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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leMyWife (派嚕我老婆)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分享] 自製漫畫觀看軟體 - H漫 時間: Wed Feb 11 11:33:24 2015
lanjack: 如果這樣不算侵權,當年ezpeer和kkBox就不會出事了 02/11 10:30
yogira: ezpeer、KKbox屬於直接提供內容的平台,有其他例子嗎? 02/11 10:36
lanjack: 錯了喔,ez那是p2p架構,kkbox早期也是 02/11 10:38
lanjack: kkBox就是因為用平台不提供檔案還被告,所以現在都是和 02/11 10:39
lanjack: 唱片公司簽約,也才能改成直接在kk抓 02/11 10:39
yogira: 那當時 KKBOX 被告的相關判決結果如何? 02/11 10:43
lanjack: 我忘了,我只知道結果是ez關閉收攤賠錢,kk轉型成合法下 02/11 10:45
lanjack: 載業者 02/11 10:45
lanjack: 阿,不過三年前又改名轉型變成mymusic合法業者了 02/11 10:46
剛好小的有研究到這段歷史,版友們的認知有些問題 Ezpeer一開始就是作P2P檔案分享,KKBOX則是一開始就走合法的授權,作串流音樂 最大的差別是Ezpeer給你「所有權」,KKBOX則是給你「使用權」 什麼事件導致KKBOX變成台灣最大的合法串流音樂業者呢? 2005-09-09 被控侵權案  法院判KURO敗訴 http://news.tvbs.com.tw/entry/428054 因為這起事件後,就大量使用者湧入合法的KKBOX 至於KKBOX的侵權官司是怎麼回事?因為早期的數位版權制度尚未建立,當時都是複製 實體唱片的拆帳,所以大家想的都很簡單,KKBOX就像是間唱片行,收到的錢拆給唱片 公司,相當於實體唱片的「進貨」 大家就開開心心的照這樣作,連Ezpeer轉型後也當起拷貝貓跟著KKBOX這樣賣 BUT...就是這個BUT...中間殺出個程咬金,就是「詞曲創作人」 他們認定KKBOX沒有他們的授權是違法的,一狀告上法院 2007-04-19 知名線上音樂網站/KKBOX涉侵權 2主管被起訴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6240 這就很有趣了,詞曲創作是一張唱片的原料,唱片公司作出成品應該是把原料方都搞定 為什麼還要向終端業者討一筆費用呢? 中間過程就別提了,總之被判無罪。不過呢這也建立起詞曲創作人的拆帳制度。 因為KKBOX是領頭羊,所以造就了全台灣也要跟著玩這套了 所以一首歌的主要權利現在有: 詞曲創作、錄音、實體發行、數位發行、公播的權利 這些制度的建立則是由業者、唱片公司、創作人互相告來告去產生的。 別把官司都想成負面的東西,商場上很常見的 XDD -- 咦?好像離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22.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23625606.A.ECE.html
ttoy: 沒看公告? 02/11 11:33
PileMyWife: 咦咦?有公告了~我在公告前回的算嗎 XDD 02/11 11:34
korsg: 施主您動作太慢了~ 02/11 11:34
BANDITCS: 都已經S了...還回... 02/11 11:34
ttoy: 你比公告時間晚了10分鐘了XD 02/11 11:34
xian: wwwwwwwwwwwwwwwwwww 02/11 11:34
PileMyWife: 改標題了,我打這篇有10分鐘以上了 XDD 02/11 11:35
breakblue: 改個標題或許可以吧 畢竟已經離題了 02/11 11:35
mer5566: KKBOX這個軟體一開始就合法沒錯 但是它的前身軟體是走非 02/11 11:35
ttoy: 改標題應該就沒事了 如果你文章順序比公告早 應該也沒事XD 02/11 11:35
mer5566: 法P2P下載 一邊設計新程式的 而且只有改名 嚴格上不能說 02/11 11:36
NONO KKBOX出來之前作的是和音樂一點都沒有關係的手機加值服務 KKBOX是該公司第一個音樂服務,因為認為P2P遲早會被告倒,所以從一開始就要作 合法音樂
Skyblade: 在S前就回文的不算啦,他只是文章打了十分鐘而已 02/11 11:36
mer5566: 是不同程式 來源:來我們班上演講的KKBOX技術長 02/11 11:36
你講的P2P程式是底層技術要用P2P,但唱片公司反對,所以才改為串流, 嚴格說起來,這個由P2P技術建立的KKBOX,在成型之前就被砍掉重練了 跟本沒推出
Rainlilt: 這篇OK 之後禁回 02/11 11:37
BANDITCS: 原來現在三個版主都在線上阿XD 02/11 11:37
SuperSg: 這篇很有幫助耶、有學到東西 02/11 11:37
mer5566: 喔菲特還在睡 希洽花媽 02/11 11:37
Rain0224: 還是推一個 02/11 11:38
mer5566: 我這邊還有他的PDF檔 你說的手機加值服務是跟日本公司合 02/11 11:38
mer5566: 夥抓彩圖的那個對吧 02/11 11:39
Yes, 當年怎麼沒有作下載H圖呢(怨嘆
wizardfizban: 一看到H漫 一堆板主就冒出來了 (亂指 02/11 11:39
mer5566: 他們一開始就是沒跟唱片公司講好啊 是等被告了才開始協商 02/11 11:40
被告是被詞曲創作人告喔,不過你說沒談好也可以這麼說 因為KKBOX以為唱片公司會處理好創作人的拆帳,才把成品交出來,誰知道創作人們會出 來主張他們的權利 創作人和唱片公司的糾葛,可以講三天三夜了 XD 這中間三方: 業者、唱片公司、創作人只是在主張權利、協商、訂遊戲規則 僅此而已 ※ 編輯: PileMyWife (60.248.122.205), 02/11/2015 11:44:25
mer5566: 的 你說的詞曲創作人是第二次被告了 02/11 11:41
mer5566: 我覺得他們最慘的是現在雖然合法了 但是音樂還是公司自己 02/11 11:42
mer5566: 去網路抓的 唱片公司說不提供音檔 02/11 11:42
其實第一次也是詞曲創作人 XD 現在數位音樂規則都差不多成熟了,唱片公司都有負責數位音樂的部門了 音檔問題都解決了。 現在的新戰場是無損音樂的授權還有下載/串流授權的界定
BANDITCS: 其實歐菲特好像在線上~只是沒有出來刷存在感XD 02/11 11:42
e04su3no: 我比較好奇的是FOXY的老闆後來怎麼了 聽說要陪好幾億? 02/11 11:43
korsg: FOXY應該是有其他條件和解吧,幾億只是寫出來警惕世人XD 02/11 11:45
lav1147: 我說...這篇的ACG點呢? 02/11 11:57
好啦~KKBOX看起來要開始收錄動漫音樂了,之前K-ON上架了,結城友奈原聲帶也上了 什麼時候Lovelive要上啊啊(據說有動靜了 ※ 編輯: PileMyWife (60.248.122.205), 02/11/2015 12:03:21
swallowcc: 樓上可以去爬一下版規 4-2-2-1 02/11 12:00
SCLPAL: 其實就是這個"商場動作",會被民眾當作公司死要錢 02/11 12:02
SCLPAL: 不過反正就是這樣=w= 受影響層面不同,聯貸觀點不同 02/11 12:04
pl726: 對Napster印象也滿深的… 02/11 12:04
bladesinger: 回文不用ACG點 02/11 12:10
whiwhiwhi: 甚麼! 居然有友奈的OST 02/11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