ghghfftjack: 我跟你說這真的沒問題 11/25 10:18
→ safy: 更何況她本身裝置有多重帳號登入,說不定她有幫別人 11/25 10:19
→ ghghfftjack: 所以要證據充足啊 11/25 10:19
推 Echeneis: 香港警方噢... 說真的現在誰敢找他們 11/25 10:19
→ safy: 因為法律查證需要絕對證據, 否則通常是不會下判例 11/25 10:20
→ ghghfftjack: 如果是多人共用共玩。那認定會比較麻煩。今天很顯然 11/25 10:20
→ ghghfftjack: 不是這種情況 11/25 10:20
→ ikarifaye: 嘛,我上個月公司wifi,被盜用。對方拿去別人卡刷了itu 11/25 10:20
→ ikarifaye: nes。警察一聽到這是公開場合。就打算只打報告交差了 11/25 10:20
這個案子很多,wifi 沒設定密碼被盜 通常都是判無罪,賠都不用賠,有設定密碼
那就是另一個程序。
→ ghghfftjack: 不是。民事跟刑事是有差別的 11/25 10:20
→ safy: 上法院跟警方比較無關, 那是法院和檢察官的工作 11/25 10:20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22:12
→ ghghfftjack: 民事通常是誰的證據多誰贏 11/25 10:21
→ SOSxSSS: 港仔報案要先看身份,沒特權的哪天就死在路上 11/25 10:21
→ ghghfftjack: 刑事則是判定犯罪要有充足罪證 11/25 10:21
→ ghghfftjack: 你想盜帳號的會有比原持有主更多紀錄證據嗎? 不可能 11/25 10:22
→ ghghfftjack: 的 11/25 10:22
→ safy: 我是不覺得這種情況能告出什麼東西啦... 11/25 10:22
→ safy: 當然去備案沒差, 但我覺得最後也不會有下文 11/25 10:23
那還是先報案阿,不管怎樣 都是先報案 這是標準程序。
→ ghghfftjack: 告就是告返還啊。刑事竊盜認定一回事。民事真的沒有 11/25 10:24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25:14
→ ghghfftjack: 想像那麼難 11/25 10:24
→ safy: 當然有可能阿, 信用卡消費資訊不能當作持有者身分 11/25 10:24
→ ghghfftjack: 法院類似的案子太多了啦 侵佔要求返還的 11/25 10:24
→ safy: 扣掉信用卡資訊, 現在遊戲資料都在小偷那邊 11/25 10:24
→ safy: 所以你一定是要跟廠商調資料, 不然沒得談 11/25 10:25
→ ghghfftjack: 信用卡資訊還有長期遊戲紀錄。這個提出來一定會贏 11/25 10:25
→ ghghfftjack: 真的不用到掉資料的程度..... 11/25 10:25
→ ghghfftjack: 除非你真的以前沒有任何紀錄留存。 11/25 10:26
推 shane24156: 懶貓真的很ㄏ 又想當救世主?跟代理商提日版因代抽而盜 11/25 10:26
→ shane24156: 的帳號? 11/25 10:26
→ safy: 不會吧,就我的認知這種東西都有模糊地段可以說 11/25 10:26
這東西台灣就有一堆血淋淋例子,不管怎樣跟遊戲廠商提出之後 你還是要報案,
有些人就盧太久 椪柑就認真去查 去救帳號,但這東西我也說了 海外帳號 不管你
有沒有理就是沒救。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28:38
→ ghghfftjack: 模糊是因為你證據不足 11/25 10:27
→ safy: 長期遊玩來說, 現實中都有代煉這種事情, 不能當作證據 11/25 10:27
→ safy: 課金的部分, 你從帳單不能得知他課金到哪一個UID 11/25 10:28
噓 kazumi66: 跟代理商提原廠問題 ???? 你在開啥玩笑 代理能解決ZZZZ 11/25 10:28
→ safy: 你帳單拿出來, 你仍然要請廠商查看儲值到哪一個UID才行 11/25 10:28
→ safy: 問題是日廠今天如果不想提供, 那你的帳單根本沒有力道 11/25 10:28
