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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tanabekun (渡邊君)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之前的輕小說抄襲疑雲結果 時間: Tue Jun 8 20:18:42 2010 ※ 引述《arrakis (DukeLeto)》之銘言: 部分恕刪 : 然後我們拿對照表裡面第17頁的部分來說. : 第一句都是"自我來到......已經是第二年(春天已來過兩次)" : 第二句是"往校舍的坡道兩旁......, 這句就不同了. : 一個是"櫻花盛開著" 另一個是"...花瓣乘風飛舞..." : 之後三行也完全不同. : 後面還有什麼"無法治癒的末期階段", 連"貴方"都可以標出來, 連de-view都可以標 : 出來, 做這表格的人不是想搞笑就是想諷刺 (只是不曉得想要諷刺誰 XDDDDDDDDDDD) : 我不是說哀川讓沒有抄襲, 而是如果單憑這種來搞笑的對照表就要確認抄襲的話, : 那就滑天下之大稽. 老實說a版主你的說法也很滑稽 (很抱歉這樣說,但我真的覺得這論法問題太大) 首先我先使用一句紅字 (這是海貓梗,但我接下來要做的說明是很正經的) 除了哀川讓本人以外沒有人能確定抄襲的事實是否存在。 因此,事實不重要了。根本就沒有人要確認抄襲。 ‧‧‧‧ 讀者要的從頭到尾就不是事實或真實,他們要看到的是哀川的下場滿不滿足他們的感性。 首先想想為什麼「仿作」一事會被踢爆, 因為有人察覺到了這個現象。讀者擁有對作品發表評論之完全自由條件下,盜作與否根本就不重要。 任何的指控都不需符合現實,只要被提出,就會對作者和作品造成傷害。 ‧‧‧ 有句話叫「千夫所指,無病而死。」,這就是網路世界的法則,訊息量和力量成正比。 關於比對圖中鄉民提出的證據,我不打算完全肯定,但是a版主你的否定論法有問題。 因為文字不能類比成證據力足夠的「物証」,我姑且以「動機」來說好了。 在判案時,「犯罪動機」從來就不會被「不去犯罪的動機」抵銷不是嗎? 在作品中看到讓人感覺有抄襲嫌疑的句子,光是這方面數量的累加,就決定了作品和作者 會受到的傷害以及罪行程度。 在一個段落中,被找到三或四個對應點,這個指控就成立了,就有命中判定了。 ‧‧‧‧‧‧ ‧‧‧‧ 該段落的其他地方不同,頂多只能成為防禦力,減低該處受到的傷害。 但是卻無法完全抵銷,就算是再微小的損傷,只要存在,就會確實的疊加起來。 遊戲規則就是如此。 ‧‧‧‧ 這份對照表並不愚蠢,上面指出的每個段落都確確實實的造成傷害數字了不是嗎? 只要有說服任何一個人。 誰管他有沒有真的抄襲。 對了,其實也沒必要因為哀川承認,就改變各人原本對抄襲與否的心證。 這道歉啟示,畢竟也只是種「處理手法」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4.69 ※ 編輯: watanabekun 來自: 114.38.4.69 (06/08 20:21)
F23ko:原po抄襲海貓,法律上沒玩梗這種東西。 (1s) 06/08 20:20
cloud7515:證據會說話 06/08 20:20
F23ko:頭推是在鬧的,請不要介意。 06/08 20:21
j094097:(看戲) 06/08 20:21
scotttomlee:證據可以偽.(拖走 06/08 20:21
watanabekun:我還無斷翻譯過阿龍的日誌咧,侵權真是不好意思哦。 06/08 20:22
arrakis:你說對了, 事實根本不重要, 而事實不重要的這件事實, 就是 06/08 20:41
arrakis:最滑稽的部分. 06/08 20:41
guest001:問題是這種滑稽(?)就是現在社會的現實,而且類似的 06/08 20:42
watanabekun:用觀察顯微鏡下微生物的態度看2ch鄉民的活動就對了。 06/08 20:42
guest001:行為也不只發生在這件事上 06/08 20:43
brads01410:梗在哪裏= =? 06/08 21:20
arrakis:布希亞萬歲 ﹨(╯▽╰)∕ 06/08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