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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想要扯法律契約和勞資的麻煩去下一篇】 真的是不知道酸作者貪婪老人的都是在想什麼耶 我看就只是粉絲心態不爽作者當初看不起CD Projekt吧 還是說就連C洽都這麼不重視創作者權益,合約怎麼簽就是怎麼簽 誰管你是被騙,還是不熟法律或者誤判情勢,反正賣了就是賣了 我大公司有認真出作品就好,這都是公司的功勞,誰管你創作者去死 還是說CDPR的「兩個人2000美金一台電腦」的創業故事太深入人心 所以大家完全忘記在開發《巫師》的時後已經是超過百人的「公司」啦 當然CDPR是很好的遊戲公司,他們有誠意,製作的東西也好,但還是公司 而面對有良好法律和產業知識的「公司」和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作家簽約 結果後來發現合約內容極度不利於作家的時後,我們居然不站在他那邊 反而是站在有著六十多億市值的公司那邊譴責作家太貪婪?有沒有搞錯啊 補充:「Andrzej Sapkowski不貪婪」不代表「CDPR就應該重新簽約」 這是完全兩回事啊,不懂為什麼一堆人把兩件事情扯在一起,更別說 這和「CDPR依該被譴責」更是完全扯不上邊,統一回在這邊不重複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5.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77143436.A.52A.html
justsay: 所以合約寫了什麼? 12/24 07:26
gunng: 這麼說好了 合約的事情就法律解決 就像漫威之前為了蜘蛛人 12/24 07:26
gunng: 跟SONY影業的交手 12/24 07:26
gunng: 有聽過漫威喊當年我好窮 所以當年授權不公平這樣嗎 12/24 07:27
我一直強調的重點就是,這是「公司vs個人」的合約,你舉的漫威和索尼都是公司啊
qwe78971: 不知道是不是反串 先噓 12/24 07:28
kenkenken31: 先推,支持逆風發言的勇者 12/24 07:29
robocon: 合約當然怎麼簽就怎麼執行CDPR給他多的錢是好心 不是應該 12/24 07:30
LABOYS: 啥,當初 cdp 主動要讓他抽成,是他自己執意要一大筆錢買 12/24 07:32
LABOYS: 斷也 XDDDDDD 12/24 07:32
john29908: 所以作者被騙了嗎?CDPR有鑽法律漏洞嗎? 12/24 07:33
你認真覺得沒有被騙也沒有鑽法律漏洞就沒問題?難怪台灣勞方永遠只能被壓榨...
LABOYS: CDPR 給他錢是一樁佳話,但是作者錯估還是很好笑啊ㄏ 12/24 07:33
LABOYS: 根本不是你講的大公司用資源哄騙無知老人的戲碼 XD 12/24 07:34
ws36132005: 先去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來開講好嗎@@ 12/24 07:35
akles111: 他只是後悔沒賭大賣應該選抽成 12/24 07:35
john29908: 還是說簽約也能自助餐。買斷跟抽成哪個高就自動選擇那 12/24 07:36
john29908: 個方案? 12/24 07:36
dinosd2: 你要譴責公司前有沒有去了解當初簽約時的情況,c恰板上都 12/24 07:36
dinosd2: 能搜索到文章跟解釋 12/24 07:37
唉,原來大家對資方的寬容是這麼的深。資本家和勞工的不對等是先天的,不用公司有做 錯什麼,特別去騙勞工什麼,在面對勞工的時後公司就是有更多的優勢。我只是指出「公 司更有優勢」這個事實,就變成我在譴責公司,我也是傻眼。 我就講最簡單的,你是個新人去公司應聘工作,你不熟悉這個產業的行情,也不知道自己 的產值。然後公司開條件給你,看是固定薪水還是保底抽成,他完全沒有騙你,甚至建議 你選抽成,但是你擔心不划算所以選了固定薪水,最後發現自己完全錯估情勢。 這個時候,公司有違法嗎?沒有。公司有騙你嗎?沒有,他甚至好心給你建議你不聽。 但所以公司的優勢就不見了?你當初在決定的時後,是因為你處於劣勢地位,沒有辦法獲 得足夠多資訊才做出錯誤判斷的事實也不存在了?這些都還在啊。而現在你想要和公司重 新談條件--當然,依照法律公司完全可以不鳥你,因為他合法也合理--但是身為旁觀 者對這件事情的評價,也只能是「你這個人怎麼這麼貪婪的人啊」不可嗎?
