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3jp6cl4:大哥你想開雞排攤阿? 06/09 00:05
→ kid725:還有那個黑澀會抄絕望 也不是抄襲喔 咪揪 06/09 00:06
→ belmontc:來個人擺一下雞排攤好嗎... 06/09 00:10
推 enfis:我好餓.. 06/09 00:15
推 F23ko:我也直接講好了,參考vs抄襲的界線在哪裡? 這在法律上,跟 06/09 00:43
→ F23ko:猥褻物一樣,是法官說了算.... 06/09 00:43
→ F23ko:以台灣的法律而言,荒川可能沒事,因為相似段落不夠長 06/09 00:44
推 F23ko:有個判例是40頁雷同,罪名成立。 06/09 00:50
→ F23ko:東一句西一句的.... 不知道,去問法官比較準。 06/09 00:50
推 c9n60207:40頁也太多-.- 06/09 00:51
推 F23ko:而且講難聽一點,V台那段OP,音樂犯重製這點罪證確鑿,但是 06/09 00:56
→ F23ko:構圖部分還很有得凹.... 06/09 00:57
→ hotaru3456:喔.F23KO敢問一下有沒有法院判決阿? 06/09 01:03
→ hoyunxian:......原PO你故意喔。日本根本沒人告,你是要怎麼拿? 06/09 01:06
→ hoyunxian:像這種問題,我們只能道德上勸說了,不過我覺得這不能和 06/09 01:06
→ hoyunxian:這次的抄襲硬是畫等號吧? 請說明為什麼可以畫等號? 06/09 01:07
→ hotaru3456:我本來就是故意的,都可以凹說是恰好一樣的 06/09 01:08
→ hotaru3456:難道之前就不能凹說是毒電波嘛...你也幫幫忙 06/09 01:08
→ hotaru3456:別忘了喔,A版主有提到該次對方是"無意見"坐收喔... 06/09 01:09
→ F23ko: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訴字第1133號刑事判決 06/09 01:09
→ F23ko: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易字第2841號刑事判決 06/09 01:09
→ F23ko:上二者是無罪判例 06/09 01:10
→ F23ko:我這串沒在討論這次事件,就單純討論抄襲定義。 06/09 01:12
→ F23ko:沒為荒什麼護航的意思,但是想討論「抄襲的定義」 06/09 01:13
→ F23ko:所以..... 荒川以沒有日本法院判決,關我屁事。 06/09 01:13
→ hoyunxian:是哀川啦Orz 06/09 01:15
推 F23ko:隨便啦.... 沒差.... 06/09 01:15
推 emiyashiro:我還以為荒川UB也爆抄襲XD 06/09 01:21
→ guest001:日本我不敢講,但就台灣法律上來說很難判的成,但兩本都 06/09 01:28
→ guest001:看過的我想很難不認為某本是抄襲另一本........ 06/09 01:28
→ guest001:F板友講那個有罪的是「一模一樣」..... 06/09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