→ safy: 那最後就是靠實況的VOD來證明自己有玩過那個帳號而已 11/25 10:30
推 ghghfftjack: 不用.... 11/25 10:30
推 prudence: 提出來可以當資料,但是問題法官會不會當證據採信~廠商願 11/25 10:30
我覺得 大家太注重會不要告得成 有沒有用這點了,我的重點是..他連報案都懶,那
那就那種 一副事不關緊態度,帳號沒了就辦阿,隨便拉 這種感覺。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31:52
→ prudence: 不願意幫忙,這點.. 11/25 10:30
→ safy: 再者,帳號資料使用權的部分,最終解釋權是在日本廠商那邊 11/25 10:30
→ ghghfftjack: 極端點的說。你能提出多個引繼碼。寄信給DW請他們確 11/25 10:31
→ ghghfftjack: 認是否用在這個遊戲帳號上 11/25 10:31
→ prudence: 主要是日服那邊有限定日本國人使用的條例吧.這個根本是 11/25 10:31
→ safy: DW就裝死了你想怎麼辦.... 11/25 10:31
推 marchcharlie: 報案可以說是個基本的動作 連這都不想做 那還能怎樣 11/25 10:31
終於有人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了..連基本的事情不去做,那反正他也不在乎 已經辦帳新
號,那就這樣阿。
→ ghghfftjack: 而被告只能提出他最後用的那個。那就是原告獲勝 11/25 10:31
→ prudence: 開無雙...哀 11/25 10:31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33:12
→ ghghfftjack: Dw不想回復帳號 但是確認並說明要使用在訴訟用途上。 11/25 10:32
→ ghghfftjack: 這點應該是能做到的 11/25 10:32
→ safy: 不會理你吧, 你是日本人嗎? 11/25 10:32
→ ionchips: 事不關己沒什麼 但事不關己之外又砲官方比較好笑 11/25 10:33
→ ghghfftjack: 就算沒有這個。只要提出長期使用紀錄。勝訴可能也相 11/25 10:33
→ ghghfftjack: 當高的 11/25 10:33
→ safy: 今天如果會提供給妳資料就等於他確認你是本人了 11/25 10:33
→ safy: 那幹嘛不還你資料... 11/25 10:33
→ ghghfftjack: 因為對方什麼都沒有啊。只有盜用以後的遊戲紀錄 11/25 10:33
→ safy: 如果他無法確認你是本人又怎可能配合訴訟調出個資 11/25 10:34
→ ghghfftjack: 不是。是確認該引繼碼確實是使用在該帳號上的 11/25 10:34
推 prudence: 是啊~所以 攤手~ 11/25 10:34
→ ghghfftjack: 我是認為這個案子很單純。勝訴機會非常高 11/25 10:35
→ safy: 況且他國訴訟,民事上要請求調出使用者個資是很困難的 11/25 10:35
推 SOSxSSS: 港仔去警局,直(熱)的進去橫(冷)的出來 11/25 10:35
→ ghghfftjack: 連告都不 我也只能說我跟這篇感想一樣 11/25 10:35
→ safy: 引繼碼的使用全部都是屬於個資的部分,不可能直接給民眾 11/25 10:35
→ safy: 你要透過刑事去申訴, 透過公權力去申請還比較快 11/25 10:36
safy 大大,其實大家都知道這種海外的東西 本來就沒救,只是他的態度根本不想要
回帳號,只想要靠實況主關係 拿回去,自己不積極主動,事不關緊態度,就這樣而已
→ ghghfftjack: 不是。只要確認是否有使用在該帳號上。是或否 11/25 10:36
→ dinosd2: 提告的問題在於你是要跟自己所在地的警方報警還是跟遊戲 11/25 10:36
→ dinosd2: 營運商的所在地報警?先想清楚這件事的管轄範圍 11/25 10:36
→ ghghfftjack: 就算dw真的不理你好了。像我說的 你提的出長期活動紀 11/25 10:37
