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poned: 那在網站閱讀以後再從暫存檔資料夾撈檔案出來要怎麼判 06/06 20:07
我想,其實有留下暫存檔就算是下載行為了喔
※ 編輯: aij (223.140.50.8 臺灣), 06/06/2020 20:08:41
推 a204a218: 所以別人貼了一張我看到了,電腦裡就有暫存,我就違法了 06/06 20:08
→ a204a218: ,這樣嗎 06/06 20:08
理論上這應該算是「下載」行為,
但是這個法案留了「情節輕微」的例外
至於什麼叫做「情節輕微」,很抱歉就是執法機關的自由心證了。
※ 編輯: aij (223.140.50.8 臺灣), 06/06/2020 20:10:03
→ a204a218: 那以後誰敢上討論區,有人貼了那看到的都變違法了 06/06 20:09
新聞報導的舉例是漫畫一整話貼了一半以上,這沒辦法到情節輕微
但如果是1/3、1/4,1/10等的話,就不知道是達到什麼程度才會被抓,或是被處罰
※ 編輯: aij (223.140.50.8 臺灣), 06/06/2020 20:11:38
→ Edison1174: 日本不意外 06/06 20:11
→ Nitricacid: 如果有留下暫存檔算違法應該要去告瀏覽器廠商吧 提 06/06 20:11
→ Nitricacid: 供違法功能耶 06/06 20:11
→ IronSkull: 這不講清楚界線的話,以後大家都只敢用純文字情報了吧 06/06 20:13
推 taiautumn: 日本的操作過程中必要之過渡性的暫時性重製也算違法嗎? 06/06 20:13
推 a204a218: 問題是看的人啊,有人貼一整話結果你往下一拉全部開圖了 06/06 20:14
→ a204a218: ,直接GG 06/06 20:14
→ taiautumn: 應該有有 專為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 相關的解釋? 06/06 20:14
推 taiautumn: 在台灣是有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之暫時性重製情形。包 06/06 20:16
→ taiautumn: 括網路瀏覽、快速存取或其他為達成傳輸功能之電腦或 06/06 20:16
→ taiautumn: 機械本身技術上所不可避免之現象。 06/06 20:16
http://www.shugiin.go.jp/internet/itdb_gian.nsf/html/gian/honbun/g20109049.htm
似乎是這次的草案
沒有時間全部看完,但裡面是把「利用」改成「複製」了
推 a204a218: 而且音樂也是,YT上就有不少遊戲BGM等等你也不知道版權 06/06 20:18
→ a204a218: 歸屬,結果你一點進去聽就違法了 06/06 20:18
推 danielqwop: 這改下去就好玩了 06/06 20:19
http://www.shugiin.go.jp/internet/itdb_gian.nsf/html/gian/keika/1DCF1DA.htm
6月4日的進度顯示為「可決」
應該差不多就過了
※ 編輯: aij (223.140.50.8 臺灣), 06/06/2020 20:21:17
推 poeoe: 這搞的非常嚴格了 06/06 20:19
→ durantjosh: 照敘述來看,是要版權方提出告訴才算 06/06 20:19
推 astrophy: 簡單來說就是日本那邊只能剩文字情報了 06/06 20:20
其實要很擔心台灣的著作權法會不會跟著改
眾所周知台灣的法律所抄的國家,不外乎就德、日、美...
※ 編輯: aij (223.140.50.8 臺灣), 06/06/2020 20:22:26
推 astrophy: 而且還要自己打的字,如果有複製到劇中文字描述的話也會 06/06 20:22
→ astrophy: 有問題,以前很愛直接貼角色對話的那種也不行了 06/06 20:22
推 astrophy: 自由心證的空間超級大,條文根本沒有明白定義什麼叫「 06/06 20:26
→ astrophy: 輕微」什麼叫「嚴重」,講難聽一點的,即使我只貼出小 06/06 20:26
→ astrophy: 說結局的幾句話,版權方也可以宣稱這是劇透認定其「嚴 06/06 20:26
→ astrophy: 重」。 06/06 20:26
推 jasonchangki: 過去的漫畫,那貼阿部的都犯法摟 06/06 20:27
→ jasonchangki: 有些拿漫畫玩梗的都可以抓了 06/06 20:28
推 qk2007: 貼阿部梗圖的確犯法0rz 06/06 20:29
推 bobby4755: 還真不知道實際上要怎麼處理 所有的免空直接鎖日本ip? 06/06 20:31
推 astrophy: 阿部目前以文中所述應該會被認定是「不是輕微程度」, 06/06 20:32
→ astrophy: 本篇實在太短。 06/06 20:32
推 nalthax: 連論文也有耶 06/06 20:36
推 astrophy: 這次是全包,所有創作物都適用。 06/06 20:38
推 GlowNight246: 怕 06/06 20:41
推 snocia: 明年1月1日起實施,已經是待生效的狀態 06/06 20:42
→ pikachu2421: 例外事項有另外的條文規定 所以不會特別寫在這吧... 06/06 20:42
→ groundmon: 看網頁應該不算,一般日文講的“下載”,不是資料上有 06/06 20:47
→ groundmon: 下載就算,還要有存檔的動作。執法上也有難度 06/06 20:47
→ pikachu2421: 複製就算在例外中了 06/06 20:48
→ DreamsInWind: 先不說會不會跨海告啦 網站點開來就看到圖 我哪來 06/06 20:51
→ DreamsInWind: 來的侵權故意啊.. 06/06 20:51
推 winiS: 漫畫整話別壓縮寄給目標,然後就可以抓了? 科科 06/06 21:33
→ winiS: 反正就先避免帶電腦手機去日本吧,好奇怪的條文 06/06 21:34
→ pikachu2421: 擅自寄來的郵件或訊息中的夾帶檔案也在例外中 06/06 21:41
推 AbukumaKai: 修正案只有隨便看一下 但它沒動30條你們是在怕啥== 06/06 22:07
→ AbukumaKai: 47它有修 不過字太多我懶得看是改啥== 06/06 22:09
推 guogu: 如果依然是告訴乃論那其實差別不大啦 06/06 22:33
推 jerrysaikou: 版權這種東西就是專打不長眼 低調還是上策 06/06 22:35
→ bitcch: 如果是告訴乃論那就只是給出版社一把大刀而已 06/06 22:44
推 Skult23: 原來日本的高官對IT真的一竅不通@@,誇張 06/06 23:45
推 BDrip: 電腦放在海外 遠端連線串流看就沒問題了吧 06/06 23:54
推 rockmanx52: 日本不用說高官 人民平均的IT常識可能比非洲平均還糟 06/07 02:56
推 Pegasus170: 好像是這樣: 06/07 06:43
→ Pegasus170: 741676544?s=09 06/07 06:43
推 Nravir: 你電腦有看到圖到表就存在占存區了,這要怎麼算 06/07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