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nomon: 要買斷要簽約吧 11/07 13:33
→ kinomon: 不然紅了翻臉不認帳 11/07 13:34
推 AkikaCat: 要看購買合約寫就是,但理論上這種東西買了要怎用設計師 11/07 13:36
→ AkikaCat: 應該管不著才對,不然就叫租不叫買了。 11/07 13:36
→ aCCQ: 好貴 11/07 13:37
→ AkikaCat: 漏字:要看購買合約寫怎樣 11/07 13:37
推 showwhat2: 這個看合約,買斷會貴很多。 11/07 13:38
推 lanjack: 如果當時合約載明5000買斷,那現在建模師就是眼紅要分羹 11/07 13:39
推 andy0481: 理論上買都是買斷約吧 有人賣皮還用租借的喔= = 11/07 13:40
推 OldYuanshen: 月租的逆== 11/07 13:42
推 jackyhobingo: 明顯眼紅吧 11/07 13:43
推 james3510: 有聽過抽成了 不過大多應該都是買斷 11/07 13:43
推 EDCDFG: 這跟請繪師畫圖的概念一樣嗎? 11/07 13:44
推 handfox: 有不同的買斷吧 11/07 13:51
→ harryron9: 通常有分 個人用(讓你在vr chat之類的 自己爽) 11/07 13:51
→ harryron9: 商業用(可做收益活動 但不能轉移) 買斷(想幹嘛就幹麻) 11/07 13:51
推 SOSxSSS: 怎麼可能抽成,不然FGO畫新五星角的繪師也吵著要抽成了 11/07 13:56
→ bluejark: 他們的約可能就沒搞好吧 11/07 13:58
→ n99lu: 那以後我賣別人3D模組看人家賺錢不就可以一直收錢了 11/07 13:59
→ TomBoHu: 跟LBJ的刺青一樣,設計者也用同樣的理由告2K 11/07 14:01
推 tw15: 笑死 眼紅仔 一開始約是不是沒簽好阿 11/07 14:03
推 AkikaCat: 這價格不太可能是個人用就是,太貴了 11/07 14:04
→ tw15: 要看他約是怎樣簽的 我猜是他去鬧然後圖奇覺得反正有爭議 11/07 14:04
→ tw15: 你又不是超大人數台 先ban你來申訴以後再說 11/07 14:04
推 UtsuhoReiuzi: 這個故事好像在巫師還哪款看過 一開始賣斷 紅了就 11/07 14:10
→ UtsuhoReiuzi: 回頭要分紅 11/07 14:10
推 kira925: Twitch拔掉是因為模型創作者用DMCA咬的 11/07 14:12
推 aigasamoe: V那邊有公布雙方對話紀錄 他這個沒能反駁的話應該直接 11/07 14:13
→ aigasamoe: 在業界死亡了 11/07 14:13
→ LiNcUtT: 5000鎂這價格一看就買斷價 11/07 14:16
推 smart0eddie: 呵呵 11/07 14:17
→ aigasamoe: V方的說法是確認買斷模型之後 創作者後續又來詢問是否 11/07 14:21
→ aigasamoe: 有意願與他的公司(GIGA Music)合作 11/07 14:21
推 andy0481: 確認買斷的話 之後都不用講了= = 11/07 14:34
推 jaguarroco: 應該是h大講的版權分級誤用 11/07 14:41
→ aigasamoe: 雙方沒談成 但創作者沒放棄還主動無償協助了一陣子(V 11/07 14:44
→ aigasamoe: 有提要求付錢被婉拒) 結果幾個月後就從該公司那收到了 11/07 14:44
→ aigasamoe: 張每月4萬美的offer 11/07 14:44
推 as3366700: 建模師可以把推特刪一刪了 換個網名又是一條好漢 11/07 15:16
推 bobby4755: 事後眼紅真可怕== 11/07 15:25
推 AkikaCat: 建模師強迫推銷的話就下去吧,鬧到法院就等著剉賽 XD 11/07 15:25
推 digitai1: dexerto 報導 V 有貼出他們去年的對話 是買斷沒錯 11/07 15:46
→ digitai1: 跟巫師那故事一模一樣 原作小說作者版權便宜賣給CDPR 11/07 15:47
→ digitai1: 結果巫師3爆紅之後吵著分杯 改Netflix電視劇再一杯 11/07 15:48
推 keither1009: 就波蘭蠢驢跟巫師原作啊,告起來波蘭蠢驢贏面頗大, 11/07 15:55
→ keither1009: 只是最後選擇花錢消災 11/07 15:55
推 AkikaCat: 與其說消災不如說買個名聲就是。原作者真鬧上法院,CDPR 11/07 16:15
→ AkikaCat: 當年合約只要有寫到買斷直接就贏了。 11/07 16:15
→ AkikaCat: 另一點是:雖然情況類似,但人家是該國的知名作家,這 11/07 16:16
→ AkikaCat: 建模師只是個建模師 … 要鬧的話找不到和解的理由 XD 11/07 16:16
推 Hsan: 我倒覺得滿合理的 11/07 16:46
推 xiaohua: 題外話...它創作平台是在youtube嗎?不是的話 不能算Vtub 11/07 17:27
→ xiaohua: er吧? 11/07 17:27
→ jackyhobingo: Vtwitcher? 11/07 17:35
推 AkikaCat: 嚴格來說應該算 Vornhuber ... 11/07 17:39
→ AkikaCat: 不過Vtuber已經算整體性的代名詞了,不見得要限縮在水 11/07 17:40
→ AkikaCat: 管上就是。 11/07 17:40
推 chocopie: 歐美資本主義的貪婪就是眼紅了要更多 11/07 18:25
→ chocopie: 然後平台ban了之後發現案情不單純又解ban,浪費大家時間 11/07 18:26
推 xiaohua: virtual idol? 11/07 22:28
→ xiaohua: 也是,vtuber已經是台灣人對虛擬主播的通稱 11/07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