→ ghghfftjack: 錄。那你就會贏 11/25 10:37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38:30
→ prudence: 之前就幫忙處理過類似的案例,後來也是考量花的時間跟成 11/25 10:37
→ ghghfftjack: 法官就是看誰證據多的 11/25 10:37
→ ghghfftjack: 你如果會輸 那只代表你證據不夠 11/25 10:38
→ safy: 就說活動紀錄不代表是帳號持有人了阿... 11/25 10:38
→ prudence: 本完全超過物件本身價值.(證據齊全,但是程序跟法院要跑) 11/25 10:38
→ dinosd2: 假如是所在地報警,因為營運商在日本(國外),如果沒有互 11/25 10:38
→ ghghfftjack: 但問題在於。對方沒有以前的紀錄。而你有 11/25 10:38
→ safy: 中國就有一堆代練的全部都可以用照套說詞拿走對方 11/25 10:39
→ safy: 帳號, 不覺得很奇怪嗎 11/25 10:39
→ prudence: 後來還是放棄了~畢竟追回來也是變成給律師賺 攤手 11/25 10:39
→ ghghfftjack: 而且你還是搞直播的。網路證人要多少有多少... 11/25 10:39
→ dinosd2: 助條約,外加有人提到FGO營運的條約寫上只服務日本當地玩 11/25 10:39
→ safy: 我講個更智障的,對方宣稱不知道為什麼UID是一樣的 11/25 10:40
→ dinosd2: 家,那營運官方有權利不配合所在地的司法單位協助調查 11/25 10:40
→ safy: UID的檢調認證最後還是要回到日本廠商認定 11/25 10:40
推 shane24156: 網路證人一人響應0人到場 怎麼能希望網路能幫你做事? 11/25 10:40
→ ghghfftjack: 我跟你說啦。你們把這個當成網路犯罪。但換個角度看 11/25 10:41
→ ghghfftjack: 。其實只是單純的竊盜案 11/25 10:41
→ ghghfftjack: 真的只是這樣 11/25 10:41
推 prudence: 他大概以為說用網路跟玩家響應,日服營運大概就會網開一 11/25 10:41
→ safy: 你的前提都是以國內角度來說, 最終解釋權放在日本那邊 11/25 10:41
→ prudence: 面的樣子 QQ 11/25 10:41
他代抽就吃理虧了,還想要找懶貓跟台灣代理商救援,如果懶貓搞不清楚狀況 去幫她說
話,一定被罵,安靜做好自己就好。
→ safy: 更何況數位資料都是在國外, 不像房產契約等都是國內法保護 11/25 10:42
→ dinosd2: 這的確是很單純的竊盜案,問題是營運商在國外 11/25 10:42
→ ghghfftjack: 就說這跟數位資料完全沒關係 11/25 10:43
→ safy: DW也可以說"這人因為一機多帳,我不確定是否為本人" 11/25 10:43
→ ghghfftjack: 因為今天的重點是。你已經知道犯人是誰。不用犬跟廠 11/25 10:43
→ ghghfftjack: 商調資料 11/25 10:43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45:34
→ safy: 你用民事去告,你願意出錢的話法院那邊當然會做事情 11/25 10:45
→ prudence: 你知道犯人是誰,跟檢調&法院知道犯人是誰是不一樣的層次 11/25 10:45
→ safy: 對方當然也可以配合檢調, 但對方裝傻法院也難判定 11/25 10:46
→ dinosd2: 課金資料沒辦法當唯一證明,長期活動資料你要怎麼提出?? 11/25 10:46
→ safy: 偵查庭開的時候也只是雙方各自去做筆錄而已 11/25 10:46
→ safy: 對方就說他搞不清楚狀況, 玩得好好的被要求上法院 11/25 10:46
→ dinosd2: 使用的裝置跟IP認定資料幾乎都原廠手上,你難不成想提出 11/25 10:46
→ safy: 資料都在小偷身上,他要刪減更改資料你又不可能判斷 11/25 10:47
→ dinosd2: 圖奇的VOD當佐證嗎?不要鬧了 11/25 10:47
→ safy: 你說有打活動, 他把活動角全刪光說他沒打不就好了 11/25 10:47