lomorobin: 隨便查外媒報導都會知道作者本人當年是自己拒絕抽成的 12/24 07:37
lomorobin: 他認為有些沒有任何利潤 他要拿現金拿塊錢 然後這遊 12/24 07:37
lomorobin: 戲賣到三代大賣才出來說後悔 所以你說呢 12/24 07:37
Koyomiiii: 來海釣的吧 12/24 07:38
o07608: 自己判斷錯誤,後悔了才在哭著要糖吃,被酸剛好而已 12/24 07:39
dinosd2: 不然照你的講法不就把簽約當兒戲?其中一方看不爽就訴諸媒 12/24 07:39
dinosd2: 體說自己要重簽,這種人在社會上以後還會有信用嗎 12/24 07:40
wingflys: 當初分潤跟買斷自己選買斷,事後反悔還不算貪婪?怎麼不 12/24 07:40
wingflys: 說當初談授權的時候CDPR根本沒有完整遊戲開發經驗,還是 12/24 07:40
wingflys: 壓身家做,原作要是選分潤對當時CDPR的負擔還比較小,怎 12/24 07:40
wingflys: 麼不怪原作沒替CDPR想!反過來要是失敗了原作會救濟嗎? 12/24 07:40
wingflys: 你當買貴退差價喔! 12/24 07:40
VttONE: 你說壓榨就壓榨啊,到底誰不照法律走 12/24 07:41
john29908: 這裡不是作者跟公司談作品授權嗎?和勞工又什麼關係 12/24 07:42
killua12703: CDPR主動提分成,又沒有欺負作者 12/24 07:44
VttONE: 要不是今天遊戲成功,失敗了公司也是要倒 12/24 07:44
modkk: 你怎麼不說你去工作簽的約可以反悔,因為你是個人跟公司簽 12/24 07:47
modkk: 的 哈哈 12/24 07:47
工作簽約後悔當然可以要求重新簽約啊,當然公司要不要理你,公司不理你之後你打訴訟 法院要不要理你,都是再說。但是想要重新簽約,想要提起訴訟,這都是法律保障勞工的 正當權利,行使這些權利有什麼好貪婪的?
MaxGDAM: 貪婪沒錯啊 12/24 07:47
LAODIE: 笑死 不然公司要為了作者好 強迫作者簽抽成喔 12/24 07:48
dinosd2: 類比錯誤,就算你進公司拿固定月薪,除非是不調薪的公司 12/24 07:49
你這回應就顯示我完全沒有類比錯誤,因為這只是顯示出如果簽的是「不調薪的固定月薪 」你其實也認為後悔要重談條件本身沒有問題,而我說的一直都只是重談條件本身而已。
nekoshitone: 自己要對自己簽的東西負責啊 你不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就 12/24 07:49
nekoshitone: 簽名是自己的問題好嗎... 12/24 07:49
dinosd2: 否則一般而言都會逐年調薪,月薪拿到的都會比你當初進公 12/24 07:49
s920325: 律師有說 cdpr當初只有遊戲第一部有簽約 後面都沒有 12/24 07:49
dinosd2: 司拿得還多,只差別在公司發達後你抽成會更多而已 12/24 07:50
VttONE: 你說的根本就自助餐啊,好的我全都要 12/24 07:50
s920325: 所以真的要告 原作者贏面比較大 12/24 07:50
o07608: 說的好像CDPR一開始就是bz等級公司一樣 XD 12/24 07:50
不是bz等級的公司就不是公司喔...
