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ficuly: 我記得我民法補考(11/07 03:25
→ w320230: 我民總也沒過QQ 拍拍11/07 03:26
推 a2156700: D 老害741411/07 03:26
推 okery: 原來現在年輕人都吃大便11/07 03:26
蔡家親子餐廳你喜歡嗎 我自己是不喜歡啦==
不過同學中間還是滿多人喜歡
※ 編輯: w320230 (110.50.187.243 臺灣), 11/07/2020 03:28:21
→ NoOneThere: 還是有差喔, 如果真的有確認定位的話, 老闆是可以拿違11/07 03:30
※ 編輯: w320230 (110.50.187.243 臺灣), 11/07/2020 03:30:35
→ NoOneThere: 約討賠償的, 這例子是什麼都沒到定案11/07 03:30
是啦我舉的例子有點小瑕疵
應該改成 回去後再和店家確認菜單 先不用準備
這樣應該會比較好
→ kopune: 就踩個點,問個菜單和營業時間這種程度而已吧?11/07 03:32
對啊 父母叫他做的事就是這樣 沒想到他卻先訂位了QQ
※ 編輯: w320230 (110.50.187.243 臺灣), 11/07/2020 03:34:57
※ 編輯: w320230 (110.50.187.243 臺灣), 11/07/2020 03:35:56
※ 編輯: w320230 (110.50.187.243 臺灣), 11/07/2020 03:37:03
噓 hyuchi0202: 爛例子 11/07 06:48
推 okery: 這類比很好阿,前面那篇才是不知所云 11/07 08:09
推 NeilChen975: 取消定位就能被要求賠償的話,餐廳是不是每天打官司 11/07 08:14
→ NeilChen975: 就好了 11/07 08:14
推 NeilChen975: *訂位 11/07 08:16
推 wtrace: 訂金和定金在台灣法律判定上有差的! 11/07 09:46
→ NoOneThere: 可以賠, 可是為了幾百塊賠償打官司又不划算.. 11/07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