推 ghghfftjack: 民事告贏。錢是被告要付。這種單純到不行的我只會叫 11/25 10:47
→ ghghfftjack: 他先出錢 11/25 10:47
→ safy: 你最終認定遲早都要回到原廠 11/25 10:47
→ dinosd2: 不然為何發生盜帳號事件,官方都會要求去報警?因為確切的 11/25 10:48
為什麼 要執著於 官司打不打的贏,重點是有沒有動作阿,不要說台灣 香港,在美國
一堆告不贏的官司,他們還是要告,反正就告看看阿 ,嘗試都沒嘗試 就直接放棄
辦新帳號,看來他也很不在乎。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49:33
→ ghghfftjack: 小偷有本事就把五星都刪掉啊XD 11/25 10:48
→ dinosd2: 長期活動資料全在官方手上,那個才能當做確實的證據 11/25 10:48
→ ghghfftjack: 真的不用原廠.... 11/25 10:48
→ dinosd2: 你講的那些在法院上只能當佐證而已,採信度沒比原廠提供 11/25 10:49
→ dinosd2: 的資料來得高 11/25 10:49
→ ghghfftjack: 會需要原廠資料。只有妳自己沒什麼紀錄的情況 11/25 10:49
→ safy: 一般竊盜也沒有在上民事的, 民事你頂多只能告侵占 11/25 10:50
→ ghghfftjack: 這真的會告贏啦不是在唬爛你。這類案例法院一堆 11/25 10:50
這個台灣 椪柑 最懂,一年接不知道多少官司,有輸有贏,香港就不知道囉。
→ dinosd2: 雖然雙方前提都是在於沒辦法跟原廠索取長期活動資料,那 11/25 10:50
→ safy: 對方甚至反控告 實況主偷他帳號拿去玩, 他只是找到 11/25 10:50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0:51:35
→ ghghfftjack: 告贏就可以請求返還啊 11/25 10:51
→ safy: 機會把帳號拿回來, 這樣你又如何判斷? 11/25 10:51
→ dinosd2: 你所提出的佐證就必須夠多且都指向你是當時的使用者 11/25 10:51
→ safy: 你今天當然可以告,但法官覺得不足採信就是你付錢阿 11/25 10:52
→ dinosd2: 打不贏官司你帳號怎麼拿回來?就算你不在乎精神賠償 11/25 10:52
→ ghghfftjack: 反控告可以啊。拿出證據來證明這帳號你有更早的活動 11/25 10:52
→ ghghfftjack: 紀錄 11/25 10:52
→ safy: 你覺得你準備充裕可以拿回來,結果失敗的話呢? 11/25 10:52
→ ghghfftjack: 證明不了就是你輸 11/25 10:52
→ safy: 今天反控告的意思是,法官對案情的判斷不會站在任何一方 11/25 10:53
→ safy: 反控的意思是,今天被告可以說他不想計較結果反被告 11/25 10:53
→ ghghfftjack: 失敗就證據不足啊。最多就現在這樣。頂多賠一些訴訟 11/25 10:53
→ ghghfftjack: 費用 11/25 10:53
→ safy: 你都要鬧上法院就是看雙方如何解釋案情 11/25 10:53
→ ghghfftjack: 一樣啊 你說話沒證據就你輸啊。說這樣能算啥證據 11/25 10:54
→ safy: 以民事角度來說,法院大多都會選擇"不起訴" 11/25 10:54
推 as55721: 我以為這是妨礙電腦使用罪 11/25 10:55
→ safy: 沒有什麼A>B所以A一定贏,狀況證據不足一樣會輸 11/25 10:55
→ ghghfftjack: 解釋案情就是證據多的贏。今天這案件很明顯雷槍極端 11/25 10:55
→ ghghfftjack: 有利耶 11/25 10:55
噓 as885212: 還沒告就先說告不成 鍵盤法官好歹拿點資料東西出來吧 11/25 10:55
→ ghghfftjack: 連告都不告我能說啥。自己要放棄的 11/25 10:55
推 idow: 遊戲登入跟開場loading都會有UID吧 他有沒有實況紀錄留證就 11/25 10:55
→ idow: 不知道了 11/25 10:55
→ dinosd2: 證據多的贏是在你有可以高度採信的證據證明,你提一堆採 11/25 10:56
