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e04su3no: 沒打契約怎麼告06/28 11:42
→ r02182828: 棄單幾次就黑擔不給預購了 照你的玩法06/28 11:43
推 t77133562003: 沒契約告屁06/28 11:43
→ r02182828: 你只會一開始最快的那家能賣 不用擔心啦~06/28 11:43
推 P2: 店家反串==06/28 11:43
噓 enel1111: 你只會黑到沒有店家會跟你做生意而已06/28 11:44
→ bluelune: 別人都白痴就你天才06/28 11:44
→ s0022: 我覺得母湯06/28 11:44
我是想問 法律上的 道德的話沒差 我也不怕被說閒話 但是不想被告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1:45:05
→ t77133562003: 被告也頂多民事06/28 11:45
真的哦?哪條?請律師有勝算嗎?這樣好不方便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1:47:44
→ r02182828: 你這玩法要被告還很遠啦 幾次人家就不屌你 先想別招吧06/28 11:47
→ jacktedrule: 當天去買都買的到阿!預定算畫蛇添足了!除非你要典藏06/28 11:49
可是我之前 聖劍傳說3 找了好久都沒貨QQ
推 t77133562003: 告歸告阿 和成案是兩件事 大不了電話說明 OR去旅遊06/28 11:50
推 abc55322: 不賣你還是能賣別人所以沒差吧06/28 11:51
→ t77133562003: 還蠻無聊的就是06/28 11:51
推 amsmsk: 沒看天峰被多少人棄標嗎06/28 11:51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1:52:39
推 tsgd: 你不嫌麻煩可以做 但平台日後鎖你的權限 應在可允許範圍之內06/28 11:52
推 gaym19: 沒契約怎麼告 頂多就是被店家集體黑名單而已怕甚麼 06/28 11:52
→ shinchung: 刑法第 355 條 06/28 11:52
噓 ghostxx: 作個幾次直接列拒絕往來戶而已 06/28 11:53
推 t77133562003: 355要"詐術" 當契丹人 頂多不履行而已 06/28 11:54
推 cross980115: 民184 06/28 11:54
→ kasumi999: 你做個兩三次以後大概剩網拍可以買而已w 06/28 11:55
那以後就網拍買吧 不過換個手機 還是拿老婆 爸媽 姐妹的手機 繼續預約 應該也可以吧
?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1:56:09
→ cross980115: 刑35506/28 11:55
→ cross980115: 民法上若被認定是惡意,則屬「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 06/28 11:57
→ cross980115: 加損害於他人之故意」,除了賠償運費損失外,若賣家06/28 11:57
→ cross980115: 得以舉證其受有其他損害且具有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則06/28 11:57
→ cross980115: 可能須賠償包裝、時間、人力等成本 06/28 11:57
→ cross980115: 刑法上故意下單不取貨,讓賣家受有上開損失、意圖損 06/28 11:57
→ cross980115: 害賣家之財產 會有刑355間接毀損罪的問題06/28 11:57
推 iandol: 你為什麼要反串 06/28 11:58
每次認真問 都有人說我反串==
推 bestteam: 買數位版不就好了 06/28 11:58
數位版我不能賣二手啊 而且如果像美末二這種糞Game 我能棄?