wingflys: CDPR讓原作小說多賣1000多萬本這條又該怎麼算? 12/24 07:50
dinosd2: 那是作者請律師提出的講法,當初作者簽約是直接把巫師整 12/24 07:50
ws36132005: 當時作者的作品早就得獎了 還不是什麼小獎 12/24 07:51
ws36132005: 是他對自己沒信心才選擇錯誤 不怪自己還要怪誰? 12/24 07:51
ws36132005: 作者這種行徑老實說只是看房客賺錢要漲房租的貪婪房 12/24 07:51
ws36132005: 東而已 12/24 07:51
modkk: 對啊,你自己都說公司要不要理你,CDPR不就理了嗎?他可以 12/24 07:51
modkk: 不理的,也是作者自己判斷錯誤就簽了不是嗎? 12/24 07:51
s920325: 現實就是cdpr鑽漏洞 但事後有誠意解決 現在雙方和解 12/24 07:51
grouse: 先了解當時是怎麼回事,好嗎 12/24 07:51
dinosd2: 個IP賣斷給CDRP,就算後面出N代都是屬於CDRP的版權所有 12/24 07:51
wix3000: 就你的例子來說我是覺得蠻貪婪的啊 12/24 07:51
o07608: CDPR 方律師記得是說貧婪老人方說法站不住腳 12/24 07:52
P2: 原作者原本就是國內成名作家 早在遊戲推出前 小說已兩度出電影 12/24 07:52
P2: 他離到公司應徵的新人差很遠 12/24 07:52
在遊戲領域他就是個新人,甚至所知的遠比一個行業新人還要低。
o07608: 真要打官司還有得拼,但CDPR 選擇賺一波名聲 12/24 07:53
dinosd2: 另外拿工作來類比,你可以跳槽到比現在公司還高薪的工作 12/24 07:54
P2: 他的出版社自然也有法律顧問 而且當時還比CDPR大間 12/24 07:54
a29580317: 賣方類比成勞工wwwwww 12/24 07:54
dinosd2: 沒人要你待在現有公司繼續做到死 12/24 07:54
你每次回應都越證明我的類比沒錯。我不說你在合約期限內怎麼隨便跳槽啦,現在CDPR願 意跟他重新簽約,不就是擔心他抱著IP賣給別人,不就恰恰證明工作類比完全可以用?
class21535: 可笑 是作家自己選的 12/24 07:56
dinosd2: 邏輯死掉?CDRP跟作者合約是買斷賣斷制,作者敢拿IP再賣給 12/24 07:57
nekoshitone: 他遊戲已經授權給CDPR是要擔心甚麼?你自己腦補跟跳 12/24 07:58
nekoshitone: 過很多欸 12/24 07:58
dinosd2: 遊戲公司是要吃違約官司,就是因為不能賣才要找CDRP討錢 12/24 07:58
dinosd2: 工作契約除非你有簽工作最近年限,否則照一般公司辭職SOP 12/24 07:59
你才邏輯死掉吧,所以有簽工作年限不就可以類比了?你想想自己在說什麼好嗎?
nekoshitone: 而且都有人提到出版社跟出版社律師了,你覺得真的不 12/24 07:59
nekoshitone: 公平簽約嗎? 12/24 07:59
dinosd2: 走就能辭職跳槽,你有沒有去了解合約這東西? 12/24 08:00
o07608: 影集不知道,遊戲 都買斷了CDPR 是要擔心啥XD 12/24 08:00
modkk: 工作合約沒期限...你可以想走就走XD 12/24 08:02
tom282f3: 是黑雲欸 該不會是反串 12/24 08:04
lomorobin: 勞資勞資勞資 12/24 08:06
wingthink: 勞資……? 12/24 08:08
ws36132005: 從頭到尾都是買賣契約 誰跟你類比勞資啊 笑死 12/24 08:08
john29908: 等等,這不是一樁買賣嗎? 12/24 08:08
Despairile: 我完全不懂這個系列文已經過去很久了 12/24 08:11
Despairile: 你還要特別回一篇 而且前因後果都沒搞懂就回文是為啥 12/24 08:11
Despairile: 另外 他當時已經算成名作家 頂多是不懂改編遊戲的利潤 12/24 08:12
Despairile: 高低的差異性有多恐怖 根本不是你說"什麼都不知道" 12/24 08:12
