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demoon: 買也不犯這條啊 05/02 17:09
目前刑235是這樣規定的。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
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7:10:47
推 er2324: 建議你在文章加上刑法第235條是什麼。 05/02 17:10
補上現行條文了。
推 qk2007: 這個會被反對吧 已經干涉人身自由 05/02 17:10
推 dk2486248: 電子書 05/02 17:11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7:11:38
推 fman: KMT立委提案有新聞來源嗎? 05/02 17:11
剛剛在立法院會議情形分週預報表看到的。
https://bit.ly/2WkjfHD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08/LCEWA01_100108_00220.pdf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09/LCEWA01_100109_00057.pdf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10/LCEWA01_100110_00054.pdf
→ spfy: 買本本比殺人還嚴重喔 05/02 17:11
推 minoru04: 我覺得立委政客的臉很猥褻應該要先關他們 05/02 17:11
→ KimJongUn: 買沒有啊 05/02 17:12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7:14:12
推 Israfil: 本本這麼健全 怎麼會跟猥褻沾上邊呢 05/02 17:12
推 sad9876520: 蛤 那原本成人刊物販售是怎麼規避責任的 05/02 17:12
→ KimJongUn: 殺人無罪 無邪氣樂園罰9萬 恩 05/02 17:12
推 s87879961: 在野黨提了也要執政黨給過阿 現在立院都執政黨的 05/02 17:12
推 leopika: 給三樓,這只是現有的法律加重罰則,所以現有法律就認為 05/02 17:12
→ leopika: 這不是人身自由了 05/02 17:12
→ stvn2567: 通得過的話就不只是一人或一黨的問題了 05/02 17:13
→ KimJongUn: 人身自由不是讓你去賣蘿莉番的啦 05/02 17:13
推 k321045: 單純持有,沒有意圖散布、播送及販賣應該不違法吧 05/02 17:13
推 purine5566: 哪位立委 05/02 17:13
提案立委分別有李貴敏、吳怡玎、呂玉玲。
推 ClawRage: 好啊 05/02 17:13
→ KimJongUn: 目前讀下來 持有和購買沒違法啦 安啦 05/02 17:13
推 IllMOR: 買就沒有啊= = 05/02 17:13
→ leamaSTC: 疑那風俗娘算嗎 05/02 17:14
推 s87879961: 如果罰到賣的 以後也沒得買 也不好啦 05/02 17:14
→ C00L: "持有" 05/02 17:14
→ C00L: 法條要看仔細 05/02 17:14
推 HikasaYoko: 你標題 內文 搭不起來阿 跟購買有什麼關係? 05/02 17:14
→ sad9876520: 這法早有了 那原本參展的同人畫家都在違法嗎? 05/02 17:15
推 codemoon: 持有是指你以販賣為前提 05/02 17:15
推 harry2014: 買不犯法啊 = = 05/02 17:15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7:16:21
→ codemoon: 現在就大家灰色地帶啊 看要不要搞你 05/02 17:16
吳怡玎提案要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刑法第235條第1項的人喔。
→ KimJongUn: 這法沒問題啦 是9萬提升到500萬可以商議 05/02 17:16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7:17:22
→ HikasaYoko: "持有"前面那幾個字才是重點 要看仔細 05/02 17:17
推 husky9487: KMT立委都在幹些什麼事:搞肥貓條款自肥,弄年輕族群 05/02 17:17
→ LastAttack: 歲、O學生的部份要好好處理 05/02 17:17
