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ckywei:好....好嚴厲的觀點。 06/29 21:54
→ Phalange:不過如果是動畫的話,創作時的確會想到賣不賣得出去吧 06/29 21:54
推 enfis:這串好像偏了(っ・ω・)? 06/29 21:55
→ Phalange:多數ACG本來就是很商業化的 06/29 21:55
推 metalfinally:動畫公司要提案給贊助商或者代理商,所以必須有價值 06/29 21:55
推 whatzzz:我比較現實,賣 是證明你的東西比別人好的其中一個依據 06/29 21:56
→ whatzzz:同樣兩張圖 人家就是要買你的那你就贏了 06/29 21:56
→ hermis:動畫製作等大成本的東西是比較複雜的 06/29 21:57
→ whatzzz:當然如果只是創作來自爽的就沒得討論了ww 06/29 21:57
→ hermis:不過我想原PO應該不是什麼動畫製作組組員吧? 06/29 21:57
→ a88241050:這是第25篇 06/29 21:58
→ Phalange:寫作應該是比較偏向這篇講的狀況,因為比較個人 06/29 21:58
推 mackywei:那個...在這種情況下,新海誠可以放進來嗎? 06/29 21:59
推 metalfinally:即使不想買,也麻煩看看我作品翻個幾頁吧....這樣吧 06/29 22:00
→ hermis:那你覺得新海誠在製作時有去空去想盜版不盜版的問題嗎? 06/29 22:00
→ Profaner:你認為神主在搞彈幕的時候 有想過盜不盜版的問題嗎?ww 06/29 22:00
→ UtsuhoReiuzi:神主那個經營型態已經進入一個非常獨特的境界了 06/29 22:01
→ mackywei:說得也是。 06/29 22:01
→ hermis:不賣關子了,真正該煩惱的,應該是做不做得出來的問題吧? 06/29 22:03
→ hermis:連東西都還沒出來就在煩惱盜版這就已經本末倒置啦囧 06/29 22:03
推 asleisureto:那東西做出來後呢@@? 06/29 22:06
推 Profaner:套我媽的說法 那叫乞丐畫大餅www 06/29 22:07
→ hermis:那就跟創作無關了,你該換個角度思考,我是個拿自己 06/29 22:07
→ hermis:創作出來的東西來賣的商人。 06/29 22:07
→ hermis:這樣不管多黑心的事你都做得出來XDDDDDD 06/29 22:07
推 metalfinally:作品出來就想辦法賣出去,然後搞拆帳就好 06/29 22:08
→ metalfinally:反正賣多賣少或者盜版是代理商出版商的問題 06/29 22:08
→ metalfinally:不過作者談判本領也要好就是,畢竟商人也會壓價格 06/29 22:09
→ hermis:是啊,就算是動畫製作,我想也輪不到作畫人員煩惱盜版吧? 06/29 22:10
推 sunny1991225:我覺得有個問題應該想一想... 06/29 22:12
→ sunny1991225:就是不同領域的東西,盜版造成的影響應該..不同吧? 06/29 22:12
推 flysonics:夏目這標準太嚴厲了XD 只能拿來求己不能拿來要求他人啊 06/29 22:14
→ hermis:前面是我自己的標準,最後那段可是該通用的。 06/29 22:18
→ hermis:創作時還有時間想盜版問題,那你到底是創作者還是IFPI? 06/29 22:18
→ hermis:怎麼看待創作的確是個人自由,我們都該尊重,但作事不專心 06/29 22:19
→ hermis:這可就不好了吧? 06/29 22:19
→ sunny1991225:我想這之中的差別(以下這可能會得罪人)... 06/29 22:20
→ flysonics:嗯 這樣說也是 我好像也從沒想過營利的問題 = =a... 06/29 22:20
→ sunny1991225:就是遊戲大部分是拿來賣錢的,我不是說創作者沒有 06/29 22:20
→ sunny1991225:用心,只是大部分是如此 06/29 22:20
→ sunny1991225:但是寫書的時候,我覺得作者反而比較在意會不會 06/29 22:20
→ sunny1991225:有人看 06/29 22:21
→ hermis:與其討論這個,我還比較想討論抄襲跟創作的問題呢=3= 06/29 22:21
→ sunny1991225:對啦,其實書沒有盜版這回事,只有抄襲=3= 06/29 22:21
→ sunny1991225:不過抄襲和盜版應該有十萬八千里的距離 06/29 22:22
→ sunny1991225:欸等等,那教授那個該怎歸類... 06/29 22:22
推 WindSignal:這串還真是今日最火熱的話題wwww 06/29 22:22
→ JACK987:搞不懂為營利而創作有什麼好丟臉的 簡直莫名其妙 06/29 22:40
林北就是這麼地莫名奇妙,不然怎會到現在連本書都出不出來?