Despairile: 如果真的"啥都不知道" 為什麼選擇一筆簽約金而非抽%數 12/24 08:13
o07608: 當時是國內作家no1跟某間三小公司之間的一筆買賣 12/24 08:14
o07608: 然後在這被類比為小勞工去公司找工作 12/24 08:15
ji3yjo4gj94: 講權益結果撇開契約精神,這跟中國談民主有87%像,根 12/24 08:15
ji3yjo4gj94: 本沒有法治概念的基礎 12/24 08:15
口口聲聲講「契約精神」卻以為契約精神是不能違約,才是中國人談契約啦。有契約精神 你才應該接受作者是在要求正當權利好嗎?契約精神是包含「如何違反契約」的啦。
ViolentBear: 你以為CDP能預知巫師三會大賣?他們還因為一代移植家 12/24 08:15
ViolentBear: 機的成本差點破產 12/24 08:15
Despairile: 另外 獵魔士出版的時間跟哈利波特差不多 12/24 08:16
Despairile: 所以照你的推斷 JK應該也是啥都不知道了 是這樣嗎? 12/24 08:16
greenteakigh: 據理力爭的講一堆屁話 12/24 08:16
palapalanhu: 喔 12/24 08:16
Despairile: 不回了 下面還看到你回LA的內容 唉.. 12/24 08:17
ahinetn123: 短視近利 貪婪老人 12/24 08:20
iandol: 就是個賭錯邊不甘心的人囉。輸不起仔。 12/24 08:21
JCS15: 重新簽約只證明這間遊戲公司是個佛心公司 12/24 08:22
owo0204: 你不會看合約,你要先講 12/24 08:22
owo0204: 可撥觀念 12/24 08:25
owo0204: 毫無契約精神 12/24 08:25
JCS15: 原文也寫到C洽認為賣了就是賣了 還想偷換成工作契約來辯啊 12/24 08:26
Plaka: 笑死 你的契約精神怎麼跟大陸人精神一樣 12/24 08:30
中國人啦,誰跟你大陸人。說到這個也是好笑,通常是最有中國人精神的才會喜歡整天說 別人像中國人,不知道這是不是也是種中國精神呢?
aria0520: 好久沒看到這id 結果絲毫沒有進步 笑死我 12/24 08:30
Plaka: 最愛違約的就牆國人 還在不違約是牆國人談簽約 12/24 08:32
owo0204: 強國人表示契約都是歷史文件 12/24 08:35
allen20937: 當初兩個選擇當中選擇買斷的是作者,又不是CDP拿槍逼 12/24 08:37
allen20937: 他選的,而且要是作者真的對合約有疑慮他可以選擇不簽 12/24 08:37
allen20937: ,你簽了之後又要反悔,被笑輸不起真的是剛好而已 12/24 08:37
gn00399745: 跟風噓 12/24 08:38
scufjh: 重新定義貪婪,讚窩,反悔還再要一次真高尚 12/24 08:41
randy071411: 合約是老人訂的,又不是cd,你不是邏輯死了就是故意 12/24 08:44
randy071411: 誤導 12/24 08:44
我說的很清楚,這個合約是作者訂的不影響「公司佔有優勢」的事實,你不是閱讀能力有 問題,就是根本懶得看完別人說什麼,那你還是直接說自己跟風噓就好惹。
randy071411: 故意誘導鄉民說合約是cd訂的,老人只能被動接受,騙 12/24 08:45
randy071411: 子 12/24 08:45
ccufcc: 呵 12/24 08:45
s881720: 釣魚大失敗QQ 12/24 08:46
wsaz: 所以你支持簽約反悔?不合你意就可以改規則? 12/24 08:46
對啊,完全支持,雙手雙腳贊成,簽約不能反悔那整個契約法都可以燒了啦。
randy071411: 大家不要跟騙子討論任何說,騙子腦子只想騙,根本不 12/24 08:48
randy071411: 跟人討論 12/24 08:48
o07608: 國內頂天的作者和不知哪來的三小公司,後者優勢還真大 12/24 08:49
randy071411: 大家越罵他,騙子只是越爽而已,沒意義 12/24 08:49
randy071411: 討噓文跟廢文都比騙子更高尚 12/24 08:50
你是真的有閱讀障礙還是有什麼其它障礙啊?