噓 s0450336: 想查禁同人? 05/02 17:18
推 fman: 看起來主要是要處理網路傳播部分,實體購買應沒問題 05/02 17:18
推 guogu: 這條一直都有阿 R18目前也能買賣阿 加重刑罰還是一樣 05/02 17:18
推 JUNOCARE: 賣本子有罪關大牢 跟對岸有九成像了 05/02 17:19
噓 Tiamat6716: 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 05/02 17:19
推 marchcharlie: 看起來主要是針對N號房事件的提案 05/02 17:19
推 y1896547: 啊現在就不用小心喔? 05/02 17:19
推 C00L: 說真的我不覺得持有的描述和前面的條件有關 隨便吧 05/02 17:20
→ C00L: 反正我是信了 05/02 17:20
推 jojojen: 所以現在違法只是裝沒看到? 不是包起來就好嗎? 05/02 17:20
→ leamaSTC: 問個問題所以像動畫風或網飛這種有十八禁影片的 或是本 05/02 17:21
→ leamaSTC: 本畫家 都可以用此法抓嗎 05/02 17:21
推 guogu: 猥褻物目前法律是分硬芯軟芯 軟芯的你有做好隔離就OK 05/02 17:21
推 Ohiyo543: 不愧是老人黨,可憐哪 05/02 17:21
→ jojojen: 印象中包起來貼十八禁就沒事 改了嗎? 05/02 17:21
推 codemoon: 本來就有關 這條又不是新法 05/02 17:21
推 h90257: 不要用選票支持 05/02 17:21
推 hayate232: 蝦?235 在ACG 有跟沒有一樣好嗎? 05/02 17:22
推 Skult23: 如果我覺得KMT某些立委的臉很猥褻的話我可以請求法院沒收 05/02 17:22
→ Skult23: 他們的臉嗎? 05/02 17:22
→ codemoon: 現在是看怎麼認定猥褻物 這個沒有認定標準的 跟日本一樣 05/02 17:22
推 LastAttack: 跪求法律系,考試都要讀釋字的吧?617的硬蕊是直接out 05/02 17:23
→ LastAttack: 嗎? 05/02 17:23
推 youareabitch: 提案而已 沒42吧? 05/02 17:23
→ LastAttack: 做隔絕有救嗎? 05/02 17:23
噓 mizuarashi: 反正國民黨沒過半擔心啥 05/02 17:23
推 yeyun: 不愧是跟共產黨同出一脈的黨,要不要乾脆規定出BL本的也直 05/02 17:24
→ yeyun: 接關十年 05/02 17:24
噓 newglory: 還只是提案而已就在緊張是幹嘛 05/02 17:24
→ LastAttack: 不然是等過了在緊張逆=ˇ= 05/02 17:24
→ guogu: 阿這條本來就一直都在 過不過跟你犯不犯法毫無關係阿 05/02 17:25
→ yeyun: 都2020年了還有黨派自認為國民的父母,看到R18本就生氣氣 05/02 17:25
→ yeyun: 真的是沒救了 05/02 17:25
→ kclvpc: 所以持有怎麼樣了嗎? 05/02 17:25
推 leamaSTC: 所以是其實都犯法 只是沒被檢舉的意思嗎 也太抖 05/02 17:26
→ guogu: 目前看原PO敘述是要增加處罰上限 05/02 17:26
不只啦,
還有要獎勵民眾檢舉。
噓 poeoe: 跟買有什麼關係? 05/02 17:26
→ guogu: 不是... 我不是讀法律相關的就不另外開一篇了 05/02 17:26
推 ClawRage: 阿本來就有的之前有誰在緊張 05/02 17:26
→ leamaSTC: 先別提買了 光是賣都犯法就很嚴重了 05/02 17:27
推 zxasqw0246: 買沒差吧 不要給人看到就好 05/02 17:27
→ guogu: 目前狀況是硬芯的部分不管你有沒有做隔離都不行 05/02 17:27
→ ClawRage: 不是主改量刑上限嗎 05/02 17:27
噓 smart0eddie: 呵呵 05/02 17:27
→ guogu: 軟芯的你有做隔離買賣就OK 05/02 17:27
推 youareabitch: 我的意思是這條真能過我也服了 05/02 17:27
推 REDF: 反正被檢舉就鬧大 不管了 不尻尻跟要我的命一樣 05/02 17:27
→ guogu: 硬芯就是強暴人獸那些 05/02 17:28
推 md01yo30: 這條一直都在,你自己恐慌也不要誤導大眾好嗎。 05/02 17:28
噓 Skult23: 某些KMT立委的臉跟行為就猥瑣的讓我吐啊,這條過了我看他 05/02 17:28
→ Skult23: 們自己也要上繳九萬啦 05/02 17:28
→ guogu: 未成年的部分還有額外的兒少法要注意 05/02 17:28