→ cross980115: 基本上就跟惡意網拍不取貨是一樣的啊?06/28 11:59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00:33
推 Nravir: 沒看過新聞有人告耶 06/28 12:00
推 iamnotgm: 你開玩笑嗎 我不去買你大不了賣別人是有啥損失?賣不出去 06/28 12:00
→ cross980115: 都一樣是民184刑355吧? 06/28 12:00
→ iamnotgm: 難道是我害你賣不出去? 06/28 12:00
→ cross980115: 怎麼會覺得用網拍惡意棄單就不會被告.. 06/28 12:00
推 t77133562003: 我只能和你說 很難成案 我朋友被搞過 06/28 12:01
推 mikeneko: 就算口頭買賣也算交易成立,何況你寫訂單都留姓名電話了 06/28 12:01
→ iamnotgm: 反過來說我消費者為什麼要忍受我訂金付了結果當天拿不到06/28 12:02
→ mikeneko: 你可以試試看訂10片比薩再棄單,順便嘴一下你可以賣別人06/28 12:02
→ t77133562003: 但去要求履行還算可以 但是他擺爛也無解 06/28 12:02
→ iamnotgm: 的不便利?你可以不出片我就不能找別家? 06/28 12:02
沒錯 不過我預購從來不付訂金的 東西就還沒到手 給什麼錢==
叫我付訂金 我都說 去領個錢 然後找下一間=-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04:01
→ fordpines: 搶快你不會訂巴哈喔 06/28 12:03
→ iamnotgm: 怎麼會有人拿有保存期限的食品跟遊戲片對比?難道你要跟 06/28 12:03
推 isaka: 不會買巴哈就好啊... 06/28 12:04
巴哈棄單 帳號會被鎖嗎?有時候 半年前預約的 但發售的時候已經不想玩了 也可以不取
貨?
噓 bmaple730: 最後一段也太低劣了吧06/28 12:04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05:04
→ iamnotgm: 我說PS4的生命週期也能當保存期限?06/28 12:04
→ cross980115: 一次兩次 被當不小心 刑355可能不會成案 06/28 12:04
→ cross980115: 多次的話 怎麼想都是故意的 刑事責任就別想跑了 06/28 12:04
→ mikeneko: 交易行為不會因為你買的是遊戲還是珍奶而改變,還是說法 06/28 12:05
→ mikeneko: 條有特地將食物拉出來額外用例外處理嗎? 06/28 12:05
→ cross980115: 不要說啥不想被告啦 06/28 12:05
→ cross980115: 你惡意棄單的時候 06/28 12:05
→ cross980115: 就已經可能會被告了 06/28 12:06
→ x8931139: 現在很多小店不都是怕人惡意棄單都要人先付預約金 06/28 12:06
→ mikeneko: 用食物舉例,只是讓你更容易理解惡意棄單的行為有多雞掰 06/28 12:06
那想問一下 用什麼舉例 比較能讓我看起來合理一點?
還是一樣用美末二?可是我沒根本玩欸
會不會漏餡?
推 storewater: 呃,講別人是肥宅會進水桶吧06/28 12:07
我改了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09:06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10:48
推 iamnotgm: 別鬧了 食物的例子會機掰就是因為他有時效性 今天你訂個 06/28 12:14
→ iamnotgm: 可以放兩年的洋芋片訂了不去拿也一樣是賣別人就好啊 06/28 12:14
推 mikeneko: 所以你覺得一個人訂一片,十個人訂十片,積一堆片子在那06/28 12:17
→ mikeneko: 邊賣不掉不雞掰啊? 好喔 06/28 12:17
推 stfang925: 棄這款是不雞掰 人家還會送精美禮品咧06/28 12:18
→ mikeneko: 順便跟你說,遊戲片也是有時效性的,大部分遊戲八成銷量 06/28 12:18
→ mikeneko: 都集中在首月甚至首週,過了就很難賣,洋芋片放兩年還是 06/28 12:18
→ walter741225: 一般要到告是不可能 就規矩訂了照著走 06/28 12:18
→ mikeneko: 有人會吃,兩年前的遊戲你看誰會特地去店裡買 06/28 12:18
→ shifa: 老實說沒有契約不會被告啦,不過如果被店家找到理由告 06/28 12:18
