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22573729: 當事人覺得值得就值得阿 12/20 18:29
推 crash121: 單就常識來看是不值得 但是復仇是種情緒 還是看當事人怎 12/20 18:29
→ crash121: 麼看吧 就是復仇常常這樣過頭才要法律就是了 12/20 18:29
推 AlwaysApp: 值得,這樣想殺人前 才會怕 12/20 18:30
推 owo0204: 武松砍了奸夫淫婦的頭去拜大哥 12/20 18:30
→ a37988233: 值不值得不是當事人沒資格評斷 12/20 18:30
→ owo0204: 只能說有些文化裡面有仇不報別人會質疑你的人格 12/20 18:30
噓 sanae0307: 像是台灣,小燈泡媽就被暴民質疑 12/20 18:36
→ owo0204: 因為社會預期 直系血親被殺就是要暴怒 12/20 18:38
→ owo0204: 不符合社會預期就有人混亂了 12/20 18:38
推 Manaku: 之前有個霸凌自殺妹妹的哥哥 先譴責鄉民 12/20 18:40
→ Manaku: 結果找到霸凌真兇後反而說"最害怕的事發生了" 12/20 18:40
→ Manaku: 標準真的很詭異 12/20 18:40
推 MagnumSaber: 樓上講的那個例子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霸凌的明明就是 12/20 18:44
→ MagnumSaber: 死者的同事 網路鄉民根本不太認識這位小模 結果包括 12/20 18:45
→ MagnumSaber: 哥哥還有其他藝人一起跳出來指責廣大網路酸民 12/20 18:45
噓 DICKASDF: 你知道你的值得邏輯讓我覺得就像 出去吃喝玩樂的潮潮 12/20 18:49
推 MagnumSaber: 演藝圈玩死自己人還想轉移目標 12/20 18:50
→ DICKASDF: 在那笑買漫畫小說周邊的人值得嘛? 12/20 18:50
→ DICKASDF: 或是可能很有錢或成績好 還在那拼職業選手 12/20 18:52
→ DICKASDF: 任何職業選手除非很天才 不然都很辛苦 值得嘛? 12/20 18:52
推 MagnumSaber: 如果哥哥知道誰是兇手不想追究就算了 結果罵完網路 12/20 18:53
→ astrayzip: 就射了 12/20 18:54
→ DICKASDF: 然後2樓說法更好笑了 是復仇過頭多 還是人類自己在那 12/20 18:54
→ astrayzip: 邊不簽聯絡簿 12/20 18:54
推 MagnumSaber: 無關的人 和一堆藝人講一堆正義的話 然後真兇出來 12/20 18:55
→ DICKASDF: 偷竊 搶劫 強姦 貪污等等多呢 基本常識要有阿 12/20 18:55
→ astrayzip: 就被過度聯想,判4-11 12/20 18:55
→ MagnumSaber: 全部一起裝死 真不知道是在搞什麼鬼 12/20 18:55
→ astrayzip: 可惡,被插了 12/20 18:56
推 MagnumSaber: 你先亂插的 12/20 19:01
推 sulecandys: 他爽就值得阿,我是不太懂為什麼要對別人想做甚麼評頭 12/20 19:19
→ sulecandys: 論足 12/20 19:19
→ sulecandys: 說不定這些人復仇完覺得真他媽爽後半輩子就豁然開朗 12/20 19:20
→ cashko: 值不值得要看當事人啊,也許當事人覺得這樣才沒有遺憾 12/20 20:26
推 destiny596: 值不值得要看當事人+1 12/20 20:38
→ peterturtle: 雖然話是說值不值得要看當事人啦,但真每個人都看得 12/20 21:04
→ peterturtle: 那麼開就不會有什麼「親戚朋友勸說」與「事後後悔」 12/20 21:04
→ peterturtle: 這兩種事了,話說「依靠言語試圖改變重視之人對生命 12/20 21:04
→ peterturtle: 的價值權重」是不是也該是種自由? 12/20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