→ yeyun: 以後有黨爭的作品遇到cp激進廚就直接找警察進同人展抓別家 05/02 17:28
→ yeyun: cp的r18本,不要覺得不可能,這操作中國韓國都發生過 05/02 17:28
推 kinghtt: 販賣犯法的情況下只能買外國貨,反而讓本土畫家賺不到 05/02 17:28
→ john0421: 先帶風向就對啦 05/02 17:29
→ YamagiN: 又是哪個垃X? 不管國內外 提這種的是不是都是招待所跑超 05/02 17:29
→ leamaSTC: 一直都在才是恐慌的點啊 原來那些商家作者都犯法 05/02 17:29
→ YamagiN: 勤的那種? 就像歐美強力查緝兒童色情 然後歐美人直接去 05/02 17:29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7:30:52
→ YamagiN: 東南亞找雛妓 幹 一堆垃圾 05/02 17:30
→ alen82515: 鼓勵檢舉不就共產黨做法... 05/02 17:30
噓 EGOiST40: 這條多久了 想帶風向? 05/02 17:31
推 a5245242003: 這很kmt 05/02 17:31
推 yeyun: 鼓勵檢舉超恐怖的好嗎,一堆平常快逼瘋老師的怪獸家長組織 05/02 17:32
→ yeyun: 可不是阿宅惹得起的 05/02 17:32
推 Orangekun: 看起來購買跟持有沒問題 不過不能散佈、販賣 這個法條 05/02 17:32
→ Orangekun: 是不是台灣不能拍A片的原因? 05/02 17:32
推 The4sakenOne: 看到kmt這樣我就放心了 05/02 17:32
推 mn435: 風向帶起來就能刷業績了 05/02 17:32
推 Kabum: 硬蕊只要無藝術教育醫學性直接out,虎穴有進這類本嗎? 05/02 17:33
→ KimJongUn: 等等 swag為何沒犯這個散佈猥褻的法律 哈哈 05/02 17:33
→ KimJongUn: 這法律有和沒有好像沒差耶 05/02 17:33
推 final9711: 釋字617建議大家都去讀一下 不要被亂帶風向 05/02 17:33
→ Kabum: 因為swag不是硬蕊加有隔絕措施吧 05/02 17:35
推 newgunden: 不管藍綠都有這種想亂搞的政治人物 下場都是退出舞台 05/02 17:35
推 yeyun: 而且我不覺得我們反對這修法算是什麼帶風向欸,台灣的政治 05/02 17:37
→ yeyun: 就是選票導向,你讓其他大黨覺得台灣民意普遍贊同這樣的鼓 05/02 17:37
→ yeyun: 勵檢舉猥褻物行為,到時候在抗議就來不及了 05/02 17:37
推 a1379: 問題是獎勵檢舉吧 看看台灣有多少檢舉魔人 05/02 17:37
噓 LastAttack: 欸等等==是在盲帶風向還是忙帶風向?最新提案明確分離 05/02 17:37
→ LastAttack: 出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 05/02 17:38
→ groundmon: kmt比較猥褻吧 05/02 17:38
→ LastAttack: 人意願之方法的刑責了。只是原235的罪刑也有加重,從 05/02 17:39
推 Nravir: C洽最愛的化裝系列要小心了!! 05/02 17:39
推 WatsonChao: 別忘了立院哪黨過半?真的過了算誰的XD 05/02 17:39
→ LastAttack: 兩年以下→三年以下、九萬元以下→十五萬元以下 05/02 17:39
新增的兩項不會跟十八禁同人本有關所以可以無視,
至於加重的部份你說的是呂玉玲版的,
李貴敏版的則是兩年以下→七年以下、九萬元以下→五百萬元以下
噓 Erichikaunkr: 風向文給噓== 05/02 17:40
推 Orangekun: 617看了一下是說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讓一般人感覺不 05/02 17:40
→ Orangekun: 堪的內容 05/02 17:40
推 aram9527: 沒差啊 都快沒人投了就繼續亂吧 05/02 17:40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7:42:44
→ Orangekun: 可是我很喜歡人獸交 難怪相關作品那麼難找 05/02 17:42
推 SRNOB: 上酒店 殺人無罪 開本本坐牢 05/02 17:42
噓 ELIOGO: 中國黨跟中國靠攏 正常發揮 05/02 17:42
噓 LastAttack: 要注意的是第四項,它把第一項(無違反本人意願)跟第二 05/02 17:42
→ LastAttack: 第三項一以論之 05/02 17:42
