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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目前單日加班上限為4小時,單月累計加班時數上限則為46小時 。 我認為發文次數應該要和加班一樣做總額管制, 避免各位鄉民過勞 以目前每日發文限制五篇對應每天上班八小時+加班四小時,每天上上班發文為三篇(四捨五 入),加班發文為二篇,每日加班發文上限為23篇 因此為符合現有勞基法規定,避免鄉民過勞 應將版規之發文限制,改為 每日正常發文上限3篇 每日加班發文上限2篇 每月加班發文上限23篇 要加班前須先打加班單給版主派工,未經同意不得加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4.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04264658.A.446.html
Shin722: 可以期望限制 但是加班單會累死板務吧還要他同意 11/02 05:06
rich22084: 以為自己很有趣吼 沒人理你哭哭 11/02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