→ safy: 民事沒有什麼證據多就贏...不然怎麼會有一堆人要不回東西.. 11/25 10:56
→ dinosd2: 信度低的來當佐證,法官要信也是有難度的 11/25 10:56
→ ghghfftjack: 因為證據不足啊 11/25 10:56
推 ikarifaye: 這跟以前不一樣了,以前會要註冊帳號,寫資料 11/25 10:57
→ ikarifaye: 現在根本沒那些東西 11/25 10:57
→ ghghfftjack: 對。同樣的被告沒有那些東西。那法官只能用現有的材 11/25 10:58
→ ghghfftjack: 料判斷 11/25 10:58
→ safy: 那就不起訴阿... 11/25 10:58
→ ikarifaye: 你去調信用卡,只會寫有itunes消費 11/25 10:59
→ safy: 雙方資料唯一可以拿來證明的只有UID是相同的這一件事情而已 11/25 10:59
→ ikarifaye: 你去調itunes,會寫消費哪個遊戲 11/25 10:59
→ ghghfftjack: 哪有不起訴。民事最多只會判決駁回 11/25 10:59
→ safy: 但當事人只要宣稱UID剛好重複, 這事情他根本不知情就好了 11/25 10:59
→ ghghfftjack: 刑事才有不起訴這種東西 11/25 10:59
→ ikarifaye: 根本沒辦法證明你儲值這個帳號 11/25 11:00
→ safy: 阿, 民事和刑事用字搞錯, 11/25 11:00
→ safy: 對方只要提出, 他的帳號和原告不是同一個帳號就好了 11/25 11:00
→ safy: 只是剛好同一個UID, 為什麼會這樣要問原廠 11/25 11:02
推 ghghfftjack: 有id啊.....那個不能改的耶 11/25 11:02
→ safy: 接下來球丟回到原廠, 那就換為什麼原廠不提供資料 11/25 11:02
→ safy: 能不能改要請"日廠說明",問題又回到DW這邊了阿 11/25 11:02
→ ghghfftjack: 我跟你說啦。這個可以告。也沒那麼難。 11/25 11:02
→ ghghfftjack: 也許有機率失敗。但是連嘗試都沒有是怎樣 11/25 11:03
→ safy: 告民事當然不難, 只是告不告的贏而已 11/25 11:03
→ ghghfftjack: 當然可以。機率很高 11/25 11:04
→ safy: 你覺得高, 當事人覺得低, 那不就這樣子而已 11/25 11:05
→ ghghfftjack: 他自己認為低。不去嘗試。那怪誰呢 11/25 11:05
→ ghghfftjack: 這就跟家裡遭小偷覺得找不回來不去報案一樣 11/25 11:06
→ safy: 問題是這人本來就犯法, 房子被偷還找警方不是很奇怪嗎XD 11/25 11:08
這種人就吃理虧,還想拖其他人下水,最後摸摸鼻子 走人,自己做死還想要拖人下水
推 garyboy1111: 都願意花150萬日幣課金了 竟然不想花訴訟費 試試看 11/25 11:09
→ garyboy1111: 取回回帳號 我也是zz 11/25 11:09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1:09:52
推 ghghfftjack: 哪有奇怪。這本來就他的房子 11/25 11:10
推 idow: 其實這事情跟代抽沒啥關係吧...他應該也不會笨到跟官方講代 11/25 11:10
→ idow: 抽 11/25 11:10
他就避重就輕阿,所以才欠罵。
→ ghghfftjack: 我法院跟庭也有不少次了。這真的沒那麼難啦 11/25 11:10
※ 編輯: hayate232 (118.166.75.82 臺灣), 11/25/2019 11:11:53
→ safy: 房子是不是他的那不是重點, 房子契約根本就不在自己身上 11/25 11:13
推 ghghfftjack: 法院也有請求塗銷登記的案件啊。不再身上一樣可以處 11/25 11:15
→ ghghfftjack: 理 11/25 11:15
→ safy: 總之呢, 沒上法院, 法官要怎麼判都有可能拉 11/25 11:17
→ safy: 不告就沒什麼機會 11/25 11:18
→ safy: 當事者覺得自己已經有犯錯, 衍生問題不想追究那就這樣子了 11/25 11:18
