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man0204 (gol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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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警世] 小學生儲值手遊16萬,遊戲公司拒退款
時間Sat May 23 21:18:43 2020
※ 引述《ohmylove347 (米特巴爾)》之銘言:
: 來個法律小知識補充一下
: 來看一下台灣的民法
: 第77條
: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 第79條
: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 所以限制行為能力7~20的消費行為
: 如果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那照理說法理上穩贏
你這邊有點錯了...其實是"效力未定" 民法77條其實爭議性很大~要配合後面如果
遊戲公司法律團如果因為[金額過大]認為這樣可以打上官司跟你玩的話
民法187侵權行為之I
無行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法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
者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尤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
賠償責任!!
所以是效力未定並不是法理上"穩贏"~有些小朋友給你刷了幾百萬新台幣 其實就看遊戲
公司要不要討而已~而且法人通常都有律師團(除非那種連律師團顧問都請不起的.除外)
最後跟你打官司...老實說實務上也不會上法院~頂多就調解庭和解就好!
至於限制行為能力人這邊如果是我這邊接到大概就直接摳記者,用輿論壓力來壓讓自己
處於比較優勢,談判比較好用...= ="
: 我是覺得這法律立的蠻好的
: 至於中國有沒有這種相關法律我就不知道了
: 不過在台灣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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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2.
結論:自己小孩還是要管好...如果你緊抓著這條就以為能夠"穩贏"~那刷卡抽爛我也可以
用這條然後說是隔壁的小朋友給我亂刷的~然後請求退款再來重刷卡重抽卡= ="
以上 獻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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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2.1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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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unior1006: 對啊 限制行為能力人沒事他只是可以找你父母討債而已 05/23 21:25
嗯啊= =所以沒有說"穩贏"的...在台灣你如果被自己小孩這樣搞就去求情吧~
※ 編輯: goldman0204 (111.246.12.134 臺灣), 05/23/2020 21:29:35
→ bob2096tw: 你說的是侵權損害,現在連交易都未定怎麼會有侵權的問 05/23 21:36
→ bob2096tw: 題 05/23 21:36
→ bob2096tw: 而且父母不認就不是未定了,未定的情況是小孩買了但父 05/23 21:37
→ bob2096tw: 母還沒追任前才叫未定 05/23 21:37
推 lucifier: 買點數怎麼會跟侵權行為扯在一起... 05/23 21:44
推 dp44: 哪來的侵權行為? 05/23 21:52
推 holysea: 點數跟電磁紀錄難說能不能用不可恢復之損失來向父母求償 05/23 22:09
推 hydreigon: 點數有侵到什麼權嗎? 想問 05/23 22:39
推 peterw: 最後的舉例不好,隔壁小孩和自己小孩又不一樣 05/24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