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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71 62 2/11 MayBeSoft □ [悲報] 同人誌以後違法了 文章代碼(AID): #1Ksr6D-o (C_Chat) [ptt.cc] 作者: MayBeSoft (小小瑜兒) 看板: C_Chat 標題: [悲報] 同人誌以後違法了 時間: Wed Feb 11 20:56:42 2015 http://itaishinja.com/archives/4308532.html TPP違反著作權改為非告訴乃論 同人誌以後看來要掰掰了... 難道要玩WF那種短期授權模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47.2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23659405.A.FB2.html
Fezico: 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 02/11 20:57
cloud7515: 愛簽TPP嘛 開始嚐到後果了吧… 02/11 20:57
WongTakashi: 等著被抗議 那些官員自己看著辦吧 02/11 20:58
sp0112358: WTF 02/11 20:59
killerj466: 還以為是twitch play pokemon(? 02/11 20:59
tonyxfg: 其實何止同人誌,幾乎所有同人創作都全完了 02/11 21:00
blackone979: 等到真的有人被開鍘再說吧 我不覺得會有人主動去碰這 02/11 21:00
qscgg: 這是確定了嗎 02/11 21:00
blackone979: 塊 根本沒好處 02/11 21:00
colan8: 不會怎樣 只是以後提到人名跟專有名詞的時候會一堆●而已 02/11 21:00
tonyxfg: 另外生命雖會找出路,但首先會面臨大滅絕啊,而且找到出 02/11 21:01
killerj466: ●●●的●●●● 02/11 21:01
tonyxfg: 路的生物通常也不會是原本的霸主... 02/11 21:01
godivan: 先擔心一些軟體再說吧,那些被打得更大力.. 02/11 21:01
UtsuhoReiuzi: 喔4喔 02/11 21:01
super1937: 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1 02/11 21:01
yankeefat: 少了同人一堆東西根本紅不起來 02/11 21:02
rochiou28: MU之亂再起? 02/11 21:02
godivan: 要先砍也會砍一些軟體(例如說M$這一類的) 02/11 21:02
Jetlam: 作者出版社都沒在意你們政府急甚麼 02/11 21:03
qooking316: 有人敢告嗎 02/11 21:04
falken: 作者允許二創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02/11 21:05
Becuzlove: 我是不擔心啦 法律還是能再改動的 02/11 21:05
godivan: 軟體商很欣然地告. 02/11 21:05
blackone979: 砍同人這塊不僅撈不到什麼錢還會弄臭自己的名聲 怎麼 02/11 21:05
blackone979: 想都沒人會去幹 02/11 21:05
tonyxfg: 有吧,怪物家長跟某些對此很感冒的團體之類的,只要有人 02/11 21:05
godivan: 更大利益的是軟體商人. 02/11 21:06
tonyxfg: 提告,警方就必須受理,就算最後沒罪,應付流程都能跑死 02/11 21:06
tonyxfg: 二創作者 02/11 21:07
cloud7515: 有人敢告嗎 當然有啊…就是那群假道學的團體 02/11 21:07
bluejark: 會違法的以前也違法吧 只是差別在被誰抓 02/11 21:07
cloud7515: 一定大告特告 反正通通都是檢方處理 02/11 21:07
super0949: 一定會有頌棍告得很開心啊XD 02/11 21:07
colan8: 還要看法條有沒有溯及既往 02/11 21:07
godivan: 雖然是受理,但是只要沒有被害者就.. 02/11 21:07
loa123: 搞屁喔 02/11 21:08
tonyxfg: 以前要版權所有者才能告,現在是人人可告,當然有差 02/11 21:08
colan8: 訟棍? 跟別人沒關係的告了你又沒錢拿 你還要出開庭費 02/11 21:08
godivan: 重點是成案也要有被害者. 02/11 21:08
cloud7515: 非告訴乃論是不會管受害者意見的 02/11 21:08
cloud7515: 比如未成年性交 未成年那方說是自願的 另一方還是有罪 02/11 21:09
godivan: 被害者沒有出面就不成立了. 02/11 21:09
cloud7515: 被害人不論是否告訴 只要有犯罪嫌疑 檢方就會偵查起訴 02/11 21:10
reaturn: 所以如果開夏冬二季同人大會可以申報來抓人囉? 02/11 21:10