推 ghghfftjack: 我還看過有一個去參加公司活動把印章身分證交出去保 11/25 11:19
→ ghghfftjack: 險。結果被盜用變成公司負責人的(公司當然倒了。這 11/25 11:19
→ ghghfftjack: 種都能處理了 11/25 11:19
→ safy: 問題你講的都是在國內法保護的行為, 遊戲是海外的部分 11/25 11:21
推 ghghfftjack: 那兩個不是同地區的人嗎? 除非我哪裡搞錯了 11/25 11:22
→ safy: 你今天要用民事去處理海外的物權,經過的流程還是不同 11/25 11:22
→ ghghfftjack: 兩個都在香港就沒問題 11/25 11:23
→ safy: 所以我一樣會說,你必須要證明對方的帳號是自己的 11/25 11:25
→ safy: UID這個不能當作證據(完) 11/25 11:25
→ ghghfftjack: 我上面都講過了。活動紀錄充足就夠 11/25 11:25
→ ghghfftjack: 你不信我也沒輒 11/25 11:25
→ safy: 你不能證明UID不能重複阿 11/25 11:26
→ ghghfftjack: 至少在我經驗來說。這是夠用的 11/25 11:26
→ safy: 只是剛好撞ID,官方出BUG的可能性又不是沒有 11/25 11:26
→ ghghfftjack: 這不難好嗎。寄信詢問就好 11/25 11:26
→ safy: 我是同意你說的, 不告就是一點機會都沒有 11/25 11:27
→ ghghfftjack: Bug特例法官不會採認的啦 11/25 11:27
推 Valter: 我覺得很奇怪 今天他又不是事發第二天就說懶得追回帳號 而 11/25 11:27
→ Valter: 是搞了兩個禮拜才宣告放棄 結果就說他對帳號態度隨便…… 11/25 11:27
→ ghghfftjack: 要說bug。那舉證責任在被告身上 11/25 11:28
→ safy: 被告根本不知道今天會跟控告的ID一樣, 為什麼被告要舉證 11/25 11:28
→ ghghfftjack: 因為被告認有bug啊 11/25 11:29
→ safy: 你當然可以寫信問DW , UID是不是不會重複, 看DW怎麼回復 11/25 11:29
→ ghghfftjack: 那被告得舉證說自己是有bug導致重複 11/25 11:29
→ safy: 被告直接說他不知道為什麼UID是一樣的就好 11/25 11:29
→ ghghfftjack: 可以這樣說啊。結局就是法官不採信被告說法 11/25 11:30
→ ghghfftjack: 這種辯解我也看多了啦.. 11/25 11:30
→ safy: 講更毒一點的, 被告直接引繼資料後砍掉APP, 說他沒資料 11/25 11:30
→ ghghfftjack: 沒有舉證就是被告輸掉 11/25 11:31
→ safy: 被告就說他沒玩FGO也可以啊, 手機資料刪除那你要怎查 11/25 11:31
→ ghghfftjack: 法院依職權訊問就好 11/25 11:31
→ safy: 或是被告直接重新安裝新的FGO, 那UID直接就改了 11/25 11:32
→ safy: 網路圖片這種就說自己隨便亂講的, 自己並非持有人就好 11/25 11:32
→ ghghfftjack: 做虛偽證詞還有更多法律責任 11/25 11:32
→ ghghfftjack: 你說的問題。說真的都不是問題.. 11/25 11:33
→ safy: 虛偽證詞是被抓到才有法律責任...你要怎麼判斷 11/25 11:33
→ safy: 那,這部分我很好奇, APP我都重安裝新的FGO產生新的UID 11/25 11:33
→ safy: 一定跟你的UID不同, 請問你要如何說我侵占? 11/25 11:34
→ ghghfftjack: 你雷槍既然知道是誰幹的。那我想至少有某種證據吧 11/25 11:34
→ safy: 你今天既然說可以宣稱不透過原廠, 但資料不存在於客端時 11/25 11:34
→ safy: 網路發言嘛..他說有證據難道那個能當絕對證據? 11/25 11:35
→ ghghfftjack: 還是什麼都沒有就說是某人幹的? 11/25 11:35
→ safy: 我說當年甘迺迪是我爺爺暗殺的, 美國FBI還不來抓我回去? 11/25 11:35
