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gdodgang: 看過前面 記得有摸到女角胸部 11/28 11:37
推 xsc: 就跟豆哥一樣 一萬的缺貨 四萬的還有XD 11/28 11:39
→ Adkoster747: 取貨不領賣家可以求償 已下單匯款賣家不賣買家自己 11/28 11:40
→ Adkoster747: 承擔?求解 11/28 11:40
→ spfy: 所以賣家真的可以這樣喔? 11/28 11:42
推 ssarc: 還體諒勒,付錢不出貨當然要告!這把人當白癡嘛 11/28 11:42
→ ssarc: 先找消保官,再找平台業者,最後找律師 11/28 11:43
推 zouelephant: 契約已經成立,這就是拒絕履約,當然可以告,而且還 11/28 11:43
→ zouelephant: 會勝訴 11/28 11:43
→ GETpoint: 這個如果有立案判例 之後海外代購糾紛也會連動到的樣子 11/28 11:44
→ www8787: 太噁心 判死刑 11/28 11:44
推 jeeyi345: 所以你想怎樣:-) 11/28 11:44
→ zouelephant: 只是勝訴跟能不能拿到書是沒絕對關係 11/28 11:44
推 ssarc: 說只是一套漫畫的感覺根本就是不看漫畫的人才會說沒什麼, 11/28 11:44
→ ssarc: 跟那種小孩把模型搞破壞的父母一樣 11/28 11:44
→ spfy: 看到簽合同 我一定告死他 11/28 11:46
推 wingflys: 訂金下去代表契約成立了,一定告的贏 11/28 11:46
推 ssarc: 海外代購那個店家或賣家可以事先聲明,同意才下標,這個是 11/28 11:46
→ ssarc: 騙錢不出貨 11/28 11:46
推 LastAttack: 這到底在搞屁==找到願意出更高價的賣家故毀約也罷,坐 11/28 11:46
→ zouelephant: 代購的狀況比較不一樣…因為你不是買一個商品而是買 11/28 11:46
→ zouelephant: 一個服務,一定要搞清楚是承攬還是委任還是買賣 11/28 11:46
→ LastAttack: 地起價是哪招== 11/28 11:47
推 minihyde: 滾動式修正 11/28 11:47
→ LastAttack: *找到願意出更高價的買家 11/28 11:47
→ zouelephant: 如果法官認為所失利益包含市場價值的差額,賣方不想 11/28 11:48
→ zouelephant: 給漫畫,還是要賠償市價四萬多元的,不可能把1萬元 11/28 11:48
→ zouelephant: 退回就了事。 11/28 11:48
推 ltytw: 錢已經付了又不出貨 代表店家爽吃訂金? 11/28 11:48
推 zouelephant: 但是通常沒有一個證據說自己可以合理預期拿到四萬多 11/28 11:50
→ zouelephant: 要對方賠四萬多也不合理。最好就是把這套漫畫當成種 11/28 11:50
→ zouelephant: 類物,要求買到一樣水準的,讓兩方交易成立, 11/28 11:50
→ spfy: 大概很多賣家都覺得訂金是訂你不是訂我 11/28 11:50
→ zouelephant: 告對方就可以拿回訂金了,但是如果要上法院,目標當 11/28 11:51
→ zouelephant: 然是拿到漫畫,至不濟也要拿更多錢回來。 11/28 11:51
推 axakira: 貪財就貪財,還體諒咧,有沒有這麼偽君子 11/28 11:56
推 peteru4: 肯定是有人出更高價又反悔,支持告死他 11/28 12:03
推 HSNUism: 告下去就算沒拿到書 一萬換三萬回來 也不錯啊 11/28 12:05
→ iamshiao: 不公佈店家說個雞巴 11/28 12:13
推 p200404: 錢都付了 契約早就成立了吧 11/28 12:21
推 zouelephant: 這種情況,即使還沒付錢,契約也已經成立了。除非有 11/28 12:28
→ zouelephant: 約定賣方可以無條件片面解除契約,但應該是沒有 11/28 12:28
噓 chiu7892000: 台灣人不意外 11/28 12:37
推 zyxwv0417: 這告下去穩贏 對方不是拿漫畫出來 就是得補價差到一定 11/28 12:39
→ zyxwv0417: 值 11/28 12:39
→ zyxwv0417: 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人標那套4萬多的 證明現在有這個價 11/28 12:40
→ zyxwv0417: 那這個老闆就賴不掉得賠錢 11/28 12:40
推 blake7899: 就算整套賣一萬也不便宜 還敢直接漲四倍啊! 扯 11/28 12:50
推 mc3308321: 契約不是只有簽才算 11/28 12:57
推 D122: 哪來那些留言 檢討被害者!? 白痴嗎 11/28 13:05
推 XECHS: 過一陣子出版社就會再版了啦 11/28 13:10
推 WLR: 扯 11/28 13:43
推 cookiey: 真 釣手 11/28 13:50
推 Xanphenir: 這天下大吉耶 11/28 14:55
噓 ChikanDesu: 最好告得贏 頂多賠你10000在他手上幾天的利息而已 跟 11/28 15:53
→ ChikanDesu: 買家不領只能求償運費跟損耗一樣 11/28 15:53
推 sscck5: 以物為給付 而且他後續的舉動證明仍有可能以物為給付 那就 11/28 18:02
→ sscck5: 告得贏啊 樓上查一下就知道 不用出來給人家笑欸 11/28 18:02
推 motw1999: 笑死人ChikanDesu先生 什麼最好告得贏 不常看法院判例就 11/30 01:58
→ motw1999: 不用出來笑掉別人大牙 11/30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