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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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HF3 櫻難道不用被制裁嗎?
時間Fri Aug 21 00:25:29 2020
※ 引述《Ericz7000 (♥安潔莉卡正統老公♥)》之銘言:
: 雖然小櫻很可愛不否認
: 而且奶子又大
: 可是
: 他在吃人的時候
: 是有自我意識的吧
: 小櫻應該知道他做的事情會造成大規模死亡吧
: 就算沒有懲處
: 至少該做點什麼事情回饋社會吧?
: 有西洽否??
: --
小櫻雖然偶爾會在路邊吃人
但本人吃人過程中是處於夢遊狀態 僅留存有少部分意識
非屬完全行為能力人
而造成小櫻吃人的原因則是身體改造造成之後遺症
但改造非本人意願 不該應因小櫻清醒後了解自己是兇手便要求她負起責任
實際責任應歸責於蟲老
至於小櫻於OOOO年OO月OO日 犯下的破壞公物與殺害60人案件
起因為基加美修企圖殺害被告 導致黑影為了自衛而凶暴化的結果
故在此悲劇中基加美修應負9成責任
至於之後的犯罪行為 可歸責於慎二刺激導致黑影失控
實難規責於小櫻
故判決上
因小櫻無完全行為力 在破壞公物與殺人上應屬無罪
但因其有精神不穩定的潛在危險
所以應交由士郎 凜 Rider保護管束5年
全案終結 不可再上訴
這處罰很重了 被害家屬應該也可以接受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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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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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ckyao: 這很台灣 08/21 00:26
推 owo0204: 可教化 有悔意 08/21 00:27
→ hk129900: 刑法沒罪 還可以告民法啦 吃一個人賠多少錢 08/21 00:28
→ tw15: 懂判 08/21 00:31
→ tsgd: 所以說冬木市司法該不該改革呢! 哦氣氣氣氣氣 08/21 00:31
推 e2167471: 記者:殺人無數竟不用關? 鄉民:垃圾法官改天殺你家人 08/21 00:33
推 roy1100012: 很有既視感 08/21 00:36
→ IrisAyame: 英雄王 → 冤罪王 08/21 00:41
推 orze04: 英靈不是自然人 不用管人權 08/21 00:45
推 Ericz7000: XDD 08/21 00:47
→ IrisAyame: 金閃那時候是有肉體的 不過大概沒像C媽有買戶籍 08/21 00:49
推 gemboy: 刑法是責任能力吧 行為能力是民法 08/21 00:51
→ AkikaCat: 閃閃:余就是法律 08/21 00:52
→ webber7500: 沒學過就不要亂寫... 08/21 00:55
推 br3b02: 很簡單,法律制裁不了。還要先證明魔術存在,不然完全沒 08/21 08:13
→ br3b02: 證據怎麼判? 08/21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