keither1009: 我是進來跟風噓左膠的 12/24 08:51
fantasyhorse: 簽約可以反悔,先把違約金吐出來~ 12/24 08:51
randy071411: 本人不認為這篇是釣魚文,釣魚文通常都比這篇有格調 12/24 08:52
randy071411: 看他回的言論就知道,胡扯、顧左右而言他,誤導、跳 12/24 08:53
randy071411: 針、挑釁,這人根本有問題 12/24 08:53
pleaseask: 你的舉例自打嘴巴啊...擔心不划算選固定薪,然後公司賺 12/24 08:54
pleaseask: 了又哭哭說不公平我被壓榨,那如果今天公司虧錢,你是 12/24 08:54
pleaseask: 不是應該要把多領的回捐給公司?... 12/24 08:54
唉,我的天啊。這不叫自打嘴巴,這只是說明,就算在我的那個例子裡面,你也覺得員工 想要重新談條件很貪婪。換句話說,相比於其它認為員工不貪婪,只是不認為可以類比的 人,我們存在更大的價值觀分歧...。
owo0204: 簽約可以反悔啊 違約罰一罰而已 12/24 08:54
pleaseask: 今天如果公司只願意出低價買斷,不給他抽,當然可以說 12/24 08:56
pleaseask: 公司霸凌作者,今天都給你選了,你自己選錯,還可以扯 12/24 08:56
pleaseask: 到公司比較有優勢這件事上是不是搞錯什麼 12/24 08:56
如果公司沒有優勢,那我想基本上所有左派理論都是搞錯了什麼吧。
dinosd2: 巫師IP當初是談買斷的,勞工契約沒有買斷這種鬼東西 12/24 09:00
pleaseask: 而且你看到的是巫師的成功案例,遊戲跟影視業多的是買 12/24 09:02
pleaseask: 了知名版權然後暴死的案例,你有看過這些人跳出來說自 12/24 09:02
pleaseask: 己版權賣太貴嗚嗚不公平我要退錢給公司嗎 12/24 09:02
keither1009: 左派本來就是錯的啊,有問題? 12/24 09:02
沒問題啊,那麼歡迎支持回歸祖國懷抱喔~
keither1009: 不高興就可以隨時推翻契約,果真又左又祖國 12/24 09:04
genesys75: 瞧不起遊戲業要求買斷很合理,事後發現狂賣要分潤就是 12/24 09:05
genesys75: 貪婪。少在那邊偷換概念,用這種俗套的邏輯詭辯只是單 12/24 09:05
genesys75: 純想帶風向而已。 12/24 09:05
wsaz: 支持反悔先把違約金付ㄧ付啦 要吃又要拿 噁不噁心 12/24 09:08
dephille: 這ID真的跟L什麼很像w 12/24 09:14
ifyoutry: 那作者應該也不是什麼窮人,這就投資失敗而已,怎麼不考 12/24 09:22
ifyoutry: 慮一開始CDPR不是提出買斷有沒有可能是現金有困難?當初 12/24 09:23
lordofidiot: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當初CDPR根本稱不上大公司&資方, 12/24 09:25
lordofidiot: 頂多就只是個小工作室,不然作者怎麼會看不起他們要 12/24 09:25
lordofidiot: 求買斷版權,隨便查都有的資料也能雲真是不簡單 12/24 09:25
好啦百人的小工作室,就像某某庶民可以了吧...
ifyoutry: 想迴避風險現在人家賺了又要去分一杯羹,插乾股喔? 12/24 09:25
pleaseask: 還更大的價值觀差異咧...好啦你開心就好,工薪全部萬萬 12/24 09:29
pleaseask: 歲,公司都是壞寶寶,只要掛公司之名就罪該萬死,員工 12/24 09:29
pleaseask: 想要什麼公司就算賣妻子女兒也要生給他,這都是員工的 12/24 09:29
pleaseask: 基本權益,不是貪婪,讚讚,你有認識的朋友開公司的時 12/24 09:29
pleaseask: 候私信給我謝謝 12/24 09:29
tp950016: 談授權的時候只有15人喔,開始做遊戲才擴張到百人 12/24 09:31
o07608: 提醒一下原PO,可能有4-11 12/24 09:31
tp950016: 資料這麼清楚的東西還想扯大公司喔 12/24 09:32
SaberMyWifi: 公司2代做到快倒是叫什麼優勢,倒閉的優勢膩? 12/24 09:33
dustlike: 所以你想表達的是原作者當然有權跟CDPR對簿公堂要求修改 12/24 09:34
dustlike: 合約,然後在此同時C洽鄉民不得酸他貪婪老人? 12/24 09:34
沒有「不得」啦,只是一來這是爭取合法權利,二來他不具有公司的優勢,嘲笑他是貪婪 老人對我來說在道德上並不厚道,但大致就是你理解的那樣沒錯啦。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5.150 臺灣), 12/24/2019 09:39:34