→ LastAttack: 反正就等比較熟法律的出來吧,這三版是並存還是有新舊 05/02 17:43
→ LastAttack: 之分?都是院總第 246 號 ,但委員提案號不一樣 05/02 17:44
推 marchcharlie: 就是提很多個版本 然後5/6給委員會審啊 05/02 17:45
→ LipaCat5566: 又不會過 舉手也舉不贏 提好玩的 05/02 17:49
→ ffhh: 提案立萎男的吃屎 女的去當妓女合法風化區啦幹 05/02 17:50
噓 alice137651: 這法條原本就有了耶== 05/02 17:51
→ ffhh: 本土狗屎女權又在發揮,是想進攻二次元 之後準備思想改造 05/02 17:52
→ rootpresent: 解散狗黨 05/02 17:57
推 benyouth: 老害黨 05/02 17:57
推 LastAttack: 補推 05/02 17:58
推 erik777: 照這法案執行就沒人賣了,連買都買不到 05/02 17:59
推 SuperAguri: 那就不要投票給 KMT 囉 05/02 17:59
推 Pegasus170: 看來這個政黨是嫌自己票太多 05/02 18:00
推 THEKYLE: ㄍㄌㄋkmt 05/02 18:01
推 kinghtt: 怎麼不獎勵檢舉行車違規,每天有多少違規仔害死人 05/02 18:03
→ EvilCerberus: "販賣" 05/02 18:03
噓 justice0926: 幹你娘垃圾黨 05/02 18:07
噓 y1896547: 我覺得你下標滿爛的 內文也忽略掉很多 05/02 18:08
推 mikazeray: 反正本來就永遠不可能投中國豬黨了 再亂搞也只是更多人 05/02 18:10
→ mikazeray: 不投牠們而已 05/02 18:10
推 lm314v25: 在那邊推早就有的…這條當年就是有名的惡法,上次記得在 05/02 18:10
→ lm314v25: 2004左右燒很大,把當時只剩一口氣的國產漫畫界徹底燒死 05/02 18:10
→ lm314v25: 。 05/02 18:10
→ lm314v25: (當時除了ACG界,一起被燒的還有同志書刊,當年的主流 05/02 18:10
→ lm314v25: 意見是不要跟他們搞在一起發聲,避免被進一步汙名化,結 05/02 18:10
→ lm314v25: 果現在LGBT都翻身到快成為主流聲音了…) 05/02 18:10
→ lm314v25: 後來在執行面逐步放寬,但這把刀從來沒有不見過,今天有 05/02 18:10
→ lm314v25: 人提議要讓這把刀更鋒利,居然有人覺得以前還不是沒事… 05/02 18:11
→ lm314v25: … 05/02 18:11
推 KJC1004: 精障買本本可以無罪嗎? 05/02 18:11
噓 Nighty7222: 國民黨不意外 05/02 18:14
噓 Wellesley95: 就算購買和持有不犯法 只處罰販賣的話 也會扼殺創作 05/02 18:15
→ Wellesley95: 呀 推文是經濟學沒唸好嗎 05/02 18:15
→ su4vu6: 保守派的不易外 他們最討厭這世界有性存在了 05/02 18:15
噓 lucifiel1618: 你還是講不出來買或持有有什麼加重啊,閃閃躲躲 05/02 18:15
李貴敏修正版:
將第一項的刑責從「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加重為「處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吳怡玎修正版:
新增「第一項檢舉人應予獎勵及保護;其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呂玉玲修正版:
將第一項的刑責從「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加重為「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新增「犯罪行為人取得之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係以強暴、脅迫、恐
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三十萬以上罰金。」、「散布、播送或販賣、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前
項犯罪行為人取得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二十萬以上罰金。」、「持有第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且知悉係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取得,而