推 Valter: 因為那個人直接在他Discord群組裡炫耀…… 11/25 11:35
→ ghghfftjack: 那就雷槍證據不足。只用發言就認定啊。 11/25 11:36
→ safy: 炫耀能當什麼證據, 網路上一堆說OO我婆的... 11/25 11:36
→ ghghfftjack: 群組炫耀我想是有貼圖的。法官可以要求附上box圖 11/25 11:36
→ safy: 你直接撈DISCORD的圖還比較快, 但我是被告的話拉 11/25 11:37
→ safy: 我直接說這是網路上截的圖, 跟我手機內的資料不同就好 11/25 11:37
推 ghghfftjack: 法官可以要求當場勘驗手機啊 11/25 11:38
→ safy: 看阿,我都上法院我還會給你看同一個UID的帳號嗎 11/25 11:39
→ safy: 客端資料都刪光光的情況上法院, 法官怎麼查 11/25 11:39
→ ghghfftjack: 那還可以發函請球dw調查 11/25 11:40
→ ghghfftjack: 在合理可調查的範圍內。一般還是會協助的 11/25 11:41
→ safy: 但民事庭就是雷槍要自己拜託DW去調查這些事情 11/25 11:41
→ safy: 但雷槍有一機多帳的違例在先, 他不是沒請DW查過 11/25 11:42
→ ghghfftjack: 雷槍可以跟法庭聲請調查證據 11/25 11:42
→ safy: 是DW根本就不甩他了 11/25 11:42
→ ghghfftjack: 法庭會發函 11/25 11:42
→ safy: 日本廠商會聽香港法院的要求嗎? 這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11/25 11:42
→ ghghfftjack: 會。不困難的情況下。一般都會配合 11/25 11:43
→ safy: 那是一般拉, 雷槍已經牴觸DW的一堆規定了.... 11/25 11:44
→ ghghfftjack: 我也看過法院發函美國電商請求配合的 11/25 11:44
→ ghghfftjack: Dw不介入訴訟。但可以提供法院要求的東西。這不難 11/25 11:45
→ safy: 很麻煩好嗎XDD 11/25 11:46
→ safy: 首先,DW只能提出, UID是綁在哪個行動裝置上 11/25 11:46
→ safy: 但行動裝置是否能跟被告產生連結你要怎麼舉證? 11/25 11:47
→ safy: 懶貓的代抽就不會用自己的手機, 是買一台空機來抽的 11/25 11:47
推 ghghfftjack: Dw都可以查代儲封號了。現在有特定就更容易 11/25 11:47
→ safy: 然後行動裝置綁本人一般都是門號or登入的APPLE或安卓帳號 11/25 11:48
→ ghghfftjack: 查這樣就夠了 特定手機跟id。法官要求勘驗就容易了 11/25 11:48
推 aria0207: 公雞變飼主 11/25 11:49
→ safy: 當事人說那裝置不是本人的, 我沒有那裝置不就好了 11/25 11:49
→ ghghfftjack: 那就虛偽證詞啦 出事法律責任自付 11/25 11:50
→ safy: 我沒那UID, 我沒玩那裝置的行動裝置, 我只是網路亂說話 11/25 11:50
→ ghghfftjack: 不是本人就問是誰的。問到有人承認為止 11/25 11:50
→ safy: 偷人百萬帳號的會怕虛偽證詞嗎... 11/25 11:51
→ ghghfftjack: 我跟你說啦。我們在這邊假設半天也沒用 11/25 11:51
→ safy: 是阿 就告阿XDD 11/25 11:52
→ ghghfftjack: 我只能跟你說有的是辦法 11/25 11:52
→ safy: 只是我覺得沒啥機會贏而已 11/25 11:52
→ ghghfftjack: 能特定對象。通常就簡單多了 11/25 11:52
推 idow: 這些攻防都有可能 也都很精彩 但是DW不幫忙是絕對少很多優勢 11/25 11:53
→ idow: 而且他看起來也不太會幫忙 11/25 11:53
→ idow: 要是肯幫 一開始就幫你回復資料了 11/25 11:53
→ ghghfftjack: 法院發函。一般都會配合啦... 11/25 11:53
→ safy: 我是覺得蠻困難的, 原因是在於雷槍本身就有違例 11/25 11:53
