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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 站內: C_Chat 標題: Re: [新聞]西田亜沙子因批判AB而被發出殺害預告 時間: Tue Jun 8 18:37:53 2010 ※ 引述《sixpoint ( ゚д゚)ノ☆( #)д`)》之銘言: : 雖然兩年前秋葉原無差別殺人事件就是在網路上做出所謂犯罪預告而發生 : 造成日本現在對於網路上面的很多言論都會很加以注意 : 但是事情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 看到他在文章中寫的所謂「殺人預告」不過就是 事情嚴不嚴重觀看當事人的想法 劉墉的某系列的三部曲中有一段是提到有人在機場對櫃台小姐開玩笑的說要劫機 結果到目的地的時候地面全都是荷槍實彈的警察在等著 下場就是三十年的牢獄...... 你我都知道是開玩笑,但是對警察來講可不是開玩笑的阿...... 他們會擔心萬一是真的怎麼辦? -- 請選下列的人來共度一生: 1.已經去維也納留學,但在某天跑回來在操場大喊"我有這麼喜歡你" 2.學鋼琴只是為了要給男友聽,志向是在某個地方開鋼琴教室 3.住在你旁邊的優秀青梅竹馬,每天都爬過來叫你起床 志向是嫁給你 4.小時候是演員,但在某一天得了鏡頭恐懼症.在哥哥死了之後很依賴你 5.小時候很文靜,長大後因為某件事情變得很粗暴並且湊合她好友跟你交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36
ssarc:就跟很多白目國中生明明殺人放火結果是「開開玩笑」一樣 06/08 18:40
mariandtmac:網路發言本來就是要負責任的 君不見八卦一堆道歉文w 06/08 18:44
mariandtmac:平常嗆爽爽 遇到要告的就縮起來了w 06/08 18:44
bbbsmallt:身為鄉民本來就要能屈能伸,寧可道歉也不要打官司www 06/08 18:49
marcoyao:又要一篇S了 06/08 18:50
godivan:幾年的牢獄和幾千字的道歉文誰都知道哪種比較合算 06/08 18:51
belmontc:兩回事吧 機場說要劫機這已經是clear & present danger了 06/08 18:51
belmontc:已經不是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之內了 06/08 18:52
flysonics:殺害發言是發在2ch上還是對方部落格上? 06/08 18:52
flysonics:如果是後者 我覺得那惡意蠻明顯的.. 06/08 18:52
godivan:"我要殺了某某人"對某某來講構成恐嚇阿... 06/08 18:52
UtsuhoReiuzi:現在米國的安保措施 大概說出口就送進監獄了 06/08 18:52
UtsuhoReiuzi:不用等到什麼下個機場zzz 06/08 18:53
godivan:不論是2CH還是對方部落格都一樣... 06/08 18:53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6/08 18:54)
bbbsmallt:應該還是有部份打官司不見得會輸,但打官司太累太麻煩了 06/08 18:54
kopune:難道大家忘了之前某人嗆要殺某人 馬上被國安單位調查 06/08 18:55
belmontc:你說ma19的話 系上很多教授認為是小題大作跟演戲( ′_>`) 06/08 18:56
對相關單位而言 這種言論是很敏感的..... 誰能保證這言論是假的呢?
UtsuhoReiuzi:其實那種話本來就不能亂講 台灣言論的確太自由 06/08 18:58
UtsuhoReiuzi:自由到很多人不知道什麼該講什麼不講- - 06/08 18:58
deepseas:言論自由不是在保護說話的自由,而是不想聽到的自由... 06/08 18:58
mariandtmac:會講到哪種話的 被告也只是剛好而已 06/08 18:59
UtsuhoReiuzi:如果今天你是那種在競選總部泡茶的先生 說那個ooo 06/08 19:00
biglafu:嘴砲的世界 何必認真(茶) 06/08 19:00
smart1988:我認為有些話該說 有些話不該說 這是社會常識 06/08 19:00
UtsuhoReiuzi:該死 我相信沒人會理你 你跑去記者面前講 hmm 06/08 19:00
negi522:給你方便當隨便 影響到別人 就像這種感覺吧 06/08 19:00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6/08 19:02)
UtsuhoReiuzi:然後在對方面前說殺害預告 這至少觸犯恐嚇罪了 06/08 19:01
bbbsmallt:明明就剛好而已,哪裡有太自由= = 06/08 19:01
belmontc:說相關單位才好笑 紅衫軍時候一堆人嗆殺死陳水扁都沒事呢 06/08 19:04
belmontc:結果換M時代 馬上就被治安單位盯上送小禮物了 06/08 19:04
belmontc:所以我才說阿 台灣的言論自由根本是喊假的 06/08 19:05
要不要追求責任是被講的人的權利 對方要追究責任 是跑不掉的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6/08 19:07)
guest001:呵,看樓上的這些話,果然言論的認定脫不了顏色 06/08 19:06
belmontc:ま...不說政治了 反正跟ACG完全無關 人民不需要瞭解太多w 06/08 19:07
belmontc:你要說是跟顏色有關你就慢慢扣帽子吧 我沒必要去爭辯:P 06/08 19:08
guest001:這種話被查是應該,有人還記得學網寄恐嚇信給白宮的事件? 06/08 19:08
smart1988:總覺得這討論到最後會被鎖... 06/08 19:09
belmontc:言論有沒有自由 我想可以去問問許玉秀大法官的意見.. 06/08 19:10
negi522:自由是建立在你不能嚴重影響到別人的前提下吧 06/08 19:10
guest001:為了一個e-mail查的這麼清楚某些人大概也會認為是小題大 06/08 19:10
guest001:作吧XDDDD 06/08 19:11
HETARE:之所以嚴重看待2CH的殺害嘴砲 是因有兩年前的那場前車之鑑 06/08 19:12
Johnsonj:難道殺人預告這麼盛行 科南不用負責嗎?XDD (亂入中) 06/08 19:13
Johnsonj:科南劇情三天兩頭就來一下死亡預告 大家都學壞了 XDDD 06/08 19:14
belmontc:真要負責金田一也要負一半(認真) 東京雙煞怎能規避責任 06/08 19:14
biglafu:====名人被死亡預告就注意 弱勢族群死了也乏人問津====== 06/08 19:16
biglafu:===================偉哉三次元========================= 06/08 19:16
PsycoZero:報警就會有人問了...吧 06/08 19:18
uka123ily:政治人物一般來說 標準會比較寬 06/08 19:38
JJLi:99 06/08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