→ shifa: 也要請你上來分享一下 XDDDD 06/28 12:19
不是啊 有時候不用理由 就能找警察靠背了啊
之前鹹酥雞的阿婆 就在那邊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演欸
幹 叫警察來哭給他看 有點過分把 不用找法條 害我被警察幹的要死
有之前的先例 現在都要謹慎一點==
推 Nuey: 巴哈棄單會影響下次預購的權益 但是部分情況可通融 譬如美末06/28 12:19
→ Nuey: 2就有人以商品不符合期待電話告知客服不取貨06/28 12:19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24:01
→ cross980115: 不管雞不雞掰 是不是食物 惡意棄單就是可能被告啊... 06/28 12:21
→ bmaple730: 今天預訂不付訂金就是以道德約束 他不會亂賣給別人 你06/28 12:22
→ bmaple730: 也不會亂取貨 但你今天毀掉約定 是他單方面對你未來沒06/28 12:22
→ bmaple730: 有信任 你當然沒有差啊 法律沒問題但道德有問題而已06/28 12:22
推 tw15: 大概用泡麵吧 至少放幾年== 06/28 12:23
→ bmaple730: 還是你認為你的時間成本是成本 別人的時間成本不是成本 06/28 12:23
→ tw15: 用食物舉例到底邏輯== 你要也是說放冷的食物跟屎一樣難吃 06/28 12:23
→ LiNcUtT: 沒簽約沒留證是要告什麼啊?不懂法律問問 06/28 12:24
我是怕被警察拷貝 之前遇過愛裝可憐的店家==警察也不知道再凶三小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25:06
→ shinchung: 民法153 條 06/28 12:24
→ owo0204: 你只會被拒絕往來而已 06/28 12:25
→ LiNcUtT: 不是啊,告人的要舉證吧?沒證據可以隨便告的嗎? 06/28 12:26
推 cross980115: 不是詳細寫在書面上才叫做契約成立喔 06/28 12:26
之前買鹹酥雞 跟店家吵過 也沒契約 但他叫警察來 警察一直大小聲==
推 tomalex: (′・ω・‵) 怎麼拿最低的道德標準來約束自己呢06/28 12:26
我又不想當聖人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28:27
→ tomalex: 樓下支援就是有這種.JPG06/28 12:27
→ charlietk3: 只用法律約束自己就俗稱的狼性R 06/28 12:27
推 tomalex: (′・ω・‵) 查一下這ID事蹟有夠多的 有人要跟他認真? 06/28 12:31
→ AirPenguin: 這不是GS跟PS版知名ID嗎06/28 12:31
→ LOVEMS: 商家黑名單就一個一個加而已 告人也需要成本 大概最後你 06/28 12:32
→ LOVEMS: 手上所有人頭都被所有商家列為黑名單之後 還是不會被告吧 06/28 12:32
推 Lizus: 你這樣搞棄單 1-2次人家就不理你不讓你定了 06/28 12:32
→ Lizus: 你當商家都白癡嗎 06/28 12:32
推 jjolm221: 去買Xbox Game Pass 不就解決了 玩到飽又不會花冤枉錢 06/28 12:32
→ jjolm221: 多好啊 06/28 12:32
我又不玩叉盒子 叉盒子沒Tifa大奶
噓 poke001: 我覺得這樣好像比較快 06/28 12:33
噓 YOLULIN1985: 現代人都不知道口頭契約了嗎..06/28 12:33
噓 bmaple730: "我又不想當聖人" 你想當機掰人可以放在內文開頭啊 這06/28 12:35
→ bmaple730: 樣大家就不用認真了06/28 12:35
噓 sniper2824: 又不是來討論的 跟這貨講這麼多也沒用 06/28 12:35
噓 jueda: 不喜歡你的作法…… 06/28 12:35
噓 jaspergod: 雞掰欸 06/28 12:35
要不是PS版被水桶 不然我應該去那邊問的…感覺那裡的人 懂我在說什麼 懂我的感受
不像你們 只會噓…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37:13
→ winiS: 來個電話錄音你就炸了06/28 12:36
噓 c32867689: 那你怎麼不買數位版 06/28 12:37
數位版 不能轉手 買了不能退貨 還不能多凹一份實體特典…為什麼要買?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37:52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38:19