cloud7515: 這就是非告訴乃論的厲害之處 02/11 21:10
godivan: 不是被害者是否提出 而是被害者不願意指認. 02/11 21:10
colan8: 不過你證據要夠 日本是無罪推定 02/11 21:11
mer5566: 以後就畫個如月說他是月如 這樣就不違法了 02/11 21:11
blackone979: 但是版權認定是在出版社 不是警方吧 02/11 21:11
cloud7515: 不管願不願意指認都無法除罪啊 版權就擺在那邊 02/11 21:11
Skyblade: 每年夏冬,送棍子的都可以大飽荷包囉 好爽 02/11 21:11
cloud7515: 除非他同人畫得跟原作差很多讓法官判定是無侵權 02/11 21:12
adk147852: 以後還辦得成嗎 02/11 21:12
ddkkz2003: 這個傳很久了阿,所以談判確定終結了嗎? 02/11 21:12
blackone979: 就算告得成這個 錢也不會是訟棍拿到啊 02/11 21:12
godivan: 或者是出版社認定是"誤會".別忘了 侵權與否是看出版社. 02/11 21:12
godivan: 警察只能把嫌疑抓起來,但是出版社講"這是誤會"就沒事了. 02/11 21:13
loa123: 為什麼日本政府處理acg越來越智缺腦弱白痴? 02/11 21:14
sopare: 因為奧運 02/11 21:15
seaky: 懷念麻生......(誤 02/11 21:16
attacksoil: tpp是政治問題 02/11 21:16
ddkkz2003: 這個應該是美帝要求的... 02/11 21:16
godivan: 與其擔心ACG 不如先擔心電腦裡的軟體... 02/11 21:17
loa123: 美國只會把價值觀強塞給別人還會幹嘛?王八蛋 02/11 21:19
bluejark: 基本上是美帝的陰謀 日本國內的作品就自已處理 02/11 21:19
godivan: M$等財閥表示: 02/11 21:20
MadMagician: 用牛換就好了啊 02/11 21:20
attacksoil: 日本始まったな 02/11 21:20
Vladivostok: 以後就來台灣辦comike吧。 02/11 21:21
QBian: 畫個有頭的麻美本 就和原作不同了 02/11 21:21
rockyao: 水龍敬大濕的twitter有在討論這個 他看起來是不太擔心 02/11 21:21
ttoy: 台灣撐不住那個人流吧0.0 02/11 21:21
colan8: 可以加入日本軍閥 推翻布里塔尼亞嗎 02/11 21:21
umano: 日本始まった 02/11 21:21
Shift2: 版權蟑螂會不會出現 02/11 21:21
WongTakashi: 台灣不是也有要談TPP? 02/11 21:21
godivan: 可以,現實中只會被推倒而已 02/11 21:22
cloud7515: 記得很久以前赤松有提案過解決方法 02/11 21:22
cactus44: 侵權與否是看檢察官,而不是出版社吧... 02/11 21:22
Vladivostok: 台灣談ttp? 可能要等北韓加入之後吧。 02/11 21:23
godivan: 檢察官最好是可以知道有沒有侵權. 02/11 21:24
godivan: 出版社只要堅持"我口頭授權" 02/11 21:24
loa123: 還好我有生之年可以蒐集一些 02/11 21:24
mer5566: QB劍人 又在欺負麻美 02/11 21:24
godivan: 一切都沒事了. 02/11 21:24
eiw123: 這已經傳很久了吧 日本也還沒簽 02/11 21:24
sai0224sai:轉錄至看板 AC_In 02/11 21:28
SaberTheBest: "悲報"用法正確 02/11 21:28
blackone979: 版權在出版社手裡怎會是檢察官認定 02/11 21:29
godivan: 就算是公訴罪,只要受害者不出面指認案子就無法陳立 02/11 21:29
hachiman: 不…那俺妹後傳的星塵之淚還沒出完欸 02/11 21:30
godivan: 搶劫是有案例是被害者不願意出來指認就不成案 02/11 21:30
Galm: 生命會找到出路+1 02/11 21:31
yogira: 二創同人誌本來就違法為大宗(未經授權),TPP只是轉為非告 02/11 21:34
yogira: 訴乃論),但目前還沒有任何同人誌被公訴拖去處刑吧? 02/11 21:35
godivan: 就算是這種非告訴乃論的,權利有沒有被損害還是要有人出 02/11 21:35
godivan: 面指認 02/11 21:35
alankira: 轉非告訴乃論對同人不力啊... 光是要上法庭就不是一般 02/11 21:35
alankira: 小攤願意承擔的風險了 02/11 21:36
godivan: 以程序上來講至少要經過檢方或者警局 02/11 21:36
tonyxfg: 一般家庭光接到通知書,父母就抓狂了吧,還沒上法院就先 02/11 21:37
godivan: 不是說警方或檢調說你侵權就侵權 還要有版權擁有者的指認 02/11 21:37
hsiehhsing: H同人害原作被用異色眼光看待時,作者在輿論之下就會 02/11 21:37
hsiehhsing: 同意去告了 02/11 21:37
