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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財高裁でBL同人作品の無断コピーは著作権侵害という当たり前の判決 https://news.yahoo.co.jp/byline/kuriharakiyoshi/20201008 內文不解釋,請大家自己看 10/6東京地裁剛出的判例 有bl同人作家不滿自己的本本被掃描上網,跑去怒告盜版網站。 盜版網站被判侵權和賠償定讞。 非法律專業,用語觀念不正確的部分請高手指正 簡單解釋就是東京地裁承認二創的著作權。 作品內容猥褻無關侵權與否 二創角色的部分以外部分還是有原創性,所以所以法院承認二創同人誌的著作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98.135.156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02218986.A.527.html
a1234555: 這很正常阿,講得好像二創的著作權之前不被承認一樣 10/09 12:51
loverxa: 熊貓倒了再跟我說 10/09 12:52
nanachi: 日本近年抄盜版抄很兇 10/09 12:52
dolphintail: 如果今天熊貓被告會怎樣呀 10/09 12:52
quentplus: 熊貓:!! 10/09 12:52
ORIHASHI: 這邊本子看盜版的比較多 10/09 12:52
dalyadam: 在日本 BL作者可以告贏盜版網站 10/09 12:53
dalyadam: 在中國 BL作者可以被關10多年.. 10/09 12:53
parax: 這算常識吧 10/09 12:54
tuanlin: 熊貓危險了嗎 10/09 12:54
LOVEMS: 危 10/09 12:54
kobe30418: 哪個網站啊 10/09 12:54
ithil1: 二創如果有獨創性,本來就有著作權。但很多人不知道(攤 10/09 12:55
ithil1: 手 10/09 12:55
none049: 簡單來說就是普遍性跟獨創性的問題嘛! 10/09 12:56
worshipA: 二創也有著作權不是常識嗎... 10/09 12:57
The4sakenOne: 很正常啊 像那個什麼LINDA熊貓就不敢放啊 10/09 12:58
The4sakenOne: 現在誰知道這個作者LOL 10/09 12:58
REDF: 作者想吉就能吉啊 問題 吉了有沒有效益 打個比方 那些來台 10/09 12:59
REDF: 灣擺攤的日本同人作者 絕對都心知肚明自己被掃本 10/09 13:00
cactus44: 二創的智財權是獨立的這不是智財法基本嗎... 10/09 13:00
REDF: 現在的消費者模式 已經漸漸變成看掃本喜歡再買實體了 10/09 13:01
REDF: 如果自己的實體本不會因為掃本滯銷 那麼吉了其實沒啥意思 10/09 13:01
cactus44: 跟什麼獨創性無關好背... 10/09 13:02
loverxa: 說真的 如果今天出本完全沒人想掃上網 反而有點可悲 10/09 13:03
susuki747: 中國那個情況是 10/09 13:03
susuki747: 散佈猥褻物+私人出版+中國標準 10/09 13:03
cross980115: 二創也有智財權也不是這一天兩天的事啊 10/09 13:05
REDF: 二創的著作權倒是可以被原作間接主導就是了 10/09 13:06
bobby4755: 熊貓有去反映就會下架的樣子 10/09 13:14
tyifgee: 熊貓就不會上wani跟鱷魚社的 上了清很快 10/09 13:19
guogu: 二創本來就有版權阿 原作要不要告二創那是另外的事 10/09 13:22
ithil1: 硬要說 智財法也沒二創這詞啊 10/09 13:39
jackie1115: 熊貓只要是可能有版權爭議的都不會上 10/09 13:50
hankwupc: wani就是鱷魚社R 10/09 14:19
zader: 人家是告盜版,今天原作者告他他也是敗訴。 10/09 14:26
pogins: 在很久以前有些判決會以色情刊物的內容有違公序良俗,認為 10/09 14:27
pogins: 不受著作權法保障。但近年來法院逐漸肯認"是否受著作權法 10/09 14:27
pogins: 保障"與"刊物是否因內容過度色情、有違公序良俗而要限制其 10/09 14:27
pogins: 發售"是兩碼事。所以就算因為刊物內容涉及兒童情色而被限 10/09 14:27
pogins: 制、甚至禁止發售,但該刊物本身仍得受著作權法保障 10/09 14:27
pogins: 另外,像專利、著作權等智財權在性質上屬排除權,所以二創 10/09 14:30
pogins: 作家雖然就其作品享有著作權,但原作者仍然能告二創作者侵 10/09 14:30
pogins: 害其改編著作的權利 10/09 14:30
onnax: 有著作權跟對原作侵權本來就沒有衝突 10/09 15:40
gekkouchuu: 判決不意外,因為日本通說有承認違法改作的二次著作也 10/10 01:55
gekkouchuu: 有著作權 10/10 01:55
gekkouchuu: 台灣的話不一定,實務上有判決要求二次著作人有取得原 10/10 01:55
gekkouchuu: 著作授權才能受保護 10/10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