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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22937 日商任天堂株式會社開發擴增實境寶可夢風靡全球,創造龐大商機,但台灣一名周姓男子 卻網拍假的寶可夢手環,且每個售價高達550元,直到任天堂2018年網路巡察,買了一個 回來確定為盜版,提起求償告訴,智慧財產法院精算後,認為周男應賠償600倍金額,也 就是33萬元適當,全案確定。 周男2018年8月底到2019年3月間,在網拍平台露天拍賣銷售「Pokemon GO Plus 」精靈寶 可夢手環、包裝殼、手機吊飾,每件以550元到628元不等金額販售,任天堂2018年12月間 執行網路巡察,認為周男販售的商品有異,特別下標購買,查驗後確定為仿冒品,報案處 理。 任天堂主張,周男共售出377件假貨,審酌本件受侵害商標的價值、被告持有、販賣仿冒 品數量龐大、被告犯罪事實明確、以及被告犯後堅持不願和解,顯然無賠償告訴人損害的 意願等情狀綜合判斷,以本件扣案仿冒手環零售單價之377倍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應屬合 理。 任天堂認為,本件扣案物品共侵害6件註冊商標,根據商標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規定,計 算損害賠償額應為124萬4100元。 周男辯稱,不知道所販賣的商品為仿冒品,其中200件是精靈寶可夢手環,另外標價30元 是贈送的吊飾,30元不應與550元合併計算價額,要求法官駁回告訴。 合議庭認定,周男被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件數為307件,每件零售單價為550元,審酌他侵 害的商標權應為4個、銷售期間約半年,查獲及實際銷售數量約300件、每件零售價為550 元、犯罪後矢口否認犯行,迄未與任天堂達成和解等一切情形後,認為周男應負的賠償責 任,應按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600倍計算為適當。 經過計算,合議庭判定周男應賠償的金額為33萬元(550元*600倍=33萬元),全案確定 -- 某天,神父從教堂順路載一位年邁修女回家, 最後,兩人都平安的回到了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39.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86054497.A.B71.html
diabolica: 才33萬== 04/05 10:42
WeAntiTVBS: 還會留下終身記錄 04/05 10:43
meredith001: 都2020了還有人敢挑戰老任跟米老鼠哦 04/05 10:43
karta273745: 老任法務部果然厲害 04/05 10:43
ga2006221985: 可惜不是賺多少賠多少 只賠單價*600 04/05 10:44
dustlike: 這賠的應該比賺的多了 幫QQ 04/05 10:45
shampoopoo: 賣盜版通通打斷鼻樑 04/05 10:46
bvcde33wq: 33萬是不多 但是這種小的任都派人去抓真的厲害 04/05 10:46
logus: 任天堂法務部可不是吃素的 04/05 10:47
Peurintesa: 老任什麼時後轉性變這麼仁慈的 04/05 10:48
mikeneko: 夕鶴 04/05 10:49
rockmanx52: 畢竟這種個體戶算小咖吧 04/05 10:51
gundriver: 不錯了,124萬減到33萬 04/05 10:51
hoe1101: 不到上千倍應該算老任法務輸了 04/05 10:55
Jay0924: 惹大尾的找死 04/05 10:55
m9o2o: 活該 04/05 10:56
uranuss: 才33萬,老任法務是不是過譽了 04/05 10:58
goldman0204: 死好~不過老任在中國打得幾乎都輸-.- 04/05 11:00
william12tw: 夾娃娃機超多吧 04/05 11:03
bladesinger: 那是因為中國沒有真正的法治... 04/05 11:04
bladesinger: 法務還是打不贏黨意的 04/05 11:04
bladesinger: 規則內最強vs沒有規則直接掀桌子 04/05 11:04
yuizero: 跟老任和解要上百萬 判賠才60多萬啊..... 04/05 11:07
yuizero: 打錯 33萬 04/05 11:07
kumashi: 還敢賣盜版啊 04/05 11:15
YU0158: 建議任法務去南部夜市夾娃娃機店逛一圈 04/05 11:18
lime1207: 一個賠33萬嗎?賣了377個 04/05 11:21
lime1207: 靠看到最底有紅底了~ 才賠這樣喔 04/05 11:22
PayKuo: 淘寶超多任天堂盜版商品... 04/05 11:22
mayu0326: 可是他正版停產啊,要用的玩家只能買盜版。。 04/05 11:26
scotttomlee: 大概是對方賠得出來比天價拿不到有意義吧 04/05 11:39
hy1221: 才33萬 任天堂這次真手軟 04/05 12:17
ashkaze: 停產喔? 做個類似功能但不要仿冒造型可行嗎? 04/05 12:18
ashkaze: 啊....網路有看到號稱副廠的 04/05 12:21
Playonenight: 爽 制裁盜版狗 04/05 12:50
a9564208: 盜版搞到老任,是嫌自己錢太多? 04/05 12:55
wetor: amiibo更多,怎麼沒有抓 04/05 12:58
FuwafuwaCAT: 死好ㄏ 04/05 12:58
wayne666: 台男不意外 04/05 13:50
jschenlemn: 活動文S 04/05 14:00
isaka: 才33萬,法務部是不是螺絲鬆了 04/05 14:25
zChika: 紅明顯,請問為什麼這篇是活動文? 04/05 14:35
WFSGT: 蝦皮賣家:…… 04/05 16:20
farnorth: 怎麼會想挑戰老任法務 04/07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