justastupid: 這就是貪啊 12/24 09:40
cado0824: 很難理解 談授權的時候只有10來個人有什麼授權優勢 12/24 09:40
cado0824: 講什麼員工地位根本就不對等 當初公司是下位者去求作者 12/24 09:43
cado0824: 開放授權 兩邊的地位差這麼多 12/24 09:43
dges5202: 打了一堆屁話 原po應該很適合去大陸工作 反正對面也不太 12/24 09:43
o07608: 法律合法我没意見了,但這跟道德站得住腳是兩回事 12/24 09:43
dges5202: 把契約當一回事 12/24 09:43
zeyoshi: 供三小啊 這算是兩個公司間的合作契約 那是你想的上對下 12/24 09:44
zeyoshi: 關係 12/24 09:44
owo0204: 這不是貪是什麼 12/24 09:44
cado0824: 還有你從何得知「作者什麼都不知道」 12/24 09:46
cado0824: 作者這種地位要請高級律師絕對可以 12/24 09:46
o07608: 此外以作者地位、CDPR 當時規模、作者自身訪談 12/24 09:47
ngvxsvfh: 早安 12/24 09:48
o07608: 加上如下篇jasonlin所說為真,那至少一直到巫師2為止 12/24 09:49
clou: 契約自助餐 12/24 09:49
o07608: 作者都是屌比較大的那個,不是你覺得佔盡優勢的CDPR 12/24 09:50
happsey: 要重簽就先付違約金啊 又不想付又想重簽 這世界哪有這麼 12/24 09:53
happsey: 好的事 12/24 09:53
KS571: 還厚道勒 推文做慈善喔 12/24 10:04
chovanas: 對合約內容不滿意的可以單方面要求重簽合約?阿鬼你在說 12/24 10:07
chovanas: 什麼? 12/24 10:07
lordofidiot: 百人規模是已經拿到授權後的事了...談授權時兩方的地 12/24 10:07
lordofidiot: 位要比喻就是還沒實蹟的赤燭去找史蒂芬金要求授權鬼 12/24 10:07
lordofidiot: 故事做恐怖遊戲,基本上是用求的好嗎?結果現在被你 12/24 10:07
lordofidiot: 講成是大公司用資方優勢壓榨原作者,真的天邊的一朵 12/24 10:07
lordofidiot: 雲 12/24 10:07
zxc88585: 喔 12/24 10:07
ranke96: 自己沒遠見看不起遊戲業 12/24 10:10
ranke96: 真的大賣了再哭哭說他們坑我 12/24 10:10
Giornno: 你到底在說什麼鬼話 12/24 10:12
Giornno: 別管優勢不優勢,遊戲公司有拿槍逼他簽契約嗎 12/24 10:13
ifyoutry: 另一方面既然遊戲超乎作者想像的大賣,那麼小說及其周邊 12/24 10:13
ifyoutry: 增加的銷售也是在他意料之外啊,又不是只賺那份授權金. 12/24 10:15
hit0123: 釣 12/24 10:16
Giornno: 賺得比預期多,想分一杯羹是正常的心態,只是作者的方式 12/24 10:16
Giornno: 不好看而已 12/24 10:16
brolli: 噢 12/24 10:17
wangmytsai: 雙方又不是勞資關係,是在胡扯什麼.. 12/24 10:24
arcZ: 契約精神就這樣啊 除非違反善良風俗 12/24 10:40
featherM: 好 貪婪公司 竟然不給一個自助老人重新簽約分成 真是太 12/24 11:00
featherM: 惡劣了!!! 可以ㄇ 12/24 11:00
Liuan: 反串嗎 12/24 11:12
aiglas0209: 其實我覺得最讓人不滿的是有些狂粉反過來酸原作 12/24 11:14
aiglas0209: 不論PTT還是巴哈都有原作就糞作靠小說才有人看的風向 12/24 11:17
aiglas0209: 不管怎麼說都不可否認獵魔士小說是波蘭金庸的地位 12/24 11:19
nekoshitone: 被打臉成這樣也太慘,你想想如果我買斷台積電股票, 12/24 11:19
nekoshitone: 然後股票漲了之後台積電要來分成我的利潤,你覺得這 12/24 11:19
nekoshitone: 樣合理嗎?做人不要這麼自私,這樣誰想跟你簽約,愛 12/24 11:19
nekoshitone: 反悔。 12/24 11:19
aiglas0209: 其實客觀來看原作者算是事後反悔,確實不好且貪婪 12/24 11:20
aiglas0209: 但這不是有人否定獵魔士小說本身的理由啊 12/24 11:20
