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x126126987: 純粹討論遊戲人氣 並沒有討論該板風220.138.152.50 07/31 14:35
→ zx126126987: 氣如何 也未討論TM板內的事務220.138.152.50 07/31 14:35
推 jerry7668: 無違規 同意被檢舉人說法220.135.157.238 08/02 19:31
據查
只要不單純討論其他討論區本身 基本上都是safe的
根本不會有什麼文字獄
如果因此會送人下去,每周談動畫瘋的不知道多少篇
早就一堆人下去了
所以我實在不能苟同用宣傳文曲解4-12定義騙人去附議的行為!
根據毒樹果理論
我覺得這篇板務文違反程序正義
沒有談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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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Ed8NA2m.jpg
https://i.imgur.com/DYQMcAH.jpg
https://i.imgur.com/wchMssV.jpg
https://i.imgur.com/ttoZs9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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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4.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82369191.A.C47.html
推 Antihuman: 只是版主有在把關 如果是板皇+檢舉仔 一堆人得下去 02/22 19:02
→ sos976431: 哇 這次你說的真棒 02/22 19:03
推 plzza0cats: 大師只服你 02/22 19:03
→ sos976431: 有考慮再出來選版主一次嗎 02/22 19:03
→ plzza0cats: 這次你不反串講真好 02/22 19:03
推 kkenex: 推 02/22 19:04
推 Wardyal: 我是覺得與其廢除,改一下說法比較好 02/22 19:10
→ Wardyal: 改成不會讓人誤會容易被桶的錯覺 02/22 19:10
推 reachhard: 他不是叫Jerry嗎 怎麼變Jeryy 02/22 19:11
噓 mothersoup: 當然要廢除可以任板主曲解意思,詮釋的板規 02/22 19:30
→ mothersoup: 現在的板主不搞事,不代表未來的板主不會 02/22 19:30
推 JeffMnO4: 現在的版主沒有處理不代表以後的版主就不會用這條海桶 02/22 19:31
→ JeffMnO4: ,這條規定的定義實在是太模糊且沒有必要了 02/22 19:31
照你的邏輯,你家應該不能放菜刀嚕 嘻嘻
因為不知道何時會被拿來砍人?
所有的質疑或恐慌都須有所本
一直用假設假設假設 來製造看板恐慌無限上綱真的很不可取
都是沒發生過的可能性 每條板規可以提出一億種
簡單來說
先舉你認為的4-12不良案例再來噴 謝謝
推 sysloljs: 一語道破02/22 19:41
推 andy3580: 我覺得放任文字描述整個有問題的破板規在上面才是不符合02/22 19:42
→ andy3580: 程序正義 這條毫無道理應廢除02/22 19:42
→ andy3580: 不廢以後有版主拿字面上的意思桶人再回你依法行政 也拿02/22 19:43
→ andy3580: 他沒辦法02/22 19:43
→ Xavy: 拿掉還不是一樣可以爽爽桶 哪有差 XD02/22 19:56
※ 編輯: posen2012 (111.243.54.80 臺灣), 02/22/2020 20:28:00
→ jim924211: 都版皇的話真要捅你應該有其他條更好找吧02/22 20:34
噓 JeffMnO4: 照你的邏輯,我們必須要等到有版主拿這條亂桶才能開始02/22 20:58
→ JeffMnO4: 思考要不要廢除這條,等破口出現再開始彌補而不懂得預02/22 20:58
→ JeffMnO4: 防,不錯嘛02/22 20:58
→ JeffMnO4: 的確拿掉這條並不能完全阻止有版主要拿其他規定亂桶,02/22 21:00
→ JeffMnO4: 但至少減少一些可能性02/22 21:00
→ JeffMnO4: 你比喻的菜刀有其砍人以外的必須用途,4-12有什麼用途02/22 21:11
→ JeffMnO4: ?還請你告訴我02/22 21:11
這樣講好了
任何板規你正確使用
他就是菜刀
你不正確使用
他就是兇刀
你的嘈點應該在於人 而不是刀
提這個廢4-12 就是標準的因人廢事
更慘的是你還沒舉任何例子
任何反動都是因為有惡法
但至今有人因為4-12受害過嗎?
突然說要廢掉行之有年卻無災情的板規
這就是標準的無中生有 惡意製造恐慌
再次呼籲
如果4-12有案例迫害到洽眾
可以提出來討論
不要為了反而反
以上
※ 編輯: posen2012 (115.82.148.73 臺灣), 02/22/2020 21:38:58
→ JeffMnO4: 我對4-12的質疑點有兩個:1. 根本上是否有存在必要 2. 02/22 22:01
→ JeffMnO4: 若真有必要,其定義是否過於模糊? 02/22 22:01
→ JeffMnO4: 如同你所舉的數據,許多看來已構成違法要件的例子都是 02/22 22:01
→ JeffMnO4: 無罪開釋,這是版主的自由心證,大家至今相安無事。在 02/22 22:01
→ JeffMnO4: 我看來,4-12就是惡法,其終究留了一個後門在那裡,我 02/22 22:01
→ JeffMnO4: 們難以確保未來的版主會不會利用這條執法。為何不藉由 02/22 22:01
→ JeffMnO4: 廢除4-12降低這種可能性?用體制去避免所謂版皇的出現 02/22 22:01
→ JeffMnO4: ? 02/22 22:01
→ JeffMnO4: 我本身是支持1的,我認為現有法規已經可以避免4-12所述 02/22 22:01
→ JeffMnO4: 內容之情形的出現,你如果認為4-12有存在必要,不覺得 02/22 22:01
→ JeffMnO4: 其定義過於模糊嗎? 02/22 22:01
→ JeffMnO4: 行之有年卻無災情就代表這是條該存在的法規嗎?這樣的 02/22 22:05
→ JeffMnO4: 說法也過於維穩 02/22 22:05
→ Xavy: 你根本不知道4-12怎麼來的才會蝦雞八說一大堆 02/22 23:26
推 JeffMnO4: 樓上,請就目前4-12的內容與當前執行面討論,這比起由 02/23 00:23
→ JeffMnO4: 來更為重要 02/23 00:23
→ pp1877: 你們的重點再怎樣都不是廢改4-12,而是改3-2定義知道嗎? 02/23 14:29
→ pp1877: 再說我置底推文講老半天緣由跟過程還有現實,你們眼中如果 02/23 14:52
→ pp1877: 只能看到理想,那我建議你們先支持這位提案人當板主看看, 02/23 14:53
→ pp1877: 一般來說就算這板務反應良好,也會因近日板主即將交替而不 02/23 14:55
→ pp1877: 會立即更動板規,真被廢掉後回復以往盛況別怪人沒勸過= = 02/23 14:56
→ pp1877: 當然如果你自己是喜歡這種自由混沌的話沒差,可是就苦了其 02/23 14:57
→ pp1877: 他不喜歡的,儘管這板的創板宗旨明明比起自由是和諧優先。 02/23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