為猥褻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以下罰金。」,
將原本第二項也就是修正後的第五項從「持有前項」這幾個字修正為「持有第一項、第二
項及第三項」這幾個字,
將原本第三項也就是修正後的第六項從「前二項」這幾個字修正為「前五項」。
噓 y1896547: 後面這麼多篇回文 不滿的人也稍微看一下了解我國對於猥 05/02 18:16
→ y1896547: 褻物定義的來龍去脈吧 05/02 18:16
→ luka921222: 垃圾KMT 05/02 18:16
噓 nh507121: 法盲 05/02 18:21
推 f92174: 海釣場 05/02 18:23
推 tezukaneyi: 台灣也要禁AO3了嗎= = 05/02 18:29
→ dola1210: 認真?? 18+本算那虎之穴是不是要收一收了 05/02 18:31
噓 amsmsk: 帶風向 噁心 05/02 18:32
噓 parislove3: 你真的懂嗎? 05/02 18:33
推 CCNK: 板皇的傑尼龜傑尼板說這幹嘛 05/02 18:35
推 en8846en: 若果精神病買本可以免罪嗎 05/02 18:37
推 AkikaCat: 問題在於:本子侵犯誰的隱私了?這種法案把二三次元混在 05/02 18:38
→ AkikaCat: 一起很智障。分開的話要調整也比較不會起爭議。說是這 05/02 18:39
→ AkikaCat: 樣說,但沒人會鳥我 QQ 05/02 18:39
推 kevinhong314: 釋字617說的蠻清楚了= = 05/02 18:43
噓 alice137651: 帶風向 05/02 18:54
噓 chuckbrown: 帶風向 05/02 18:55
推 sincere77: 網路上就算設18禁專區去賣成人漫畫還是可能被判刑,只 05/02 18:56
→ sincere77: 要提到學生被抓就GG 05/02 18:56
※ 編輯: ifulita (114.44.131.238 臺灣), 05/02/2020 18:57:55
推 yzvr: 殺人無罪,買本本關七年,萎哉KMT 05/02 18:57
噓 kongfusuperm: 先看懂構成要件 05/02 18:57
→ NomeL: KMT是有過半喔? 05/02 19:04
→ kinomon: ? 05/02 19:29
→ nnnni0: 帶風向 05/02 19:30
噓 ahnhani: 白色恐佈黨不意外嘔嘔嘔嘔 05/02 19:30
→ KDGC: 如果這提案會過 一定是因為多數人的同意 至於那個多數嘛... 05/02 19:43
噓 ghostxx: 帶風向就算了,少數在野黨就算全同意也沒過半,要小心啥 05/02 19:45
推 twmadrid: KMT沒過半 沒事啦 DPP也不敢這樣打壓 05/02 19:49
→ twmadrid: 不要忘記愛好動漫賴品妤都當上立委了 他都沒針對了 05/02 19:49
噓 ab4daa: 吃屎 05/02 19:56
推 g3sg1: DPP也有偉大的18禁標籤 不用五十步笑百步 05/02 20:07
噓 wwwalan: 等通過了再來哭過半的那個黨也不遲 05/02 20:32
噓 Beramode: 記住這id 05/02 20:35
推 WBS0615: kmt的一堆上酒店 不給宅宅買本 05/02 20:36
→ bightv19018: 國民黨是想被踢除台灣滾回中國嗎 05/02 20:53
推 dinn: 垃圾 05/02 21:21
噓 MrDrinknoS: 來噓一下帶風向的 05/02 21:26
→ MrDrinknoS: 請看一下構成要件跟相關釋字、判例後再帶 謝謝 05/02 21:26
→ notneme159: 幫推幫高調 05/02 23:10
→ SALLUNE: 不用修改朋友就被送警局過阿 05/02 23:14
→ SALLUNE: 他是店家 本子有遮但沒作分區 警察開單把他人帶走還順便 05/02 23:15
→ SALLUNE: 扣一堆本子說是要當證據 05/02 23:15
→ SALLUNE: 後來有設專區就技術上沒事 但警察缺業績時 還是很喜歡來 05/02 23:16
→ SALLUNE: 關照 05/02 23:16
噓 azc3144: 買沒有 05/03 00:42
推 habbit33: 政治龜還不快來? 05/03 01:41
推 LuMya: 如果有精神證明賣本 可以無罪嗎 05/03 01:48
推 Hsu1025: 大家愛笑日本保守 台灣更保守 05/04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