aiglas0209: 還是當初吹獵魔士多有深度多考證的其實都對人不對事 12/24 11:21
aiglas0209: 還是其實很多都跟風吹其實根本沒看過原作啊 12/24 11:22
aiglas0209: 優質小說不該因為作者本人的爭議被詆毀啊 12/24 11:23
aiglas0209: 現在時間久了理性的人開始多,但當時新聞剛出來時 12/24 11:25
aiglas0209: 搞得好像獵魔士多糞多沒營養,全靠遊戲襯托 12/24 11:26
aiglas0209: 雖然遊戲確實對小說的銷量有顯著影響,原作者也獲利 12/24 11:27
aiglas0209: 從這角度來看作者還反悔合約短視賺得少確實貪 12/24 11:28
aiglas0209: 但那之前小說本身就是當地名作,各國譯本也頗有佳績 12/24 11:29
aiglas0209: 再怎麼講去書店看看就能感受到在翻譯書裡是難得神作 12/24 11:30
LittleJay: 結論:你不覺得貪婪但大家覺得是,結束 12/24 11:30
ifyoutry: 我覺得樓上好像離題離得有點遠. 12/24 11:30
aegisWIsL: 朝聖噓 12/24 11:33
SheenaRingo0: 供三小 12/24 11:40
l5i9hbba: 他當初和事後的行為有什麼不能笑的? 12/24 11:45
karta273745: 這個連推是在幹嘛呢 12/24 11:46
shinchiyou: 你先證明是同一批人 結束 12/24 11:48
shinchiyou: 而且 也一定有因為遊戲去買書的 12/24 11:48
sasakihiroto: 你覺得不貪是你家的事 然而社會大眾與常識都告訴我 12/24 12:02
sasakihiroto: 們這就是 貪 12/24 12:02
blowchina: 雙方應是平等 而不是你一下想這樣一下想那樣 都要別人 12/24 12:23
blowchina: 讓著你 跟誰有錢無關 懂? 12/24 12:23
whj1120: 恩 12/24 12:59
GentleGolem: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句話真的很受用https://i.imgur 12/24 13:12
GentleGolem: .com/TLcIzYO.jpg 12/24 13:12
GentleGolem: https://i.imgur.com/TLcIzYO.jpg 12/24 13:23
GentleGolem: 按成推還沒附到圖的我真失敗 12/24 13:23
Shalone: 推論前先把證據端出來。作者哪裡被騙 哪裡不懂都沒證據 12/24 14:36
Shalone: 空口說白話就直接覺得要站在作者一方,這就叫理盲 12/24 14:36
質疑別人推論前先把結論看清楚啊,我從來沒有說作者被騙,當然也不會有任何作者被騙 的證據,是不是喜歡巫師遊戲的人都愛打稻草人啊zzz
bigj0079: 典型仇富 大公司就是該死 12/25 00:32
案照你這標準勞基法和著作權法都是仇富惡法應該廢掉對吧?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5.150 臺灣), 12/25/2019 00:47:57
bigj0079: 我想我還是先確認一下好了 酸貪婪跟勞全你是綁一塊的嗎? 12/25 00:49
bigj0079: 還有簽約當時的「公司」也不是你說的大公司 有良好法務 12/25 00:52
bigj0079: 你現在看對公司有利的約當時是對公司不利的 12/25 00:54
bigj0079: 而且有利於作家 在這個約上我覺得不站在作家那方滿合理 12/25 00:55
bigj0079: 遊戲業也是勞工 這個契約站作者那邊反而不算支持勞工吧 12/25 00:56
ifyoutry: 反正照你邏輯我現在開個十人工作室去跟JK羅琳談授權大概 12/25 18:25
ifyoutry: 我也是優勢方吧. 12/25 18:25
ifyoutry: 你想說的是雙方資訊不對等,但這資訊是什麼?巫師三會大 12/25 18:29
ifyoutry: 賣?這件事老頭是沒辦法知道但CDPR就可以?就因為雙方都 12/25 18:31
ifyoutry: 不能預知未來才會各自提出了日後對自己較為不利的方案, 12/25 18:32
ifyoutry: 最後是以作者意見為準,他並不是弱勢的一方. 12/25 18:37
ifyoutry: 老頭為什麼被說貪很簡單,因為這種搞法風險只有CDPR負擔 12/25 18:39
ifyoutry: ,不願意共患難卻要同享福,那被噴剛好啊. 12/25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