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otearoaz: XDDDDDDDD 11/03 16:34
→ Xavy: 好像看過 11/03 16:35
推 aaaaooo: 神抄掰 抄塔掰 11/03 16:36
→ rofellosx: 遊戲規則受保護? 那99.99都要被告了.. 11/03 16:37
→ qsakurayuki: 遊戲方法很難界定吧 11/03 16:38
推 tomsonchiou: 遊戲規則:往前走一路打倒敵人 11/03 16:39
推 tonyxfg: 這樣即時戰略不就通通完蛋了? 11/03 16:39
推 Sischill: 為什麼你覺得韓國法院的裁判會變成通例..... 11/03 16:40
→ Sischill: 變成通例這世界遊戲業都不用玩了呀 你出任何一款遊戲別 11/03 16:40
→ Sischill: 人都只要看到你規則雷同就告你告到死 MTG告死爐石 11/03 16:40
→ Sischill: 然後EA會復活西木再很高興的把所有現存的RTS全告到死 11/03 16:41
推 bluejark: 提抄塔的錯了吧不是遊戲規則問題 11/03 16:43
推 iamsocool: 我覺得長相也需要受到著作權保護...可以嗎? 11/03 16:47
推 graduation: 指針對韓國吧... 11/03 16:50
→ blackone979: 我說的通例是指韓國啊XD 如果這樣下去韓國內遊戲要先 11/03 16:51
→ blackone979: 死九成了 11/03 16:51
推 joe74509: id一統fps界的時代來臨啦 11/03 16:56
推 Yanrei: 系統商:我是指在座的各位只要用滑鼠點東西的,全都抄襲 11/03 16:56
→ Yanrei: 我 11/03 16:56
→ dreamnook: 那只是看誰出的錢大... 11/03 16:59
→ Daxin: 法官個人見解吧...但現在沒人這樣認為 11/03 17:10
推 panpan: 進入大統一時代 以後一種遊戲類型 只會有一款遊戲 11/03 17:24
推 SuperSg: 怪怪的 11/03 17:33
推 nggfn: 音樂遊戲大一統時代 11/03 17:33
推 Sischill: 其實只是地院判決而已 到三審大法院再說吧 11/03 17:35
推 ddkkz2003: 不看判決原文解讀都很容易失真,先保留吧 11/03 17:55
推 MikuNoPantsu: 遊戲設定3>2>1可以保護嗎 11/03 18:00
推 ar0sdtmi: 把這篇文章轉PAD版 會引發什麼事情呢~ 11/03 18:03
→ arrakis: 喔喔喔這好兇惡,忽然對韓國的智財法有興趣了 11/03 18:18
推 asakimax: King這間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就對了。 11/03 18:20
推 blackwindy: RPG全判抄襲 以後只有一款RPG 11/03 18:21
推 greedypeople: 可是假如不作弊的話 人家也可以告韓廠啊 11/03 18:36
推 mithralin: 這成真會很麻煩,因為Forest Mania除了自家外,還有授 11/03 19:05
→ mithralin: 權通訊軟體KAKAO的專屬版本,這賠償會牽涉很多東西 11/03 19:06
→ seiya1201: 這樣以後只剩小蜜蜂小精靈坦克大戰可以玩了 11/03 19:09
推 Sischill: 坦克大戰會被說移動方式抄襲pac-man 然後又少一款可玩 11/03 20:34
推 yingruxd: DOTA LOL 暴雪因爸互告誰會贏? 11/03 21:11
推 z83420123: 這很難吧…那mmorpg rpg第一款賺翻了 11/04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