tonyxfg: 天翻地覆了,玩個幾次就足以嚇倒一大票人 02/11 21:37
cloud7515: 可以在COMIKE會場看見警方專用的屋子 大家排隊進去筆錄 02/11 21:39
cloud7515: 然後最後面拿著「筆錄最後尾」的牌子 02/11 21:39
WongTakashi: 樓上有梗XDDDD 02/11 21:40
eric8311: 就是擔心版權蟑螂會趁機搗亂... 02/11 21:41
attacksoil: "那邊是在排什麼?" "排隊去筆錄" 02/11 21:43
eapcy: 看cloud大這麼說會實現有可能www 02/11 21:43
icypyh: TPP vs 服貿 どっち? 02/11 21:44
eiw123: 不用實現 真的這樣搞 可以收一收回家了 02/11 21:46
eapcy: 再來筆錄一定要有豬排飯 02/11 21:46
eiw123: 接下來味道人士 魔爪會伸向有版權的 02/11 21:46
sabertomoaki: 筆錄可以玩解壓縮嗎(誤 02/11 21:47
tonyxfg: 筆錄時還可以辦個握手簽名會吧XD 02/11 21:48
hinofox: 然後外場各種警察COSPLAY? 02/11 21:50
eapcy: 要是換到台灣來,相信FF、PF、CWT通通鴿子滿天飛 02/11 21:51
scott032: 不會,到時候就是人物長得很像,名子不一樣 02/11 21:51
scotttomlee: 筆錄時還可以辦個握手簽名會--->新商機?(誤 02/11 21:51
godivan: 反正沒有被害者就沒有侵權問題 02/11 21:52
scott032: 換個顏色換個名子換個標題,我看你是怎麼告 02/11 21:52
godivan: FF、PF、CWT這些反而是要擔心妨礙風化吧.. 02/11 21:52
eapcy: Comike變成PoliceComike,簡稱"PC"會有警察本(逃 02/11 21:52
scotttomlee: 結果以後CXX的前幾天是聯合公開筆錄簽名握手會(再誤 02/11 21:52
j3307002: 筆錄一定要有豬排飯XD 02/11 21:53
j3307002: 這樣加入服貿反而比較好,對岸比較不重視智財(無誤?) 02/11 21:53
godivan: 台灣沒有豬排飯! 02/11 21:53
godivan: 我有被做過筆錄 連一杯水都沒給我(靠) 02/11 21:54
Yadsmood: 回頭賣東方就可以勒 02/11 21:54
scotttomlee: 服冒...是對方沒事 台灣應該還是有事...(片面待遇 02/11 21:54
blackone979: 這種跟版權蟑螂無關啊 版權又不是他們所有 就算告了 02/11 21:54
blackone979: 也拿不到錢 02/11 21:55
hinofox: 然後賣勝丼的店家就把店面改成警局的造型.....? 02/11 21:55
j3307002: 你確定條款有片面待遇嗎 02/11 21:55
j3307002: 對岸一直都沒事很久了,這是對岸少數優點XD 02/11 21:56
scotttomlee: 你真的相信條款嗎? 02/11 21:56
j3307002: 國家夠大才可以對抗版權美帝啊 02/11 21:56
j3307002: 現代就是西方契約社會,雙方都要遵守契約啊 02/11 21:56
scott032: 支那之前不是有才有腐女被抓走嗎w 優點勒w 02/11 21:57
scotttomlee: 幾十年前有個國家簽了和平對等條約後就被併吞了... 02/11 21:57
j3307002: 反而之前吵服貿根本沒在吵這個,台灣向來不重視文創 02/11 21:57
godivan: ..基本上國際間的條款有一方不想遵守你也拿他沒轍. 02/11 21:57
godivan: 國際間終究還是"強權即真理" 02/11 21:58
j3307002: 尤其是不想遵守的那方是強國XD 02/11 21:58
j3307002: 例如美國宣稱在伊拉克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XD 02/11 21:58
godivan: Plamc就講過了,你去跟美國訴苦國際法.美國不一定會理 02/11 21:59
j3307002: Plamc是啥啊 02/11 22:00
eapcy: 普蘭可阿 02/11 22:01
godivan: 3.html 02/11 22:02
xex999: 同人誌其實是一種鼓勵創作的管道 02/11 22:04
biglafu: Plamc是我一個人的學長 02/11 22:10
hayate1143: 感覺一點也不擔心 02/11 22:26
asabase: 一定不會死的~我覺得不用擔心 02/11 22:34
hydebeast: 有同人被告過 神奇寶貝的 02/12 01:00
KenWang42: 政客才不會管ACG呢 02/12 05:20
Trionychidae: 高調 02/12 09:03
MessiWang: 如果這樣就世界末日 對岸那票人都不知道死幾次了 02/12 09:26
ctes940008: 去對岸會死更快,抄你家不用法律的喔~ 02/14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