→ ghghfftjack: 要費用就聲請支出這樣 11/25 11:53
→ ghghfftjack: 違例跟這個沒關係。除非你說他擔心承認會被砍帳只好 11/25 11:54
→ ghghfftjack: 算了 11/25 11:54
→ ghghfftjack: 阿不過現在這樣跟砍帳沒兩樣 11/25 11:55
→ safy: 我才不會擔心被砍帳號, 我會擔心的是DW會對代抽作限制 11/25 11:55
→ idow: 日本電商更排外吧 搞不好說根本沒授權你玩日服 11/25 11:55
→ safy: 代抽的條款看起來就是定不清楚才搞出一堆飛機 11/25 11:55
→ safy: 對DW來說,都搞到跨國官司,乾脆都全部禁一禁比較快 11/25 11:56
→ safy: 這樣對實況界來說會好嗎? 我是不覺得拉 11/25 11:56
→ safy: 加上上周官方特地又公告這些事情了 11/25 11:56
→ slayer6603: 打官司阿 不打怎知道DW不配合 11/25 11:57
→ safy: 就是禁止在RMT的前提下作帳號的轉讓第三方 11/25 11:57
→ safy: 今天他幫忙代抽不就是為了實況收益或乾爹斗內 11/25 11:57
→ safy: 所以,你要把事情搞這麼複雜,最後就會有很簡單的方法 11/25 11:58
→ safy: 就是更嚴格更死的規定開始去限制這些漏洞 11/25 11:58
→ safy: 你要把事情鬧大鬧到滿城風雲,那最後勝利者會是誰? 11/25 11:59
→ dinosd2: 如果這是在日本國內發生,DW配合絕對沒問題,不過這是跨 11/25 12:02
→ dinosd2: 國官司,DW絕對有權可以不配合,因為你不是他們的服務對 11/25 12:03
→ dinosd2: 像,除非你是海外日本人,尤其條款又寫死只服務日本國內 11/25 12:03
→ safy: 有追這事件的都知道, 官網後來就發出公告,關於資料轉讓 11/25 12:04
推 ghghfftjack: 多的是辦法啦...Dw不理就請日本法務省協助辦理 11/25 12:04
→ safy: 當然你可以說只是"碰巧"剛法在事件後發公告 11/25 12:04
→ dinosd2: 要知道這沒有強制力的,DW不配合你只能摸摸鼻子去找其他 11/25 12:05
→ safy: 所以就告嘛, 一個代抽實況主把程序弄到這麼複雜可以啊 11/25 12:05
→ dinosd2: 資料去證明,但絕對沒有原廠資料來的那麼有用 11/25 12:05
→ safy: 跨國+動用國家公權力去幫一個代抽, 還要調出DB資料 11/25 12:05
→ dinosd2: 日本法務省不服務非日本人哦,你要搞清楚 11/25 12:05
→ safy: 就想看看這樣對於實況界到底是好還是壞嘛... 11/25 12:06
→ dinosd2: 你怎麼會認為自家司法單位可以對海外民間機構強制要求配 11/25 12:08
→ dinosd2: 合???更別說還找上人家的公家司法單位,那都沒強制力啊 11/25 12:08
推 ghghfftjack: 那是請求協助。當然不理會就另當別論. 11/25 12:16
→ ghghfftjack: 我只能說 這事還是有辦法的 至於過程就難說了 11/25 12:17
推 a989876: 道德天尊對這件事當然會出來講幾句垃圾話啊 11/25 12:27
推 shirleyEchi: 收千萬rmb都能臉不紅說沒拿,才100多萬有啥好怕,對 11/25 12:28
→ shirleyEchi: 吧! 11/25 12:28
推 jokerjuju: 問題是我記得他說帳號被擺上過8591吧 只要中間又過手幾 11/25 12:35
→ jokerjuju: 個人 最好是查的到 11/25 12:35
推 smart0eddie: 會不會是盜的人後台很硬 他不敢惹 直接裝死賴給官方 11/25 12:35
→ cat05joy: 港仔是能讓日方多硬? 就日方認為正常引繼後還有正常登 11/25 13:19
→ cat05joy: 入使用 然後被前面的人申請遺失 判定交易罷了 11/25 13:19
推 a3294814: 某猫484什麼事都要蹭一下評論一下啊 11/25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