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kemai0080: 先不說有沒有這條,你確定人家能霸氣拒絕會沒後台嗎 05/23 20:19
推 fragmentwing: 所以這個立約範圍到底包含到哪?小孩去超商買1000元 05/23 20:19
就看是不是日常生活必須,點數應該就不是了
→ fragmentwing: 點數也能撤回嗎 05/23 20:19
→ dephille: 1000元還能說是日常所需啊...16萬怎樣都不會當成是吧 05/23 20:23
推 fman: 在中國那種人治的地方不好說,台灣就是有這條保護啊,管他後 05/23 20:24
→ fman: 台多大,照規矩走告上法院該判的自然會判給你,老實說就算有 05/23 20:24
→ fman: 後台也不會因為這些小錢出動啦 05/23 20:24
推 fragmentwing: 不都是點數嗎?難道搶匪搶1000元就不用罰? 05/23 20:24
※ 編輯: ohmylove347 (101.12.161.94 臺灣), 05/23/2020 20:28:53
→ dephille: 買東西是合理行為跟搶怎麼會一樣 05/23 20:29
推 fmatt: 手機消費,遊戲公司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是小朋友儲值的證據 05/23 20:29
→ dephille: 那條就是讓你小孩路上想買個飲料玩具也不用問父母訂的 05/23 20:29
→ Satoman: 台灣都會退啦,沒有公司會想要為了這點小錢鬧上新聞 05/23 20:30
→ Satoman: 而且台灣通常你跟蘋果估狗說小朋友亂刷他就給你退了 05/23 20:30
→ Satoman: 會不能退通常是退太多次,他們覺得有人在唬爛 05/23 20:31
推 LastAttack: 超商買點數 以前不就有過新聞了? 05/23 20:33
→ hk410050: 你搞錯重點了 看新聞內文是說遊戲公司認定不是小孩充值 05/23 20:37
推 fragmentwing: 所以這條其實嘈點很多啊 05/23 20:41
→ fragmentwing: 喝飲料吃甜食和買點數玩遊戲都能算去娛樂 05/23 20:41
→ fragmentwing: 而非日常生活之必須 這個日常生活之必須很模糊 05/23 20:42
→ fragmentwing: 而不模糊也不行 硬性規定會有其他麻煩 05/23 20:42
→ linzero: 而且每個家庭經濟情況也不一樣,不彈性不行 05/23 20:44
推 kckckckc: 感覺要看時間 今天儲明天申請要退還算合理吧 05/23 20:56
推 REDF: 之前我跟認識的法律界認識聊過 05/23 21:35
→ REDF: 他也說這個相當霸王條款 05/23 21:35
噓 iampig951753: 中國有法律嗎 05/23 21:36
→ EvilCerberus: 中國民法體系一樣是德國民法,除非當初漏抄這條。 05/23 22:44
→ tenfarms: 中國的問題不是沒有法律 是法律不為韭菜服務 05/23 23:23
→ hangten777: 日常生活之所需就是要父母能預料的 例如每天給你100元 05/23 23:24
→ hangten777: 給你每天吃飯喝飲料買文具,在這100元內就算 05/23 23:24
→ hangten777: 但小孩如果連續好幾天不吃飯,存下來買大額的東西 05/23 23:24
→ hangten777: 這就不是父母能預料,就不能算日常生活之所需 05/23 23:25
推 Vulpix: 可是要證明是小孩背著父母刷的會不會太難?畢竟「同意」的 05/24 07:54
→ Vulpix: 訊號是從母親的手機發出去的。 05/24 07:54
推 killeryuan: 死士才會怕今年一定島不幹鬧大 家長沒在怕的 05/24 12:47
→ killeryuan: 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事 抬棺材衝進去撒冥紙都可能 05/24 12:48
推 passerby2: 但是台灣「是不是日常所需」最終還是看法官心證。 05/24 12:56
→ passerby2: 我相信大部分的法官應該都有常識判斷力的 05/24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