有些爛人出爛書都有機會大賣了,而林北一本書都出不了,可算是連爛人都比不上的超
爛爛人,這點林北不否認。
但,林北有必要因為你一句莫名奇妙就改變初衷嗎?
林北尊重所有將營利當做創作目的的創作者,他們這樣作必然有他們的理由。但不代表
林北可以把自己的要求降低吧?
林北就是覺得把營利當作創作目的之一是很丟臉的事,怎樣?你不覺得丟臉,又干林北
自己內心那龜毛中二的邪氣眼屁事?
→ Gravity113:可以投書叫所有收費的出版社關門了(? 06/29 22:44
推 flysonics:拿營利來當作創作的理由 創作出來的是沒有靈魂的作品 06/29 22:45
→ flysonics:就是因為很嚴顆 所以原PO才會說"前面是我自己的標準"啊 06/29 22:45
→ LUDWIN:越想要曼尼越得不到曼尼 06/29 22:45
→ Gravity113:沒有靈魂嗎... 06/29 22:47
→ Gravity113:算了,見仁見智www 06/29 22:47
→ sunny1991225:應該沒到沒靈魂那麼扯啦Orz 06/29 22:47
推 flysonics:夠嚴苛的要求足以配得上誇張一點的形容嘛 XD 06/29 22:48
→ Gravity113:誇張一點:以營利為目的創作出來的東西是垃圾,要燒光 06/29 22:49
→ Gravity113:Burn the heretic!! 06/29 22:49
→ dk094097:一邊燒還可以一邊烤地瓜 06/29 22:50
→ sunny1991225:燒書是不好的QAQ 06/29 22:51
推 JACK987:照上面某人的說法 目前市面上的漫畫除了同人誌外都沒有靈 06/29 22:52
→ JACK987:魂 06/29 22:52
推 whatzzz:不是人人新海誠阿www 以營利為目的夠正當也夠有動力了 06/29 22:52
→ whatzzz:同人誌有時候營利味道更重吧XD 06/29 22:53
→ Gravity113:拿書來烤地瓜不知道香不香 06/29 22:53
→ Gravity113:同人誌也只有部分有靈魂,去FF請不要排老虎洞(? 06/29 22:54
→ whatzzz:創作的目的是分享 讓更多人喜歡你的東西不是嗎www 06/29 22:54
不用過度延伸啦,歐巴你應該可以一句話釘死我的,我覺得你有這個能力,不要辜負
我的期望啊XD
※ 編輯: hermis 來自: 140.117.94.151 (06/29 23:03)
→ Gravity113:當你開始思考能不能賣出去的時候,動機就不單純了 06/29 22:55
→ whatzzz:就好像不斷說這遊戲是神作 但是卻不肯掏錢買 那還未夠班阿 06/29 22:56
推 JACK987:當你專業到能靠創作吃飯時 動機純乎? 不純乎? 06/29 23:02
推 flysonics:如果是專業到能靠創作吃飯 那更不需要考慮賣錢的問題 06/29 23:11
→ flysonics:因為你夠專業到只要專注在創作上就能養活自己了 06/29 23:11
→ sunny1991225:事實上很多專業作家根本不是靠寫作吃飯阿Orz 06/29 23:12
推 whatzzz:事實上不是每個人都能一邊做別的工作一邊又把創作弄好阿 06/29 23:16
→ sunny1991225:當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但很多專業作家確實是這樣 06/29 23:18
→ sunny1991225:高行健就是靠賣畫@@ 06/29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