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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很多作品裡都有我方角色被洗腦/奪舍/心靈控制/魔法操作後犯下的罪行,這些罪孽 歸因給毫無意識的原主負責贖罪是正確的嗎? 鬼滅之刃結尾裡最讓我難過痛苦的角色,不死川媽媽,我認為她在殺死自己小孩的時候已經 算是一具屍體了,看到這麼忍辱負重的溫柔媽媽死後沒辦法和孩子們團聚,居然還要跟人渣 丈夫一起下地獄,想想就很難過……鱷魚為什麼要這樣對待不死川家QAQ 很多惡役千金的作品也有一些達官貴人的小孩,小時候明明正直可愛也深愛自己的婚約者, 被反派用魔法「強制」操控後開始任性妄為,在反派被捕後也被剝奪繼承權(雖然不一定意 識回歸)。 美國隊長裡的酷寒戰士,他幹掉Tony的爸媽時,雖然有記憶但沒辦法控制自己。 在記憶裡殺了這麼多人,他會感到愧疚是理所當然的,被害人的家屬會恨他也無所避免,但 他真的是應該被懲罰的人嗎? 但如果不怪這些被奪舍的人,受害者會很痛苦吧? 想知道有沒有作品是在描述這種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68.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44063452.A.ACC.html
DarkKnight: 當然不能算被奪的啊 02/05 20:18
MrSatan: E全 在母隊待很久 結果801QQ 02/05 20:18
Owada: 為什麼不怪奪的人 02/05 20:18
charlietk3: 現實有啊,手遊代抽出貨誰的帳號就是誰歐w 02/05 20:19
zxcz1471: 鹿鼎記神龍教 獨臂神尼中我愛一條柴.... 02/05 20:23
RedBottleona: 我也覺得不應該怪被奪的人,但很多劇情就是出現受 02/05 20:24
RedBottleona: 害者憎恨這個表面上犯罪的角色/角色本身受到懲罰 02/05 20:24
RedBottleona: 看到神全以為我發錯版= = 02/05 20:24
RedBottleona: 但我根本不能在棒球版發文啊XD 02/05 20:24
zxcz1471: 神尼也無可奈何不能控制阿...要是有被害者 能怪神尼嗎.. 02/05 20:25
zxcz1471: 該怪始作俑者 下藥的渾蛋吧... 02/05 20:26
v9896678: 既然有人操作。那就當然不是被控制的人的問題。就像是在 02/05 20:27
reaturn: 奪舍不就只有肉體是原本,靈魂都換人了吧 02/05 20:28
v9896678: 睡覺結果有人抓你的手握刀捅死人一樣 02/05 20:28
v9896678: 話說這不叫奪舍吧。應該改成被操控 02/05 20:28
v9896678: 如果是二次元作品讀者的話有些就雙標了。主角方就是可憐 02/05 20:29
v9896678: 不是她的錯非主角方就是給我去死一樣有罪 02/05 20:29
RedBottleona: 我想說身體被佔據的情況都叫做奪舍…… 02/05 20:30
RedBottleona: 那轉生惡役千金算什麼? 02/05 20:30
v9896678: 之前有段時間吵得魅惑NTR就是這樣 02/05 20:30
v9896678: 先不說內文根本沒有奪舍相關內容。轉生算不算還得先看作 02/05 20:32
v9896678: 者設定 02/05 20:32
roea68roea68: 這就跟精神疾病該不該沒罪一樣 02/05 20:33
RedBottleona: 原來我的內文沒有嗎!? 02/05 20:33
RedBottleona: 那可能真的是我誤會奪舍的意思了,一定要有靈魂入 02/05 20:33
RedBottleona: 侵才算嗎? 02/05 20:33
reaturn: 洗腦、魅惑、催眠這種算改變認知吧,跟控制身體不同類似 02/05 20:33
RedBottleona: 那既然有人反應我還是改一下標題好了 02/05 20:33
carzyallen: 用 教唆犯跟實行犯 合適嗎? 02/05 20:46
shonbig: 逆轉裁判啊 02/05 20:49
cozywolf: https://i.imgur.com/vabLSQz.png 02/05 20:58
pauljet: 酒駕你覺得怎麼判 02/05 21:01
RedBottleona: 酒駕沒人逼他喝完開,但是不死川媽是被強迫的 02/05 21:05
v9896678: 要拿酒駕來比就是今天有人把你灌酒灌到睡死然後把你綁在 02/05 21:28
v9896678: 車上幫你固定油門。我是挺想看看現實如果發生這種事情會 02/05 21:28
v9896678: 吵得多厲害 02/05 21:29
v9896678: 奪舍是靈魂.精神直接奪取肉體。如果你講的控制法有入侵 02/05 21:30
v9896678: 類用奪舍就沒問題。像是魔法老師的始源魔法使 02/05 21:31
RedBottleona: v大我了解了,感謝你,我願意稱呼你為奪舍王(欸等 02/05 21:36
RedBottleona: 等 02/05 21:36
Thelight: 樓上V大講的酒駕我覺得應該會先判綁人的強制罪跟謀殺罪 02/05 21:54
Thelight: 然後被綁的無意識且無自身駕駛行為所以不構成酒駕吧 02/05 21:54
Thelight: 為什麼思覺失調判例比較特別,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造成 02/05 21:59
Thelight: 你無法控制自己行為的先決條件是否同樣也是不可抗力, 02/05 21:59
Thelight: 自己有選擇條件的吸毒跟喝酒,造成社會危害,跟天生心 02/05 21:59
Thelight: 理疾病或是上面提到的被奪舍之類的是不同情況 02/05 21:59
Thelight: 虎仗是自己有意識的去吞掉手指,要說他完全沒有責任 02/05 22:07
Thelight: 是有點太牽強,不過他想死也死不了就是了 02/05 22:07
v9896678: 我的意思也是這樣。雖然以現實來講百分之百會有一群正義 02/05 22:12
v9896678: 使者說這樣一樣要付出代價就是了 02/05 22:12
v9896678: 虎杖那個其實有點尷尬。如果要用自吞手指還說時間間隔就 02/05 22:14
v9896678: 有點太長了 02/05 22:14
ejru65m4: 所以酒駕後來修法啊 02/05 23:50
ejru65m4: 蓄意使自己喪失行為能力 02/05 23:50
aynak: 虎杖那個我覺得說他當初吞手指有責任已經滑太遠了,澀谷時 02/06 01:47
aynak: 被奪身體的直接原因是一次十支,要嘛怪宿儺要嘛怪直接原因 02/06 01:47
aynak: (漏瑚)再往前都牽拖太遠。再說從吞手指之後有非常多機會 02/06 01:47
aynak: 可以排除掉虎杖這個潛在威脅,所以硬要往前推的話,明知有 02/06 01:47
aynak: 被奪身體的可能卻放著虎杖不管的五條、沒顧好虎杖讓敵人輕 02/06 01:47
aynak: 易接觸他的咒術高層反而更有責任(時間上更接近) 02/06 01:47
tolowali: 怪被害人真的很怪耶 02/06 10:21