噓 Braginski: 作法真糟 06/28 12:38
唉 不想來這個版了 還是PS版安逸==問一下也要責備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39:41
噓 pp096127: 通篇廢話 06/28 12:39
噓 fordpines: 懂你的想法那怎麼會被捅 06/28 12:39
版主太陰險啊
不然這篇去那那裡發 一定推爆==
這裡只會檢討顧客
在那邊大家都挺顧客
→ jjolm221: Win10也能玩XGP喔 06/28 12:39
噓 abjx: 店家不想做奧客的生意也很正常06/28 12:40
※ 編輯: GTaLon5566 (49.219.129.226 臺灣), 06/28/2020 12:41:45
噓 seatan: 這什麼比喻 06/28 12:40
噓 crazyanight: 太好了 快走 改善板風 06/28 12:41
→ arcanite: 就黑單而已啊 06/28 12:42
噓 lexmrkz32: 滾吧 06/28 12:43
噓 sakuwolf: 硬要掰我覺得不行 06/28 12:43
噓 Solid4: 06/28 12:44
噓 aa384756: 道德很重要 請珍惜 06/28 12:44
噓 bmaple730: 你自己說要當機掰人 大家成全你啊 06/28 12:47
噓 BJshow: 訂了餐就有口頭契約了喔 不去取店家可依民法去告你喔 但 06/28 12:49
→ BJshow: 正常店家不會這樣 06/28 12:49
→ BJshow: 你不爽鹹酥雞阿婆就不要訂就是了。被找警察剛好而已。 06/28 12:50
噓 cactus44: .... 06/28 12:50
噓 sdolphinyo: 個資都流出去了 你不怕被弄是不是 沒遇過壞人喔 06/28 12:51
噓 bmaple730: 原來是藍十月阿 查了一下了解了 06/28 12:52
噓 marioworld: BlueOctober: 沒差 今天開始改用巴哈 06/28 12:55
推 iandol: 我就想說現實生怎麼可能有這種人 原來是反串怪阿XDDD 06/28 12:56
噓 bmaple730: 笑死 你在PS板也被幹 安逸在哪 06/28 12:57
噓 li1015: 慢走不送 06/28 12:58
噓 oppaidragon: 無聊又沒品 06/28 12:59
噓 fugitive24: 反串給推 06/28 13:01
推 l22573729: 我支持你,反正大部分店家也都是狂接單然後沒貨就砍你 06/28 13:01
→ l22573729: 單或延遲出貨,機掰一點的還會漲價,說好的人與人之間 06/28 13:01
→ l22573729: 的信任本來就不存在,與其被店家機掰不如你機掰店家 06/28 13:01
噓 abjx: 你是不是想釣魚呀? 06/28 13:01
推 as1100: 法律上也沒說一定要做你生意阿? 06/28 13:02
推 Nravir: 店家如果棄單也能告嗎 06/28 13:06
噓 scratch01: 買賣契約成立 對方要你履行債務沒啥問題啊 06/28 13:08
推 doom3: 民主社會你不能強迫一個垃圾好好當人阿== 06/28 13:16
噓 ask321035: 阿你不怕被說閒話 又說不想被警察靠北 到底是想怎樣? 06/28 13:27
→ ask321035: 等被告了再上來分享被用哪條告啊w 06/28 13:27
噓 ArayaHellCat: 沒品還怪版友噓 06/28 13:30
噓 jeffrey40504: 有多窮才會這樣搞 直接數位板最快 06/28 13:31
→ jeffrey40504: 你可以當機掰人我們也可以評論你 合理吧 06/28 13:31
噓 auclie: 長期穩定棄單這種話都敢講XD 這麼想取暖就等出桶再回去發 06/28 13:33
→ auclie: 文不會嗎~ 06/28 13:33
噓 kobayashi228: 還真的什麼人都有 雞掰人欸 06/28 13:42
噓 leilei88: 快回你的ps版啦 06/28 14:30
噓 storyo41662: 你就爛 06/28 14:59
噓 charles03292: 不是不怕被說閒話?那被噓個幾下也是剛好 06/28 15:07
噓 s9018124: 真的懂你哪會水桶你 笑死 06/28 15:58
→ s9018124: 你可以機掰小賣店 別人就不可以檢討你喔 雙標仔 06/28 15:59
噓 dderfken: 前面還想說你可以一間一間試 不過真的雙標 06/28 18:00
推 younggola: 沒差,沒信用的又不是店家 06/28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